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儿,这下你该明白了吧?快,快过来,认识一下你的这位大哥!”匡大柱一手拉着匡世宗,一手拉住起身走过来的眼含热泪的匡青,三双手紧紧地攥在一起,像失散多年的亲人一样倾诉着内心的情感。世宗原以为四叔跟着姨娘在香港,生活一定会很幸福,以至于富贵迷心乐不思蜀全然把爷爷奶奶的养育之恩抛到了脑后,结果听他这么一讲,情况原来并非如此。“四叔,”世宗说,“你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因为有顾虑而没能回家探望养父养母我完全可以理解,相信爷爷奶奶也不会嫌弃你。其实你并不了解,内地形势早已不是从前了,你大可不必有那么多的顾虑,你尽管放心回家,放开胆子在内地创业,无论走到哪儿,人们都会欢迎你。”匡大柱摇动着和两个晚辈握在一起的手,欣喜地说:“好,好,今天见了你,我所有的顾虑就全部打消了。”匡青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他同情父亲年幼时的不幸,也理解父亲对他长期隐瞒家庭背景的良苦用心。过去,每逢他问起爷爷的情况,父亲总是含糊其词,今天一下子冒出四个爷爷奶奶来,而且都是抗日英雄,自己还赫然变成了一位抗日烈士的后代,心情就别提有多兴奋了。他体味到了那段岁月的沧桑,也感觉到了彼此情感的弥足珍贵。对世宗说:“哥,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亲哥,父亲的养父母就是我的亲爷爷亲奶奶,以前你四叔欠他们的,以后我要替他还上,报答爷爷奶奶的养育之恩。”
午饭安排在公司内部食堂。为让家人跟世宗和肖菡相互认识一下,叙叙亲情,匡青特意让媳妇卢敏,带着他们未满五岁的儿子匡小辉,一块过来作陪。世宗肖菡坐在餐桌旁,跟匡大柱父子一边交谈一边等着卢敏的到来。一会儿工夫,卢敏领着孩子便从餐厅门外走了进来。儿子小辉长得非常可爱,小家伙进门就伸开双臂,喊着爷爷,冲匡大柱跑来。匡大柱将孙子抱起,努着老嘴在小辉的嫩脸蛋上亲个没够。卢敏嘎嗒嘎嗒踩着高跟鞋,扭动着略显丰腴的身段,笑眯眯地跟在儿子的后头。世宗留心看了几眼这位漂亮的老板娘,只见她梳着一头黝黑乌亮的披肩发,身上穿着一件咖啡色小褂和一件杏黄色拖地纱裙,看上去既玲珑乖巧,又端庄秀气。世宗看着看着,恍惚间想起一个人,觉着眼前的这位卢敏,跟十几年前不明不白死去的卢花特别相像。突如其来的灵感,即刻绷紧了他的神经。“真的是卢花吗?……难道她没有死?……”世宗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脑子像一台飞速运转的电脑,一页一页翻动着当年卢花投河自尽时留下的种种疑团。当时说卢花已投河自尽,唯一的依据是她丢在河边的一双鞋一件褂子和她写给世勇的一封荡气回肠的遗书。而且这仅有的证据,也是被一位好心的老农从河边捡来、亲手送给匡世勇的,卢花跳没跳河,是不是真的死了,老农并没有亲眼看见。再说了,这么多年来,北京公安方面,为破案下了不少功夫,到头来却连一点儿蛛丝马迹都没有摸到。这样的结果,应该说既不符合破案常理,又不得不让人感到蹊跷。正是由于这样一些原因,世宗对卢花的死,始终难以置信。他曾经对卢花的去向有过许多推测,猜她有可能隐姓埋名,流亡他乡;也有可能与世隔绝,独居深山老林,过起隐居生活。因为她太爱面子了,受到侮辱后选择这样的去处,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推测总归是推测,见不到人,说啥都是白搭。他这里正在胡思乱想,匡青领着妻子卢敏已经站到了他的面前,来认他这位大哥了。没等匡青介绍,卢敏上来就问:“你是世宗哥吧?我是你的同村老乡卢花呀,你不认识我了?”尽管她的话说得很轻松,但她的脸色却显得异常的窘迫,一会儿红一会儿白,一会儿青一会儿紫,跟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显得很不自然。匡青打电话通知她的时候,已经将世宗的身世,以及世宗跟她公爹匡大柱的关系合盘告给了她。听到这个情况,手持电话的卢花马上就紧张起来了——怎么会是世宗?见不见呢?推辞不见显然没法向匡青解释;如果要见,肯定躲不过世宗的眼睛,隐瞒了十几年的身世马上就会露馅。露就露馅吧,反正已是一家人了,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丑媳妇迟早是要见公婆的。“匡青,这事怎么从没听你提起过呢?”心知肚明的卢花并没有把她跟世宗的关系向匡青说明,反而故意问对方。“我也是刚听爸说的。”匡青说。“那好,我这就去。”卢花吭哧了半天,最后还是答应要来。心想,从老家跑来深圳,躲开了世勇,嫁了个香港人,满以为与他们老匡家再无缘分了,没想到转了十八个弯,又转到了他们老匡家,真是的,怎么就这么凑巧?卢花放下电话,心里不禁觉得好笑。
