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表明,中国警察的健康状况在全国公务员队伍中是最差的,中国警察多种疾病发病率是最高的,救治状况是最差的,中国警察的平均寿命在全世界警察当中是最短的,每年牺牲人数是最多的,中国警察“过劳死”在全国公务员中首屈一指。
(三)执法权、名誉权得不到保障。暴力袭警、恶意辱警在全国范围内已不属偶然,呈现出明显的普通性、频繁性、严重性。有人对互联网有关“袭警”的新闻作为统计:仅在2003年9月至10月的一段时间内,全球500家中文网站上,发布的有关“袭警”的新闻就有46条,涉及袭警案件14起,平均约为两天一起。这14起案件无疑还只是同类案件中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
上海市公安局在2000年年初做过一项统计,1999年,全市民警在正常执法中发生被打事件达到270起,被侮辱的达4.7万人次,还有870人被诬告。1999年以来,杭州市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共有293人次遭殴打,其中131人受轻伤,4人受重伤,1128人次被诬告,遭围攻、谩骂、侮辱、恐吓的更不在少数。据公安部督察局统计,1999年全国公安督察机构受理群众的87693件投诉中,有31554完全不属实,占投诉总数的36%。2001年6月7日,江苏省公安厅向有关部门发出一特急电报,标题是《关于近期我省连续发生民警在执行公务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通报》,反映当年全省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公安民警在依法抓捕犯罪嫌疑人、处置治安案件、纠正交通违章、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遭受不法侵害案件,仅省厅就接报26起,有60余名民警受伤。
由于地方政府将大量的非警务活动转嫁给警察,特别是将警察置于不断上升的群体事件的第一线,警察处于社会矛盾的交汇点,成了处处堵枪眼的“黄继光”、排“地雷”的尤建华、炸“碉堡”的董存瑞。人民群众有怨气、火气、怒气统统转移到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身上,长此以往,警民鱼水之情谊就变味了,变得浑浊,令“鱼儿”难受。“不惹你,绝不喜欢你,一有机会收拾你。”某公安局巡警支队在强制疏散交通的群众时,就遭受过一些老大爷、老大娘用纳鞋底的长针刺脚的痛苦。有的警察双腿被刺得鲜血直流,惨不忍睹。身为民警只能忍,一忍再忍,天天忍,月月忍,年年忍,无尽无期。
由于公安机关连续不断的教育整顿风暴,警察自亮家底,自曝家丑,主动将公权置于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之下,一些新闻媒体片面追求轰动效应,一些媒体记者采访不深入,偏听偏信,谁投诉就相信谁,刊登出来的报道歪曲事实,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2004年1月至11月,某市新闻媒体对公安机关的负面报道达91件,绝大部分是虚假的,凭空捏造的。“软刀子杀人不见血”,媒体的蓄意炒作,哪怕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也会让数万名警察用生命和鲜血赢得的荣誉、声誉丧失干净!
