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41600000023

第23章 回族聚居区法治文明建设随想(1)

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党和人民政府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应该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我们知道,法不等于法治,正如有宪法不一定等于有宪政,有法律的社会不一定是法制社会,法律秩序也不等于法治秩序一样。在现阶段,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在于营造出法治文明的新精神。所谓法治文明,我们认为它是一种优良法治秩序的文明成果,是人们主动创造、利用、发展优良的法治秩序所得到的制度性文明成果。而国家法治文明建设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积极调动各个社会结构要素参与其中。除国家法在其中需要起到主导作用外,各种习惯法也需要积极发挥自身的正功能参与其中。根据它的这一普遍性要求,结合法治文明建设的具体内容、形式来看,它可以按不同的层次、范围进行。比如,在国家法层面首先要确立国家法的价值取向作为法治建设的主导精神,用以引领各种形式的习惯法对法治文明建设发挥辅助、支撑作用。我们知道,如果习惯法不以国家法的价值取向为基础,那么习惯法在现代法治文明的建设过程中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它也难以胜任依法治国(主要是民族聚居区法治文明建设)的需求。所以国家法在对习惯法采取宽容、理解的态度之下,一方面要充分保证自身的权威和完整、统一;另一方面还应优先注重国家法的完善、发展。又如,在习惯法层面,主要是要发挥习惯法自身的影响力,用融入传统精神中的法治文明要素引导、教育、规范遵行者的思想和行为,使法治要求深入人心。

回族的居住具有典型的“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特点,因此本文所指的回族聚居区不是指以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依据的回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或民族乡,而是指回族按传统聚居习惯所形成的以清真寺为中心的各个聚居群落或社区;它的最显著的特征是以清真寺为中心,以一个村庄、一条街道、数户或数十户回族人家为中心组成的联合,即回族伊斯兰习惯法中所讲的“哲麻尔体”(教坊)。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秩序的大前提下,回族聚居区法治文明建设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的实现息息相关,它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不可缺失的一个环节,因此回族聚居区法治文明建设在现实条件下才显得如此有意义。

一、对回族聚居区法治文明建设的理性思考

回族伊斯兰习惯法以伊斯兰法传统的公平、正义观来影响和支配着中国回族的思想和行为,通过对回族伊斯兰习惯法具体内容、价值观念和功能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作为一种“活法”或“实在法”,它对普遍的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的支持和维护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基本一致的,因此对回族伊斯兰习惯法传统价值的肯定和发掘不仅有利于回族社会自身的稳定、发展,而且有利于依法治国进程的有力推进,我们应该以一种充分的宽容和理性来全面的认识和正视回族伊斯兰习惯法的不足与长处。

回族聚居区法治文明的建设既要遵循国家法治建设的一般原则和规律,又要充分考虑回族聚居区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依笔者个人之见,不同民族地区的法治文明建设可以有不同的思路和依不同的方式进行,结合回族自身的特点和依法治国的一般要求,回族聚居区法治文明建设应该有自己的模式,具体可以确定以下几个思路:

