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很多面积广博的大陆一样,爱琴大陆的中部也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沙漠,这里是地精的乐园。
在地精王国灭亡后,剩下的地精为了躲避精灵和比蒙的联合围剿,大多逃进了这片叫做塔克拉玛戈的沙漠。几千年中,他们在沙漠中星罗棋布的绿洲上重新建立起了强大国家,渐渐恢复了元气。
到第二次神魔大战的时候,这些地精竟然投靠了魔族,与爱琴大陆联军为敌。不过他们入侵的第一硬战就碰上了当时人才辈出,盛极一时的比蒙王国,结果威瑟斯庞一战,地精一百四十万大军,几乎全军覆没,逃回沙漠的不过六、七万人。但烧杀抢掠成性的地精还是给爱琴大陆各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像比蒙王国北部多瑙大荒原因为千年前的屠杀可谓说是千里无人烟。
第二次神魔大战后,人族、比蒙和精灵都有意惩罚乘火打劫的地精,但地精在过去几千年中,在沙漠地下建立了广大的迷宫,联军几次进剿都受困于地精神出鬼没的游击战术,加之沙漠特殊的环境对后勤压力极大,最后以失败告终。
不过围剿不成,并不代表爱琴联军就没有了办法,那就是掺沙子。他们将原本流落在爱琴大陆各地的矮人都放逐到沙漠中,这些地精贵族随意脱下裤子而产生的后代,因为有人类的血统,已经渐渐融入爱琴地表种族当中,像第二次神魔大战中,为了帮助人类守住“叹息之墙”的最后防线,几十万矮人长眠在了那里。
而人类答应矮人的条件,就是在战后帮助他们立国。然而战争结束后,这个承诺就变成了一个尴尬的问题,毕竟谁也不会在自己国土当中割下一块分给矮人。最终人类想到了用矮人对付地精的方法,只有这些与地精同样矮小、擅长钻洞,却比地精强壮数倍的矮人才能在那些沙洞和坑道里打败地精。
于是乎,一场血腥的混战在黄沙满天的塔克拉玛戈大沙漠中展开了,地表和地下躺满了地精和矮人那矮小的身体,到后来,源自于地精那狭隘好斗的天性似乎被激发出来,不仅是地精和矮人发生战争,就连地精与地精之间,矮人和矮人之间也相互争斗,欺诈背叛成了这里的家常便饭。千年中,原来的两大王国支离破碎,地精贵族和各矮人部落的族长纷纷盘踞各处绿洲,建立起了上百个小国和城邦。
李克所在的托米德尔就是这样形成的一个城邦。托米德尔位于塔克拉玛戈沙漠西南的心海绿洲,心海是沙漠中的第三大湖泊,虽然他远没有沙漠尽头的蓝海和沙漠中心的绿海那么广大,但也有几十平方公里的水面,发源于泰穆拉雅雪山和南面波斯特高原上的几条河流都在这里汇集。蔚蓝色的湖水在灿烂阳的照耀下波光粼粼,湖面上点缀着数不清的白色水鸟,湖边是大片大片连绵不绝的芦苇荡,阵阵轻风吹过,飘起无数雪花似的苇絮。偶尔有来往的商队经过,顿时惊起成百上千的水鸟,从芦苇丛中飞出,在空中盘旋尖叫。
湖畔上是看不到边际的仿佛涂了油似的草甸、花丛,风吹草动,花草如波浪盘上下起伏,偶尔还能发现藏身在草丛中的野兽。
心海之所以叫心海,就是因为湖泊的形状像一个心形,而托米德尔城就位于“心”形凹进去的部位,使得他三面环水,只有一面与陆地相连。晴天的时候,从这里城头远眺,已经可以看见泰穆拉雅山脉上连成一线的雪峰,那雪峰就好像在云端一般,蔚为壮观。翻过那座山,山的背后就是比蒙王国的领土。
