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210700000071

第71章 辉城攻防

辉城的攻防战是在第三天下午才开始的,因为有岳家军在城中的缘故,兀术变得谨慎了许多,他先是取消了预先的攻城计划,一方面让手下原地待命,并组织兵士砍伐树木制作更多攻城器械;另一方面他命令附近的金兵前来集结。

到了第三天清晨,当最后一支辉城附近金兵的到达时,兀术手下已经集结了超过三万人的部队,足足是城中岳家军的十倍之数,再加上两日来士兵们临时赶制的大量攻城器械,这一切都坚定了兀术攻城的信心。

“传令各部,攻城!”

随着兀术的一声令下,三个万人队分别从辉城的东、西、南三个方向开始朝着城墙推进。从马背上下来的女真士兵并不懂太多的攻城战法,此刻他们肩膀上还泛着雪白新木色的云梯就是他们最好的攻城武器,还有几辆原木制成的简易撞车也在士兵们的保护下缓缓向城门推进着……

当女真人推进到距离城墙两百步的时候,所有攻城的士兵都绷紧了精神、加快了脚步,因为他们知道宋军的第一轮箭雨即将袭来。伴随着身后万夫长“第一个入城者封百户,赏千金”的激励之声,所有金兵都开始了亡命的冲锋。

“忽里查!”

辉城里,梁兴正在三面城墙间奔走,提醒各处的兄弟加强防备,直到‘忽里查’之声覆盖整个战场之时他才在北面城墙上停下了脚步,仔细的观察着城下的金军。这些冲锋中的金军似乎根本不懂得散开阵型以尽量减少弓箭杀伤,甚至他们还在不停的朝一起靠拢;还有几个看起来慌慌张张的新兵甚至在奔跑时因为恐惧而跌倒在地,无论怎么努力都抑制不住手脚激烈的痉挛,趴在地上绝望的哀嚎。梁兴已经看出了这些金兵无论从战力,经验还是战斗意志上都比不上朱仙镇外的那支金军了,看得出兀术手中只剩下些老弱病残,兵力也是捉襟见肘。

可是对比于金军的衰弱,辉城中的忠义社战士则明显陷入了更大的危机。自从岳家军南返之后,两个月来忠义社一直在梁兴的带领下转战于太行山中,帮助附近的城镇乡村打击来犯的金军。虽然凭借着对地形的熟悉和每一次以无心算有心优势杀伤了大量的金兵,可由于失去了补给的渠道,他们的军械武器和粮草辎重也在一次次战斗中消耗殆尽。

此刻城墙上防守的每一个战士包括梁兴,他们是多么渴望自己手中能有一壶羽箭,因为此时只需一轮齐射就足以在女真人密集的队伍中制造大量鲜血。可遗憾的是忠义社最后的一支羽箭也早已在两周前驰援柳村时用完,所以他们也只能擎起手中的战刀等待着与攀上城墙的女真人短兵相接。

梁兴不再理会城下的金兵,他重新把注意力放回到了辉城的防御工作中来,问着身边的副将道:“景元,城门处的防御都加固了吗?”

“禀将军,三面城门都已被末将用巨石堵死,凭着金狗这些简陋的冲车是无法威胁城门的,请将军放心。”

听完了军情,梁兴不禁又多看了几眼为自己汇报的中年副将。他叫王希,景元乃是他的字。王希并非中原人士,而是祖籍广南惠州,南方人特有的娇小身材也让他在忠义社这只由北方汉子组成的队伍里显得格外显眼。

“哦,很好。”梁兴满意的点了点头,又接着问道:“那城中百姓转移得如何了?”

听到这个问题,王希显得有些为难,他想了一会才回答道,“因为城中老人太多,行进速度的确太慢,而且城中还有些富户惦记财产而不愿离开,只能派人去劝说。所以末将估计至少还需要一天的时间才能让所有百姓撤入山中。”

“一天?”梁兴远眺着城外黑压压的攻城部队,三万人一同奔跑带出的遮天灰尘和强大气势让他觉得有些担心,因为他不知道忠义社的这三千孤军能否在金军的疯狂攻击下支撑一天时间。可想到城中百姓还未撤完,那么自己也只能带着弟兄们尽量坚持下去,哪怕战至最后一人。

“景元,你速去北门组织百姓撤退,至于那些不想走的……就不要管他们了!”梁兴说完就转身离开,只见来到城墙边的他抽出战刀亲手劈翻了第一个登上来的金兵。喷涌的鲜血瞬间染红了他脚下的城墙,这也激活了他骨子里澎湃的热血。

“弟兄们,不让一个金狗登上城墙,为辉城的父老争取时间,为死去的战友报仇。宋军,威武!”