首先,将培养崇尚知法、守法的民族精神作为回族聚居区法治文明建设的最高目标。回族是一个极具个性的民族,这个民族历来视宗教信仰为自己的生命,并将本民族的习惯法作为生活准则置于人生的首要位置,生活中一般人对这些准则都能予以自觉服从和遵守,这无疑对回族社会的秩序稳定和增进回族内部的相互认同具有积极意义。但另一方面,由于回族伊斯兰习惯法作为一种严格的内控性生活制度,其严格的私密性和族群性实际上有可能对国家法律的实施产生一定的阻隔和消解作用,比如当回族伊斯兰习惯法中的某些规定一旦与国家法的价值追求不一致的时候,这种可能即会变成现实,它往往削弱了国家法律在回族社会中的权威和效力。它会影响到人们对国家法律的认知程度,甚至会误导人们轻视国家法律,这种对国家法观念的疏离往往导致不少以身试法者走到与国家法对立的一面。实事求是地说,对国家法律观念上的漠然和不重视是导致目前回族社会中仍有不少法盲存在的主要根源,有些人甚至狭隘地将国家法律视为“汉人的法律”,认为“学了也无用”,持这种心态的人还为数不少(犹以农村的青少年和老年人居多)。有一次,笔者受邀到一所回族经堂学校讲授法律常识课,学生全部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回族青年(绝大部分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当这门课结束后,根据校方的要求笔者为这些学生布置毕业考试的复习内容时,竟然在我与学生之间发生了这样一段至今仍令我震惊不已的对话:“老师,汉人的法律有什么学偿(即学了有什么用之意)!《古兰经》和“圣训”就是我们的法律,难道《古兰经》和“圣训”还会教我们干坏事吗?”听了学生的问话以后,我真不知从何说起!思考良久,我只好这样回答:“你们说的没错,《古兰经》和“圣训”确实不会教人为非作歹,但对中国的回族来说,学习伊斯兰法是学习如何做一个好人的问题,而学习国家法律是懂得如何适应社会和如何生存的问题,这两者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问题,我们不仅要学好伊斯兰法,更要学好国家法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一个既懂国法、又遵教法的好公民。”简单的一段问话却道出了回族社会的一个通病:不学法,不知法,当然也就不知道如何遵守国家法律!可以想见,在有一定教育程度的回族青年中尚且有这种令人感到窒息的思想,那么在那些没有受过教育而又与外界接触很少的回族当中(尤其是中、老年人当中),文盲加法盲的结果会是什么呢?其实,在我们周围可以经常发现这样的情形,一旦回族遇到纠纷(特别是每当与外族发生纠纷时),大都是通过“私力救济”(即“私了”)的方式处理问题,很少有人借助国家正当的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因此个人纠纷、个别问题往往会演化为群体事件和民族纠纷,这种状况实在令人担忧!因此回族聚居区法治文明建设的首要问题就是要从根本上扭转回族聚居区中人们轻视国家法律的观念,将国家法律和回族伊斯兰习惯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培养和树立能够充分体现回族特色的先进的法治意识,将崇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精神融为新时期回族的民族精神。

其次,应该将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精神作为回族聚居区法治文明建设的基本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涉及到两个方面的要素:第一个要素是回族自身的。那就是,新时期的回族人要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精神作为自身素质加以锻炼,要自觉地将自己的行为置于国家法律的规范、约束之下,自觉遵守、服从国家法律规定,消除漠视国家法律的心理。第二个要素是关乎国家机构的。我们认为,第二个要素比第一个要素更为重要,具体地讲就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回族问题的处理要严格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精神。在实施国家管理过程中,当要求回族自觉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的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尤其是司法部门、行政机关)更要以身作则地将自己的行为置于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范、约束之下。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当前在对回族问题的处理(特别是对回族个别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过程中产生了两种不正常倾向:一种是司法部门或行政机关每每面对所谓“涉回问题”“涉回案件”(司法部门、行政机关用语)时不能、甚至不敢严格依法办事的“极右”思想。由于担心涉案回族不服管理或聚众闹事,很多采取回避、退让的办法,对应该一视同仁处理的问题往往降格处理或不作处理,这种做法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国家法律的威信和效力,另一方面也助长了违法、犯罪者的骄横气焰,扭曲了他们不懂法、不守法的心理。另一种是司法部门、行政机关每当在遇到或处理“涉回”问题时草木皆兵、上纲上线,把特殊问题普遍化、个别问题扩大化的“极左”思想,这种做法一方面偏离了党的民族政策和群众路线,降低了党和人民政府在回族群众中的威望,另一方面则往往以偏概全、伤及一大片,严重时会挫伤回族群众的自尊心和积极性,使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遭受不可估量的损失。严格地说,导致这两种不良倾向出现的主要责任还在于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对“涉回”问题疏于管理和缺乏沟通,导致各级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在对回族的管理和对“涉回”问题的处理中不能坚持原则,没有严格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上述这两种倾向导致了两个不良后果:

其一,由于对涉及回族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理过于软弱,有些时候甚至是无原则地姑息迁就,它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神圣宪法原则,亵渎了法律精神,当然也造就了回族中的一小撮胆大妄为、知法犯法的害群之马。

