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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美国现代作家(2)

西奥多·德莱塞

西奥多·德莱塞,1871年8月27日生于印第安纳州的特雷霍特镇。父亲原是德国的纺织工人,为逃避兵役于1846年移居美国,开过纺织工场。母亲是摩拉维亚的农民的女儿,他们有子女11人。1870年工场失火焚毁,一家生活贫困。德莱塞12岁起就当过店员和报童。17岁时去芝加哥谋生,曾在一家小饭馆里洗碟子,在铁器店做伙计。1888年18岁时,由小时候的一个女教师资助,进入印第安纳大学学习,他有机会接触到达尔文、赫胥黎和斯宾塞的著作。一年后又回到芝加哥,充当房地产公司的推销员和洗衣店的送货员。

1899年开始写作《嘉莉妹妹》,第二年完成并出版。这时长篇小说《章鱼》的作者弗兰克·诺里斯为出版公司审阅《嘉莉妹妹》,大为赏识,认为发现了他“从未见过的一部最好的书”。可是公司老板认为此书有伤风化,只印了1000册,除极少数赠阅之外,全部封存在仓库里。德莱塞仅得稿费100元,生活无着,几乎自杀。《嘉莉妹妹》叙述一个美貌天真的农村姑娘到芝加哥谋生后的不幸遭遇。嘉莉先生在一个贫穷的姐姐家住了一阵。沉重的劳动、贫困和失业,使她心力交瘁意气颓废。为生活所迫,她充当一位年青推销员的情妇。后来又与酒店经理赫斯渥同居,并与他私奔到纽约。赫斯渥到处碰壁,终于穷愁潦倒,死在乞丐收容所里。嘉莉离开赫斯渥后,一个偶然机会使她成为演员并出了名。她有了金钱和地位,但仍惆怅满怀,感到生活十分空虚。《嘉莉妹妹》虽在美国被禁,后来却在英国出版,1907年在美国再次出版。

《嘉莉妹妹》被禁后,德莱塞被迫停笔10年,这10年中他仍任编辑工作。1904年担任斯特里特和史密斯出版公司小说部编辑,1905年任《史密斯杂志》主编,1906年任《百老汇杂志》主编。1909年他着手写作长篇小说《珍妮姑娘》,1911年出版。这是《嘉莉妹妹》的姐妹篇,是又一部对贫富对立的社会的控诉书。读者还可以从中窥见作家幼时一家人凄苦生活的影子。门肯称《珍妮姑娘》为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费思历险记》以来美国最优秀的小说。

以后,德莱塞写了著名的《欲望三部曲》的第1部《金融家》(1912),第2部《巨人》(1914),第3部《斯多葛》(1947)。这个三部曲描写19世纪20世纪初美国垄断资产阶级攫取财富和权利的过程。德莱塞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好色而又贪婪的金融资本家柯帕乌的典型形象。小说写柯帕乌从发迹到死亡的一生为主线,以费城、芝加哥、纽约、伦敦等大城市为主要舞台,用大量生动的事实和逼真的画面广泛地揭露美国垄断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等各个领域里的黑暗内幕。这是一幅以泼辣的笔和重彩浓墨所描绘的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画卷,是较早描写垄断资本家的豺狼本性和丑恶灵魂的作品之一。

长篇小说《“天才”》(1915)写艺术家威特拉成为资本家所豢养的匠人,带引号的天才,以此揭露美国资本主义社会对天才的扼杀。此书也遭到围攻,被诬为“肮脏的书”,出版公司被迫停止发行,直至1923年才得以重版。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给德莱塞以很大鼓舞,他热烈欢迎十月革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诞生,愤怒谴责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这时期他迁居纽约的格林威治村,结识了威廉·海伍德、约翰·里德等人,积极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先后出版短篇小说集《自由及其他故事》(1918)、《十二个人》(1919)、《一个大城市的色调》(1923)、《锁链》(1927),以及散文《敲吧,鼓儿》(1920)等。

德莱塞的另一部作品《美国的悲剧》(1925)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作品的主人公克莱德·格甲菲斯是堪萨斯市一个穷牧师的儿子,一心追求奢侈的生活。后在伯父开的衬衣领子厂充当工头,与穷女工洛蓓塔有了私情,又得到大厂主女儿桑德拉的青睐。为了飞黄腾达,能与桑德拉结婚,他设下圈套,使得已有身孕的洛蓓塔坠入湖中淹死,造成了悲剧。作者认为,像克莱德·格里菲斯这类案件是“真正的、美国的悲剧”,“在美国,这类事发生之频繁已到了惊人的程度”。美国有很多人写信给作者说他们“也可能成为克莱德·格里菲斯”。美国不少评论家同意文学史家卡尔·范·多伦所说的话:“《美国的悲剧》是写的整个文明。”作品清楚地表明美国的社会制度是造成这种悲剧的根源。

德莱塞在创作《美国的悲剧》过程中,仔细考察了实际发生过的15桩类似的案件,发现克莱德·格里菲斯正是“贫富对立的社会的产物与牺牲品”。克莱德·格里菲斯则是以契斯特·杰勒特为原型。1906年纽约州赫基默县发生了一件情杀案,凶犯名叫契斯特·杰勒特,为了向上爬,他把已经怀孕的情妇格蕾斯·白朗骗到埃尔克湖溺死。凶杀案很快被侦破,凶手被判处死刑。德莱塞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实地的、深入的调查研究,全书第2、3两部基本上是以它作为故事的主要骨架;连法院审判时在堂上宣读的女工洛蓓塔那些凄恻动人的信件,都是引用格蕾斯·白朗所写的原件。全书概括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生活,力求每个细节以至环境和性格的描写都符合生活的真实性。

德莱塞在美国作家中比较早地利用弗洛伊德学说中某些有益的东西塑造典型人物。他在艺术上适当地运用性、下意识、幻觉、梦境、性的抑制与升华的学说,真切地描写了克莱德成为美国垄断资本所需要的那套人生哲学的俘虏,走上毁灭的道路。作为一个朦胧的社会主义者、鲜明的民主主义者与人道主义者,他把弗洛伊德学说和他的现实本义的“社会背景说”有机地结合起来。他着眼于社会心理现象,描写了垄断资本统治的社会里克莱德陷入了情欲的海洋,使作品富于强大的艺术魅力,又不同于某些现代派把性和下意识当作独立存在的力量加以膜拜。

《美国的悲剧》出版后两年,短篇小说集《锁链》(1927)出版。同年11月,德莱塞应邀访问苏联,归来后发表了《德莱塞仿苏印象记》1928)。对于新生事物组以充分的肯定,从中可以看出他晚年思想的转变。1929年短篇小说集《妇女群象》出版,塑造了一个女共产党的形象。1931年出版政论集《悲剧的美国》,对美国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冷静而严肃的全面的解剖。他认为资本主义在今天的美国已经破产,应该像俄国一样消灭私人产业,铲除为垄断托拉斯、卡特尔利益服务的现行寡头政治及其整套制度。这一年他又出版了带有自传性质的《黎明》。1941年发表政论集《美国是值得拯救的》。

德莱塞在美国文学史上的成就,在于突破了美国文坛极为顽固的“高雅传统”,取得了现实主义的胜利。辛克莱·刘易斯在1930年说过:“不论和哪一位美国作家相比,德莱塞更显得是只身奋勇前进的人。他……在美国小说领域内突破了维多利亚时代式的、豪威尔斯式的胆小与高雅传统,打开了通向忠实、大胆与生活的激情的天地。要是没有他这个拓荒者的业绩,我很怀疑我们有哪一个人能描绘出生活、美与恐怖。”美国不少评论家把德莱塞称为自然主义的奠基人,以区别于豪威尔斯的“现实主义”。其实,正如他自己说的,他“从没有看过左拉的一行字”。他的作品中一般也没有自然主义那种病态与色情的描写。德莱塞的创作道路表明了现实主义在美国的胜利。

德莱塞1941年当选为“美国作家同盟”主席。1944年获美国文学艺术会荣誉奖。1945年加入美国共产党。同年12月逝世于好莱坞寓所。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还完成了长篇小说《堡垒》(1946)和《斯多噶》的创作。《嘉莉妹妹》、《欲望三中曲》等,都已有中文版本。

凯瑟

凯瑟,1873年出生在美国弗吉尼亚州,自小随父母迁居到中西部的内布拉斯加州。1895年于内布拉斯加大学毕业,先后担任中学教员、记者和《麦克吕尔》杂志编辑。1912年开始专事写作。她早期的作品受亨利·詹姆斯的影响。后来听从女作家沙拉·奥纳·裘维特的劝告,以自幼所熟悉的西部边疆生活为题材,创作富有地方特色的作品。

《哦,拓荒者们》(1913)与《我的安东尼亚》(1918)两部小说描写第一代东欧和北欧的移民与大自然搏斗的艰苦生活,以及他们处理新旧文化冲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情形。其中的女主人公坚毅、刚强的性格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个沉沦的妇女》(1923)写一个开发西部的实业家的妻子被投机商引诱而走向堕落。《教授的住宅》(1925)写一个历史教授看不惯崇拜金钱的家人,与一出身清寒的青年学者托姆·奥特兰结成忘年之交。这两部作品反映了作者厌弃当时美国流行的追求物质享受和拜金主义的思想。后者写奥特兰如何发现印第安人的古文化遗迹时,描景状物十分生动,并且流露出作者对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古印第安人悬崖文化的赞赏,从另一个方面表达了她对现代物质文明的鄙夷。

凯瑟以后的作品进一步从北美洲的历史中发掘她所向往的精神美。在《死神来迎接大主教》(1927)中,她歌颂了19世纪在新墨西哥印第安人中间传教的天主教神父的献身精神。《莎菲拉与女奴》(1940)写南北战争前弗吉尼亚一个白人妇女如何帮助一个女黑奴逃往加拿大而获得了自由。这是凯瑟根据自己祖母的事迹写成的。

美国批评家麦克斯威尔·盖斯马尔指出,凯瑟是“工业社会中一个重农作家”,“不断物质化的文明中一个精神美的捍卫者”。她主张写“不带家具的小说”,反对叠床架屋的细节描写。她的作品结构匀称,节奏舒缓从容,文字清新优美。近年美国批评界认为她是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

凯瑟于1947年在美国逝世。

弗罗斯特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年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一个贫苦家庭里,11岁时父亲因病逝世,母亲带着他迁居美国西部新英格兰小城镇,继续过着清贫的生活。从12岁起,弗罗斯特从事过多种职业,他当过皮鞋工场、农场、毛纺织厂的帮工,也做过小学教师和当地报馆的记者。虽然先后进过达特默思和哈佛两所学院,但由于经济困难只上了两年大学就不得不中途辍学。弗罗斯特25岁那年,他的祖父送给他一片小农场,从此,他就依靠经营农场来维持家庭生活。