“宋军,威武!”

*****

*****

辉城的激战已经持续了整整一天,到了第二天清晨,无论是攻城的金兵还是守城的忠义社战士都已是筋疲力尽,可是为了自己的生命,也为了身后战友、百姓的生命,他们依旧挥舞着战刀,虽然挥刀的动作早就变得机械、无力。

梁兴也不知道自己亲手斩杀了多少攻上城墙的金兵,只记得一个个金兵坠下城墙时那恐惧到扭曲的脸。他的双臂早已变得如灌了铅一般沉重,身上的盔甲也破损不堪,看着身边的战士随着敌人的一次次冲锋而越来越少,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坚持到百姓全部撤离。

金军又一次发起了冲锋,更多的云梯搭在了城墙上,万千女真战士为了那个“封百户,赏百金”的承诺而奋勇争先,辉城的防御在金兵的进攻下变得风雨飘摇,甚至有几处已经被突破,几十个金兵开始在墙头站住了脚跟,而且更多的金人还在源源不断的登上城墙……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支足有三百人的生力军加入了战斗,这支之前还未经历鏖战的队伍瞬间爆发出了强大的战力,只用了一炷香时间就把上百名已近登上城墙的敌人赶了下去,金军也因为他们的加入再次退却。

“景元,你怎么来了?”看到来人是王希和他手下的兵士,梁兴感到了一丝诧异,不过很快一丝欣喜已经爬上了他的心头,“百姓都撤完了?”

王希正擦拭着脸上的鲜血,听到了梁兴的问题赶忙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回答道:“是的将军,除了十几家富户依旧不愿搬走外,全城的所有百姓都已撤入了太行深处,请将军和众位弟兄也撤吧,王希愿意为各位断后。”

“不可,断后乃是本将的职责,焉能让你承当?”

“将军无需再争,你和众位弟兄已经血战一天,战力早已大不如前。如今只有我手下的三百兄弟刚刚投入战场,尚可以一当十。”

梁兴知道王希所言俱是事实,苦战了一天的自己都已是筋疲力尽,更不要说其他战士了,如今还有一战之力的确实只剩下了王希和三百生力军。可梁兴也知道无论留下谁为全军断后都是九死一生的结果,他无法接受这种丢弃兄弟而自己逃命的做法。

王希自然知道梁兴的心中所想,可是还不待他劝阻,远处金兵又开始准备新一轮的进攻,“忽里查”的呼号声又一次传到和辉城上空。“将军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太行山中的百姓还需要忠义社弟兄的保护与照顾,请将军速去,王希断后!”

“请将军速去,我等断后!”三百位新晋加入战斗的战士一同喊道。

看着梁兴依旧在犹豫不决,而城下的金军也越来越近,王希知道如果此刻梁兴和其他兄弟们再不走,只怕城破之后忠义社必将全军覆没。想到这里他已顾不得许多,对身边的两个亲卫下令道:“你们速带梁将军出城!”

虽然说是“带”梁兴出城,可他更像是被两个身强力壮的汉子拖下了城墙,和他一起撤退的还有忠义社余下的一千两百余名战士。这些战士在走出辉城北门的时候,都回头为最后三百名坚守在城墙上的兄弟默默致敬。

看着梁兴和众兄弟都已经出城进入了太行山中,王希知道只要再争取一点时间就足以保证他们的安全,他抽出了马刀,带着身后的三百名士兵一起冲到了城墙边缘,再次陷入了残酷的血战。

“决死,威武!”

