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初恋是许多人灵魂深处永不愈合的伤口。我相信,人一辈子不可能只受伤一次,举个例子,我觉得找工作也是我灵魂深处永不愈合的伤口。大四那年,在人才市场奔窜的那几个月,我深刻地认识到,21世纪,或许缺乏人才,但绝对不缺大学生。我还记得一家公司,月薪900,不包食宿,只要一本,而且得是学生会干部,看到墙上贴的招聘条件的时候,我嘴里能塞一个鸡蛋。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去面试,坐了两个多小时转了三趟车到了郊区一个尘土飞扬野草萋萋的工业园,在经理办公室外头等了一个半小时,结果面试的时候他和我大谈特谈红楼梦,我听他bala了快一个小时的“林黛玉就是众人惯出来的一身臭毛病让薛蟠调教他两个月就好了”,几次我要把话题导回面试,他特别不悦地瞪我,然后从头再bala一遍,最后他看看墙上的钟,说“下班时间到了,对了,其实这个职位我们已经招到人了,真不好意思啊”,我那个时候连杀他的心都没了,出了那个工业园,天快黑了,我站在公交站牌下头等车,发短信给宿舍的人说,“今晚上我要是没回去明年今日你们记得给我给我烧纸钱”,她们回我短信说,“只要明年今日我们还活着”,大家那个时候都在折腾着,每个人心里都是惶惶的。
所幸这个城市没有人才招聘市场这玩意儿。我琢磨着做服务员应该也不用打印简历,省钱了省钱了。慢慢从河岸走上去,沿着街寻找工作机会,估计是时间还早的缘故,街道上一多半的店面都没开门,为数不多几家开了门的奶茶店咖啡厅都说不用招人,我也不着急——钱花完之后,大不了在麦当劳过夜呗,反正我现在似乎不用吃饭了,都不觉得饿的,至于行李嘛,先天宗的那个乾坤袋还是有那么一丝丝的用处的。
慢吞吞地溜达了小半条街,大部分的店还是没开门,这到底是几点了?我没手表也没带手机,于是凑到一家酒店门口去看大厅里挂着的时钟,忽然,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一个特字正腔圆的声音用CCAV春节联欢晚会那种稳重中不乏活力激情中暗藏信念的腔调说道:“朋友,须知生命可贵,尊严无价,无论遭遇了什么样的风浪,请记得,风雨之后必然有彩虹——”
我顺着那只手指看上去,真的很神奇,彩虹yeah!
印在巧克力包装袋上跨度不足五厘米的彩虹。
我一脸黑线地看向站在我旁边的男人,他穿一身非常严谨的笔挺黑西装配宝蓝色的领带,高挺的鼻梁上架着文质彬彬的金丝眼镜,俨然一个总裁or总裁助理,又或者是卖保险的——总裁、总裁助理乃至保险业务员都挺普通的,但出现在这个城市就太不普通了。过去半年间我已经习惯了看大家穿睡衣or疑似睡衣的民族服饰在街上闲晃,已经忘了多久没见过人穿正式的三件套西装,这人是穿越过来的吧?我从一脸黑线转为一脸同情,别人穿越都是穿唐穿宋去征服天下,他倒好,从上海深圳这种沿海经济发达城市穿来内陆旅游城市,何其浪费,何其悲摧。
也不知是否领会到了我目光中深深的祝福,西装男用坚定的眼神看着我,鼓励地在我肩膀上重击了两下:“前人说得好,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朋友,请相信,命运一时的坎坷都只是小小的考验,只有坚守住了自己,你才能得到幸福。”
“……”怎么觉得这人有点眼熟呢。本市除了房东我还真不知道我认识谁。可这西装男越看越眼熟,难道是像某个明星?我默默打量着他,小麦色皮肤,面容只是端正,可高,真高,真是高,我得把脖子凹成这种角度仰视他,至少得有一米八五吧。男人只要高,就能算帅,更何况他长得一点儿也不影响市容,完全可以算一个大帅哥。娱乐圈里古今中外(古是作古的古)一二三线男明星我基本都数得出来吧,可真不记得有哪位大帅哥是长这样。可为什么如此眼熟呢?我盯着他看,看,再看,脑海里浮现出一件粉绿色的可爱制服,这件粉绿色的可爱制服慢悠悠飘到他脖子以下,我猛地一拍大腿,终于想起来了:“你不是爱珍奶茶的老板么!”这人还真的算我一个熟人,我每个月至少会光顾爱珍奶茶五六次,对他可谓是极致熟悉了——只不过,不大认识不围围裙的他就是了。
雨中漫步固然浪漫多情,但雨下得太大也要当心被淋成落汤鸡。于是,数分钟之后,我坐在了爱珍奶茶店的圆凳上。西装男围上围裙,戴上袖套,站在流线型白漆原木高几后头,我为自己良好的记忆力满意地点点头,爱珍奶茶的老板就应该是这样嘛,围裙袖套加高几,一个也不能少。
他插上电壶烧水,然后整理着吸管勺子什么的,十分语重心长地道:“朋友,你的人生是不是遇到了难关?”
