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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我不要做异形!

校警来了,禽兽们跑了,韩嫣得救了,秦欢被抓了。

老大一行闻声而遁,唯独秦欢丝毫没有正在做“坏事”的自觉,非但没跑,反倒兴高采烈地冲着来人使劲招手:“这里!这里!人在这里!”

校警们追着声音冲过来,首先看见的是欢欣雀跃的秦欢,再往地上看,一个年轻女孩被捆住手脚躺在地上,头发蓬乱、衣衫不整,外面的长裤已经扯到了大腿弯,所幸内衣完好,看样子并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见到这一幕,一干人不约而同作出判断:一对小情人约会途中惨遭恶徒袭击,千钧一发之刻,英勇的校园保卫队——也就是他们及时赶到,终于免去一场大难。

基于这样的判断,校警们一窝蜂围上秦欢,七嘴八舌地发话。

“那帮兔崽子往哪儿跑了?老子灭了丫的!”这是比较热血的。

“傻小子,别光愣着,赶紧帮你女朋友把衣服穿好。”这是比较老成的。

秦欢大眼睛眨眨,先冲着热血的那几位摇摇头:“对不住,我没注意。”再向着老成的那几位摆摆手:“她不是我女朋友。”

一干校警都有些愣神,心说不是男女朋友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凑一堆?其中一人反应最快,只略略一呆,立马冲着秦欢竖起大拇指:“好小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种!”

其余人等也跟着轰然叫好,不过那根伸出去的大拇指竖得实在是有些犹豫,照他们刚才听见的,刚刚在这儿做坏事的小子可不只一个,就眼前这小孩儿的体格,1对1都够呛,更不要说1对N!再说他那副满脸稚气的模样,怎么瞧也不像是能英勇无畏和恶势力做斗争的主儿!

再一瞧,这小孩儿蹲在地上捣鼓什么呢?走近一看,却发现他正在和女孩身子底下的一件衣服较劲。

我扯!我扯!我扯扯扯!

秦欢揪住外套一角,专心致志地致力于挽救外套作战中。这件外套是他入学时才买的,今天是第一次上身,实际上,他之所以没走,就是因为惦记着要取回外套。

外套垫下去容易,想抽回来却难。主要是那句“女朋友”让秦欢有了顾忌,不敢再像先前那样三不管五不顾,动作放得又轻又柔,尽量在不碰触韩嫣身体的前提下使力。

这样的高难度动作自然十分费力,没一会儿秦欢就累出了一头大汗。抬眼觑见对面的校警大哥都直愣愣地盯着他,秦欢眼睛转转,笑了:“大哥,帮帮忙好不?”

对着那一脸的灿烂笑容,校警大哥们实在不好意思拒绝,很爽快地过来帮手,麻利地解开韩嫣身上的绳子,再把她扶起来,由一个年龄大点的帮她拉上长裤。

没了韩嫣压在上面,秦欢的宝贝外套成功得救,穿好衣服,秦欢眉开眼笑:“谢谢大哥。”

“不用谢。”校警们乐呵呵地回话,突然警觉不对,声音猛地高抬八度:“衣服你的?”

“嗯,我的。”秦欢喜滋滋地点头。

“真是你的衣服?”校警们互相看看,不笑了,盯着秦欢面色严肃地重复了一遍问题。

秦欢歪歪头,对校警大哥们的反应很是疑惑,想了想,他迟疑着道:“发票好像还在,要看吗?”

重点不是发票好不好?!校警们默然相对,然后,十分整齐地冲着秦欢竖起大拇指:“小子,你真有种!”

一个出现在强奸案现场并且把衣服垫在受害者身下但又不是受害者男友的男人,就算只是小男人,问题也大了!

于是,很有种的秦欢同学被隆重护送进了警察局。

平生第一次进警察局,秦欢却一点儿都不害怕,反而是好奇和兴奋的情绪更多一些,整个笔录过程他无比配合,表情严肃、坐姿端正,有问必答且是问一答十,比如,被问到姓名的时候详细解说自己姓名的来历,被问到行踪的时候顺带说了说学校小卖部贩卖伪劣商品,被问到那件衣服的时候附带控诉某些小商场不给开发票有偷税漏税的嫌疑等等。

秦欢答得很愉快,愉悦指数高涨,而负责为他做笔录的两名警察却被他搅得头昏脑胀,不过该问的都问明白了。总的来说,秦欢和这件强奸案无关,虽然他的应对方法有些出格,好在结果尚算完满,而另一边韩嫣的证词也证明了这一点,笔录工作到了后面,基本没了秦欢说话的份儿,两名警察你方唱罢我登场,轮番对他进行思想教育。

秦欢边听边点头,他向来是勇于认错的。两个警察见他乖巧,也不难为他,说到后面语气已经和缓了许多。

老实说,从发现被害人是韩嫣开始,秦欢心里一直有一个疑问,那帮小混混未免太不挑嘴了!且不说韩嫣脸上那块看得人心里发麻的黑斑,就算看不见她的脸,光她身上那股味道就够呛,真亏他们能忍得下去,或者说,集体重感冒?