弗罗斯特在青少年时代就爱好诗歌,并经常写作诗歌,用于他的诗歌没有得到美国文学界的承认。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与《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1915年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他的诗名日盛,于1924、1931、1937、1943年4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75岁与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象浪漫派、唯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弗罗斯特还写有著名诗歌《白桦树》、《修墙》等。他的诗歌从描写自然景物和农村生活而闻名于世。他早期的诗歌,多以牧场和农村的最平凡的事物为题材,在平凡的日常生活细节中发掘诗的情趣,开拓诗的意境。他不使用惊人的语言和奇特的诗体,既不死守格律,也不抛弃格律,只是运用象白描那样朴素无华的语言,来表露自己淡淡的哀愁、人道主义感情以及对于劳苦者的委婉同情。他的诗用词清新,运用口语,富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还不时流露出一个心胸开阔的乐观主义者所特有的诙谐和幽默感。

弗罗斯特于1963年去世。

斯泰因

斯泰因,1874年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一个富裕家庭,早年就读于国外。1893年入拉德克利夫学院攻读心理学,1897年毕业,进入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研究人脑解剖学。1902年辍学,离美赴欧,此后大部分时间住在巴黎。在巴黎时对先锋派艺术运动发生兴趣,热心加以提倡和支持。20年代许多新起的诗人、小说家、画家、音乐家、戏剧家出入于她在巴黎的文艺沙龙,使她名噪一时。“迷惘的一代”一词就出自她之口,以后成为美国文学中一个流派的名称。

斯泰因开始创作时就是文学改革的试验者。为了准确地描写真实,她一反前人作品中华丽和雕琢的修辞手法,而模仿儿童的淳朴、单调、重复和不连贯的语言,注重文学的声音和节律,从而创造出一种稚拙的文体。她还吸收电影的特点,用重复的但又有细微差别的文字和句子来表现一种流动的、连续不断的景象。她不大用标点符号,特别是问号、冒号和分号,认为是累赘。她的这些看法和写作实践,对海明威、司各特·菲茨杰拉尔德、舍伍德·安德森等人影响甚大。

斯泰因的主要作品有《三个女人的一生》(1909),是她文体上和题材上的试验之作,包括《安娜》、《莲娜》和《梅兰克塔》3个短篇,写两个女仆和一个黑白混血的女人不幸的一生;另一部作品《美国人的成长》(1925),是她的最有特色但也最为难懂的作品,写她一家三代的经历,《爱丽丝·B·托克拉斯自传》(1933)以她的秘书和朋友为主要人物,其实是她的自传。

她的论著有《作为解释的作文》(1926)、《怎样写文章》(1931)、《记叙文体》(1935)、《美国讲演集》(1935)等。

斯泰因于1946年逝世。

杰克·伦敦

杰克·伦敦,1876年1月12日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幼年时就出卖体力谋生,曾干过牧童、报童、码头工人、麻织工人、帆船水手等职业,备尝穷困生活的滋味。15岁进入市立中学,仅以半年时间读完3年课程,后考入加利福尼亚大学半公半读。但因生活困难,只读了一个学期,就去阿拉斯加当淘金工人,第二年因患坏血症返回旧金山。从此,发愤读书,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以自己丰富的阅历和文学才能,创作出多部小说。

他写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以及论文、特写等。1900至1902年发表《狼的儿子》等3部短篇小说集,这些小说通称为“北方故事”,是他的成名之作。在这些作品中,他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和罪恶,表达他对于人类美好生活的梦想。他还描写淘金者和猎人以顽强的意志和毅力在严酷的环境中同大自然进行的艰苦斗争。

1902年,他根据在英国伦敦的实地观察,写成特写集《深渊中的人们》(1903)。他描写伦敦的贫民窟和贫民收容所的真相,控诉英国资产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尽管所写的只是逆来顺受的劳动人民,但表明作者已从传奇式的“北方故事”转向现实的阶级斗争。

他有两部描写动物的小说《荒野的呼唤》(1903)和《白牙》(1906),被认为是卓越的作品。《荒野的呼唤》描写一只名叫巴克的人狗与群狗斗争后,逃入原始森林,变成了狼。《白牙》描写一只狼在主人的训练下克服了野性,最后咬死主人的敌人,救了主人一命。这两部小说描写动物在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斗争中表现了巨大的勇气。这种“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思想在他的作品中经常出现。

在长篇小说《海浪》(1904)中,他揭露一个尼采式的“超人”——“海狼”劳森的兽性的残忍和利己主义。

19世纪90年代他参加社会主义运动,1905年以后并参加社会党的活动。1905至1910年期间他创作了一些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品,如:论文集《阶级的斗争》(1905)和《革命》(1908);长篇小说《铁蹄》(1908)和《马丁·伊登》(1909)。他在这些作品中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描写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和工人阶级的革命斗争,同时预言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的最后胜利。《铁蹄》是政治幻想小说,写主人公安纳斯特·埃弗哈德领导工人对“铁蹄”——美国资本家的寡头政治,即资产阶级专政进行斗争。小说控诉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和压迫,揭露法庭、新闻、文艺、教会等机构充当统治阶级的工具,描写“铁蹄”培养工人贵族,破坏工人的团结,政府军队镇压人民群众,以及人民群众在芝加哥举行推翻“铁蹄”的武装起义。作者强调指出,美国的垄断资本家为了避免灭亡,一定会建立一个残酷的独裁政权,工人阶级必须准备进行长期的武装斗争。小说以埃弗哈德在监狱里准备第二次武装起义结束。但小说中过分强调了个人在革命斗争中的作用,把埃弗哈德塑造成“超人”式的英雄,同时把群众描写成没有政治觉悟的人民。

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它描写一个出身于“劳动者的现实主义作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命运。马丁·伊登决心要在文学创作中建立一番事业,他忍受了巨大的痛苦,克服了重重障碍,终于获得了声誉、爱情和财富。但他成名以后,背离了劳动人民。”他自称是个人主义者,信奉“捷足先登,强者必胜”的原则,而他在上流社会里看到的资产阶级各种人物全是势利的市侩,甚至他所爱的罗丝也使他失望。他感到理想破灭,精神极度空虚,终于自杀。作者在小说中否定马丁·伊登的个人主义思想,把主人公的个人奋斗写成悲剧,对资本主义社会作了尖锐批判,但他没有指出未来的希望。

杰克·伦敦在1910至1916年间还写了一些优秀的作品,如长篇小说《天大亮》(1910)和《月谷》(1913),短篇小说《德布斯之梦》(1913)、《墨西哥人》(1913)和《强者的力量》(1914)等,同时也写了不少迎合出版商的需要而粗制滥造的作品。

到了后期,杰克·伦敦逐渐脱离社会斗争,追求个人享受,他的“白人优越论”发展成为大国沙文主义,为1914年美国干涉墨西哥辩护。1913年以后,他因经济上的挫折和家庭纠纷,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经常酗酒,1916年11月22日服毒自杀。

杰克·伦敦的作品有以现实主义手法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表现工人阶级最初的社会主义愿望;有的以浪漫主义手法描写争取生存的原始斗争,形象鲜明,情节紧凑,文字精练,富有感染力。

辛克莱

辛克莱,1878年9月20日出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市。祖上是名门贵族,传到他的父亲时,家境已经衰败。他的父亲以卖酒为生,收入微薄。他一边工作,一边求学,先后在纽约市立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读书。15岁开始给一些通俗出版物写文章,靠稿费维持生活。

1902年参加社会党,曾对芝加哥的劳工情况进行调查,长篇小说《屠场》(1906)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揭露芝加哥肉类加工厂恶劣的环境。小说主人公立陶宛移民约吉斯·路德库斯一家在美国定居,约吉斯的父亲因劳累过度,患病而死。约吉斯身受工伤,因而失业。他的妻子被工头奸污,他为了报仇,殴打工头,却被捕入狱。出狱后妻子和儿子均已死亡,他开始到处流浪,后在一些社会主义者的教育和帮助下才看到光明。

《屠场》出版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不久就被译成十余种文字。由于书中写到屠场老板唯利是图,把腐烂发臭的肉当作好肉制成罐头销售,美国政府被迫通过一些有关食品卫生的法案。《屠场》是20世纪初期美国文艺界“揭露黑幕运动”的第一部小说,在它之后,连续出现了许多部作品,对美国各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大胆的揭发。

1906年以后30年间,辛克莱继续创作揭露资本主义社会黑暗面的长篇小说,其中比较重要的有描写科罗拉多州煤矿工人罢工事件的《煤炭大王》(1917),抨击垄断资本家的《石油》(1927),揭露政治腐败和警察暴行的《波士顿》(1928)等。

辛克莱在写作之外还积极参加政治活动。他对“产业民主联盟”的建立起了推动作用。他支持“美国公民权同盟”争取言论自由的斗争。1934年他提出“结束加利福尼亚州的贫穷”的口号,作为民主党候选人参加州长竞选。

从1940年开始,辛克莱以《世界的终点》为总题,写了11部长篇小说,以主人公兰尼·勃德在国内外的活动为主线,描述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美国和欧洲各国的社会情况,其中《龙齿》(1942)曾获得普利策小说奖。1962年出版自传。1968年11月25日于美国新泽西州逝世。

辛克莱以创作“揭露黑幕”的小说闻名,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的大多数小说则属于新闻报道性质的作品,文字流畅,但人物描写一般化,缺乏艺术特色。

路易士

路易士,1885年2月7日生于美国中西部的白索克镇,母亲原籍加拿大,父亲是个乡村医生。18岁时,路易士离开美国中西部,考进东部的耶鲁大学,因经济困难,曾中途辍学,到新泽西州和巴拿马等地从事过一些杂差,然后在纽约的“欧洲译文社”任助理编辑,后来又回到耶鲁大学,并于1908年结束全部学业。1910年以后,曾先后在旧金山、华盛顿的几家报馆和杂志社工作过。1920年,他的长篇小说《大街》出版,引起巨大的反响。接着,他又写成《巴比特》(1922)和《阿罗史密斯》(1925)。这三部小说被认为是他的最优秀之作。其中《阿罗史密斯》曾获1926年的普利策文学奖,但他拒绝受奖。此后他又写了《埃尔默·甘特利》(1927)、《多兹沃思》(1929)等长篇小说。30年代以后,他的作品缺乏深度,写作技巧也大不如前。1951年月1月10日逝世于意大利罗马。

