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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金圣叹,无辜的撰稿人

时代:明末清初

籍贯:江苏吴县

关键人物:程邑、任维初、朱国治

非正常死亡方式:刑场斩立决

非正常死亡原因:受哭庙案的牵连

卿本佳人

金圣叹是个特立独行的人。

他的一生被历史裁切为两段,并被赋予了截然不同的意义。他的前半生是在一个被鲁迅先生赞为“灿若桃花”的晚明时代度过的;而后半生则是在清初,一个大一统的康乾盛世即将到来的前夕,眼看着就看到令人欣喜的曙光了,却没想到瞬间就幻灭了。那是悲剧的落幕时代。

晚明时代最大的特点就是自我意识的膨胀,金圣叹虽然只赶上了尾巴,但也深受时代的影响,他书生狂傲,不把社会习俗和习惯放在眼里,他认为自己是古往今来的第一等人才,他的放诞不羁、恃才傲物,都深深地证明了他的身上不可避免的烙上了晚明“启蒙思潮”的印记。他要求活的自我,他要过自己喜欢的生活。

他的后半生是以一个遗民的身份度过的,可谓悲喜参半。清朝入主中原以后,加强了对汉人的思想控制,曾经熊熊燃烧的思想启蒙之火渐渐熄灭,代之以皇恩浩荡的“博学鸿词科”,不过,那只是表面文章,真正的隐含之义是,文字狱的血雨腥风终将来临,一手胡萝卜,一手大棒,并非美利坚合作过的专利,中国古已有之,而且非常擅长。

金圣叹虽侥幸躲过了文字狱,但清朝的统治者并没有放过他。他这样优秀的人,这样狂放不羁的性格,这种宁肯埋首坊间也不与当局合作的态度,太招摇刺眼了,他必将为自己的玩世不恭付出惨重的代价。

金圣叹的原名叫做金若采,但清朝入关以后他就改名金圣叹了,其中有一段小小的插曲,也可以看出金圣叹游戏人生的处世态度。

话说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双手献了山海关,满清的铁骑长驱直入,把北京围了个水泄不通。刚愎自用、猜忌寡恩的崇祯皇帝朱由检万般无奈,跑到煤山上吊而死。大明朝完蛋了,只剩下一个南明小朝廷苟延残喘,但终究是小鱼小蟹,翻不起大风浪了。

占领北京后,清军继续南下,旨在消灭残存的南明小朝廷。本来清军南下也是应天顺时,但却发生了“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这样的惨案,让江南的士子一片寒心。不仅如此,明朝的残兵败将还不时地抢劫掠夺老百姓的财产和生命,老百姓苦不堪言。

金圣叹将这些看在眼里,感慨世道无常,什么时候这刀兵之灾方能消解呢?有一天,金圣叹感到世事不济,于是闷上心头,就到酒肆痛痛快快的豪饮三百杯!醉后,他跟朋友戏言,你看现在是什么世道?那些拖着辫子的大兵哥不爱民,到处横行杀戮,老百姓的日子不好过啊,我们这些人也是有劲使不上,唉!金人(满清)在上,圣人焉能不叹?

醒后,朋友跟他谈及此事,他觉得自己酒后之言真是精辟。遂以金圣叹为名。金圣叹蕴含了圣人对满清军队肆意屠戮的不满,金圣叹以此为名,那他的立场就跟圣人一致了。可见,金圣叹在最初的时候对清廷入主中原是持反感的态度的,要注意我说的仅是反感,而不是反抗,以金圣叹的玩世的态度来看,谁当统治者对他来讲,无关紧要。

还有一件事能反映金圣叹对满清统治者的反感。那就是他对他的舅舅钱谦益的态度。

钱谦益也是个大才子,但是他的品行实在让人失望。他可谓是三姓家奴,最开始他做的是崇祯皇帝的礼部尚书,后来李自成攻进北京,他不得不委身于名声实在是太臭太糟糕的南明奸相马士英,再后来清兵南下,南明小朝廷风雨飘摇,钱谦益不顾名节和廉耻,摇身一变成了清朝的礼部侍郎,而且还主持了清初的文坛。金圣叹有这样一个龌龊的舅舅,他感到脸上十分的不光彩。

这一天是钱谦益的生日,金圣叹奉母命前去拜寿。酒席宴上,金圣叹看到一群丝毫没有骨气的穷酸文人,围在一起弹冠相庆,为钱谦益祝寿,言辞表情好不恶心。只有金圣叹呆板的站在一旁,一言不发,不卑不亢。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这些文人都吃喝得差不多了,他们知道金圣叹是文坛领袖钱谦益的外甥,就跑过来恭维,他们说,钱大人(搞文学的前面却有个大人的头衔,不雅,还不如喊钱老师呢,呵呵),令甥金圣叹乃江南出了名的大才子,今日正值大人寿诞,正好文章笔会各显其能,何不让令甥露一手,也让我们开开眼!