然而让他吃惊的是,其中一名警察突然发出感慨:“你小子也算错有错着,要不这么漂亮的女孩可就毁了!”

秦欢惊讶地睁大了眼:“你觉得……韩嫣漂亮?”

让他更加吃惊的是,所有在场的警察竟有志一同地连连点头。

“那女孩是挺漂亮的。”刚才说话的那名警察玩笑着弹了弹手中另一份笔录:“那帮小混混里有几个还真有文采,口供做得跟情书差不多,赌咒发誓说出去之后一定和小美女赔礼道歉,然而凭本事正儿八经追求人家。”

秦欢嘴张得大大的合不拢来,到底是谁的审美观出了问题,是他的,还是其他人的?

回想一下刚才在月光下看见的韩嫣的面孔,秦欢的嘴越张越大——他突然发现,韩嫣的模样好像有了变化,就好像拿着白纸蒙在画上描线,每一根线条都是照着原图来的,可是白纸的摆放不停变动,描出来的线条也不知不觉有了错位。五官还是那样的五官,但组合在一起的观感却非常奇异,不是美也不是丑,而是一种引诱人一直看下去的魅惑。

秦欢有些头晕,喉咙干燥冷汗涔涔,这种感觉他并不陌生,从那天梦见胡老师变成狐狸精,还有不久前看见红衣美女的幻梦,他都有这样的感觉。

难道又是幻觉?秦欢开始分不清楚自己正处于现实或是梦境。

就在这时候,审讯室的门“啪”的一声被大力推开,秦欢从恍惚中惊醒过来,转头一看,一个身材高挑的女警冷着脸向着他大步走来。

径直走到秦欢跟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女警很不屑地哼了一声:“我算是见识了,天下居然还有你这种混帐男人!下作!无耻!不要脸!呸!你爹妈怎么就生了你这样的孬货!”

秦欢愤怒了:“你干嘛骂人?”

女警狠狠啐了他一口:“骂你怎么拉?你做的出还怕被人骂!”

秦欢由愤怒到委屈:“我做什么了?”

女警把手里的笔录摔到秦欢脸上,冷笑道:“你还有脸问?一个女孩子差点被人强奸,你居然就在旁边看着,你就不觉得脸红?”

秦欢从委屈又变成莫明其妙:“我为什么要脸红?有女孩子被强奸应该是警察脸红吧?”在秦欢看来,治安不好是警察的责任,和他似乎是没什么关系的。

一屋子警察全愣住了,个个梗着脖子说不出话,秦欢这话貌似歪理,但要想驳回去还真不容易。

女警面红面青轮转了几圈,小宇宙爆发:“你到底是不是男人?不知道什么叫见义勇为吗?”

秦欢歪着头琢磨了半天,然后很认真地表示疑惑:“要我见义勇为的话,要警察干嘛?”

“……”没人说话了,就听见呼哧呼哧的喘气声,最大那声则是来自那名女警。

沉寂了片刻后,她的小宇宙再次爆发:“小屁孩!我看你是欠教训!”掉头招呼旁边的一名胖警察:“把这小子关去12室呆一晚,我看他还有什么话说!”

胖警察迟疑了一下,凑到近前小声道:“不太好吧?疯牛手重,万一出个什么好歹……”

“怕什么?有事我担着,预先打声招呼,疯牛疯归疯,轻重还是知道的。”女警扭头瞪住秦欢,恨声道:“你也听见这小崽子刚才说什么了,要是不教训教训他,我咽不下这口气!”