20世纪初期,美国有一部分作家打破了把乡村生活田园诗化的传统,开始以现实主义的手法描写乡村生活。这一文学现象被称为“乡村的叛逆”,路易士是它的代表作家。他的作品大多以乡村和小市镇生活为题材。

《大街》的女主人公卡罗尔与丈夫威尔·肯尼科特来到明尼苏达的戈弗草原,发现生活平庸而乏味,人们安于现状,对新鲜事物怀有固执的偏见。卡罗尔立志改造环境,为沉闷的生活带来生气和乐趣,但遭到大多数人的抵制,威尔对此颇不以为然。被路易士称为“乡村毒菌”的可怕的习惯势力扼杀了卡罗尔的热情。她在失望中只身离开戈弗草原,来到华盛顿,但两年之后又随前来找她的威尔回到戈弗草原,决心像大多数人一样地生活下去。《大街》揭示了小市镇生活的闭塞和保守,嘲讽了市民的偏狭、愚昧,也讽刺了知识分子的浅薄和软弱。由于路易士的这部作品,“大街”几乎成了美国社会保守生活的代名词。

《巴比特》中的主人公巴比特是个经营地产的掮客。他家境富有,追求享受,有一天,他突然对一成不变的生活感到厌倦,想方设法去开辟新的生活天地。但他的行动遭到非议,他无力摆脱外界的压力,最后不得不回到原来的生活轨道上。作者把巴比特这一人物写得惟妙惟肖,给读者留下很深的印象,“巴比特”这个词成了庸俗的市侩的同义词。不少评论家认为这部书是路易士文学创作的顶峰。

《阿罗史密斯》反映了20年代美国医学界的状况。阿罗史密斯曾在乡间行医,也曾在城市的卫生部门工作,都因工作不顺利先后离开。最后他来到纽约的玛格克学院,希望能够专心从事有益于人类的科学研究,但那里同样存在着竞争,人们对名利的追求使他感到压抑。后来有个地区发生传染病,他去试验他研究的噬菌体,不幸失败,妻子也死去。他回到玛格克学院,由于不能忍受第2个妻子频繁的社交活动对他的干扰,他离开纽约,来到一个农庄,继续进行科学研究。这部小说反映了两种对立的道德观念,对于医学的商业化及腐朽的社会给予了辛辣的讽刺。

《埃尔默·甘特利》刻画了一个灵魂丑恶、手段卑鄙、到处招摇撞骗的教士,揭露了美国宗教生活中的虚伪和欺诈。

路易士一生写过20多部长篇小说,有的还被改编成剧本在舞台上演。他的主要作品有《大街》(1920)、《巴比特》(1922)、《阿罗史密斯》(1925)、《艾尔摩·耿特里》(1927)、《格定·普兰尼希》(1943)等。《大街》是当时最受欢迎的“畅销书”,据说先后印行了50万册,被译成多种欧洲语言广泛流行。

路易士的小说很少以情节取胜,她的特点是对细节作详尽的描绘,采取夸张的手法,达到漫画式的讽刺效果。美国当代的批评家一般认为他不是一个有独创性的艺术家,而是目光敏锐的观察家,文笔生动的新闻报道家,杰出的小说摄影师。美国中产阶级的言谈举止及精神风貌通过他那支生花妙笔跃然纸上。

1930年,路易士荣获诺贝尔文学奖金,得奖原因是“由于其描写的刚健有力、栩栩如生和以机智幽默创造新型性格的才能”。

尤金·奥尼尔

尤金·奥尼尔于1888年10月16日出生于美国纽约市。父亲是个著名演员,母亲是个出色的芭蕾舞蹈家。幼年时代,奥尼尔随父母到处巡回演出,直到7岁时才进小学就读。1906年入寄养学校,后又进普林斯顿大学,一年之后辍学,从事水手、工人等多种职业。1912年因劳累过度,身患肺病。也是从这个时候,他开始对写作剧本产生了浓厚兴趣,为了更好地创作,他进入哈佛大学学习和研究了一年古代希腊的悲喜剧。1914年,奥尼尔创作了第一个剧本《蛛网》。1920年,他写了两部多幕剧《天边外》和《琼斯皇帝》,他的第一出长剧《天外边》在百老汇公演,受到广大观众的欢迎,从而使奥尼尔一举成名,誉满全国。此后,他的大部分时间都致力于剧本创作,直到1953年11月27日逝世为止。

《天边外》描写一个美国农民家庭的不幸的生活。罗伯特·马约和安德罗兄弟二人同时爱上邻女露芝,露芝决定和罗伯特结婚,罗伯特本幻想去天边外生活,结了婚就只得留在家中务农;他的哥哥安德罗本想在家务农,只好去天边外。罗伯特不会经营农业,家境日益困难,露芝婚后不久就与他感情不和。他最后死于肺病,临死前对安德罗说,他和露芝都是生活中的失败者,而安德罗则走他们三人中最大的失败者,因为他放弃了他应该从事的农业去经营商业投机。马约一家的生活理想都被无情的现实所破坏。《天边外》被认为是一部标准的现代悲剧,它也反映了作者对待人生的消极态度。这部剧作保持着悲剧情节的一致性,它继承了古代的悲剧创作传统,为作者首次赢得普利策奖。

《琼斯皇帝》是一部表现主义的剧作,它描写一个岛上的黑人首领琼斯的悲剧故事。他背叛了自己的种族,遭到黑人群众的反对,企图穿过一座森林逃走,结果被追捕者杀死。这个剧本不分幕,只分场,许多场面只是描写琼斯一个人在森林里的活动,他的紧张的心情,恐惧的心理,精神恍惚和下意识的行动以及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种种幻象等,都是表现主义的创作特征。剧中用节奏不断加快的鼓声一步步加紧催促琼斯在艰难的环境中走向死亡,具有强烈的戏剧效果。这部剧作还包含着象征主义、浪漫主义、神秘主义和情节剧的多种特征。演出时运用复杂的布景、灯光以及蔚为奇观的服装道具,借以展现创作主题;然而它的思想内容却有很大的局限。

奥尼尔的《克里斯·克里斯托夫逊》也是1920年的作品,后来被改写成《安娜·克里斯蒂》(1922),作者因此再次获得普利策奖。它主要描写船长的女儿安娜的遭遇,她的父亲对海上生活已十分厌倦,让她居住在内地,避免和海员结婚。不料她后来沦落成为妓女,几经周折,结果仍然要与一个海员结婚。为什么事情的发展总要违背人们的主观愿望呢?这在奥尼尔看来是个不可理解的问题。对于安娜这个人物,作者是深表同情的,他希望她能够结婚,重新做人,因此给剧本安排了一个易卜生式的没有结局的结局。

在完成《安娜·克里斯蒂》的同时,奥尼尔创作了一部兼有现实主义、表现主义和象征主义的戏剧《毛猿》(1922)。主人公扬克是一艘远洋轮船上的司炉,以身强力壮得到同伴的敬畏而自豪,但遭到旅客中一个有钱的女人的侮辱,便到处去寻找他的生活地位,最后只好与动物园的一只大猩猩结交朋友,结果却死在它的大力拥抱之中。剧本表明在冷酷无情的资本主义社会,像扬克这样的工人只能忍受非人的待遇,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只会遭到更加悲惨的结局。

奥尼尔运用各种创作方法反映社会问题,1925年完成的《榆树下的欲望》则是他在创作中又一次取得的重要的现实主义成就。这个剧本描写资产阶级家庭争夺财产及其后果。75岁的伊弗拉姆·卡博将前妻的田庄据为己有,希望他的新婚妻子艾比能够生一个孩子继承这一产业。艾比因此去向卡博和前妻生的儿子埃本调情,两人生了一个孩子,同时也产生了真实的爱情。埃本向父亲说明了事情真相,卡博也向埃本透露艾比和他生的孩子将继承遗产,埃本大怒。艾比为了表明她对埃本的爱情,把孩子杀死。埃本不得不去报警,并承认自己也参与了这一罪行,和艾比共同接受法律的惩罚。这部剧作的主题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从中也可看出古代希腊悲剧的影响。

1926年,奥尼尔又发表了一部象征主义戏剧《伟大之神布朗》,描写一个具有创造性的艺术家在资本主义社会所经历的失败和痛苦,但内容比较抽象,象征性的东西很多。作者运用面具以表现人物的双重人格,运用独白以表现他的内心活动。这种表现手法在他的剧作《拉撒路笑了》(1927)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拉撒路笑了》写拉撒路从坟墓里回来以后的生活。他是征服死亡的爱情和快乐的象征。剧中有许多时代不同的人物和各种合唱队,使用面具,场面奇特。这表明作者越来越脱离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它企图表现死亡把人们从现实生活的痛苦中解脱出来而进入永远快乐的境界。

在《奇妙的插曲》(1928)中,奥尼尔力图反映人们所经历的痛苦的生活。这是一部九幕长剧,主要描写一个女人和几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女主人公尼娜由于父亲的阻挠,不能和心爱的人结婚,和她结婚的人,她又不爱。她和情人生下了一个孩子,却不让他知道谁是他的父亲,以后她也百般阻挠儿子和他心爱的女子结婚。她的父亲和丈夫先后逝世,儿子也离她而去,她对生活已感到十分厌倦,只求安静地等待死亡。剧本着重表现了人物的情欲以及内心活动和痛苦,进行了种种心理分析,从中可以看出弗洛伊德对作者的影响。

在此以后,奥尼尔又完成了一部著名的长剧《哀悼》(1931),这是套用古希腊悲剧家埃斯库罗斯的三部曲《奥瑞斯忒亚》的格式写的一个三部曲。古希腊英雄阿伽门农及其一家被改为美国将军曼农及其一家。剧情发生在新英格兰,时间在美国内战以后。奥尼尔通过曼农家族复仇的故事,企图表现个人理想和现实生活之间的矛盾冲突。古希腊人的命运观念和复仇观念被个人情欲和弗洛伊德的心理学所代替,妨碍人们实现理想的各种阻力,使曼农一家遭到悲惨的结局。这也表现了作者的宿命论观点。

《哀悼》曾经引起美国评论家和广大观众的兴趣,一般评价都很高。但从此以后,奥尼尔的创作力逐渐衰退,作品的数量与质量都不能和过去相比。他计划写的剧本,有的没有完成,有的则被他撕毁。

1933年,奥尼尔写了一部喜剧《啊,荒野!》,它描写20世纪初美国一个小城市的故事。作者称它为“回忆的喜剧”,其中可能包括他本人童年时的某些生活。1940年他写了一部重要的自传体戏剧《直到夜晚的漫长一天》(1956),描写一个家庭的不幸的生活。奥尼尔在剧中提出这样的问题:这种不幸和痛苦有什么意义?谁应该对这种悲剧负责?奥尼尔始终为这类问题所困扰。

