躲在地下城市固然可以防御这些吃人都不吐骨头的异兽怪虫,可人类生存必须依靠粮食,要粮食就必须有人走出地下城市去耕种。尽管耕种机械可以自动化,可还是必须有人在地面控制。
于是各处的地下城市都组织了狩猎队,装备了强大的火力,可是变异的异兽怪虫不但凶猛无比,而且个个身有异能,有的刀枪不入,有的喷毒吐火。就连一些过去常见的弱小昆虫,也都长得巨大无比,其无坚不摧的利爪,足以把人撕成碎片。
三年过去,无数狩猎者丧生在异兽怪虫的尖齿利爪下,不过人类总得生存,也总得有人前仆后继。狩猎已经完全不是组织,而是所有生存在地下城市里的人必须去做的,就像服兵役一样,每个适龄的成年人都必须分批去狩猎。
当然地下城市里掌管权势的不在此例,拥有财富的也不在此例。绵延数百平方公里的地下城市也是一个小社会,也得要有钱才能生存。如果没钱,就只能顶替那些有钱人去狩猎,从而赚得一些生存的钱粮。
雷蒙就是这类人,这倒不是他必须去狩猎才能在地下城市生活,而是他本人喜欢冒险。从地下城市大学毕业三年,已经顶替别人狩猎数次,挣到为数不少的顶替费,要是猎到上榜的异兽怪虫,还可以得到额外的赏金。有了这些赏金,除了可以资助那些弱者,还可以让自己过得更舒服。
雷蒙所在的地下城市名叫桃源城,由于早已没有燃油,所以一切在地面上的活动都是步行。狩猎一般都是按桃源城的各个出口划分区域,最远的也不会超过离出口一天的路程。雷蒙今天被分配到一个最远的地方,以他的脚力,至少也得走半天。
仔细把武器都检查一遍,便独自走出钢铁大门。肩上挎着大口径自动步枪,腰里配着大口径手枪,再加上腿上绑着的短刀,武器配备还是不错的。对付异兽怪虫,枪弹的弹径越大越好,特种子弹不但威力大,还大多会爆炸。有些异兽皮毛坚如钢铁,还得配备钨合金穿甲弹。
当然更好的武器不是没有,像激光枪和离子枪都要比大口径步枪厉害得多,不过这些枪的能源昂贵,而且由于结构问题,在短时间里不能连射,所以他宁愿背着沉甸甸的上百发子弹,也不去购买激光枪和离子枪。
身穿迷彩服的雷蒙已经走到他所要狩猎的区域,在一路上小心行走,尽量不去惊动可能潜伏在草丛杂树中的任何一种生物。在各个狩猎区域里,都装有太阳能的监视器,在一棵装有监视器的大树前亮相并按下按钮,便开始了他的狩猎。
经过特殊处理的迷彩服能在杂草丛里完全隐蔽,把大口径步枪瞄准前方,静等猎物过来。先前已经有几只比猫还大的老鼠走过,虽然打老鼠也能交差,他还是希望能猎取体型巨大,外表凶猛,却又行动迟缓的龙蜥蜴。
一只比脸盆还大的甲虫从头顶“嗡嗡”飞过,雷蒙认出这是爪有剧毒的毒金龟。毒金龟在桃源城的赏金很高,据说毒金龟的毒液可以延缓人体衰老,所以有不少狩猎者都以毒金龟为首要猎物。尽管生存环境恶劣,尽管现在人一般都能活到一百五十岁,有财有势的阶层还是希望能永远不死。
把大口径步枪举起,瞄准了一会,又把步枪放下。单只毒金龟虽然好打,可毒金龟大多是成群出现,如果惊动毒金龟群,就算雷蒙有六只手也来不及开枪。只要被毒金龟的毒爪抓伤,存活的可能只有百分之五十。
