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前爱的那么死心塌地,还不是照样死在了破碎的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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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2016年 A市初秋〗
“欢迎光临。亲爱的你是否常来访问流嵩的画册呢?流嵩喜好白雁,常在海边与漫天的白雁为伴。也许你在咸涩的海风里望见过他。《白雁》是流嵩的成名作,画质优美细腻,千万只白雁化成一片纤长的羽毛,飘散在海底。”
书店女主播的声音一如五年前甜美清脆。因为是炎夏,空调温度被调的很低很低。我不禁用力紧紧外套。
哈,白雁?王俊凯,你是在怀念我?低头冷笑,翻开了画册。
“以前爱过一个人。”插图便是一名少年的双手紧缚在一只白雁的爪上。
“她不见了。”
“我爱她。”
确实承认蛮想哭的,但我还是极力地忍住了。
那时我还叫白雁。
白雁的白,他的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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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幼儿园便于他相识。
而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个又矮又挫的小尖嘴儿。
“傻大个子。”
他坐在我的旁边。上课的时候我听见他小小声地嘟嚷了一句。
当时我就一拳挥过去暴击他的脑门。他不甘示弱,一口银牙紧紧咬住我的手腕。
“王俊凯白雁!”
和蔼亲切的幼儿园阿姨瞬间变了脸色,粗着声音吼了一嗓子,把王俊凯吓得从椅子上震下去。
我找准机会戳他的胳肢窝。
那天整个幼儿园都是王俊凯魔性的笑声。
啊……这也没办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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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的时候我拿着美工刀刻出一条三八线。我赌上王俊凯的明天发誓,这绝对是世界上最最公平的三八线!但是王俊凯他老过线。
啊,虽然,我好像比他多占了三分之一。
嘿嘿,谁叫女士优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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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的时候我看着身边熟悉的人郁闷至极。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和老妈去拜过神仙。我妈求我初一还和王俊凯坐一起,我求初一千万不要再和叫王俊凯的人坐一起了。
临走的时候我还多加了一句“谢谢佛祖我爱你”。
但是好像没什么用……。
“嘿,白雁。”
我晃过神,一双大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不由的一愣,随后伸出手在王俊凯的头发上揉:“矮墩墩你长高了哎!”
他的脸很快黑下来。
那天,有个人在日记本上写:“我好像喜欢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