1939年,奥尼尔写了一个比较重要的剧本《卖冰的人来了》(1946),写一群失业者终日喝酒聊天,无路可走,充满幻想,等待着一个五金推销商的到来。有一天他终于来到他们中间,却劝他们放弃幻想,面对现实,以得到平静。剧本反映了30年代美国经济危机之后所出现的严重的社会问题,以及作者的消极悲观的态度。这个剧本于1946年上演,打破了作者自1934年以来在美国剧坛上的沉寂状态。但这时他已在经受疾病的折磨,生活不能自理,几乎无法创作。

奥尼尔是美国戏剧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剧作家。美国戏剧真正成为美国文学的一部分,在20世纪20至30年代达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和繁荣局面,获得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首先应该归功于奥尼尔在戏剧创作中所取得的成就。

奥尼尔的大部分作品是剧本,也曾发表过一本诗集。他从1916年正式登上剧坛以后,曾4次获得普利策文学奖。1936年,奥尼尔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奥尼尔严肃地对待戏剧事业,他一贯反对美国商业性质的戏剧,对于美国的戏剧改革运动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他的作品取材于他所熟悉的现实生活,特别是海上生活和美国新英格兰的生活;他又深入研究了美国社会问题的病根,对它们进行高度的艺术概括,因此他的创作内容具有普遍意义。但他看不到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的途径,愈来愈感到烦恼、痛苦和失望,因而给一些作品涂上了悲观主义和神秘主义的色彩。

奥尼尔的作品把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巧妙地交织在一起。但是,奥尼尔基本上是一位现实主义家,也是第一个把心理研究成果结合到自己作品中的作家。他的早期作品对于美国资本主义社会中心丑恶现实作了一定的揭发和批判,但又表现了过多的变态心理描绘。有人说他受了弗洛伊德学说的影响,实际上他并不是弗洛伊德的热情追随者。他注重人物的性格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又不是从正确的阶级观点出发去认真研究各种关系之间的复杂矛盾。奥尼尔多才多艺、兴趣广泛,在剧本主题、形式以及舞台设计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尝试,促进了现代剧的发展。

米勒

米勒,1891年出生于美国纽约市。1909年进入大学学习,两个月之后辍学,在各地流浪,从事过各种工作。1930年迁居法国,开始文学创作。1942年回到美国,在加利福尼亚定居,并继续从事写作。

米勒的小说大部分带有自传性质。他的代表作《北回归线》(1934),是根据他在巴黎的生活写成,描写主人公放荡不羁的生活,刻画人物极为生动,对性生洁的描写十分露骨。小说描写主人公在当教员期间由于生活枯燥而陷入精神崩溃的边缘。

《南回归线》(1939)是他的又一部重要作品,记述了他早期在纽约的生活,他的家庭,他最初对知识的追求,以及他的移居欧洲,写得平稳凝重,淫秽描写较少,但除米勒的父亲的形象外,人物刻画都比较平淡。

他的著名的《马洛西的大石像》(1941)是一部近于游记的作品,颇受评论家的赞赏。他的其他作品还有《黑泉》(1936)、《在玫瑰色的十字架上受刑》(三部曲,1949、1953、1960)等。

米勒的作品涉及许多哲理和社会问题,并喜欢谈论“人类的倒退”,他曾说人失去了“生活的艺术”。他在作品中对性的问题的大胆处理在同时代作家中显得非常突出,自称深受美国诗人惠特曼的影响,希望能像惠特曼一样歌颂肉体的美。实际上,他描写的是性变态和性生活的丑陋方面,因而受到一些评论家的指责。他的一些作品一直被认为是黄色书籍,美国政府曾列为禁书。

如《北回归线》和《南回归线》在巴黎出版后,美国政府明令禁止在美国出版,也禁止将这两本书带进美国。米勒曾希望到英国访问,英国当局宣布他是不受欢迎的人。直到60年代,他的代表作品才获准在美国出版。

米勒对美国文学方面有一定的影响。50年代中期兴起的“垮掉的一代”作家,在生活方式以至作品的内容、风格方面,都从米勒的作品中汲取了不少东西。

米勒于1980年逝世。

肯明斯

肯明斯,1894年生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父亲是哈佛大学教授,唯一的神教牧师。肯明斯自幼喜爱绘画和文学,1915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其毕业演说以《新艺术》为题,对现代艺术,主要是立体主义、未来主义的绘画,作了大胆的肯定。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曾参加救护车队在法国战地工作,进过集中营,后用超现实主手法法把这段经历写进《巨大的房间》(1922)一书。

战后在巴黎和纽约学习绘画,并开始写诗。第一部诗集《郁金香与烟囱》(1923)收有短歌和咏爱情的十四行诗。以后陆续发表《诗四十一首》(1925)、《1922至1954年诗选》(1954)等12部诗集。1957年获得博林根诗歌奖和波士顿艺术节诗歌奖。

肯明斯有些诗集的题名离奇古怪,诗行参差不齐,在语法和用词上也是别出心裁。词语任意分裂,标点符号异乎寻常,除了强调一般不用大写,连自己的名字也是小写。他认为在科学技术发达的时代。人们用眼睛吸收外界的事物比用耳朵多。他在解释为什么要使用文字做特技表演时说:

“我的诗是以红玫瑰和火车头作为竞争对象的。”

在奇特的形式外壳上下,肯明斯显示了卓越的抒情才能和艺术敏感。他的小诗,如《正是春天》、《这是花园色彩多变》,勾画出儿童的天真形象,散发着春天的清新气息;他的爱情诗,如《梦后的片刻》、《我从没去过的地方》,在温柔中含有凄怨;他怀念父母的诗《如果有天堂,母亲(独自)就在那一方》也真挚感人。

同时,他也善于用辛辣的讥讽表达他对现实生活中丑恶面的蔑视和挑战,他把现代资本义社会中野蛮的争夺、感情上的冷漠、行为中的伪称为“非人类”或“非世界”,加以嘲弄和鞭挞。

肯明斯作为美国著名诗人却被有的人称为为“打字机键盘上的小丑”,并指责他的诗是肢解了诗歌语言的“假实验”。但又有些文字批评家却认为他是“最有成就的城市诗诗人之一”。

肯明斯于1962年逝世。

罗宾逊

罗宾逊,1896年出生在顷因州加德纳镇。1891年进入哈佛大学,后因家境贫困,2年后辍学,去纽约谋生,曾做过地下铁道的稽查员。1896年自费印行诗集《急流与昨夜》(后易名《夜之子》),引起轰动,受到老百姓的喜爱。1902年,诗集《克莱格上尉》出版,一向欣赏他的诗才的西奥图·罗斯福总统帮他在纽约市海关谋得一个较为清闲的差事,使他有充裕的时间写诗。1916年,诗集《天边人影》出版,获得好评,并确立了他在诗坛的地位。他后来出版的重要作品是长篇叙事诗三部曲:《墨林》(1917)、《朗斯洛》(1920)与《特里斯丹》(1927)。他曾于1922、1925、1928年三次获得普利策奖。

罗宾逊的诗歌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后期以中世纪亚瑟王传说为基础写成的长篇叙事诗,用抑扬五步格的无韵体。它们不是古老传说的刻板复述,而是根据现代诗歌的特点进行了再创作。在这些诗中,他用人物各自独特的激情来解释他们的行为,而不象以往那样用超自然的因素来说明。他的叙事诗中人物的心理描写比较深刻。他的另一类诗歌更为一般读者所喜爱,都是用传统的诗体写的短诗,特别是其中一组“人物肖像”诗,每一首描画了蒂尔伯里镇上一个人物的肖像。他们大多是郁郁不得志的失败者与畸形人。如“比国王还富有”的理查·柯瑞,他受到全镇的羡慕,却偏偏要开枪自杀;又如米尼弗·契维,他鄙视金钱,却又无法离开金钱;还有年老的伊本·弗洛德,他孤苦伶仃,只得借酒浇愁。这些诗反映了当时新英格兰小镇上的真实情景,表现了诗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满,观察细致深刻,语言淳朴、简明。诗中所写的一些人物形象,在美国几乎是家喻户晓,带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罗宾逊的诗力图摆脱维多利亚时期浪漫主义诗歌的传统,追求构思与意象的新奇。把激情、冷嘲与幽默熔于一炉,并注意挖掘人物心灵深处的东西。这些特征与稍后的美国现代派诗歌相一致,因此他常被看作现代派诗歌的先行者。

罗宾逊于1935年逝世。

菲茨杰拉尔德

菲茨杰拉尔德,1896年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一个商人家庭。普林斯顿大学毕业。1917年入伍,但没有上过战场。1919年退伍,在一家商业公司当抄写员,业余致力于创作。他的创作倾向与“迷惘的一代”相似,表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年轻的一代对美国所抱的理想的幻灭。1920年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一举成名。小说出版后他与柳尔达·赛瑞结婚。柳尔达对他的生活与创作影响很大,他的小说里许多女主人公都有她的影子。1925年,他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确立了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菲茨杰拉尔德称他所处的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经济危机爆发这10年间是“爵士时代”,他的作品反映了中产阶级青年在那个时代中的感受,尤其是对于上层资产阶级又羡慕又不满的情绪。他对上层社会醉生梦死生活的描写深藏着幻灭感,他曾说他“脑子里浮现出来的故事都有点灾难感”。《人间天堂》描写一个名叫阿莫瑞·布莱恩的青年成长过程中的幻想和失望,感情真挚,其中的人物被称为大学生中间的“迷惘的一代”。

《了不起的盖茨比》表现了“美国梦”的幻灭。青年商人涅克·卡拉威在纽约结识一个邻居,名叫盖茨比。盖茨比在战争期间与涅克的表妹苔西相爱,但因为他当时贫穷,苔西嫁给了有钱的托姆,而托姆却另有所欢,苔西的生活并不幸福。战后盖茨比因经营非法买卖致富,天天设宴以吸引苔西,最后通过涅克的安排与苔西重温旧梦,托姆对此十分妒忌,利用一次车祸陷害盖茨比,置之于死地。这部小说谴责以托姆为代表的美国特权阶级自私专横,为所欲为,以同情的态度描写了盖茨比的悲剧,并指出他的悲剧来自他对生活和爱情的幻想,对上层社会人物缺乏认识。小说采取印象式的描写手法,常用美丽奇特的比喻,作者的描写既热烈又冷静,在欢乐的故事后面隐藏着一股哀伤的细流。