钱谦益得意得哈哈大笑,这有何难,圣叹啊,给他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做“虎舅无犬甥”。金圣叹差点没喷出来,我有这么一个舅舅真够丢人的,你既然这么说,就别怪作外甥的不给你面子了,你现在就笑个够吧,待会有你哭的时候!

金圣叹站起身来,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那好,恭敬不如从命,诸位想要开眼,舅父大人也有此美意,我就献丑了,为舅父献上一联。

说罢,走到案前,提笔蘸饱了墨汁,写上联道:一个文官小花脸。众人一看大惊失色,钱谦益一看差点把胡子气歪了,但不好发作,只是不住地向金圣叹递眼色,外甥,笔下留情啊,舅舅我可没亏待过你。

金圣叹理也不理,继续提笔写道:三朝元老大奸臣。当金圣叹刚写完三朝元老四个字的时候,众人都长出了一口气,这还差不多,不失为外甥之道。可当七个字全写完的时候,钱谦益大人差点昏厥,就感到手脚冰凉天旋地转,众人一看钱大人晕了,连忙跑上前去扶住,金圣叹冷笑数声,扬长而去,老儿合该有此下场!

可见金圣叹对于入仕清朝的舅舅是很反感的。这不光是他对舅舅的立场,也是他对清朝统治者的一种不屑合作的态度。

金圣叹从小就不喜欢读四书五经,这些儒家典籍不符合他的胃口,而却情有独钟于老庄学说,佛家言论,尤其对于稗史家言和杂体小说,更是痴迷不已。长大后,专喜欢读水浒和西厢,还写出了数万言的批文。由于他的批文才华横溢,见解独到,往往能让人耳目一新,深受世人的追捧。金圣叹也因此名利双收,过着乐哉悠哉的自由撰稿人的生活。

经过他批阅的水浒和西厢成了脍炙人口的畅销书,金圣叹由此成为书商的座上客,后来金圣叹自己也做了一阵书商,赚了不少钱。但钱不是他的生活目的,他崇尚闲适的生活态度,要求一种有趣的人生。

他最大的乐趣就是批阅文章,在自己的批文里畅谈人生,纵论古今,如今的世道虽是到处枷锁,但在字里行间却有无比的自由和空间可供自己挥洒。这种淡泊名利的乐趣说来很容易获得,实际上却很难,有谁能够真的摆脱名缰利锁呢?何况金圣叹的这种生活,并不是拒绝物质享受,他的名气和财运随着金批本的畅销而得到大大的实惠,只不过他不看重名利,能够拿得起放得下罢了。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一种可以自由翱翔的生活是金圣叹最需要的,为此他什么都可以舍弃。他最受不了的就是束缚,如果有谁妨碍了他自由而充满乐趣的生活,他一定会视其为仇雠,一定会顽抗到底。金圣叹的这种性格从小的时候就显露出来了。

年少的时候,金圣叹与县里的教谕(主管县里学政的官员)不睦,也许是因为不堪忍受迂腐的教谕指手画脚,以金圣叹的脾气来讲,肯定是劈头盖脸的将教谕狠狠骂了一顿。教谕怀恨在心,就像在考题上难为金圣叹。他给金圣叹出的题目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金圣叹一看就知道教谕没安好心,好,金小爷就陪你玩玩。小金圣叹一脸坏笑,提笔写下:“禽兽不可以教谕,即教谕亦禽兽也。禽兽不可以训导,即训导亦禽兽也。”训导是教谕的副手,金圣叹一箭双雕,羞煞两个正副主考官。

这两个考官虽然谈不上妨碍了金圣叹的自由生活,但他们的举动给金圣叹的心灵带来了无形的羁绊。写文章就应该汪洋恣肆,下笔千言,洋洋洒洒,用不着设定成规,规定体例,做一些佶屈聱牙的八股文章。

金圣叹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的本色。他不想改变,也不想顺从世俗和习惯的安排,他只想做自己,过一种有声有趣的生活。

游行去!示威去!

