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警察的素质,提高警察的战斗力,关键在于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真正实现向管理要警力,要战斗力思维模式的转变。现代管理科学在“以人为本”的思想指导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人的职业兴趣,促进个体发展的激情与工作需要相协调,推动整体工作全方位、高效能的发展提高,圆满完成新时期赋予人警察察艰巨而又繁重的光荣使命。
职业道德是人从事职业活动的准则和规范,它通过群体舆论和群体压力作用,对职业个体起着不可替代的约束作用,它作为比法律规范较低的阈限界定,对于规范职业行为更具有广泛的意义,从人格结构来讲,人作为具有生物和社会属性的连续体,经过社会意识的教化,经历了“本我”、“自我”、“超我”的历程转变。“本我”即以体现快乐主义为原则的生物属性,代表着人的本能欲望;“自我”即以体现现实主义为指导原则的,生物和社会属性连续体,它是按照现实的规范要求来满足“本我”的欲望和追求;“超我”是体现以“至善主义”为原则,自觉地按道德要求去规范自己的言行,并将道德内化为个人的需要,变成了人生的一种追求。此时,“本我”的欲求能量和动力已转移到追求高尚情操及事业的方向上。一个人如果达到了“超我”境界,亦既达到了内在的人格升华,职业道德准则也就成为了人生的需要和追求。如果在一个警察的人格结构中,“本我”有所降低,“自我”和“超我”的发展充分完善,达到了职业道德的升华,那么这样的警察就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利于人民利益的人,一个把追求职业任务的完成当成“超我”需要的人,也就成为一个具有充满战斗力的公安战士。
提高警察的职业道德修养,关键在于将职业道德内化为每个警察的世界观和信念,成为人格需要的重要内容,变成一种人生追求。作为一个警察管理者,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警察的职业道德意识。
一、用警察规范来制约
美国当代心理学家勒温的研究表明:“改变个人的态度,用群体规范比个别劝说更有效果”。把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大家服从,甚至可以采取一些经济、行政、法规的制约惩罚手段来保障实施,使警察个体在服从过程中逐渐形成对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认同,以致内化转变为自己的内在需要,成为警察个体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利用榜样作用来影响和规范警察个体的行为
把具有警察职业道德情操的代表人物作为典范,并形成肯定评价的舆论情势,使之成为榜样,可以使人模仿并在模仿中发生自居作用而转变成对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的认同,最后内化为人格需要结构的一部分,从而真正提高了警察职业道德意识,增强了警察的职业道德感、责任感和义务感,职业道德行为也就会蔚然成风。
三、加强警察职业道德舆论的导向作用
正确的职业道德舆论作用,可以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的环境氛围,形成群体舆论的压力,使警察的言行与职业道德舆论相顺应,这种顺应的长久以往,也会通过认同而走向内化。
四、发动和组织警察投身于职业道德的实践活动
心理学家球思的实验表明:“共同参加相应的实践活动越多,个人态度的改变也就越有效果”。警察在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和实践活动中,得到肯定的强化作用,其思想意识亦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从而使自身的职业道德意识不断得到提高,最终成为本身所具有的人格内涵。
五、进行有效的说服工作
说服工作就是利用各种传播媒体进行有效的劝导,使人的态度发生转变,从而提高警察的认识水平,可以利用影视、广播等各种手段采用文艺作品宣传、座谈、讲座,先进事迹报告会,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效的说服工作,来提高警察的职业道德的意识水平。
六、提高警察的心理品质,正确对待挫折
挫折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中是不可避免的。挫折的不良情绪反映可以使人变得消极被动,职业道德意识和责任感、义务感的唤醒将会受到影响,易使人产生攻击、自残、转移发泄、退化、固执、妥协、冷漠等消极行为。避免挫折的产生,关键在于提高警察应付挫折的耐受力和心理健康水平,作为管理者来讲,一是要加强警察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水平,树立对待挫折的正确态度;二是要了解和掌握受挫折者的心理状态及行为的反应方式,对于其发泄行为应有一定的容忍精神;三是采用“精神发泄”的心理教育和疏导,使之容易接受教育和劝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