那年逃出汤小庄,卢花像个挣脱牢笼的囚犯,舍命地逃跑,生怕被汤罗锅赶来,再把她掳回去。她不敢抄大路,也不敢见人,只管在深山丛林里摸着羊肠小道钻来绕去。累了她就坐下歇一会儿,困了就靠在树上打个盹儿,饿了就去树上够野果子吃,渴了就蹲在山涧掬口凉水喝。约摸奔走了两三天,这天她终于来到了距北京不远的一条大河边。她坐在河岸的一块石头上,望着滚滚奔流的河水,纷乱的心绪像河中的浪花一样让她难以平静。她原本想逃回北京,与世勇重新团聚,如今北京已近在眼前,她却又想起了一年前的那场噩梦,便没有勇气再去见世勇了。即便世勇不嫌弃,答应娶她,她也不愿意以这样一个被人糟蹋过的身子让他晦气一辈子,更不想让这段不光彩的经历成为他人的笑柄,让自己在人前抬不起头说不起话。北京不能去,老家匡家峪当然就更回不得。强烈的羞怯心,让姑娘顿时陷入了走投无路的绝境。如此苟活于人世,倒不如一头栽到河里算了,也好为自己做个彻底解脱,离开这个浑浊不堪的世界。轻生的念头一出,一咬牙她便走下河堤,踩进了浑浊腥臭的水里,没走几步,河水就漫过了她的膝盖,继而淹没了她的大腿,湍急的水流冲得她连脚都站不稳了,身子也开始摇晃起来,她忖摸着,只要向前再迈出一步,人可能就会倒下去,再也起不来了。此时此刻,也不知是什么信号提醒了她,生死关头让她止住了脚步。她站在冰凉的水里,惊怵地望着河对岸昏暗而静寂的林子,感觉那里像座鬼门关,阴森森黑洞洞的,随时会把自己吞进它们的腹中。脸前的水面上,不时有黑乎乎的物体漂过,有随波翻滚的树木枝杈,有漂泊而过的一堆堆裹着草屑的沫团,偶尔也有散发着腐烂气味的猪羊的尸体,在水中时隐时现。她望着猪和羊的尸体,心中不由得发起感慨:如果我死了,大概跟这死去的猪羊没有什么两样,随波逐流,臭气熏天,最后变为鱼鳖嘴中的珍馐,人死后若是落个这般下场,该是何等的悲惨啊!它们是畜生,死亦不足惜,而我是人,而且是个年轻漂亮聪明伶俐的女人,我怎么能与它们为伍?我不能死,我要活着,而且要光彩体面地活着。天下之大,哪儿都可以容身,干吗要死呢?深圳听说就是个好去处,许多年轻人都在那里打工,自己咋就不能去试一试?那里天高皇帝远,人们都来自五湖四海,谁都不认识谁,完全不用顾忌他人的笑话。对!就这么干,到深圳闯闯去!回心转意的卢花转身就往岸上跑,好像怕被河里的什么怪物重新给拉回去似的,急颠颠地蹚着水,大步流星地就回到了岸上。趁着四周无人,她把湿淋淋的裤子脱掉,用力把它拧干,然后抖搂开,重新又穿在了身上。上衣好在没有沾水。正要准备离开,蒙眬中听见林子深处有个男人在声声呼叫着她的名字,仔细听了听,好像是世勇的声音。世勇啊世勇,你真的痴心,分手都一年多了,你怎么还在四处奔波着找我呀?她很想迎声跑过去,找见世勇痛痛快快地哭诉一场,但转念之间她又回到了原来的想法上。她不想拖累他。她机警地躲在一簇荆棘丛中,从枝叶的缝隙里忐忑不安地注视着远方。一会儿工夫,就见世勇从河岸的一头,忽忽闪闪地向她这边走了过来。只见他面色干黄,两眼红肿,满头白发,一脸的胡碴儿,人瘦得像把干柴,身上脏得像个泥人。卢花心疼地望着心上人,心像刀扎一样难受。她再也忍受不住了,高喊一声:“世勇,我在这儿!”仿佛一只华丽的小鹿,疾步跃出林丛,哭叫着扑向迎面而来的匡世勇。两个人犹如同巢久别的燕雀,向着对方飞呀飞,飞了好大工夫,却一直碰不到一起,继续飞时,世勇却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见不到世勇的卢花,急得像疯了一样一边呼叫,一边在林子里寻找,找了半天也没有见到世勇。明明看着是他,怎么一晃就不见了呢?卢花气喘吁吁地蹲在地上,像做梦一样回想着刚才的一幕。静了好一阵子,她才从幻觉中醒悟过来。才要离开,幻觉中的一幕忽然又勾起她对世勇的挂念。世勇果真如她幻觉中想象的那样,至今还在等她,发誓找不见他就一辈子不去爱别的女人,这对他情何以堪啊!自己去南方容易,说走就可以走,可留下世勇怎么办呢?不行,我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事,必须想个办法,断其念想,让他彻底把自己忘掉。想到这里,机灵的卢花马上就想出一个自以为绝妙的办法:写封假遗书,谎说自己已经投河自尽,只要世勇能见到遗书,想他就不会再等自己了。主意拿定之后,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几片皱纸和一支缠着白胶布、上面沾满黑色油垢的圆珠笔笔芯,伏在一块石头上,一笔一画地给世勇写起了“遗书”。写完之后她跑下河堤,站在水边,先脱掉一双鞋,接着脱下褂子,把写好的“遗书”装进褂子的口袋,并随手塞进去几十块钱,然后将褂子放在鞋上,投河的假现场就算布设好了。塞进口袋里的钱,是她对捎信人的酬谢。她寄望好心人发现之后,能按照遗书上注明的地址,平安转交给匡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