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去睡觉,不然明天起床要成熊猫了。我们小天可是人见人爱的小帅哥,你不可以陷害他,让他被人笑说是熊猫的儿子。”不给杜子菲Sayno的机会,易水把杜子菲推进房间,顺手把门带上。
“喂……”杜子菲还想说些什么,却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被易水隔离了。
真是头疼啊!怎么有男人如此不懂脸色,她可没有说要留他过夜的,他怎么可以如此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
易水就跟LUBE一样,狡猾之极。现在想想说不听连胃疼都是他胡诌的,只有她这个笨蛋才会相信。
对着房门悠悠地叹了一口气,杜子菲小声地嘀咕道,“算了,我就好心收留他一晚吧。反正还有JOE在,谅易水有三头六臂也不会把她怎么样的。”
转身,上chuang!
尽管脑中有无数的问题在打转,可是习惯了中庸生活的杜子菲,还是决定将那些有的没的统统抛之脑后,先饱饱地睡一觉。
就算天塌下来,不是还有JOE这个高个子顶着嘛。不怕,不怕!
带上房门,易水不着痕迹地勾了一下嘴角,笑得奸邪狡猾。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他就不信凭他易水的本事赶不走一个JOE,拿不下一个熙蕾。想当初,他可是赤手空拳闯天下的,除了过人的胆识外,还有细腻而奸诈的心思,不择手段,鲸食蚕吞,一块块地拿下了永城的地盘,才有今天的易水。
闲庭信步,易水踱步回到沙发前,高大的身子往长沙发中间一坐,沙发深深地下陷,他顺势躺了下去。两手往交叠着插在头低下,两脚往沙发一头一撂,脚踝交叉,一派悠然自得,完全不在乎那长沙发小得只能容下他半个身子,另外半个正像悬棺一样悬在空气中。
jOE并不理会易水的霸道,依然慢条斯理地吃着面条,吃完面,端着空碗走进厨房,打开水龙头,将他用过的碗筷冲洗干净,放回碗槽中。
以为会洗一个碗就是新时代的好男人吗?虚伪!
易水在心中咒骂JOE的假讪,眼睛却瞥向自己丢在茶几上的大海碗,犹豫着要不要也起来把碗洗了。
还是不要了,一个碗而已,何必呢?
对啊!他是易水,从十五岁进入帮派开始,他的生活只有刀光剑影,可没有盘盘碟碟,碗碗筷筷。要他易水洗碗,除非出现神迹,比如母猪上树。
母猪能上树吗?答案是不能,所以他易水也不会洗碗。
不对,熙蕾一向不谙厨艺,失忆后的她却能烧出一手好菜,这算不算是一种神迹?
舒真说过男人是视觉动物,女人都是感觉动物。在男人眼里眼睛,无数亲眼所见才能堆积出事实,而在女人眼里,一个细微的感觉就能决定一切。如果洗一个碗,能让失忆后的熙蕾感到温馨的话,感觉到自己对她的重视的话,那洗就洗吧,也没有多难的事。那只白斩鸡能做到的,没道理他做不到啊?
犹豫了再三,当看到JOE擦着湿漉漉的手掌从厨房走出来,不服输的他便从沙发上一跃而起,一手端着他吃过的大海碗,一手玩转着筷子,与JOE擦肩而过进入厨房。
幼稚!jOE看到易水玩着手中的筷子就像孙猴子在玩金箍棒,整个一耍帅的样子,不禁微微敛了一下眉头,嘴角微撅,嘲讽一笑。
进入陌生的环境,易水习惯性地扫了一眼四周的环境,这厨房很小,一目了然。
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锅碗瓢盆洗得干干净净地堆放在沥水机上,油盐酱醋……一罐罐的调味料整齐地排列在流理台上,平板炉上还有一个洗得干净却没有完全沥干水的平底锅,还有一个柜门微开的小型烤箱。
看得出,熙蕾和水悠悠两个人经常下厨,这应该就是熙蕾厨艺突飞猛进的原因吧。以水悠悠庞大的体积看来,想必她特别爱吃,爱吃的人都爱自己做菜,和一个爱吃爱做菜的人生活在一起,就算不爱做菜的熙蕾,在潜移默化下厨艺猛长也是可以解释得通的。
对于熙蕾会做菜这件事,虽然易水心中依然觉得有些难以置信,却不想再深入地去追究。隐约间,他感觉出如果追究到底,牵扯出的事情将是他所无法承受的。
易水为熙蕾,也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借口。
易水将碗筷放入洗碗槽中,拧开水龙头,任水柱哗啦啦地冲刷进碗里,将碗中的残羹冲走,再用筷子轻轻地搅了几下。确定碗中已无污渍,易水将水龙头关上,然后伸手将碗拿起,准备放到沥水机中。
可是,这碗才拿起来便碰的一声从易水的手里滑落,砸在了地上。
易水皱着眉头,狠狠地甩了甩黏在手掌上滑不拉几的水渍,低咒了一声,“妈的!怎么还这么油乎乎的啊?”