他的另一部重要的长篇小说《夜色温柔》(1934),描写一个年轻有为的医生狄克,在欧洲研究神经病原理颇有成效。他爱上一个亿万富翁的女儿尼柯尔,她患有神经病,狄克与她结婚后,为了照顾她,毅然放弃工作,最后使她恢复了健康,但她却将狄克抛弃。狄克痛苦万分,回到美国,流落在纽约州一个小镇上行医。这部小说成功地表现了上层资产者的自私与腐化,对主人公的沉沦满怀同情。但评论界对它反映冷淡。

1936年菲茨杰拉尔德在病中写了自传《崩溃》。后来以好莱坞一个电影导演为主人公创作长篇小说《最后的一个巨头》,没有完成,于1940年去世。遗稿由他的朋友、批评家埃德蒙·威尔逊整理出版(1941)。

多斯·帕索斯

多斯·帕索斯,1896年生于芝加哥一个富裕的律师家庭。1916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去西班牙学习建筑,不久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先后在法国战地医疗队和美军医疗队服役。他第一部反映美国青年一代厌战和迷惘情绪的作品《三个士兵》(1921)是根据亲身经历而写成的。小说着重描写一个名叫安德路斯的青年知识分子怎样在战争环境中被迫放弃音乐创作的理想。

1925年发表的《曼哈顿中转站》以大战前后的纽约社会为背景,描写了记者、律师、演员、水手、工会干部等人物形象。他们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失意者,生活苦闷,精神空虚。作品中没有一个贯穿全书的主人公,人物相互之间没有联系,有的只在某些事件中相遇。评论家们称它为“群像小说”。

多斯·帕索斯虽然在作品中反映了战后一代的迷惘情绪,但他的思想并不消极。他当时对资本主义社会十分不满,自称“放弃了对它的希望”,“向往革命”。1926年参加《新群众》杂志编委。他作为美国共产党的支持者,采访罢工斗争,为共产党的刊物写稿。1927年因参加营救萨柯和樊塞蒂的活动被捕入狱。1932年曾支持共产党的总统候选人,但没有加入过共产党。

多斯·帕索斯的代表作是《美国》三部曲,包括《北纬四十二度》(1930)、《一九一九年》(1932)和《赚大钱》(1936)。这部作品规模宏大,时间从本世纪初直至1929年经济危机爆发,描写了12个人物形象。他们的故事独立成章,情节上偶尔有所联系。其中有站在资产阶级立场鼓吹劳资调和的约·华德·摩尔豪斯,有流浪工人麦克,有从技术人员上升为资本家的查理·安徒生,有软弱、摇摆的知识分子狄克,还有共产党员班·康普顿,进步、坚强的知识妇女玛丽·弗兰奇,资产阶级小姐陶特尔等。这些人物各自活动,小说没有一个贯彻始终的中心人物。作者从人物的社会地位来分析并解释他们的思想和行为,描写了他们一生的经历和归宿,力图客观地表现出不同阶层人物的经历和命运,并以他们的故事为经纬,织成纵横交错、复杂的生活画面。

就人物描写来说,《美国》三部曲的创作方法是现实主义的,它在广阔的生活场景中尽量表现出典型的、最常见的人物。写法的特点是藏而不露,多含讽刺,语言简练流畅。作者还试用“新闻短片”、“人物传记”和“摄影机镜头”等三种新的手法。“新闻短片”共68篇,包括新闻剪辑、报纸大小标题、流行歌曲、广告、官方文件等,穿插在人物描写的章节之间,以突出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重大事件,提供广阔的时代背景,加强三部曲的史诗风貌。“人物传记”25篇,包括这30年间美国各界著名的人物,如工人运动领袖德布斯、总统威尔逊、汽车大王福特、银行家摩根、发明家爱迪生、进步作家约翰·里德、工人歌谣作者乔·希尔等等。作者把这些“人物传记”插在小说章节之间,以突出历史的轮廓。这些“人物传记”不是人物志,而是用文学笔调写成,透露出作者的爱憎:对所赞同的人物,常用抒情笔调;对所否定的人物,则多藏讽刺。“摄影机镜头”51篇,常接在人物描写或“新闻短片”后面,以散文诗体裁描写作者自己的成长过程,并用意识流手法表达他对书中所描写的事件的反应。

《美国》三部曲试图运用以上各种技巧写出美国五光十色、瞬息万变的广阔的社会场景。书中写资产者投机钻营、野心勃勃,知识分子清高孤独,时而激奋,时而灰心,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工人的流动性,20年代末工人的高昂情绪等等,表现出美国的特色。有的文学史家称《美国》三部曲是“一部伟大的民族史诗”。

多斯·帕索斯对美国社会的前途并不乐观。他笔下的人物,不论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还是工人阶级、共产党人,没有一个具有令人喜爱的个性,也没有一个有好的下场。批评家马尔克姆·考利曾指出:“《美国》三部曲虽然背景广阔,内容丰富,但它没有表现出当代生活的一个方面——战斗向前的意志、战斗中的同志情谊、新一代的觉悟和正在不断增长的新的力量。”

30年代中期以后,多斯·帕索斯在政治见解上开始与美国共产党和进步阵营发生分歧。西班牙内战爆发后,这种分歧加深。他后来的作品大多宣扬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对美共和苏共多所指责。

多斯·帕索斯于1970逝世。

威廉·福克纳

威廉·福克纳,1897年9月25日出身于南方密西西比州北部一个庄园主的家庭。曾祖父是庄园主,在南北战争中是南军的上校;战后,经营过银行的铁路,也写过小说。他的父亲开马车行和金店。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在新奥尔良结识著名的小说家舍伍德·安德森,在他的帮助下出版了第一部小说《士兵的报酬》(1926),写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青年的痛苦与幻灭感。

第二部小说题为《蚊群》(1927),写患有20年代“时代病”的艺术家和艺术爱好者。这两部小说没有引起注意。

1929年,威廉·福克纳的第三部小说《萨托里斯》出版。这是以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为背景的第一部小说,写南方贵族地主有害的精神遗产对子孙的不良影响。这部小说被称为“站在门槛上”的书,从它可以看出福克纳日后的重要作品中将要出现的主调、题材、情绪与艺术手法。福克纳自称从此开始,他发现他的“家乡那块邮票般小小的地方倒也值得一写,只怕一辈子也写不完”。他一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以约克纳帕塔法县作为故事发生的地点,人们称他的作品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这个县及杰弗逊镇属于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族的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美国独立之前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的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的人物在他的长篇小说与短篇小说中交替出现。小说中的故事互相都有一些关系,每一部书既是一个独立的故事,又是整个“世系”冲的一个组成部分。福克纳写第一部作品时,似乎对约克纳帕塔法县里所有的人和事,大致上已有轮廓。

1929年出版的《声音与疯狂》是福克纳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书名出自莎士比亚的悲剧《麦克白》第5幕第5场麦克白的台词:

“人生就像一个白痴讲的故事,充满了疯狂的声音,没有意义。”

这部小说写杰弗逊镇的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其各个成员的遭遇与精神状态。故事发生在上世纪末至本世纪20年代。全书分4个部分,由4个人物分别叙述故事。

第1部分是“班吉的部分”,通过康普生的小儿子白痴班吉的眼睛来反映周围的世界。以朦胧的意识流的手法,使读者体会到他失去姐姐凯蒂的关怀之后所感到的悲哀。

第2部分是“昆丁的部分”。昆丁是班吉的哥哥,哈佛大学学生。小说中通过他的现实生活,他的回忆、思考、梦呓与潜意识活动,继续描绘凯蒂。昆丁对妹妹凯蒂的感情已经到了不正常的地步。凯蒂行为放荡、被丈夫遗弃等遭遇,使他受到沉重的打击,精神崩溃,最后投河自尽。

第3部分是“杰生的部分”。杰生是凯蒂和昆丁的弟弟,是个实利主义者。由于凯蒂使他不能谋得银行里的职位,他恨凯蒂和她的私生女小昆丁。作者通过杰生的大段独白,把这个人物自私卑下的精神状态作了淋漓尽致的刻画。

第4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所叙的事情发生在1928年的复活节。康普生家发现17岁的小昆丁跟一个流浪艺人私奔。康普生一家的自私自利、生活中没有爱、遭受挫折和失败,与基督临死时告诫门徒的“你们要彼此相爱”形成强烈的对照。作者在这一部分里通过黑女佣迪尔西的描写来补述小说中没有交代清楚的情节。前面3个叙述者或是白痴,或是精神濒于崩溃的人,或是偏执狂;迪尔西可以说是书中唯一健康的力量。她的忠心、忍耐、毅力与仁爱与前面3个叙述者的精神状态恰成一个鲜明的对照,作者通过她体现了“人性的复活”的信念。

福克纳在《声音与疯狂》中不但描绘了一个南方地主家庭的没落,也刻画了南方传统价值标准的破产。凯蒂的堕落,意味着南方道德法规的失败。班吉根本没有思想的能力。昆丁丧失了行动的能力。杰生眼里只看到钱,他干脆抛弃了旧的价值标准。

1929至1936年是福克纳创作力最为旺盛的时期,除了《声音与疯狂》,还写了长篇小说《我弥留之际》(1930)、《八月之光》(1932)、《押沙龙,押沙龙》(1936)。《我弥留之际》的脉络并不复杂。安斯·本德仑在妻子艾迪临终时答应把她的遗体运回杰弗逊安葬。艾迪死后,一家人扶柩回故里,路上遇到种种磨难。尸体发臭,一个儿子想放火烧棺,被送进疯人院。另一个儿子为了不让棺木掉到水里,被大车压断一条腿。经过6天跋涉,受尽折磨,终于到达杰弗逊。这部小说在艺术表现上作了大胆的试验。全书共分59节,每一节是一个人物的内心独白或“意识流”,出场的人物共有15个。每一节描写与这次跋涉有关的一部分场景。这些人物所用的语言都是南方农民的生动的口语,但每人的口气各不相同。小说通过人物的叙述、他的内心活动和别人的观察这三种方法刻画人物的性格,比一般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更为深入细致。

《八月之光》是福克纳的一部描写种族问题的小说。书中写一个被社会遗弃的孤独者如何受到嘲弄、虐待终于悲惨地死去,表明了福克纳反对种族偏见与宗教偏见的态度。这部小说主人公是裘·克里斯默斯(字首J。C。与耶稣基督的相同),从小被送进育婴堂。他5岁时,偶然窥见一个女保健员的隐私,女人怕他揭发,便向院长说他是黑白混血儿,他被赶出育婴堂。以后白人社会不接受他,认为他是黑人;黑人也对他猜疑,怕他是白人派来的密探。他失去了“身份”,一系列悲惨的事由此发生,最后促使他杀死心爱的白种女人,并于星期五(耶稣受难日)主动接受白人对他的私刑处死。与这条线索同时进行的是菜娜·格鲁夫的故事。她是亚拉巴马州农村的姑娘,与情人相恋怀孕后遭到遗弃,徒步来到杰弗逊寻找情人,却遇到拜伦·本奇。拜伦设法把她安顿下来,找人替她接生,还替她寻找情人。作者认为在莱娜与拜伦这样没有受到“文明”的污染的“原始人”身上,才有真正的人性。作者这种“归真返朴”、唾弃资本主义文明的思想在以后的作品中有了进一步的发挥。