*****

*****

第一个攻入辉城的是卤胡和他的万人队,他们脚下踏着的是三百具尚未冰冷的尸体,而王希就倒在了这三百人的最前面。

当然卤胡已经无暇理会这些无用的尸体,他的注意力早已在破城的一刻就转移到了财富与女人上,就在他想着如何让手下在另外两支万人队进城之前将城中劫掠一空时,远处一位最先进城的士兵急急忙忙的朝他跑来。

“报将军,城中……城中……”

“慌个屁!好好说!”卤胡看着眼前士兵慌张的样子一阵心烦,抬手就是一马鞭狠狠的抽了过去。

被抽得皮开肉绽的士兵因为疼痛和恐惧反而镇定了下来,继续汇报道:“将军,城中的百姓都已经逃了,只剩下十几家富户,他们刚才派人来说愿意奉献出一半的家产,希望得到将军的庇护。”

刚一听到城中的百姓都已经逃脱,卤胡恨不得再抽上一鞭,不过听到城中还剩下了十几家富户,这个的消息总算让他心情又好了起来。卤胡拍了拍已经吓得半死的士兵,哈哈大笑道:“还一半家财,当我卤胡傻是不是?告诉兄弟们,进城之后随意掳掠,至于那些富户嘛……男的全部杀掉,女人谁先抢到归谁,宝贝可得给本将军留些。”

“谢将军!”上千名围在卤胡身边的士兵用比之前冲锋更快的速度冲入了辉城内,不一会城中就想起了凄厉的惨叫。

同类推荐
  • 我在秦朝当神仙

    我在秦朝当神仙

    昔日,王校长16岁才知道自己是富二代,而我郑玉珩,二十七岁才被告知是仙二代,如今就要脱离故土前往仙界,想想还很刺激。可就在前往仙界途中意外发生来到秦朝,没办法只能先在秦朝当个神仙混混日子。
  • 汉时征

    汉时征

    “奋光武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再度为人割舍不了大好河川,刘晔发誓前世驱我如犬马者,今日吾替之。视我若无物者吾斩之!仗剑领略忠义乾坤的陷阵营,俯首仰视浩瀚无垠的蔚蓝天空。白马义从在草原奔射乌丸,先登死士力拼白耳精兵。刘备暗自蜇伏爪牙,曹操扬鞭立马眺望北疆,袁绍誓要摆脱草包的名号,这是英雄辈出的舞台,人为棋,地为盘,星海至上,有我无疆!权后干政,奸臣弄权,诸子明争暗斗,锦绣江山太多曲折波澜,开基立业向来艰苦卓绝,因为这是风雨如晦的时代,缺乏侠骨柔情,太多尔虞我诈,老实人是活不下去的。望着床榻边轻解罗衫的大小乔。刘晔满足的咽口唾沫。这是一个谦谦君子演变成腹黑君主的悲催故事。
  • 丐世奸雄

    丐世奸雄

    从卑微的乞丐,到主宰世界的奸雄。血与泪的交织,阴谋与杀戮的人生。你过的又是怎样的人生?如果你在古代,是鲜衣怒马,肆意妄为,还是救苦救难,造福百姓,或者安分守己,寿终正寝?邓镶:我不做那盖世的英雄,只做随心所欲的奸雄!
  • 我在唐朝有个家

    我在唐朝有个家

    【起点中文网A级签约名品】一颗流星带走了现代渣男,却造就了大唐绝世好男人。周青,史上最倒霉的穿越者。亲爹不疼,大娘不爱,兄弟们处心积虑要置他于死地。若不是那场流星雨,或许灯红酒绿,花前月下才是他一生的归宿。如今,穿越到大唐,本想过着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悠闲日子,却不知万事冥冥之中早已有注定!
  • 读史有学问全集

    读史有学问全集

    本书从以下六个方面对历史进行了解读:一、认识智者用智的学问;二、探求用权与治事的学问;三、研究创新求治的学问;四、考察帝王统驭的学问;五、反思进退方圆的学问;六、看待书生之勇与武夫之智的学问。
热门推荐
  • 藤皇战记

    藤皇战记

    一个有着长生梦想的穷小子为了追求自己的女神而杀出一条血路,证得自身大道。
  • 绝宠倾恋

    绝宠倾恋

    五年前,她生下宝宝,带着两个宝宝,在国外求学打拼。如今,她已是一名出色的设计师了,但是,在她的内心深处,一直都有一个深深地疑问。她到底是谁......
  • 我的木乃伊是一条死狗

    我的木乃伊是一条死狗

    我有一个木乃伊,它是一条死狗。是我的死狗
  • 打杂穿越为星际英雄这种事够了

    打杂穿越为星际英雄这种事够了

    无业在家,只能是四处打零工的易小峰,生活窘迫,人生压力山大,因为一场事故穿越至一个不知名的高科技世界。而且,自己竟然成为了超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是,面对如此众多美少女的异世界,成为超级英雄,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但是各种对手也是虎视眈眈,究竟等待他的将是天堂还是地狱?
  • 上了她的贼船