哭庙案的发生绝对是金圣叹一生当中的噩梦,他从此再未醒来。

金圣叹的家乡江苏吴县是个人杰地灵的地方,但却出了一个让古今贪官都失色的大蠹虫,他就是吴县的父母官任维初。他原本是山西人,山西人精明节俭的美好品德到了他这里,全都变质了。他倒也不失为精明节俭,只不过用错了地方,精明节俭的背后包藏了为人所不齿的祸心。

任维初是个典型的坏掉良心的贪官,可是他却可以逍遥法外,得不到法律的追究。这就是专制制度的悲哀所在。官场上,好官各有各的好法,贪官则官官相护互相包庇,同是一般黑的乌鸦。

任维初之所以肆无忌惮,胡作非为,就是因为他上面有人,他惹出篓子来,上面有人给他挡着,替他作主,让他放心。这个上面的人就是江南巡抚朱国治,两个人对于钱财方面,简直就是天生的组合搭档,他们在一块没少合计,兄弟你就好好干吧,出了事有哥兜着呢。要不然任维初哪来这么大的胆子。

顺治十七年,吴县发生了史无前例的粮荒,可能是因为郑成功的军队经常骚扰的结果。常言道苏湖熟天下足,如果吴县这个地方都没粮食吃了,估计全国的情况也不容乐观,虽不至于饿殍遍野,但饿死人的事情肯定会有的。

由于出现了粮荒,老百姓陷入了恐慌之中。中国历史上不乏有人率相食的记载,这种记忆带着骇人的气息,让人一旦想起来就惊悚不已。中国人的苦难很多,但饥饿始终是第一位的灾难,由于饥饿,任何可怕的事情都可能发生。

而当饥饿降临的时候,我们这个任大县长是怎么做的呢?说出来简直让人恨不能将其碎尸万段。一边是饥肠辘辘的老百姓,连吃饭果腹都成问题,一边是黑了良心的县大老爷,手中拿着刑仗催逼百姓交粮纳税。人都活不下去了,哪有粮食用来交赋税?任大县长不管这一套,没有钱粮纳税,就给一顿板子,打得你皮开肉绽,看你交不交!

老百姓没有办法,只能把自己皮肉最厚的臀部献出来,以供县大老爷拷打。这种恐怖的惩罚措施,不仅带来了赋税上的增收,还在百姓的心里树立了威权,不少人经不起板子的亲昵,一命呜呼。三岁的小孩一听到任大县长的名字,立刻哇哇大哭。吴县百姓深受其苦又无处说理,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把小命交给那上下舞动的刑仗。

这种由任维初造成的恐怖比起粮荒来,更让人战栗。这屁股哪是自己的,分明是县衙的,人家乐意什么时候打一通,你就得乖乖的送上去。天理何在?

这还好,光是催逼税款,还有比这更离谱的事情呢。

顺治十八年春节刚过,吴县的税收工作接近尾声,今年的任务完成非常好,这多亏了任大县长的威刑和恐怖政策,每家每户在饥饿的情况下不仅没有比往年少交,反而每户多交了一合,这样算来全县合起来就多收粮食三千石。三千石啊!这可都是吴县百姓的血汗钱啊!这要是用来赈济灾民,能够解决多少灾民的生存问题!

可是我们的任大县长却把额外多收的三千石粮食拿到市场上高价出售,本来就是额外的利润,又以高价倒卖,所得的巨额的财产,任维初和朱国治二一添作五平分了。这两个黑心的贼,从里到外全都黑透了。

吴县老百姓都明白怎么回事,自己花高价购买自己额外多交的粮食,这是一笔多么令人痛心的买卖啊!人们心里都强抑怒火,就好像有一颗定时炸弹放在心窝里,只要有适当的理由,炸弹必将引爆,心中的恶气必将喷薄而出。

二月初一,顺治皇帝驾崩的哀诏送至苏州,政府出面组织公祭,在原张士诚的府邸搭设了肃穆的灵堂,以供百姓和官员吊丧。与张府仅一墙之隔的隔壁就是著名的文庙,是供奉孔子的地方。灵堂布置好了,就要择定日子,由巡抚朱国治带领各州府县的官员前来哭庙。