我趴在高几上头,模仿他的语气:“朋友,你要做知心姐姐,记得把头抬起来看着人的眼睛说话。”
他乍然一下抬起头来,差点撞飞一盒抽纸。
……我沉默地看着他,用目光鼓励他。
他酝酿了数分钟,终于开口了:“朋友,你有什么想不开的所以要自杀呢?你又有什么想不开的要出卖自己呢?”
……有句话说胸大无脑,这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但我现在想说,个高有可能无脑。爱珍奶茶的老板是从哪里看出来我要自杀的,又从哪里看出来我要出卖自己?
在我的质问下,他一脸正气凛然地道:“朋友,你不用掩饰了,你在江边呆了足足一个小时零三十八分钟,沿着河堤来回走了二十六次,至于把视线投向江面就更是无法计算,这之后,你更是在玉兰酒店的门口站了六分钟,一直往里头看,那目光之中的殷切与犹豫……”
我打断他道:“你是什么妖?”
他惊慌失措地打翻了一袋吸管,颤着声音道:“你、你怎么知道?”
我嘴角抽搐着笑了笑:“因为没人会管这种闲事的。”
他一脸的灰颓,木然地收拾着高几上散乱的吸管:“做人难,做人真难……”
我叹了口气:“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我是修行人。”
我的眼睛闪着贼亮亮的光芒:“不过,你要雇佣我!”
于是乎,我找到了工作,成为了爱珍奶茶店的一个小妹,每月月薪六百,钱虽然很少,但事儿也少。
这已经是我到爱珍奶茶店上班的第三天,迄今为止除了准点上下班,我什么也没干过。这个季节游客不多,于是光顾的客人也就很少,老板干啥都亲力亲为,我在店里的意义大概就是个点缀环境的吉祥物。
无聊地趴在吧台一角,用铅笔在白纸上计算着月薪六百能干啥。也不知道是我在赭霞山变异了还是吃了那个红色小药丸的后遗症,迄今为止,我没吃过一顿饭,但丝毫不觉得饥饿,刨开食物这个大花销,就只剩下房租。唔,于是每月我还有三百的零用钱,在本市绝对可以过上很悠哉的日子了。
老板站在吧台边上第七十六次擦拭流线型白漆原木高几——而且是今天的第七十六次。我绝望地挪窝以满足他的清洁癖,他柔情似水地看着手中的抹布,宛若看今生最痴缠的爱人,吧台反射出的光芒几乎能叫我晕眩过去。都擦得这么干净了?你还擦啥呀?
天大地大,发钱的最大。我深吸一口气,搬了张椅子靠着墙角坐下:“老板,你是什么妖啊?”
迄今为止他都不肯正面回答我这个问题。我每次问,他必顾左右而言他。其实我对他的隐私没兴趣,但觉得他的反应很有趣,所以乐此不疲地问了一次又一次。
果不其然,他的手一颤,心爱的抹布情人掉到了地上,他僵着身子站在那里,舌头都打结了:“那、那个……今天天气真、真好……”
我看向门外的绵绵细雨:“哈,真好。”
“老板,你是什么妖啊?”三分钟之后我又问。
这次他撞到了头。
……我深信自己肯定是在赭霞山变异了。要不我怎么会如此沉迷于欺负一个善良的好人呢?过去的我是一个多么安定和谐的宅女啊!
千错万错都是薄辰子的错。我深吸了一口气,决定饶过可怜的老板,换一个话题:“老板,这里为什么要叫爱珍奶茶店?爱珍的珍,是谁啊?”
显然,这个问题很得他心,老板立刻眉飞色舞起来,而且居然没有使用春晚腔配音腔结巴腔……之中的任何一种,而是像个正常人那么说话:“别人看到爱珍奶茶店五个字,一定会想‘珍’是谁,然后就会把我当作一个暗恋‘珍’而不得的普通男人,根本不会想到我不是人,而是妖怪,这个店名起得很高明吧?”
我一头黑线:就算你把这家店取名叫“妖怪奶茶”,也不会有人会以为老板不是人而是妖怪吧?
嗯,貌似,我遇到了一个傻老板。赚到了,赚到了,我终于否极泰来,时来运转了。
似乎是为了印证我的好心情,细雨陡然收了,阳光艳艳地洒在还湿着的马路上,天,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