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租住的房子,朝欢下了点面条,草草解决了这顿晚餐,告诉敬生把碗留着回头再洗,就独自钻进暗房里洗照片。
房子在晨边高地,挨着哥大,房租很不便宜。但好处是回学校任助教比较方便,泡图书馆方便,去别处交通也非常的便利。
还有一个她最喜欢的优点就是这个由小杂物房改成的暗房。她最喜欢躲在暗房里,开着小小的灯,静静地调药水,慢慢地看着一张张照片在手里缓缓地显影,定型。被药水浸得湿漉漉的照片一张张夹在吊线上,看着林林种种的景色,人物的表情,让她不仅仅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更觉得自己的心变得宽广。
查尔斯的大头照洗了出来,六旬的老人手捧热狗吃得不亦乐乎,肉肉的大鼻头,嘴角沾着番茄酱,愉快地眯起的眼睛里,精明褪去后只有属于老人沉淀的安详。
朝欢微微一笑,她的决定果然没有错,洗成黑白的效果比彩色的效果更明显。那是属于一位老人,历经人生的种种才沉淀下来的,饱含智慧的宽厚的安详。
这样的眼睛让她想起远在大洋彼岸的父亲。
她突然想起自己问查尔斯为什么选择在拥挤得不见阳光的华尔街安家,而不是找个舒适宜人之地享受时,查尔斯回答的那句话。
她掏出马克笔,在这张大头照上写下一行字:只有和巨人们站在一起时,你才会看到自己真实的高度。她决定要把这张照片寄给查尔斯做个纪念。
另外,再寄一张给父亲吧。很久没有回国了,寄去照片让他知道自己的近况,父亲应该会高兴。念及许久不见的父亲岳逢山,她不由微微出神,心底涌起浓浓的愧疚。
“朝欢!朝欢——”
“啊!”朝欢一下从茫然中回过神来,发现显影盒里的照片已经被药水泡得有些过了,急得一阵手忙脚乱,飞快地把夹子伸进药液里将照片一张张夹起,希望还来得及补救。
敬生推门进来,看见她慌张的样子,也没有过来帮忙,只站在门边不满地皱着浓眉。
“哎呀,真是不好意思,嘿嘿。”在敬生挑剔的目光中,朝欢讪讪地笑着,准备迎接他的唠叨。
敬生意外地没有唠叨,皱着的浓眉却没有舒展,对她说道:“你听听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没听明白。”
“某个国家的公民上了飞机,生命就只值当地货币二十万……”查尔斯苍老但不失力度的声音徐徐响起。
朝欢微微一怔,目光停顿在敬生的手上——那一闪一闪正发着光的,正是她采访用的录音笔。
敬生……
她抿了抿粉嫩的嘴唇,把几乎就要出口的疑问用力往肚子里压,轻轻吸了口气,作出欢笑的样子来,平和的语气带着温柔:“我还没来得及整理呢,你怎么就一个人先听了?”
她慢慢地走向敬生,一副温顺静淑的样子,柔柔一笑,将他手中的录音笔轻轻地抓进自己的手里,感到片刻的安心,淡淡地开口说:“这个啊,你大概忘了吧。我们C国的航空保险,一直都是二十万,已经十五年没有变过了。”
敬生闻言一愣,皱着的二道浓眉越发往眉心处挤,表情的不虞越来越盛。朝欢刚在心里说“糟了”,才来得及后退半步,敬生的大吼就冲进了耳膜。
“那个丧心病狂的投机分子,居然这样侮辱我们的国家!你!朝欢,你怎么可以容许他这样挑衅我们国家的尊严,什么黑市卖器官,那不是在轻贱我们国家的人身价值吗?你怎么可以任由他这样放肆地侮辱我们,还是当着我们的面——”
“朝欢,你真是气死我了!昨晚我就和你说过,对付这种人,一定要直截了当。对付这种卑鄙无耻的人,要比他更卑鄙无耻!要单刀直入,一定要用犀利的提问震慑他,击倒他,让他在镜头下原形毕露!要撕毁他一切考究的伪装,这样才能让公众看清这些玩弄资本的下流人物的真面目!你为什么就是不肯听我的?!”