这女警名叫叶甄,平日里自视甚高,对什么事都喜欢指手画脚发表一番议论,并且容不得人反驳,又是个对人薄对己宽的性子,为人霸道好记仇,因为有个在市公安厅做副职的姨父,局里的人都让她三分,越发助长了她的脾气。今天秦欢三番两次驳得她无言以对,她真是恨得牙痒痒,铁了心要让他好看。她所说的12室关着一个本市出了名的混混疯牛,这人出名不是因为势力大,而是因为脑筋有些不清楚,一打起架来就不要命,既不要自己的命,也不顾人家的命。他这回进来就是因为不久前醉酒闹事,活生生抠了人一对眼珠子,正关在拘留所里等一审判决书下来。

听说叶甄要把秦欢和疯牛关在一起,一干警察都不肯应声,秦欢的话是让他们不舒服,可再不舒服,也不至于把一个未成年少年往死里整。唯独其中有个叫王海的对叶甄有点意思,别人不吭声,他却屁颠颠地跳出来捧小脚,扯了秦欢就往外走。

秦欢虽然不通世故,但也瞧出来这所谓的“12室”恐怕不是个好去处,当即就死赖着不肯去,却扭不过王海的力气,被他拖死狗一般拖着去了。

到了地方,秦欢一看黑洞洞的房间,头皮立刻就炸了,死死拉住外面的铁栏杆不松手。王海一根根掰开他的手指,把他往房间里一推,丢下一句:“小心点,别弄死了。”就此扬长而去。

秦欢本来就紧张,再听他这么没头没尾的一说,一颗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紧紧蜷着身子缩在角落里,大气也不敢喘一口,心里默默念叨:“无视我无视我请无视我……”刹那间从上帝耶稣到如来玉帝他全部挨个求了个遍,只希望对面那位疯牛大哥能把他当作路人甲。

可惜天不从人愿,就在他祷告的同时,一个粗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兔崽子,乖乖过来让爷们练练手!”

没等秦欢拒绝,事实上也容不得他拒绝,一股劲风当胸袭来!秦欢又惊又怕,抖着嗓子惨嚎出声:“啊——!”

叫声到中途突然变了调,秦欢惊讶的发现,这位传说中的疯牛老大打起人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痛,实际上是一点儿都不痛,相反,拳肉相接的地方倒是传来一股热乎乎的暖流,让他十分受用。

他好奇地垂下眼,眼睛霎时瞪得溜圆!

昏暗的室内,一团微弱的红光在他胸口处闪烁,将疯牛的半支手臂笼罩在内。这团红光似乎带有一种奇异的穿透性,红光中疯牛手臂上的骨骼和血管清晰可辨,随着血管的伸缩,那股暖流源源不动地传入他体内。

秦欢很快意识到,那团红光的发源地,以及那股暖流的目的地正是他胸口处那个怪东西,而那股暖流,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就是疯牛身体中的鲜血!

秦欢懵了,瞪着眼睛栗栗发抖,他……他在吸人血?

下一刻,他以更大的声音惨叫起来:“啊~!”

秦欢害怕,疯牛更加害怕,几乎在他惨叫的同时,这位据说被捅穿肚子照样面不改色的好汉跟着开始惨叫:“啊~!”

然后,同样经受了无限惊恐的两人双眼一翻,不分先后地昏倒在地。

王海并没有走远,他也害怕把事情闹大,准备等秦欢挨两三拳就过去救人。秦欢第一声惨叫的时候他没在意,第二声惨叫他只是皱了皱眉,等到第三声惨叫响起,他有些坐不住了,担心疯牛出手没有轻重,把秦欢伤得太厉害。

还没想好要不要过去看看,那边却突然沉寂下来,再没有半点声息,王海等了又等,脑门上渐渐冒出了冷汗,心说坏了,别是真出了人命,连忙赶过去救人。

人还未到,他隔得老远就高声叫了起来:“疯牛,你住手!不准再打了!”一溜小跑冲到近前,拿着手电往房间里一射,王海“唰”地一下白了脸,房间里悄无声息,一大一小两个人仰面倒在地上,看样子已经是昏死过去了!

顾不得多想,他拔脚就往外面跑。没一会儿,一帮人跟在他屁股后面慌慌张张跑了进来,打开房门抬出秦欢和疯牛,见两人真是不省人事,赶紧张罗着打110叫救护车。

一通忙乱之后,秦欢和疯牛一起被送进了医院,王海因为担着责任,一面在肚子里骂娘,一面提心吊胆地跟着也去了。

一个小时后,检查结果出来了。

“小孩儿没事,就是惊吓过度。不过那个大个子严重贫血,需要住院休养。”

王海听了半天回不过神,秦欢惊吓过度他可以理解,可是疯牛居然会严重贫血……想象一下猛张飞突然变成林妹妹,王海觉得自己也想晕了。

经过这么一闹,他再没心思为难秦欢,匆匆办好手续打发他上路。

出了这样的事情,自然是要通知学校的。基于事情的特殊性,考虑到韩嫣同学的名誉,学校领导采取了低调处理,再考虑到猛兽杀人事件余波未了,为了安定人心,几名校警都被下了禁口令。