而从托米德尔往南就进入人类的势力范围,此外,托米德尔是强锤矮人部落建立起来。矮人中,号称“代替天神守卫四方天柱”四支纯血杜伊嘉尔矮人虽然个体实力强大,但人数太过稀少,在近千年的混战逐渐没落下去,取而代之的是六支有实力的矮人氏族,他们分别是:深火部落,盛产咒符牧师,矮人的宗教领袖;寒铁部落,凶猛的氏族,因他们的战士而出名;石拳部落,他们能采到最好的矿石和建设出防御最坚固的底城市;心卫部落,拥有最多的人口和严密的管理体系;冬风部落,盛产驯兽师,习惯与野兽沟通;最后是强锤部落,他们拥有最好的矮人工匠和铁匠,几乎闻名的矮人工艺品和武器都是由他们创造。托米德尔四处响起的敲击声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因而来往托米德尔的商旅络绎不绝,人类生产的粮食和酒类、地精制造的钟表和各种器械、矮人打造的武器和盔甲以及比蒙出产的蜂蜜、草药等货物都在这里汇集,使得这里成为了塔克拉玛戈沙漠中最大的贸易中心。
李克是随来自土曼坦的商队一起到这里的,花了他两个金盾。很贵!要知道一个金盾足够这个世界一些贫困的家庭吃上半个月的,而李克钱袋里的金盾,把手头的茧子磨平了也数不出五十个金盾来。不过却没有办法,在沙漠中,到处都是食人魔和地精强盗,他们绝不会放过落单的行旅,虽然彼尔族熊人是天生的战士,十六岁一成年就可以达到三级战士水平,而李克虽然算不是资质上乘,但也已经达到三级战士水平,轻易上来两个人族士兵还不是他的对手,但除非你实力达到圣阶或者亚圣阶,可以一个人挑一支军队,否则面对成百上千蜂拥而来的地精强盗,纯粹是送死的份。
由于一路骑在骆驼上,吹得鼻子耳朵里都塞满了沙子,进城后,李克顾不上打量托米德尔的热闹,急着找一家旅店住下。不过才走了两步,就不由停下了脚步。
不远处,几个人族商旅正围着一个比蒙少女打量,那少女皮肤黝黑,手上脚上戴着铁镣,身上破烂的衣服如同几年没洗了一般,明显是个比蒙奴隶,而在他身边,一个矮小肥胖的人族商人正在与几个人族商旅讨价还价。
李克见那少女一双黑色的小翅膀收拢在背后,看上去应该是博德族比蒙。而少女年纪也应该很小,五官都没有长开,还带着明显的稚嫩,整个人看上去其貌不扬。唯独有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颇为可爱。只是此时听到几个人族商旅对她指指点点,而一旁的地精奴隶商人则满脸热情地推销着,令她泫然欲泣,一双大眼睛内布满了泪水。
谁知几个人族商人相互交谈了几句后,不知什么缘故,摇摇头走开了,令那个矮小丑陋的胖子脸上充满了失望。他对着比蒙少女就是一脚,嘴里骂骂咧咧道:“你这个赔钱货,早知道老子就不应该把你从地精那盘下来,应该让他们把你去喂食人魔。”说着,似乎还不解恨,又踢了几脚。
少女扭曲着身子,尽量不让胖子踢到这些天被毒打的地方,只是身上沉重的脚铐手镣让她根本无力闪躲,只能咬紧嘴唇不出声。
“住手!”
很多年后,李克回忆起来,他都不知道自己那时候为什么会出声。不管前世后世,他都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不要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了,就是扶老奶奶过马路这样的事情他都没有做过。但那一刻,当他看见比蒙少女咬得发紫的嘴唇,他真的觉得胸中有什么东西炸开了一样,忍不住大吼了出来。
李克三步并作两步走到胖子奴隶商人的面前,令他忍不住退了一小步。而博德少女听到声音则抬起了头,看到李克的样子后,眼中不由充满了希冀。
不过这时胖子看到街口有一队矮人士兵经过,胆气壮了壮:“我打我的奴隶用得着你管,她是我的私有财产。”
李克也看到了经过的矮人士兵,那锃亮的盔甲和战斧上反射的寒光可不是闹着玩的:“那我要买下她行不行?”