哭庙的法定日期是三天,到了二月初四,也就是哭灵的最后一天,众大人士绅等苏州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有些困倦,就等着赶快结束好回家逍遥去。正当人们要走的时候,突然从文庙里传来一阵鸣钟击鼓及喧闹之声,巡抚朱国治大惊,难道有人敢在哭庙期间滋事?这不是自寻死路吗?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官员们在张府的灵堂里组织哭庙,是有法定程序的。而生员们在文庙里举行哭庙,则是自发的。生员中有一个叫倪用宾的,早就想弹劾县令任维初,苦于没有机会,这次哭庙使他看到了一线希望,他要借哭庙的机会,揭发任维初的恶行,还吴县老百姓一个公道。

于是他写了不少小纸条,一一交到同学诸生的手中,这些热血青年在倪用宾的号召下,身上充满了使命感和责任感,他们决心为吴县百姓伸张正义,他们决心跟黑心的任维初斗争到底,直到把他扳倒。

他们热血沸腾,攥紧拳头,互相鼓舞。游行去!示威去!决不能让祸害百姓的官员逍遥法外。一定要让这些狗官看到人民的力量!

游行去!示威去!

文庙聚集了众多生员,在临时设立的顺治帝和孔子牌位前哭庙之后,写了揭帖揭发任维初的贪污舞弊并且广为传发,并且有人撕毁儒冠,此时人已经越聚越多。

闻听此言,不仅朱国治和任维初,所有官员都感到十分震惊。朱国治大怒,立刻下令,擒拿一切闹事的儒生和群众。官兵如虎狼一般跑去抓人,众人立刻四散逃跑,被抓到的只有十一人,其中就有倪用宾。

这其中好像没金圣叹什么事,其实不然,真实的情况是,在倪用宾酝酿借哭庙揭发任维初的恶行的时候,就曾找到金圣叹。这个时候的金圣叹已经五十多岁了,跟这群年轻人折腾不起了,但是金圣叹文采斐然,这张揭发任维初劣迹的揭帖非金圣叹执笔不行。金圣叹义不容辞,他虽然远离政治是非,但是这次是为民请命,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生员们游行示威的声声呐喊传到金圣叹耳朵里,金圣叹感叹自己确实上年纪了,要是自己年轻的时候,这种事肯定会亲自出马的,那个领头的、喊得最欢、情绪最激昂的必定就是自己无疑,可是看看现在,垂垂老矣了。金圣叹不甘冷落一旁,于是起身去看热闹。

可是不巧,当他赶来的时候,生员已经被官兵赶散了,金圣叹连个尾巴都没赶上。他很沮丧,只能踱步回来。在回来的路上他碰见了掌管文庙钥匙的程邑,两个人匆忙间打了招呼,各自走开了。

金圣叹琢磨,老程头这把骨头都参加游行了?不会吧,没想到他还蛮积极的。他怎么知道,程邑刚被朱国治训了一顿,骂他怎么会把文庙的钥匙交给倪用宾,如果金圣叹知道这些,他就不会迷惑为什么老程头的脸色是那么的难看了。

一场带有民主色彩的运动就这样匆匆结束了,金圣叹并没有亲身参与其中,可是他的心却和这群热血沸腾的年轻人紧紧地贴在一起,凭什么做官的就要作威作福,不受法律的限制?只有具有反抗思想的民众联合起来,向贪官显示出不会屈服的力量,才能维持这个世界的公道,为此金圣叹不惜卷入政治漩涡,欣然为倪用宾写了那张揭露任县长罪行的揭帖。

可是,这张揭帖就像是金圣叹生命中的一纸诅咒,看似薄薄的,却把金圣叹整个的命运全都搭进去了。还有那双恐惧的眼神——金圣叹从文庙回来,正巧碰上文庙钥匙掌管者程邑,程邑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这种恐惧在遇到金圣叹以后就慢慢消失了。

一个巨大而又黑暗的网正在张开,金圣叹无处可逃。

豆腐干与花生米同嚼,有火腿味道

朱国治在盛怒之下,再次召见了程邑。

程邑两股战战得赶来,看见不怒而威的巡抚大人朱国治的旁边站定一位满脸奸邪的官员,程邑一看认识,不正是恶贯满盈的任县长吗?程邑不敢多话,老实得跪在堂下。多磕头少说话,向来是官场的第一生存法则。

朱国治看见程邑浑身筛糠一样的抖着,回头和任维初相视而笑。笑声中充满了鄙夷和阴险的味道。

朱国治说,老程,你这把年纪了,应该懂得这做官的规矩,那文庙的钥匙能随便给人吗?尤其是在哭庙期间,出了这么大的乱子,你让我这个做巡抚的怎么收场?现在上边已经知道了,要派钦差过来,你老兄可是要第一个受审的啊!