至于秦欢,对于这个十五岁的新生状元,学校领导研究来研究去,最终重演了笔录时结尾那一幕,轮番上阵对秦欢进行思想教育,然后,事情就此告一段落。

秦欢一夜未归,回来的时候却是被系主任押送过来,田大娘好奇得不得了,等主任一走,立刻拉着他细细盘问。

领导们说来说去,秦欢只听进去一句话——“女孩子的名誉很重要”,他本来是不想说的,无奈田大娘再三追问,再加上夏春耀和孟光在一旁敲边鼓,最后一五一十全部交待了,说完了又后悔,将那句话原封不动照搬过来,很慎重地嘱咐道:“女孩子的名誉很重要,这件事你们知道就好,千万不要出去乱说。”

田大娘拍着胸脯作保:“放心,哥哥我嘴最严,绝对不会乱嚼舌头!”

其实,秦欢这番嘱咐主要就是对他说的,孟光行事颇有些书生意气,极少在背后说人小话,夏春耀性子倨傲,眼高于顶,除了同寝室的几位,轻易不肯搭理人,对他们秦欢比较放心,只有田大娘是个大大咧咧的脾气,秦欢很担心他一不小心说溜了嘴。

他不会掩饰,心里怎么想脸上就怎么摆,一见他的表情田大娘就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气得几欲抓狂:“我的信用度为零啊?我说了不会乱说就是不会乱说!”想想觉得气不过,兜头就是两个暴栗敲了下去。

秦欢自己也觉得这样怀疑田大娘不好,因此挨了打都不好意思和他计较,只是抱着头嘿嘿地笑。

其实在场的还有另外一个人——躲在帐子里一直没吭声的庄正明,只是他的存在感实在太过薄弱,几人你说我笑,谁都没想起他。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最终还是传扬开来,奇怪的是作为主角的韩嫣无人理会,反倒是秦欢吸引了全部火力。

秦欢两耳不闻窗外事,每天依旧泡在图书馆,为了自己的心理健康事业艰苦奋斗,却苦了和他同寝的几人,尤其是田大娘,不断有人找他打听消息。

事情倒是蛮好解释,韩嫣曾经向秦欢告白过,当时有不少目击者。好解释是一回事,但如果连续几天被人拉住从早到晚不停地说着重复的话,就算田大娘也抗不住了,逃难一般蹿回寝室再不肯露面。

晚上,秦欢从图书馆回来,田大娘闷了一天的脾气立即找到了发泄口:“小五,你自己拉的屎自己揩干净!TMD,一帮人都拉着老子问个屁啊!”

秦欢光点头,不说话,事实上他暂时顾不上说话,这会儿他左手端着满满一饭缸酸辣粉,右手拎着三盒蛋炒饭外加一盒水饺,嘴里还咬着半块面包。

田大娘见到吃的就忘记了骂人,抢过一盒炒饭直接开吃,还没吃到一半,却发现秦欢那边连炒饭带酸辣粉再带饺子已经全部一扫而光,就剩两只眼睛眼巴巴地钉在他这半盒饭上。

田大娘傻了:“我说小五啊,你这几天怎么这样能吃?别是有什么毛病吧?”说着话,他将半盒炒饭推了过去:“喏,你要是不嫌脏就拿去吃。”

秦欢二话不说,接过来就埋头苦干,田大娘越想越觉得不对,悄悄跑去找夏春耀咬耳朵:“小五会不会是得了甲亢?他现在一顿吃的东西顶得上全寝室一天吃的!”

“也许吧,可能是。”夏春耀不置可否,态度近似敷衍。此刻,他的全副心神都放在了秦欢身上,老实说,比起秦欢突如其来的好胃口,夏春耀更在意他流露出来的那种饥饿感!食欲和饥饿感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尤其是秦欢胡吃海塞了这么多,那种饥饿感却没有半分减退……对此,夏春耀很有探究的兴趣。

秦欢懵懵懂懂中若有所觉,包了一嘴的炒饭回望过去,恰好与他若有所思的眼神碰了个正着。偷窥被抓住,夏春耀坦坦然一笑,很有风度地颔首致意,反倒是秦欢躲躲闪闪地移开了目光。

类似的情景近段时间时有发生,对于夏春耀带着明显研判意味的视线,秦欢总觉得有些心虚,他甚至怀疑夏春耀是不是知道了什么,所以才突然这么特别注意自己。

夏春耀的想法秦欢没办法知道,暂时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关心,眼下他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很饿,非常饿!虽然已经吃了不少东西,但他一点吃饱的感觉都没有,就好像本该吃肉的老虎被逼着吃了一肚子青草,胃里东西是有了,但不是他需要的,吃再多还是觉得饿!