《押沙龙,押沙龙》是一部复杂、难懂的小说,描写庄园主塞德潘一家的盛衰史。托马斯·塞德潘于19世纪初来到杰弗逊镇,率领20个黑奴开垦荒地,兴建大宅。后生了一子一女。儿子亨利的朋友查尔斯其实是托马斯与一黑白混血女人所生的儿子,与亨利的妹妹裘迪丝相爱并订婚。托马斯怕血统混杂,竭力反对,并唆使亨利将查尔斯打死,接着亨利逃亡,不知去向。托马斯后与穷白人窝许·琼斯的外孙女朱莉同居,因故被窝许·琼斯杀死。亨利在外流浪,于衰朽之年悄然回家,重病在身。不久,大宅起火,夷为平地,全家都被烧死。

福克纳通过托马斯一家的盛衰,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的“现世报”,也写出了庄园制社会必然灭亡的命运。

在艺术手法上,《押沙龙,押沙龙》颇有特色。作者安排洛莎小姐与康普生2人叙述托马斯·塞德潘的故事;又让昆丁带引读者分析故事中出现的问题,使叙述出现了多种层次。作者既塑造了故事主要人物的形象,也刻画了叙述者的面貌,3人的经历、性格不同,所用的语言和叙述方法也各有特色。而且作者不把故事说得一览无余,而是让读者来究真辨伪。这些使得这部小说具有扑朔迷离的神秘气氛,闪烁着奇幻的光彩。

福克纳后期最重要的作品是《村子》(1940)、《小镇》(195)与《大宅》(1959)。这3部小说都写弗莱姆·斯诺普斯及其周围的人的故事,主题与情节有连贯性,因此合称为“斯诺普斯三部曲”。其中以《村子》最为重要,在风格上,它与《押沙龙,押沙龙》恰好成为对照。《押沙龙,押沙龙》结构谨严,故事阴森可怖,使用伊丽莎白时期庄严的英语。而《村子》则是由许多个插曲组成的结构松散的喜剧般的故事,用的是美国现代南方的口语。

弗莱姆·斯诺普斯是福克纳精心塑造的一个人物,他于1902年来到杰弗逊镇附近威尔·凡纳的杂货铺里做伙计,逐渐接管了店里的账目。接着他放高利贷,开铁匠铺,又与威尔·凡纳已怀孕的女儿尤拉结婚,成了富户。后来他把捕来的一群野马假冒驯马卖给当地居民,又把一块地伪装成埋有窖藏以高价出手,然后便离此而去杰弗逊。

弗莱姆·斯诺普斯是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福克纳对之役以最大的轻蔑。福克纳笔下的地主也做了不少坏事,但他认为他们都是感情的奴隶,这是受“激情”的驱策。弗莱姆·斯诺普斯则是绝对地冷酷无情。他从不触犯法律,像一架计算机那样冷静、精确地实现他的计划。福克纳不从正面描写他,也不刻画他的内心活动,而是用别的人物来衬托他。首先是他的妻子尤拉,她是“爱神”与“情欲”的化身,与冷酷无情的弗莱姆恰好是两个极端。作为对照的还有郝斯顿,他为了一个心爱的女子吃尽了苦,结婚后她却被公牛踢死。另一个对称式的人物是明克·斯诺普斯。郝斯顿的公牛侵入明克的地界,他一怒之下杀死了郝斯顿,并毁尸灭迹。福克纳认为他为“激情”所左右,至少证明他还有人性。第3个人物是拉波夫,他向尤拉求爱不成,险些犯罪,终于怅怅离去。第4个人物霍克也是感情的奴隶,他为了保护尤拉,单身打退了纠缠尤拉的一群人,自己也被打断胳膊。尤拉为了谢恩而自愿委身,霍克因此而再次折断臂膊。第5个人物是白痴艾克·斯诺普斯,他爱上一头母牛,把它从郝斯顿手中盗走。

以上5个故事有的很残酷,有的表现出严重的病态,但都是痴情人的故事。弗莱姆看准他们的弱点,从他们身上榨走了财富。对比之下,弗莱姆更为可怕。

在结构上,《村子》分为4部分,一头一尾写弗莱姆,中间部分写这些“感情的奴隶”,有声有色。

《小镇》是三部曲的第2部。作者的意图是把弗莱姆与尤拉这两个性格迥异的人放在更广阔的社会中,看他们对周围的人们会产生什么影响。弗莱姆进入杰弗逊镇后,利用尤拉的姿色,爬上银行副董事长的职位,然后把尤拉逼死。

《大宅》的主线是明克·斯诺普斯的复仇。明克杀死郝斯顿,被判徒刑20年,他对堂兄弟弗莱姆没有出面解救怀恨在心。而弗莱姆为了阻挠他出狱,设下圈套,引诱他假扮女人逃走,结果加重罪名,延长刑期20年。数十年的监狱生活结束后,明克马上来到杰弗逊镇,杀死了弗莱姆。故事另一根主线围绕弗莱姆的女儿林达展开。林达离开杰弗逊来到纽约,成为进步人士,1936年曾去西班牙支援共和政府,于丈夫死后回到美国。她是美共党员,曾受到联邦调查局的调查。在明克打死弗莱姆时,林达也在场,她对父亲毫无好感,等于是明克的同谋。

在《大宅》的前言中,福克纳写道,经过34年的写作生涯,他总算懂得“人心以及它的复杂性”。福克纳认为世人都是上帝创造的可怜的罪人,他们必然具有各种弱点。尽管他仍把弗莱姆看作最坏的恶棍,但他在《村子》里对弗莱姆的强烈憎恨,在《大宅》中已为另一种感情所代替。弗莱姆在即将被明克杀死时,已对一切都很冷淡,似乎他对生命已经疲倦。另外一方面,作者也并不把明克看成是报复私仇。在一定意义上,他反对的是命运,是在与逆境搏斗,是反对使他这一类人一贫如洗、受苦受难的别一个阶级,用书中的语言来说,是“他们”。“斯诺普斯三部曲”表明福克纳能够驾驭广阔的时代画面,作品气象万千。

《寓言》(1954)是福克纳晚年的一部重要长篇小说,它的主题是反对帝国主义战争。书中的主人公为了争取和平而被杀害,但又像基督那样“复活”,他的精神仍在指引人们前进。

福克纳还写了许多中、短篇小说,其中也有不少重要的作品。如《老人》(1939)与《熊》(1942)。

《老人》写一次密西西比河河水泛滥,监狱当局派一个囚徒划船去搭救树上的一个孕妇与屋顶上的一个男子。囚徒把孕妇接上了船,小船即被大水冲走。他与洪水和鳄鱼搏斗,最后又帮助孕妇登上一个小山去分娩。几个星期以后,他带了母子回来复命,监狱当局却因为他逾期归来而延长他的刑期。

《熊》是福克纳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写少年艾克·麦卡斯林通过打猎,从印第安人和黑人的混血儿山姆·法泽斯身上学习到许多优秀的品质,体会到原始森林是最纯洁的,就连他的对手大熊也是高贵的。自由、勇敢、智慧、繁衍都与大森林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作为文明社会的象征的他的祖父传下的大庄园则是罪孽深重,账本里充满了黑奴的血与泪。艾克为了保持良心的洁白,放弃遗产,决心像耶稣的父亲约瑟那样,做一个自食其力的木匠。

福克纳在西方文坛上被看作“现代的经典作家”。他的作品题材广阔,他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及其他小说规模宏大,人物众多,描写了两百年来美国南方社会的变迁和各种人物地位的浮沉及其精神面貌的变化。他是美国“南方文学”流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笔下反映的种植园世家子弟精神上的苦闷,也正是现代西方不少知识分子普遍感到困惑的问题,例如如何对待从祖先因袭的罪恶的历史负担,如何保持自身良心的纯洁,从何处能获得精神上的出路等等。福克纳对传统、对物质主义的怀疑与否定引起了他们的共鸣,他们认为福克纳表现出了“时代的精神”。

福克纳在英、美及欧洲影响很大,在拉丁美洲、亚洲与非洲的文学界,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福克纳的创作之所以受到如此广泛的注意,不是没有原因的,从许多方面看,他都是一个独树一帜的作家。从所反映的题材上看,福克纳创造了一套“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套小说规模强大,人物更多,时代漫长,生动的描述了两百年来美国南方社会的变迁,各阶层人物地位的浮沉,各种类型人物精神面貌的变化。从表现人们的精神状态看,福克纳反复描写的南方种植园主世家飘零子弟的精神苦闷,反映现代西方不少知识分子普遍感到苦闷的一些问题,从艺术表现手法上看,福克纳也有很多独创性。他尝试各种“多角度”的手法,以增加作品的层次与逼真感;他运用“时序”颠倒的手法,借以突出历史与现实的因果联系。此外,他还采取了“对位式结构”、“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段,企图使他的作品像万花筒一般繁复、杂乱并且引人入胜。在语言风格上,他想突破常规,试图通过晦涩、朦胧、冗长、生硬的文体取得特殊的效果。

富克纳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金、是美国被评论、研究的最多的一位作家。1951年获得全国图书奖,1955、1963年两次获普利策奖。此后,被国务院派往国外从事文化交流工作。1962年7月6日因病在家乡牛津镇逝世。

海明威

海明威,1899年7月21日生于伊利诺伊州芝加哥附近的奥克帕克村。他的父亲是当地一位有名的医生,医术高明,喜欢打猎、钓鱼、射击、采集标本等活动。他的母亲是一个具有一定艺术修养和宗教观念的妇女,喜爱音乐和绘画,从小就让海明威学大提琴。在这样一个家庭环境的熏染下,海明威从童年时代就培养起了对文学、艺术及体育运动的热爱。1917年中学毕业前夕,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他因患眼病未能入伍。同年10月,他进堪萨斯市《星报》担任见习记者,报社提出“用短句”、“用生动活泼的语言”等要求,使他受到初步的文字训练,对日后形成他简练的文体产生了影响。

1918年5月,海明威参加志愿救护队,担任红十字会车队的司机,在意大利前线身受重伤。1919年初回到家乡,练习写作。1921年去多伦多,担任特写记者。数月后他作为《多伦多星报》驻外记者赴欧洲担任记者,撰写关于日内瓦与洛桑国际会议的报道以及希土战争的电讯。1924至1927年担任赫斯特报社的驻欧记者。