程邑当时就吓软了,磕头如捣蒜,巡抚大老爷,求您为卑职指条出路吧,卑职这些年尽心尽力,虽称不上有功但也绝无过失,您说一群穷学生向我要文庙的钥匙,说是要祭祀先皇,我一看也是出于忠心,就没有多加考虑给他们了,谁知道他们要搞示威游行啊。而且这乱子的根源不在卑职啊,您旁边那个任大人才是激起民愤的罪魁祸首。到了这份上,程邑也豁出去了,他实在看不过任维初那副充满鄙夷的面孔。乱子就是你监守自盗激起的,现在我替你受审挨骂,你在一旁倒逍遥快活,岂有此理!

朱国治一听程邑把任维初供出来了,连声喝断,住嘴!住嘴!老程,识时务者乃为俊杰,你难道不晓得时下的形势吗?任县长为官怎样,我心里清楚得很,用不着你给我上课。任县长的清廉仁爱百姓尽知,你怎么敢诬陷好人倒打一耙?

真佩服朱巡抚颠倒黑白的功夫。几句轻描淡写就把任维初的形象完全改善了。程邑看出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知道自己要是咬住任维初不放,肯定没好果子吃,态度当时就服软了。

程邑说,卑职不明就里,还请巡抚大人给个活路。我惹不起你们,你们说话我照办总可以了吧。程邑为了保命,牺牲了自己的原则和立场,向恶势力投诚了。

朱国治见程邑就犯,假惺惺的走过来,把跪在地上的程邑扶起,老兄,大家都是明白人,这件事最好的结果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但是必须有人不好,必须有人揪出来把这件事扛起来,我们才能一起渡过难关。你仔细想想看,事发那天都有谁在文庙聚会来着?你用力回忆,也不急于一时,只要你能记起来的,统统都要上报。尤其不要忘了那个写揭帖的煽动民乱的罪魁祸首啊!

程邑回到家里,不知道该怎么应对,长吁短叹。他虽说关键时刻掉链子了,但是他的良心并没有完全泯灭,他清楚地知道无论谁一旦经他供出,必死无疑,哭庙案发生的当天不就逮捕十一人,全都被朱国治杀了。一想到血腥的杀戮场面,程邑就心惊胆战。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良心丧于困地”,意思就是说,人逢绝境就可能丧失良心,这种丧失是不得已而为之。此话表面上看去似乎讲得通,但深究起来就发现纯属放屁。看一个人的品质,就是要看这个人关键时刻会不会出卖良心,既然良心丧于困地是一种无奈,为什么不选择以死明志呢?看起来在更多的时候,死亡是比丧良心更可怕的事情,因此绝大多数人宁肯丧尽天良,也不选择死亡。故而,世界上充满了丧尽良心的无异于禽兽的败类。

死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表达方式,可惜人们在选择它的时候慎之又慎,因此慢慢的也就失去了它作为选项的资格。死不是待选的一项了,人们只能选择丧良心,于是良心丧于困地这种说法不再遭受谴责。

程邑现在的处境就是良心丧于困地,他接下来的丧尽天良的行为似乎也是情有可原的。

金圣叹自哭庙案发生两个月来,一直躲在家中喝酒。最近他一直在怀念逝去的岁月,这也许是人之将老时的一种惯有的心态吧,他总是沉浸在美好的回忆当中,他想到自己风流少年,生性疏宕,无意于功名利禄,只喜欢在水边林下,借几缕清风以自怡,捧几卷诗书以自醉,闲来无事就来酒肆,吃几碟花生米,喝几盅二锅头,把自己灌得醉醺醺的,斜眼看世界,世人自然颠来倒去,可是自己的心里却有一柄标尺。借着酒劲,最快意的事清莫过于批书,笔如疾风,文思如闪电,一天半晌能批好几卷呢,批得累了疲了,自然有情投意合的好友拉去酒肆,痛痛快快地打酒仗,一直喝到兴尽意阑。