其二,由于有些人有将个别问题一般化、一般问题普遍化的“泛化”思想倾向,加之历史以来在少部分人中对回族形成的偏见,导致在回族居住相对集中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司法部门、行政机关中的一部分人(主要是极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恐回”“排回”,甚至“恨回”心理,在他们心目中回族就是一群桀骜不驯、与众不同的特殊群体。“一些人公开讲:‘回族不讲理’,‘现在法制管不了回回’,批评领导右倾,政府太软,宽大无边。”一旦发生与回族沾边的事件或遇到与回族有关的案件往往唯恐避之不及,生怕因回族聚众闹事而惹火上身,所以在事发之初往往因疏于管理、疏于控制和缺乏沟通而放任自流;每当事态扩大以后不是积极疏导和化解,而是在“排回”“恨回”情绪的支使下采取压制、围堵等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有些地方甚至有派性和民族偏见的干扰,表现为‘一顶、二怕、三讨厌’,不能和广大回民兄弟站在一起,从思想感情上和回民打成一片,”致使回族问题、回族工作成为一个困扰回族自身和这些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老大难问题,这种状况似乎成了党委、政府对回族工作中的一根敏感而又脆弱的“神经”。其实,这主要是由于少数人在工作中放弃了党的群众路线、违背了法律原则所致,由于他们缺乏对广大回族群众的理解、尊重和信任,导致他们认为回族工作不好做,以至于在具体工作中放弃了群众立场,影响了处理问题的原则和方法。事实上,任何一个民族或群体都有需要解决的自身的或与外界之间的矛盾,每个民族都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应该充分相信回族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支持、拥护党和人民政府领导的,是崇尚公平和正义的,而且也是值得信赖的。所以少数人因“恐回”而发展到“排回”“恨回”的心理障碍应当坚决予以消除。只有将上述这两个不良后果消除后才能在回族聚居区营造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法治氛围来,也只有这样才能将回族聚居区的法治文明建设顺利推向前进。

二、对回族聚居区法治文明建设的现实思考

回族聚居区的法治文明建设在前述“功能调适”和“理性思考”的具体指导下,应以尊重、保护回族伊斯兰习惯法在回族聚居区中的传统地位和保障国家法律在回族聚居区中的畅通实施为核心。其中主要是以保障国家法律在回族聚居区的实施为重点,以解决回族聚居区中突出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己任,结合回族自身以及回族聚居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法,并使之规范化、具体化。

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特别是民族、宗教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具体管理职能过程中应该积极依靠各级、各地回族的“伊斯兰教协会”对宗教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规范化管理,在保障最广大回族群众充分享受信教自由的同时,要保证回族群众的各项宗教活动能够依法、有序地进行。当前,在回族聚居区的信教活动中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倾向,主要是一些回族聚居区的回族群众因为对伊斯兰教义、法律理解上的不同而产生分化、对立,有的地方甚至到了相互对抗的程度,对回族聚居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通过调查笔者发现,这其中有因回族社会新旧体制、新老观念交替过程中衔接不畅的因素,但最主要的却是由于一部分人在回族群众中不适当地传播所谓伊斯兰法的“新思想”“新观念”引起大家思想上的混想乱所致。

同类推荐
  • 有味儿:老舍笔下的人生百味

    有味儿:老舍笔下的人生百味

    本书选取了老舍关于茶酒饮食文化的散文几十篇,包括《吃莲花的》《新年醉话》《兔儿爷》《在乡下》等名篇。文字朴实无华,却又带着自己独特的生活幽默。一茶一饭,一蔬一果,一草一木……清新自然的文字,写出千姿百态的人生,人性的美好与诗意。
  • 玛雅文明探寻

    玛雅文明探寻

    在世界远古文明中,玛雅无疑最富有浪漫色彩。古代玛雅人制造了哥伦布之前美洲大陆上最引人惊奇的文明之一:它在气候并不宜人的热带雨林环境中萌芽、兴盛然后消亡,历经千载,遗留下数以百计的大型废墟,激起后人的惊叹和注意。
  • 炎黄源流歌述

    炎黄源流歌述

    我国历史悠久,地域辽阔,民族众多数千年来朝代更迭,战争频繁,政治改革,农民起义,民族和战,经济兴衰,科技发展,文化繁荣,历史事件浩如烟海,出色人物比肩接踵。作为一个中国人岂能不知中国历史?我常想:诗歌的一大特点是易诵易背,有些学科的知识,因用诗歌的形式写出,所以容易掌握,如《濒湖脉学》、《药性赋》;农谚凭着口头传诵,使耕作要领得以流传。如果把中国历史以诗歌的形式写出,对于初学历史的人岂不很有帮助。
  • 塞上古史钩沉