像似突然意识到什么,易水猛然从厨房探头往外望。见卧室的门并没有打开,易水不禁舒了一口气,忙不迭地收拾起地上的破碗片,心里嘀咕着,反正熙蕾没看到,这里这么多碗,少一只两只的她是不会发现的。就算发现了,只要打死不承认,谁能说是他打破的不是JOE打破的。
收拾完残局走出厨房的时候,易水不禁莞尔一笑。
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幼稚了,怎么感觉他好像回到了青春少年期,甚至更往前。打破一个碗而已嘛,居然如此大惊小怪,仿佛天要塌下来似的,最重要的事,做错事居然不敢承认,还要赖到人家身上。
这是他易水的作风吗?当然不是!道上的朋友或者敌人都说他是一个阴狠、果决、虽然做事不折手段,却从不屑卑劣行经,是一个一是一,二是二的硬汉。诬陷他人,归属于他最不屑做的事之一,可是现在他却为了一只海碗,想着诬陷jOE。
这不一样,jOE不是生死敌人,更不是朋友,他是情敌。有句话不是说,情敌相见,分外眼红吗?男人的天性中充满了zhan有的炙热,比起夺地盘之恨,夺妻之痛更让男人感觉到罪无可赦。
这全都是荷尔蒙捣的鬼。熙蕾啊熙蕾,为什么你这么麻烦,这么难搞,而我却又偏偏对你放不下。
易水耸了耸肩膀,踱步走出厨房,往客厅移步。回到客厅,易水看到JOE盘腿坐在单人沙发上,眸子紧闭,呼吸轻浅,像似睡着了,更像是一座精致的雕塑。
近距离地,细细地打量了一眼JOE,易水发现这个男人长得真的很妖,一身白色休闲装让他整个人显得干净而晶莹剔透,纤细的虽然有些弱不禁风却又带着几分风姿卓越,他还有一张精致到妖魅的面庞,几乎透明的皮肤,殷红的薄瓣,微长的眼缝。虽然闭着眼,凝着脸,却依然透着一股天生的媚气。
雄性狐狸精!易水的脑子里自动弹出了一个词。
“喂……你和熙蕾怎么认识的?”易水双手叠交枕于脑后,一边躺回长沙发,一边淡声问道。
JOE并没有回答易水的问题,只是静静地坐着,静得仿佛他周边的空气也都凝结了。直到易水以为JOE已经羽化成仙,正要死心地闭上眼睛假寐的时候,JOE突然开口,淡淡地吐出四个字,“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不是陈俊民吗?怎么变成他呢?
“你不是神,不是万能的,不是所有的事你想查就能查到的。”仿佛知道易水的想法,JOE唇角微动,讽刺道。
易水蹙了蹙眉头,微微凝了一下眸子,眼角余光瞥向那扇紧闭的房门,“熙蕾曾经说过,青梅竹马不过是人们的一种奢望,如镜花水月,虚幻一场。”
“她也曾经说过,如果缘尽也硬要牵扯,原本的美好就会变成一种束缚,变成困住两个人的牢笼。”当然JOE说的她是指杜子菲,而非熙蕾。
“我跟她并没有缘尽,我们还是白纸黑字的合法夫妻。最重要的是,我给的不是束缚,不是牢笼,是一个丈夫不离不弃的承诺。不管她遭遇了什么,失忆也好,病痛也好,她都是我的妻子,我都有责任照顾她,这不仅是圣殿前的誓言,还是我对她的感情。”
“你爱熙蕾什么,是她的那张脸吗?你没发现,除了那张脸外,她的性格作风全都改变了,熙蕾已经不再是以前的熙蕾。如果你只是执着一张脸的话,随便找个女人花点钱,就可以整出无数个熙蕾来,何必强求一个不再属于你的女人。”
jOE的话让易水咋舌,整颗心都沉静了下来。
他爱熙蕾什么?
不可否认,最初他是被她的美色所迷惑,那样一个绝艳的女子很难不让男人动心。他的求爱,她的离开,让易水意识到这个女人除了绝艳的外表,还有一颗倔强的心。她独闯模特界,遇到一次次的打压,一次次的碰壁,她总是能咬紧牙一次次的重新来过,易水在熙蕾的身上,还看到了当年自己闯荡江湖的影子。
爱熙蕾就像是爱自己一样,那么自然而然,不需要理由。
如果熙蕾不再是以前的熙蕾,不,不用如果,事实证明了JOE的话,除了那张脸,熙蕾身上独特的特质和魅力已经全然翻盘,变成了另一类的人种——邻家小妹。
冷凝被亲切所替代,狡黠被憨直所替代,高傲被甜美所替代,虽然她依然倔强,可是这种倔强又和熙蕾原本身上的倔强不同,多了一抹人情味。
易水有些诧异,熙蕾失忆后,两人真正的接触不过两次,他居然已经对她的个性了如指掌了,更诧异的是,面对失忆的熙蕾,他的心中除了责任感、使命感外,还油然升起了一股满足感,这是面对以前那个熙蕾或者阿兰所没有的。
他喜欢失忆后的熙蕾,更胜之前的熙蕾。意识到这一点后,易水的心豁然开朗,感觉他那潜藏在深处沉睡的灵魂被一种强有力的力量,爱的力量所唤醒。
或许,这样的结果也不坏。当然,前提条件是他要踢走这个叫JOE的雄性狐狸精。
###########
回琅歧老家度假三天,坐那古老的轮渡,吹着淡淡咸咸的海风,心情格外的舒畅。
最大的福利是顿顿吃海蟹,海蟹的肉质极其鲜美,并有一种特有的“顶角膏”,简直是人间极品。其实吃海鲜的话,我喜欢原汁原味,不要刻意的烹饪,加点清水,直接隔水蒸就可以了,吃的时候,沾点自己喜欢的酱汁,就美味绝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