人族胖子一听有生意上门,眼睛顿时一亮,脸上立刻堆满了笑容:“您好,我是洛特兰商会的阿巴贡,我们商会在整个大陆都卓有声誉……”
“少啰嗦,你开个价吧。”李克止住胖子阿巴贡的喋喋不休。
阿巴贡眼珠转了转,满脸堆笑道:“既然您有诚心,我也报个实心实意的价钱,我是九十金盾从地精手中买下她的,加上这几个月吃我的,住我的,少说也得十几个金盾,您凑个整数,给一百个金盾就成。您要知道,博德族的少女在整个大沙漠都是不多见,她们的嗓子能唱出这世界上最美妙的歌声,我这绝不骗您。”
李克听了心中冷笑一声,真把自己当猪宰了。他再走上前一步,将近两米的大块头将才到他胸前的阿巴贡完全笼罩在阴影里,一双眼睛从黝黑的铁面具后射出两道有若实质寒光,“我刚才听见你跟那几个人类说的可不是这个价钱,我在旁边听得清清楚楚,莫非你认为我们比蒙好欺负?”
感受到对方山岳一般的气势,胖子阿巴贡腿肚子不由一阵哆嗦,他可是知道兽人的脾气有多么暴躁,一言不和,刀兵相向的大有所在,虽然现在是在城里,有矮人的巡逻队在,但眼前这个气势惊人的比蒙完全可以一招杀死自己,到时候就算他被抓住,自己已经死了,还有什么用。想着他连忙道:“您别生气,做生意不都得有商有量吗?既然您觉得不合适,就按刚才我和那几位先生谈好的价钱,三十五个金盾,您看怎么样?”
李克心里再次一声冷笑,他其实根本没听到几个人谈的价码,只是明白无奸不商的道理,所以才故意诈一诈这个胖子,结果他果然是狮子大开口,此时他哪里肯放过:“你出三十五个金盾,那几个人类都不肯买,说明肯定是你的价钱高了,莫非你还想骗我一次?”
胖子阿巴贡此时完全被对手的气势压制,想起这些日子,这个长得丑不垃圾的博德族少女根本问津,他咬咬牙道:“三十个金盾,您把她带走,算是我贴钱向您赔罪。”
李克皱了皱眉头:“我只有二十五个金盾。”他一心想救下这个比蒙少女,这次倒没有使诈。
谁想胖子脸色白了白,把头晃得跟拨浪鼓似的:“这已经是最低价,再少我回去也无法交差,您如果没有三十个金币的话,我宁愿再等等。”
那个比蒙少女一听,顿时又是一副要哭的样子,一双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盯着李克。
李克向她投去一个安心的眼神,转头看看阿巴贡的样子,觉得这已经是他的最低底线,于是道:“三十个金盾就三十个金盾,我先给你二十五金盾,剩下的五个金盾我过几天给你,不过人我必须先带走,省得被你打坏了。”
胖子摇头道:“货物卖完,我明天就要回洛特兰去了。”
“那我明早之前给你……”
胖子想了想:“好!不过你要跟我签魔法契约,明天帝波罗升起之前必须把五个金盾给我,否则我不仅要收回货物,你还要多赔五个金盾给我。”
“好!”李克一口答应下来。
接着,胖子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是大陆上最通用最普通的羊皮纸,不过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周围咒文。对于这种“魔法契约”,李克只是听说,却没有看过。两人先是把协约的内容各自说了一遍,接着开始念“魔法契约”上的咒文。
当念完最后一个字,一道紫色的光环从“魔法契约”上漫开,没入两人的身体。这代表契约已经达成,如果谁违背了契约上的内容,将会遭受神的诅咒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