海明威驻欧期间,一直坚持写作。他通过作家舍伍德·安德森的介绍结识了侨居巴黎的美国女作家格特鲁德·斯泰因和诗人埃兹拉·庞德。斯泰因鼓励他写作,并开导他如何写得精练和集中。1922年,他开始在报刊上发表作品,包括寓言、诗歌和短篇小说。1923年出版第一个集子《三个短篇和十首诗》。1924年在巴黎出版另一个集子《在我们的时代里》,包括18个短篇,发行量甚少,影响不大。次年同名的集子于美国出版,包括13篇短篇小说和夹在各篇故事之间的16篇插章。这部小说集和模仿安德森的作品写成的长篇小说《春潮》(1926),虽然销路不大,却以其独特的风格引起批评界的重视。当时已经成名的小说家司各特·菲茨杰拉尔德称海明威“具有新的气质”,形成了一种“不会败坏的风格”。

《在我们的时代里》的一些小说描写涅克·阿丹姆斯的青少年时期的生活,例如《印第安帐篷》写涅克跟随父亲出诊,见到一个印第安人自杀的情景;《某件事的终结》写涅克初恋的终结;《大二心河》中,涅克已从欧战复员回家,整天钓鱼,以摆脱噩梦般的战争在他心灵上留下的创伤。这些作品表现了暴力世界中孤独的个人,在艺术上已经形成含蓄简约的风格。他不直接吐露人物的思想情绪,而是通过细致的动作描写透露人物的心情。

1926年,海明威发表了他头一部重要的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英国版题名《节日》,1927),小说描写战后一批青年流落欧洲的生活情景。女主人公勃瑞特·艾希利是英国人,战争中失去了亲人;男主人公杰克·巴恩斯是美国记者,战争中因下部受伤而失去性爱能力。杰克与勃瑞特相爱,但无法结合,战争给他们带来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创伤,他们对生活感到迷惘、厌倦和颓丧。小说还描写了一个美国作家罗伯特·柯恩,他自以为富有英雄气概,对生活抱有浪漫的幻想;他追求勃瑞特,但勃瑞特和她的朋友都不喜欢他,觉得他的生活观是陈旧的,虚妄的。这部作品表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青年一代的幻灭感,斯泰因曾经对海明威等人说过:“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海明威把这句话当作小说的一句题辞。由于小说写出这一代人的失望情绪,《太阳照样升起》成了“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

1927年,海明威回到美国,并发表第二部短篇小说集《没有女人的男人》,其中著名的有《打不败的人》、《五万大洋》和《杀人者》。《打不败的人》描写西班牙一个体力已弱的斗牛士为了维护昔日的荣誉,在斗牛中竭尽全力坚持到底;《五万大洋》写一个拳击手宁可失败也要保持职业的体面;《杀人者》的主人公涅克·阿丹姆斯面临一桩凶杀案件感到恐惧。海明威在这些小说里创造了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硬汉性格”,这类人物形象对后来美国通俗文学产生了影响。

1929年,海明威发表长篇小说《永别了,武器》(旧译《战地春梦》),主题是反对帝国主义战争。主人公亨利是美国志愿军,在意大利前线负伤,住院期间受到英国护士凯瑟琳的细心看护,两人产生了爱情。他返回部队后,在一次撤退的途中被意军误认为德军的奸细而逮捕。他在等待处决时伺机逃脱,与凯瑟琳一起流亡到瑞士,过了一段愉快的生活,不幸凯瑟琳和婴儿死于难产,亨利悲痛欲绝。海明威在《永别了,武器》中把个人在战争中所遭受的苦难看作人类的灾难。在他看来,人好比“着了火的木头上的蚂蚁”:有的“烧得焦头烂额,不知往哪儿逃”;而“多数都往火里跑”,“到来了还是烧死在火里”。作者也没有把希望放在战后的和平生活上,他认为人在这个暴力世界中是无能为力的:“世界杀死最善良的人,最和气的人,最有勇气的人……如果你不是这几种人,迟早也得一死,不过它不急于要你的命罢了。”海明威之所以坠入悲观失望虽然是由于他未能全面认清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性质,但他对于帝国主义的战争宣传是极为厌恶的,他通过亨利的内心独白讽刺道,“我一听到神圣、光荣、牺牲这些空泛的字眼儿就觉得害臊”,在这场“拯救世界民主”的战争中,“我可是没有见到什么神圣的东西,光荣的事物也没有什么光荣,至于牺牲,那就好比芝加哥的屠宰场似的,不同的是肉拿来埋掉罢了”。海明威从批判帝国主义的战争宣传出发,进而否定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精神价值,因此他笔下的人物失去任何信仰,甚至丧失了思想的能力:“脑袋是我的,但不能用,不能思想,只能回想,而且不能想得太多。”

《永别了,武器》是海明威的代表作,充分显示出海明威艺术上的成熟。情景交融的环境描写,纯粹用动作和形象表现情绪,电文式的对话,简短而真切的内心独白,托讽于有意无意之间,简约洗练的文体以及经过锤炼的日常用语等等,构成他独特的创作风格。

海明威1927年离开欧洲后,先居住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基韦斯特岛,后迁至古巴。他常去各处狩猎,还曾登上他的“皮拉尔号”游艇出海捕鱼。30年代上半期他发表的作品有写西班牙斗牛的专著《死在午后》(1932),短篇小说集《胜者无所得》(1933),关于在非洲狩猎的札记《非洲的青山》(1935)。在《死在午后》中他总结了他的创作经验,提出冰山的比喻:“冰山在海里移动很是庄严宏伟,这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露出水面。”说明作家有了深厚的感情基础,才能含蓄简约;在这种情况下,读者自会“强烈地感觉到他所省略的地方,好象作者已经写出来似的”。1936年,海明威发表他有名的短篇小说《乞力马扎罗的雪》,以现实与幻想交织的意识流手法描写一个作家临死之前的反省。

1937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有的和没有的》出版。主人公哈利·摩根是佛罗里达一个难民,在经济大萧条年代靠海上捕鱼根本无法维持生活,于是不得已铤而走险进行海上走私。他偷运酒类、军火甚至奴隶,结果被打坏一只臂膀。作为一个贫穷的无产者,哈利在临死前终于从自己痛苦、多难的一生中悟出了一个真理,那就是“孤孤单单一个人”的奋斗是“不成的”。这是海明威明确地接触到劳苦群众团结战斗的社会主题。

1937年,海明威以北美匠业联盟记者的身份去西班牙报道战中。他积极支持年轻的共和政府,为影片《西班牙大地》写解说词,在美国第二届作家会议上发言斥责法西斯主义。1938年发表剧本《第五纵队》。西班牙内战结束后,他回到古巴,在哈瓦那郊区创作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旧译《战地钟声》),于1940年发表。这部小说以西班牙内战为背景,叙述美国人乔顿奉命在一支山区游击队的配合下炸桥的故事,集中描写乔顿炸桥前3个昼夜的活动,包括游击队内部的分歧,胆小的游击队长与他勇敢的妻子之间的矛盾,淳朴、勇敢的游击队员的反法西斯情绪,乔顿和一个西班牙姑娘的恋爱,另一支游击队的英勇奋战和牺牲,乔顿因情况有变而与上级联系的过程,国际纵队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的混乱以及他们面临的困难等等。小说也以厌恶的情绪描写农民对一些法西斯分子进行肉体上的惩罚。最后,乔顿在未能与上级取得联系的情况下执行炸桥任务,身负重伤,独自在山顶上阻击敌人。《丧钟为谁而鸣》从民主主义立场反对法西斯主义,主人公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乔顿临死之前回顾了一生,肯定自己为反法西斯而牺牲是光荣而崇高的。

40年代初,海明威来中国报道抗日战争。1942至1944年间,他驾驶“皮拉尔号”游艇巡逻海上,因而得到表彰。他曾率领一支游击队参加解放巴黎的战斗,因此被控为违反日内瓦会议关于记者不得参与战斗的规定。海明威出庭受审,结果宣告无罪,后来还获得铜质奖章。

50年代,海明威发表长篇小说《过河入林》(1950)和中篇小说《老人与海》(1952)。《过河入林》写康特威尔上校凭吊过去的战场,顾影自怜,悲观懊丧,重复孤独、爱情、死亡的主题,艺术上也缺乏光彩。批评界对此书评价不高。《老人与海》的主题思想是人要勇敢地面对失败。小说中的渔夫桑提亚哥在同象征着厄运的鲨鱼的斗争中虽然失败,但他坚忍不拔,在对待失败的风度上取得了胜利。小说中有一句名言: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桑提亚哥这个孤军奋战的形象是海明威20、30年代创造的“硬汉性格”的继续与发展。它的艺术概括程度更高,达到寓言和象征的高度。《老人与海》获得1952年度普利策奖。

1954年,瑞典皇家科学院授予海明威以诺贝尔文学奖金,以表彰他“精通现代叙事艺术”。他在授奖仪式上的书面发言中指出:

“对于一个真正的作家来说,每一本书都应该成为他继续探索那些尚未到达的领域的一个起点。他应该永远尝试去做那些从来没有人做过或者没有做成的事情。”

古巴革命后,海明威夫妇迁居美国爱达荷州。晚年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铁质代谢紊乱等病,精神抑郁症十分严重,多次医疗无效。1961年7月2日的早晨,海明威用猎枪自杀。

海明威去世后,他的妻子玛丽发表了他的两部遗作;《不散的筵席》(1964)和《海流中的岛屿》(1970)。前者是一部回忆录,追忆20年代他在巴黎的写作生活以及他与一些作家的交往。长篇小说《海流中的岛屿》约写于创作《老人与海》的同时,写画家赫德森生活中的3个片断:《别米尼》写画家与他3个儿子在岛上度假的情景;《古巴》写画家与他离了婚的第一个妻子和好又复分手的故事;《在海上》写画家在海上执行巡逻任务,追踪一群纳粹分子。其中以《别米尼》写得较好,有《老人与海》的遗风。

海明威的文字节奏鲜明,流畅自然,字斟句酌,极其具体精确;人物对话、口语化、性格化,三言两语就使人物跃然纸上。同时,海明威经常使用象征手法,给抽象的思想感情赋予具体的形象。如《永别了,武器》以雨象征不幸和死亡,运用得非常成功,常为评论家所称道。

海明威的散文风格朴实无华,简明清新,1954年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金时,就特别强调他独创一格的现代散文的叙事能力。