敬生气冲冲地盯着朝欢一阵猛瞧猛看,被大大的黑框眼镜遮去半张脸的朝欢脸上还带着一点讨好的笑意,微微低着头,温顺又无辜,和以往所有的时间里都一样,看起来总是那么的好脾气。然而此刻在他看来,更像是厚颜的敷衍。
昨天晚上他再三对她强调采访询问的问题时,她也是这样的。温顺地笑,头微微地低着,可他说的话,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岳朝欢!你对我的敷衍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不尊重,知道吗?!”
敬生连名带姓地吼着,越想越气,有把火在胸腔喉咙里烧,他抬起头想舒缓一下,一眼就看见那一排排挂着的照片,“豺狼”查尔斯.道格拉斯那张阴险的资本家的面孔正无耻地冲着他笑。
他的火一下就烧到了脑门上,大步走到工作台前,脑袋不小心撞上了简易的吊灯的灯罩,让他的动作几乎慢了一拍。可他在这一撞下居然还是没有迟疑,大手一挥——
哗啦——
铛——
显影盒里的药液泼洒了一地,显影盒也同时落地,一角砸在灰砖地面上发出脆响,然后在湿了一片的地面上不停地震动打转。
看着这一幕,朝欢呆了一呆。她觉得自己贴了膏药的肩膀似乎又疼了起来。
她安静地抬高了下巴,将视线投向敬生。被他撞了一下的吊灯,在小小的暗房里摇晃,唯一的一点来自灯泡的黄色灯光,在暗房里转出一圈圈晃动的光。敬生生气的脸在灯光下忽明忽暗。
感到她的注视,敬生也是一愣。他的眼睛扫过地上的狼藉,隐隐有些后悔了。
朝欢捏了捏手里的录音笔,缓缓地开口:“敬生,这是我的工作。”
她在“我的”二个字特地上下了重音。
刚刚感到有些后悔的敬生意识到她刻意强调的语义,一张脸不可抑制地烧了起来。
他和朝欢是在哥大相识的,他同样读的是新闻系,从学士到硕士,但是资历却比朝欢低了一届。
他们是新闻学院唯二的二个C国人,很自然地相识然后开始交往,为了便利,他们又租了房子一起生活。然而真正作为男女朋友同居,搬到同一个房间里,却只是这半年里的事。他快毕业了,暂时还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不过他摄影技术不错,朝欢给他介绍了不少私活,好几家报社都用过他的照片。
但他更喜欢的职业,还是记者。他的理想是拿着照相机,踏遍地球的每一个角落,用镜头和犀利的笔触,记录尽人世间现实的种种劣迹和残酷,让世人不再混沌懵然,被世界繁华的表象蒙蔽欺骗。
他的理想和抱负都是伟大也远大的。
可是朝欢——
在他看来,朝欢只是个很普通的,平和得几乎没有什么特点的,也没什么理想的女孩子。远不如他有才能胸怀大志的女孩子,居然得到了那么多的机会。新闻学院的汉斯教授聘请她做助教,金融学院那边也有教授向她提出过意向,华尔街日报更经常接受她的采访稿,连“豺狼”查尔斯的专访机会也给了她。
“敬生,昨晚你和我讨论采访话题的时候,我就对你说过,我想写的只是一个作为普通人的查尔斯.道格拉斯。他穿的是世界上最好的裁缝做的手制西装,在世界上最昂贵的地皮上工作。可是他像所有的美国人一样,都爱吃最普通的热狗。”
“敬生,这是我的工作,我有我自己的想法。还有这个,也是我的工作用具。你弄洒的那些,是我才刚调好的药水。敬生,我从来没有敷衍过你,只是你总是习惯一个人在说话,不记得我们都是独立的人。”
“敬生,我喜欢做新闻。不带任何主观偏见的,无国界地尊重和讲述事实的新闻。正义是非,应该由大众去根据自己的内心和情感去判断。”
“敬生,我想,我们还是分手吧。”朝欢语声潺潺,和往常温顺时一样平和。可她在黑框大眼镜下面的眼睛,冷静又坚决。
敬生的表情顿时变得和电梯里看见“秃鹫”杰恩时一样的惊愕。
朝欢无可奈何地叹息,她的恋情,又一次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