    塞上古史钩沉

    本书为描述宁夏历史的一部著作,全书分:神奇香山、枸杞种植考略、枸杞饮食史话、宁夏丝绸之路新考、周穆王西游宁夏考证、成吉思汗病殂海原天都寨行宫考证、成吉思汗陵寝建寻踪等章节。
  • 兵书通览

    兵书通览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中华文明是世界上最悠久的文明之一。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近5000年之久,从公元前841年开始,有文献可考的编年史从未间断,至今已近3000年,这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是绝无仅有的。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中国的历史始终传承有序,从未中断。
热门推荐
  • 永别了,武器

    永别了,武器

    一战期间,美国青年弗雷德里克·亨利作为一名志愿人员来到意大利前线,担任一个战地救护队的中尉,与英国护士凯瑟琳相识。在一次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亨利负了伤,被送往米兰医院疗养,而凯瑟琳也恰巧被调到这里工作。意外重逢加上凯瑟琳对亨利的悉心照料,两人陷入热恋。伤愈之后,重返前线的亨利对战争的残酷认识得愈发深刻,为了逃脱对所谓“擅离职守”军官的处置,他毅然脱离了部队,与凯瑟琳会合,两人一起逃往瑞士。不幸的是,短暂的幸福时光后,凯瑟琳在难产中去世,婴儿也窒息而亡,将亨利孤独地留在世上。
  • 百年佛缘:文教篇

    百年佛缘:文教篇

    星云大师的《百年佛缘》是一部重要的口述历史的著作,全书分为:生活篇、社缘篇、文教篇、僧信篇、道场篇、行佛篇、新春告白、别册、名家看百年佛缘十个部分,涉及的领域相当广泛,记述了星云大师与社会各界的往来、弘扬佛法和为社会服务的经历,读来非常令人感佩和感慨,展示了台湾几十年来的历史变幻和海峡两岸关系从冰冻到如今的全面交流与交融的全过程,是一部难得的历史巨篇。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跃过星河去见你

    跃过星河去见你

    恋爱前“你真的不考虑考虑跟她试试?她那么喜欢你啊。”“我为什么要接受一个我不喜欢的人,你不妨问问她为什么不放弃喜欢我。”恋爱后“我要上班了,先走了。”“唉等等,你是不是忘了给我离别吻?”一个是高考失利落魄在家糊弄找了一份送快递工作的他一个是大学毕业去国外进修后回国替父亲管理公司的她两个社会地位相差极大,因为一次相遇,一眼万年。海归总裁对一个除了五官其他都平平无奇的快递员动了情本以为追到手易如反掌,可谁知他竟是坚守无功不受禄的人,拒绝她给他的一切好处。受到父母的影响,他的恋爱观与常人不同,一向聪慧的她也无计可施。但他们两个人应该明白,从见过彼此后,自己的生活注定不再平淡无趣。
  • 不做道士很多年

    不做道士很多年

    很多事情并不是人所能左右的。过了这么多年,不知道我是否还能自称一声:我是一个道士。我想,如果恩师知道我有了这个念头,他一定会哈哈大笑拍着我的脑袋说,吾儿瓜皮!
  • 三国之江东才子

    三国之江东才子

    我,葛玄一,穿越人士,生于江东,顺带一提,葛玄是我奶奶,可是即便我长得帅,我也不想吃软饭!我努力修习道法之道,看我如何在这娘化乱世中,叱咤风云!
  • 东元大帝

    东元大帝

    星辰大陆,强者为尊。少年东元从底层杀到最高层。灭星辰,杀大帝,唯我独尊。(不喜勿喷)
  • 纯爱x凌苏辑

    纯爱x凌苏辑

    苏眠小时候因为一些意外,莫名地长出了透明的翅膀,因为害怕被人歧视,所以很少和人接触,也没人知道,她没有父母,本想一个人自生自灭,后来遇见他,一切都改变了……
  • 千安十俞

    千安十俞

    这世道太乱,你不妨跟了我.一只老谋深算的狐狸爱上小白兔的故事?
  • 穿越之兄妹:我有哥哥哦!

    穿越之兄妹:我有哥哥哦!

    尚白颜很坚强。没有爸爸妈妈,她没有哭。男朋友,不,是未婚夫,被未婚夫无情利用,后又抛弃,她,没有哭。穿越到陌生的大陆,她没有哭。她,明白,哭是弱者的表现。她想变强,强到不会被抛弃,不会再次死亡。她,不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