成群的毒金龟发出巨大的“嗡嗡”声响飞过来,他暗自庆幸没有鲁莽。等毒金龟飞过,确定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再飞回来,便稍稍移动一下位置,继续趴在草丛守候。
一群像小狗大的巨尾鼠“吱吱”乱叫惊慌逃窜,听声音便知道龙蜥蜴就在巨尾鼠后面。龙蜥蜴身长起码有五六米,利齿巨口足以把巨尾鼠一口吞下,由于巨尾鼠的数量庞大,食量惊人的龙蜥蜴就把巨尾鼠作为主要掠食对象。
果然一阵沙沙声响,一条龙蜥蜴猛地从山石后窜出。龙蜥蜴行走迟缓,在捕食的时候却是灵活无比,只见龙蜥蜴身体一弓,长尾猛地在地上一抽,五六米长的身体如在地面滑行,张口就把一只巨尾鼠咬住。再狠命一甩,巨尾鼠顿时断命。
雷蒙已把步枪举起,现在龙蜥蜴的注意力完全在嘴间的巨尾鼠,龙蜥蜴浑身密布巴掌大的鳞片,一般的子弹根本就射不进去,唯有眼睛和腹部是致命处。龙蜥蜴咬住巨尾鼠开始吞咽,实在是千载难逢的绝好机会。
雷蒙对自己的枪法极有自信,举枪对龙蜥蜴的双眼稍稍瞄准,扣动扳机就连发两枪。没等退膛的弹壳落地,就从杂草丛中一跃而起,朝旁边连滚数个跟斗,滚到一块山石后又是几枪。
龙蜥蜴的生命力极强,就算被射中要害,其临死挣扎还足以让牛般巨兽丧命。果然龙蜥蜴虽然双眼被步枪射中,长尾朝枪声响起的地方一甩,把一棵大腿粗的杂树连根劈断,紧接着龙蜥蜴把口中巨尾鼠甩掉,不顾眼中冒血,连爬带滚朝枪声响起的地方扑过来。
毕竟龙蜥蜴两眼已瞎,雷蒙不再躲闪,举枪瞄准龙蜥蜴的巨嘴。等龙蜥蜴落地张嘴,一棵爆炸弹就射进龙蜥蜴的嘴里,穿过颚骨,在致命的中枢神经处爆炸。龙蜥蜴在地上连滚几十米,拼命挣扎一会,终于不动了。
雷蒙轻轻笑了两声:“没想到今天的狩猎竟然这样轻松,有这条龙蜥蜴,今天就可以交差了。”刚才还拼命逃窜的巨尾鼠闻到血腥味,马上就返身朝已经断气的龙蜥蜴扑去,巨尾鼠虽然单个行动显得胆怯,可一旦成群结队,就算是大象也不一定是其对手,要不是龙蜥蜴鳞片坚硬,巨尾鼠还不一定会逃。
把大口径步枪举起,对准巨尾鼠就是几个点射,巨尾鼠吓得又向四面逃窜。雷蒙赶快走到龙蜥蜴旁边,用力对它身上踢了几脚,确定它已经断气,才从腿上拔出短刀,准备去剥龙蜥蜴的鳞片。
若是离桃源城不远,雷蒙肯定会想办法把龙蜥蜴搬回去,龙蜥蜴的皮坚如钢铁,是桃源城里抢手的好货,卖出的价钱要比赏金高得多。不过今天太远,所以只打算剥下头顶一片,能回去交差就行。
就在用短刀用力剥龙蜥蜴头顶的鳞片时,突然天空一黑,雷蒙来不及思考,抓起步枪就朝旁边几个翻滚。一只肋生双翅的狮型异兽迅捷无比地扑到他刚才站立的地方,四爪如钢,抓得山石顿如齑粉。
雷蒙翻滚出去的同时也把短刀插回刀鞘,抓住大口径步枪对准翼狮就是一梭子。趁翼狮闪避,赶紧退出弹匣,又把一匣穿甲弹装上,紧张地注视跃向空中的翼狮。
翼狮,顾名思义就是长有双翼的猛狮。翼狮身高足有两米,双翅展开,能在空中极其灵活地飞翔。由于翼狮皮坚如钢,飞行捷如鬼魅,所以桃源城到现在还没有人能打杀过翼狮,提到翼狮,狩猎者无不胆颤心惊。有一支十来人的狩猎队曾经遇到过翼狮,结果除了逃回一个已经惊吓成痴呆的,其余全部被翼狮抓死,所以桃源城有句诅咒:“若是我骗你,叫我狩猎遇到翼狮。”