    上了她的贼船

    七年前,一场误会,江沐雅报警,让西氏集团的西大少进了警局!七年后,再相遇,她看上了他的一栋写字楼,想买,他看上了她的这个人,想追!买楼,送男朋友的那种,要么?#年近三十的房地产大亨西氏集团的西家大少,交上了人生中第一个女朋友,惊天大事!据说,西大少还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女朋友还是蓝月科技的女创始人江沐雅小姐!西少好友们:老大手段真高明!某犀利好友:啊哈?高明?你们怕是对高明两个字有什么误解?西少好友们:那老大是怎么追的?某犀利好友:一送宵夜,二陪熬夜,三独守漫漫长夜,还得七年前就混个眼熟。论西少追妻手段———单纯得没有任何手段,就是最高明的手段!懂么?#追到之后呢?西大少的人生打破了太多的清规戒律。西少好友们:老大女朋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呢?某犀利好友:就是看起来脾气很好,但你就是惹不起,总会谦逊有礼的笑着说“哪里哪里”的那种。#警告:江小姐开的是艘贼船,乘风破浪而行,好上不好下!上去,修行无边,下去,苦海无边!
  • 巡天大圣

    巡天大圣

    世人艰苦,妖魔横行,仙家道法,十不存一。佛法无光,大道遁形,漫天神佛,行踪难觅。这是一个可怕的世道。神佛们不见了踪迹,妖魔鬼怪肆虐成灾。曾经鼎盛的仙法传承,如今丢失大半、寥寥无几。凡人艰难度日,苦不堪言。穿越而来的杨清源在某日立下了宏愿——世道艰险,众生沉浮,当救世人于苦难!大圣出巡,妖魔退避!
  • 穿越都市之今生只为你

    穿越都市之今生只为你

    “了结前世恩怨后,我今生只为你,怎么样?”那一天,遍地百合花。那一笑,绝代风华。百年封印,穿越千年到陌生都市,前世今生的羁绊与仇爱。转世,终究只是转世,不是那人。谱写一段暖心微虐的爱情。
  • 冷艳女杀手的复仇之行

    冷艳女杀手的复仇之行

    五年前,一次任务失败,四个挚友葬身于机关重重的丧尸地下室,只有她一人幸存了下来,面对挚友们的意外离去,几乎接近精神崩溃,消沉了一段日子,她誓死要找到当年制造地下室丧尸事件的凶手,最后化身成为各个地下黑组织听到名字都感到唏嘘的冷艳杀手,自由、独来独往、不需要任何伙伴、拿钱替人办事就是她的作风,在复仇的道路上她将会有什么样的邂逅,而几个合作上的伙伴将会带给她什么样的改变,当年丧尸地下室的凶手最后能否找到..........
  • 嗨!我的帅气王子

    嗨!我的帅气王子

    “我要和你结婚!”“什么?”眼前这个即自大又冷酷的帅哥到底在说什么,我们只不过是刚刚才见第一次面,而且他莫名其妙把我拉到他家里来就算了,居然说要和我结婚,难道他看不出来我是穿着制服的学生吗?“只是演戏而已,我爸妈十几天后会回美国,但是他们必须要我在一周内结婚。”女主角倪诗琳虽然对眼前这个帅哥没什么好感、不过还是勉强答应了,她要求裴允熙以后要答应她三个条件,就这样、可爱美女倪诗琳和冷酷帅哥裴允熙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没想到的是,裴允熙的父母并没有这么快回美国,倪诗琳和裴允熙只好这样一直演下去.这个冷酷帅哥好像慢慢被诗琳感化了..不过却苦了诗琳,有一个这么帅的老公并不是一件好事,她开始要面对一个接一个的可怕情敌.
  • 南总的傲娇妻:非你不可

    南总的傲娇妻:非你不可

    亚麻色的碎发随风凌乱男人深邃的眼神凝视着面前的女人说“柯懿我们门当户对各求所需你这张脸也长的配得上我南祁”女子涂满红寇指的葱白玉手扶了扶垂在额前酒红色的长发冷哼一声“南祁我柯大小姐配你那是绰绰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