问题是,他也不知道吃什么才能饱……

这个情况开始于三天前。

自从那天被自己吸食人血的事吓得昏倒,醒过来之后秦欢却是活蹦乱跳,没有丝毫不适的感觉,反倒是精神好得不得了,晚上熬夜看书,白天继续去图书馆奋战,完全不会打瞌睡,也不会觉得肚子饿。可惜这种状态只持续了两天,从三天前开始,八小时睡眠外加一天三餐,一切恢复如初。

唯一和以前不同的是,秦欢发现自己怎么吃也吃不饱!

吃完半盒炒饭,秦欢又翻出五个茶叶蛋,一口一个解决掉,摸摸肚子,一张脸皱成了苦菜花,果然,吃了等于没吃,还是饿得慌!

“好~饿~啊!”他拖长了声音哀怨地惨叫。

田大娘正在剪指甲,被他这一嗓子吓得一哆嗦,手上一抖,立刻剪下了一块肉皮,痛得呲牙咧嘴,举着鲜血淋漓的手指破口大骂:“叫个屁!看,老子出血了!”

秦欢目不转睛地盯着田大娘的手指,嘴里唾液分泌量猛然大增。

田大娘被他看得心里发毛,手指晃晃又弯弯,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收回来,没等他想明白,秦欢两眼闪亮地扑了过来,“嗷呜”一声张嘴就啃。

“啊啊啊!你小子属狗的啊!松口!你赶紧给我松口!”田大娘脸都白了,拽住秦欢的头发使劲往外扯。

秦欢很快就松开了口,田大娘正想开骂,却见秦欢双眼无神、面色煞白,就好像受到了什么重大打击似的,摇摇晃晃径直上了床,留下他在后面举着手指发呆:“搞……搞什么鬼?咬人的比我这个被咬的还大牌?”

秦欢的确很受打击,任何人在发现自己吃不饱的原因是没有吸食人血的时候,恐怕都和他的反应差不多。

一见田大娘手上那道血口子,秦欢脑海中立刻闪过一个念头:“很好吃!”等到他情不自禁扑上去把那根手指含进嘴里,血水一入口,他就明白了,自己想要的就是这个!

先是狂喜,而后大惊,心情振荡之下,田大娘以赔偿精神损失为名,要求他为全寝室洗一个月的衣服的事也稀里糊涂答应了下来。

事情答应了就得做,秦欢一咬牙,跑去旧货市场淘了一台二手的单缸洗衣机。

不到一天,秦欢寝室有了一台洗衣机的事传遍全楼,虽说楼下就有洗衣房,不过那得交钱不是?便宜不占白不占,大学男生也是很有节约观念的,于是,一盆盆衣服堆到了秦欢面前。

最开始,秦欢一一笑纳,反正电费、水费不用他给,洗衣粉大袋的才五块六,他掏得起。可是,渐渐的,事情的发展超出了秦欢的预想,外衣之后是五颜六色的各式内裤,内裤之后则是颜色统一的袜子,不论原先是什么颜色,送到秦欢面前的时候只剩下一个颜色——黑!

617全体成员出离愤怒了!

“这样下去不行啊!”田大娘摸着下巴表情沉痛。

孟光破天荒地爆了粗口:“我们寝室又不是免费洗衣房,娘娘的,老子自己的衣服搁了三天还没轮到。”重点其实是后面那句……

最后,夏春耀一锤定音,秦欢这倒霉孩子被摆到了门口。

某人拎了袋袜子过来,不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已经积存了很长时间,秦欢奋勇上前:“我有脚气。”

来人微笑:“没关系,我也有。”洗毕,闪。

片刻后,同系一位姓高的学长端着一盆颜色诡异的内裤飘然而至。

田大娘从门内蹿出,傲然宣告:“老子有淋病!”

高学长很大度地一摆手:“没事,我洗完回去消毒!”

田大娘败退,剩下秦欢泪眼汪汪地垂死挣扎:“我有爱滋……”

高学长很慈祥地摸摸他的头,从口袋里掏出一盒杜蕾丝:“不怕,我有套子!”

眼睁睁看着他洗完闪人,秦欢气闷不已,一拳咂在洗衣机上,没提防被旁边挂着水管的铁丝划破了手,几滴鲜血落下,只听“呲”的一声轻响,一股青烟冒起,不锈钢盖面硬生生被融出一个拳头大小的洞。

秦欢眼睛眨眨,热泪滚滚而下:“我不要做异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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