幸好翼狮的数量极少,自有异兽以来,在桃源城附近,翼狮也不过只出现过几次,雷蒙也仅是听到过翼狮,至于翼狮是什么样的,今天还是第一次见到。
翼狮一扑抓空,又被雷蒙扫射了一梭子,虽说翼狮体如钢铁,可子弹射到身上毕竟疼痛。翼狮灵活无比,一抓扑空,马上就一跃而起,展翅在空中盘旋,只是雷蒙动作更快,几颗子弹射在它的腿上,虽是只起几个白印,可已激起翼狮的愤怒。
翼狮一声怒吼,声如霹雳憾山,几乎把雷蒙的双耳震聋。翼狮在空中一个回旋,再次朝雷蒙猛扑过来,雷蒙朝后连翻几个跟斗,身体才稳,马上举枪对准翼狮的眼部就是几枪。他的枪法在桃源城相当有名,用“百步穿杨”来形容并不为过,翼狮扑势已衰,大口径步枪中装的又是钨合金的穿甲弹,只要射中,哪怕翼狮是钢铁铸成,也要穿出窟窿。
翼狮也已看到子弹射来,想要避开已是不及,突然把口一张,一团青光从口中喷出。钨合金的子弹碰到青光,竟被反弹出来,反弹的子弹打在山石上,把极坚硬的山石打出数个深孔。
雷蒙这下傻眼了,这翼狮不但动作迅猛无比,还竟然能喷出这闻所未闻的青光,怪不得遇到翼狮的狩猎者无一幸免。现在已顾不上去想如何去杀死翼狮,只要今天能逃过翼狮的利爪,就算上上大吉。看到身后不远处是一片茂密的树林,雷蒙举枪对准翼狮乱射,趁着翼狮跳窜躲避的机会,朝后一个猛扑,逃进树林,赶紧换过弹匣,再步步朝树林深处退。
翼狮生有双翅,在空旷的地上决不是翼狮的对手,唯有躲进树林,翼狮不能随意飞翔,才有可能躲过翼狮的利爪。看到雷蒙躲进树林,翼狮并不着急,而是慢慢朝雷蒙逼近,露出利齿的巨口低声咆哮,似乎是在嘲笑雷蒙无路可逃。
雷蒙一边后退,一边举枪猛射,翼狮把头一摇,似乎厌倦了这游戏,巨口一张,一团青光直对雷蒙喷去。树林中碗口粗细的杂树遇到青光都纷纷断折,眼看青光将到,雷蒙赶紧往旁边躲,青光从雷蒙头边擦过,打在后面一棵一人合抱的大树上,大树被青光拦腰打断,轰隆倒下,树枝把雷蒙连人带枪打得翻倒在地上。
雷蒙已顾不上去拣步枪,眼看翼狮走近,赶紧从断树枝中爬出,拔出腰间的大口径手枪就对翼狮射击。手枪的威力更小,翼狮连躲都不躲,还是慢慢朝雷蒙逼近,它并不急于进攻,就像一只抓到耗子的猫,想尽情玩弄它的口中之食。
雷蒙边射边退,等把手枪的一匣子弹射完,见翼狮犹在步步逼近,朝后猛退几步,想伸手到腰间换弹匣,想不到手还没摸到弹匣,就觉得脚下踏空,伸手去抓旁边的小树已经来不及,恍惚中觉得掉入深渊。
翼狮本以为雷蒙已是口中之餐,想不到树林边竟是峭壁,看到雷蒙掉下去,忙展翅飞起,也身体一纵,笔直朝峭壁下窜去,眼看要抓到雷蒙,只见雷蒙被峭壁上的树枝一钩,竟把雷蒙斜斜弹入峭壁上的一个小山洞。翼狮身躯庞大,不敢飞近杂树奇石纵横的小山洞,只得跳到对面的一块巨石上,碧眼紧盯趴在小山洞口的雷蒙,思量如何把雷蒙抓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