金圣叹可以称得上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武林高手。他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都能找到相投的话题,彼此都感兴趣,彼此都能意兴盎然的畅谈。这种天然的容易和群众打成一片的好品质,使得金圣叹的生活如鱼得水,既有趣又滋润。金圣叹曾写下三十三件令他不亦快哉的事情,他的闲适人生的人生价值取向一览无余。

可是这种闲适的生活不能为继了。他的怀旧情怀也证实了他邻近了生命的拐点,他的潜意识告诉他,时日不多了,能回忆的美好的东西尽量回忆吧。

良心丧于困地的程邑于痛苦的挣扎之后,终于泯灭良心的供出了金圣叹和丁子伟,前者是程邑在哭庙案事发当天于路上邂逅的,后者仅仅是程邑刚出门时遇见,哭庙当天程邑只见过这两个人,其余的一概记不起了。

此外,程邑知道金圣叹是揭帖的作者,把他供出来也不算愿冤枉他。但是程邑混淆了一个基本的事实:任维初才是哭庙案的罪魁祸首,其他任何人都是无辜的,除了任维初和朱国治以外的任何人的鲜血都是白流的。

命运就是这样充满了戏谑的情节。金圣叹无辜受牵连竟被定为死罪,罪名是震惊先帝,聚众倡乱。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写完揭帖后,金圣叹就预感到可能会有此下场,但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1661年,时间定格在夏秋相交的某一天。天气燥热难当,可是刑场上却阴风烈烈,让人不寒而栗。今天是金圣叹执行死刑的日子。他被绑缚在刑场上,灰白的头发显得零乱无序,可他的脸上却不见一丝恐惧。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金圣叹还是摇头叹息了一下,就一小下下,随即又恢复了平静的状态。人生就是一场大梦,好了现在是该醒的时候了。金圣叹不要留给后世一个贪生怕死的印象,他要利用刑场这个最后的人生舞台,进行最后的告别舞台的演出。

金圣叹央求道,刽子手大哥能不能把耳朵凑过来一下,我有一个我苦心孤诣思索了数十年的秘密告诉你。

刽子手经历的场面多了,无非是犯人想死的时候痛痛快快的少受折磨,送点金银财宝罢了。刽子手对于这样的外财的态度是多多益善,于是他听金圣叹让他附耳过来,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心里想的美,又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待到刽子手附耳过来了,金圣叹脸上充满了狡黠的微笑,刽子手大哥告诉你啊,你可一定要记住了,五香豆腐干和花生米同嚼,有火腿味道,这是我独自发明的,别人不知道,我今天告诉你,也不枉你送我一场!

刽子手一听什么乱七八糟的,全然不懂。这么富有生活情趣的临别赠言,一定与阴森的刑场形成强烈的对比。

金圣叹又向刽子手讨酒喝。刽子手事先已收了金圣叹家属的贿赂,对于金圣叹临死前的要求尽量满足。金圣叹至此再也不像往常那样浅斟慢饮了,捧起酒缸来豪饮痛饮。转眼之间,几个缸酒下肚,金圣叹酣畅淋漓的说,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

一言掷地,琅琅有声。话音刚落,刽子手的鬼头刀就到了,只听“噗!”的一声,金圣叹身首异处,尸体已躺在血泊之中。细心的刽子手发现,有两个小纸团分别从金圣叹的耳朵里滚落出来,好奇心促使他拾起来展开观看,一个纸团上写着“好”字,一个纸团上写着“痛”字,刽子手莞尔之余,对金圣叹这种蔑视死亡的态度油然起敬。

金圣叹真是个有趣的人。可是他的故事结束了,他的结局是一场有趣的死亡盛宴。这让人想到了瞿秋白。瞿秋白临死的时候也曾说过,中国的豆腐是最好吃的,天下第一。或许他是从金圣叹的临终赠言中获得灵感的。

将死之时,谈笑风生,与刽子手大谈“五香豆腐干与花生米同嚼,有火腿滋味”,又豪饮美酒数缸,又耳朵里塞纸团,死后犹使世人一笑,不亦快哉!不亦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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