泰特

泰特,1899年出生于美国南方的肯塔基州,1922年毕业于范德比尔特大学。此后3年在杂志《逃亡者》任编辑。1925年以后,在明尼苏达大学任教,并一直担任《西万尼评论》的编辑。

泰特属于新批评派,注重作品的形式和技巧,主张就作品论作品,进行细致的分析。他共发表20余部作品,除去诗歌和文艺批评著作以外,他还写传记、长短篇小说数篇。曾获博林根诗歌奖等多种文学奖金。

泰特最早发表的作品是两部传记:《斯通沃尔·杰克逊》(1928)和《杰弗逊·戴维斯》(1929)。他的小说中最有影响的是他唯一的长篇小说《父辈》(1938)。小说通过年老的拉赛·巴昌对青少年时代的回忆,揭示了巴昌家族以及旧南方社会的瓦解。这部旨在探讨南方遗产的道德意义的小说在形式上、风格上都有其独到之处,但人物不够丰满。

泰特的第一部诗集于1932年问世。后来出版的《诗集:1922~1947》(1948)以及《诗集》(1961)中收入了他的绝大多数诗作。他的诗技巧娴熟,意象新颖,但是内容比较狭窄。最著名的诗《南军死难将士颂》(1928)以现代人在生活中的失败衬托想象中的“南军烈士”的生涯,强调美国内战及其后的资本主义工业化对南方的灾难性的影响。

批评论著主要有《反动论文集:关于诗与思想》(1936)、《诗的局限》(1948)、《现代世界中的作家》(1955)、《文集》(1959)以及《四十年文集》(1969)等。

这些著作表现了作者的高度文学修养和敏锐洞察力,其中有些曾一度在美国大学教学中产生过影响。

约翰·斯坦倍克

约翰·斯坦倍克,1902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从小过惯乡村、牧场的生活,对乡野的美好环境和生活在那里的人们的质朴、诚实的品质,怀有深切的感情,这一点对他日后的创作具有极大的影响。1926年,斯坦倍克毕业于斯坦福大学,此后他曾到牧场、糖厂、筑路队干过活,这些经历使他有机会对美国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得到比较深刻的了解。

斯坦倍克是在20年代末美国经受经济危机的年代里开始进行创作的,这一时期的作品有小说《金杯》(1929)、《天堂牧场》(1932)、《煎饼坪》(1935)、《相持》(1936)、《人与鼠》(1937)等,它们大都是以那些尚未受到资产阶级“现代文明”感染的下层人民为描写对象,表现出作者对他们的深厚感情。长篇小说《愤怒的葡萄》(1939)是斯坦倍克最优秀的作品,作品以破产的农业工人约德一家的遭遇为主要线索,写尽了他们在弱肉强食的社会中被迫流浪和遍受欺凌的苦难生活,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约德终于觉醒了。

30年代末至40年代末是斯坦倍克创作最旺盛的阶段,这期间他的主要作品还有:短篇小说集《长峡谷》(1938)、长篇小说《罐头工厂街》(1944)和中篇小说《月亮下去了》(1942)、《珍珠》(1947);在晚年,斯坦倍克的作品有《烈焰》(1950)、《晦气的冬天》(1961)等。

《珍珠》是斯坦倍克的优秀作品,取材于墨西哥的民间传说,但是经过作者的艺术提炼与改编之后,成了一部控诉金钱世界的罪恶、描绘穷苦人民所受的压榨与欺侮的血泪史。小说以细腻、深情的笔触,描绘了印第安人奇诺捞到了一颗罕见的大珍珠,他满以为可以因此得福,但事实上却是连遭横祸,最后连儿子也死在抢夺珍珠的强盗手里,奇诺在极度痛苦之中,将这颗珍珠扔回了大海。作者通过这则寓言式的故事集中地反映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吃人的本质。

斯坦倍克作为美国当代杰出小说家,于1962年,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金,以表彰“他那现实主义的、富于想象力的创作,把蕴含同情的幽默和对社会的敏感结合起来”的功绩。

斯坦倍克于1968年逝世。

休斯

休斯,1902年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乔普林。1922年进入哥伦比亚大学。1923年辍学,在一艘远洋货船上充当水手,曾到达西非海岸。后流落巴黎,当过夜总会的看门人和饭馆厨师。回国后又当过洗衣房工人和旅馆侍者。在这段期间,他勤奋写作,在《危机》、《机会》等黑人报刊上发表了不少诗作,参加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开始在黑人文艺界显露头角。1926年出版了第一部诗集《萎靡的布鲁斯》。1929年进入林肯大学继续学习,3年后取得硕士学位。

30年代初的美国经济大萧条和举世闻名的诬害黑人案件“斯考茨勃罗案”提高了他的觉悟,他向往十月革命后的苏联,1932年出访苏联。后来到中国,称自己曾见到过鲁迅。西班牙内战爆发后,他以记者身份去西班牙,路过巴黎时出席了第二届国际作家大会。这一时期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他否定了自己前一时期创作中的唯美主义倾向,转而真实地描写工人运动和工人的斗争,揭露美国缺乏真正的民主自由,如诗篇《新的歌》、《让美国重新成为美国》等。

50年代初麦卡锡时期,休斯受到传讯,此后他的创作中又出现了为艺术而艺术的倾向。这一时期他主要写作爵士诗和幽默小品,代表作《问你的妈妈——爵士十二式》(1961)探索诗歌的新形式,被认为是先锋派诗歌的一种。

他写过多种体裁的文学作品,而以诗歌闻名,被称为“哈莱姆的桂冠诗人”。他的主要诗集还有《犹太人的好衣服》(1927)、《梦乡人》(1932)、《哈莱姆的莎士比亚》(1942)等。他的长篇小说《不是没有笑的》(1930),主要描写一个黑人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崎岖的道路,反映了作者早期重视教育的作用的思想。他的其他作品还有:短篇小说集《白人的行径》(1934)、《共同的东西及其他故事》(1963);幽默小品集《辛波尔说出他的思想》(1950)、《辛波尔孤注一掷》(1957)等;自传《茫茫大海》(1940)和《我漂泊,我彷徨》(1956)。晚年编选了不少黑人作家的选集、短篇小说集和诗文集。他的优秀诗作大部分包括在他亲自选辑的《诗选》(1965)中。

休斯作为美国著名黑人诗人、小说家,成名后没有离开哈莱姆黑人聚居区,他的创作始终描写黑人(尤其是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他的诗歌从黑人民间音乐和民歌得到借鉴,有爵士乐的韵律和节奏,格调清新,热情奔放,用以表达对种族歧视的抗议,歌颂黑人民族的进步,对美国与非洲黑人诗歌的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休斯于1967年逝世。

阿瑟·米勒

阿瑟·米勒,1915年10月17日生于纽约一个时装商人的家庭,父亲在30年代初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破产。中学毕业后在一家汽车零件批发公司工作两年,后进入密执安大学,开始戏剧创作,写过4部剧本,并两次获奖。1941至1944年当过卡车司机、侍者和制盒厂工人,后又在海军船坞做安装技工的助手,同时为电台写剧本。1944年,《鸿运高照的人》问世,这是他的第一部在百老汇上演的剧本。

1947年,米勒以剧本《全是我的儿子》而成名,获得纽约剧评家奖。这是一出易卜生式的社会道德剧,写一家工厂老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向军方交付不合格的飞机零件,以致21名飞行员坠机而死,他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却受到良心的谴责,认识到那些丧命的飞行员“全是我的儿子”,因而饮弹自尽。

1949年,他的《推销员之死》获得纽约剧评家奖和普利策奖,并使他获得国际声誉。剧本叙述一个推销员因年老体衰被老板辞退,深受打击,于神经错乱中驾车出外,车毁身亡。这出戏揭穿了美国流行的人人都能成功的神话,曾被美国一家刊物称为“一枚被巧妙地埋藏在美国精神大厦下的定时炸弹”。有人甚至把米勒看成是“一个被悲剧所迷惑的马克思主义者”,称这部剧本是“共产党的宣传”。1951年他改编了易卜生的《人民公敌》,在美国上演后获得好评。

50年代初,美国麦卡锡主义兴起,米勒于1953年根据北美殖民地时代一桩“逐巫案”创作历史剧《炼狱》,以影射当时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对无辜人士的迫害。他因早期曾参与左翼文艺活动而一再受到众议院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的传讯。1956年,他因拒绝说出10年前曾和他一起开会的左派作家和共产党人的姓名而被判“藐视国会”罪,处以罚金与一年徒刑,1958年最高法院将这一罪名撤销。在这时期,米勒写了一出反映30年代美国职工生活、带有自传性质的感伤独幕剧《两个星期一的回忆》(1955)和反映意大利籍工人在美国的不幸遭遇的两幕悲剧《桥头眺望》(1957)。

1956年米勒和妻子离婚,与好莱坞名演员玛丽琳·梦露结婚。1960年他根据自己的短篇小说改编成一部电影剧本《不合时宜的人》,描写一群空虚、孤独而无所适从的人相互寻求安慰。1961年电影拍摄完成,他们离婚,米勒又与原籍奥地利的女摄影师英吉保丽·莫拉斯结婚。

1964年,他发表一出关于现代人在社会上生存问题的剧本《堕落之后》,自传性色彩浓厚。有些评论家认为作者敢于暴露自己的灵魂而写出“一部意义深远的自传体文献,堪与奥尼尔的《直到夜晚的漫长一天》相并列而无愧”。

同年发表独幕剧《维希事件》,描写德国法西斯分子在法国维希市的一个拘留所审讯犹太人的残酷情景。米勒认为大多数观众会理解这出戏不只是一个战争时期的恐怖故事,“其中根本的争论点同我们当今活着的人也息息相关,而且它必然涉及我们个人同非正义和暴力之间的关系”。米勒1965年起曾连任两届国际笔会主席。1967年发表短篇小说集《我不再需要你》。1968年发表心理问题剧《代价》,描写兄弟二人因所走的道路不同而彼此产生隔阂,受到好评。1975年发表剧本《创世纪和其他》。1980年,他又以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写了一出社会剧《美国时钟》。1978年,米勒夫妇访华,并出版了一本反映中国人民当前生活的摄影集。米勒著有大量的戏剧评论,还写过十几部广播剧和电影剧本,以及报告文学和短篇小说。

米勒一贯反对西方商业化、纯娱乐性的庸俗戏剧,认为戏剧是一项反映社会现实的严肃事业,舞台应该是一个比单纯娱乐更为重要的思想传播的媒介,应为一个严肃的目标服务。

米勒的剧作深受易卜生的影响,善于把对社会生活的热切关注与对人物内心活动的敏锐观察交织在一起加以表现。他曾先后获得纽约剧研究院金质戏剧奖章以及密执安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学位等。

§§第二章 美洲现代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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