(四)平等权、身心自由权得不到法律保障。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按照法律规定:人们在社会上处于同等地位获得同等权利,公民享有平等权,要求义务主体不得无理地对人进行区别对待。而事实上,不论公安机关内部,还是社会或公众,对警察政治、业务、纪律、作风甚至到个人生活等要求太高,期望太高,几近苛求。同样是公务员,警察中午饮酒违纪,酒后驾车甚至会被开除,而国家其他公务员却没事;同样是公务员,警察稍慢一点或处理不及时,就会因为“不作为”受到斥责甚至处分,而国家其他公务员,推诿拖拉,甚至刁难群众也会没事;同样是公务员,警察将警车停在离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50米内就属违纪,而国家其他公务员就允许并没事;同样是下班后不履行职务期间,面对群众的困难、危难,其他人不闻不问最多受到道德的谴责,而警察必须挺身而出,必须拔刀相助,必须慷慨解囊,否则,被媒体曝光,必然掀起轩然大波,这位警察也必然受到组织的严肃处理。有人调查过,中国警察与国内党政干部、工商、税务、海关、商检、技监、卫生、银行、教师、军人等10类行业或部门的人相比工资待遇是最低的。任长霞的妹妹任丽娟这样评价过当今的中国警察:“起得比公鸡早,睡得比小姐还晚,干得比牛还累,工资仅够温饱。”
身心自由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其人身和行为完全自己支配不受非法干预或限制的权利。中国警察早已失去自己支配时间和享受天伦之乐的选择。20多年持续不断的严打行动,使警察身心疲惫不堪,而一波高过一波的犯罪高峰,早已使警察破灭了作为人的一个又一个梦想,警察的身体成了纯粹的“执法机器”和“政治工具”。作为党员时时处处要无条件地与党中央保持思想和行动上的高度一致。作为公安机关,要责无旁贷地履行“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社会责任。作为警察要严格执行“五条禁令”,还有这不准、那不准等繁多的禁令、条例、戒条,还要接受上至公安部与督察局、纪委、政治部,下至厅局组成的长年不断的明查、暗访、督察,而且这些监督延伸到警察的8小时以外,延伸到了警察的社交圈、娱乐圈、生活圈。警察稍有过失即遭多方面问罪,即使存在于每名警察的头脑中的思想也必须在各项大的政治活动中,统一到某份文件精神上来,统一到某位领导的讲话精神上来。而警察作为自然或社会的人的基本属性,很多却被耽误或剥夺了。比如,作为家庭主要成员,作为一个家庭的顶梁柱,作为儿子(女儿)、丈夫(妻子)、父亲(母亲),他们都是不称职的,据福州警方问卷调查,有50.8%的警察表达了对父母、妻子和儿女的内疚之情。有小孩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从未开过一次家长会的,有的数十年从未陪妻子逛过商店购过物,有的在父母弥留人世的最后一刻也没能前去尽孝。许多警察感慨“是政治上的红人,身体上的病人,经济上的穷人,家庭的罪人”。由于“当家的”顾不上家,警察家庭呈现很多问题,带来无数矛盾。一是警察家属下岗的多,且再就业的概率极少。重庆市公安局璧山县局就有120名警察家属下岗,再就业率不到5%;二是警察子女升重点初中、高中、本科的比率与上述10个行业或部门的人相比较,是最低的,即使是警察自己办的警校,由于“门槛”增高也只能望警兴叹;三是警察家庭很不稳固,离婚率偏高。值得一提的是,科所队长等领导干部和交警、刑警等警种的警察离婚率更高。
二、思:如何保障警察作为人的基本权利
“以人为本”理念落实到公安机关就是把警察当人看,这也是落实从优待警的基本前提,起码要求。警察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普通人,而不是累不死、拖不垮、不知疲倦的“百变金刚”,公安机关只是国家政权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职能非常专一,职权也非常有限,不能无限扩大公安机关的服务处延,因为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精力和体力透支已经非常严重,让他们包打天下,不仅做不到,而且不可能。
(一)执法者必先守法。警察是执法者,也是受《宪法》等法律保护的公民,既然《宪法》《劳动法》赋予了每个公民休息、休假的权利,为什么在公安机关就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呢?
“忙,离不开。”是的,公安工作千头万绪,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警种乃至一个岗位,要把每一件事情做好,花很多精力和时间都不一定办得到,民警忙,我们的局长、厅长、部长们更忙,可怎么忙,也比不上人家美国总统忙吧:美国总统经常携妻子、女儿到风景名胜休假,让副总统代行职权,也没见过国内天下大乱!
“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要讲奉献。”是的,奉献是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本色,也是一名人民警察应有的风范和风采。可是,我们提倡的讲奉献,主要是指关键时期、关键时刻敢于奉献,勇于奉献,而不是天天、月月、年年、每时每刻无休无止的奉献,否则,就谈不上真正的奉献,也有悖于讲奉献的本意。因为,凡事都有个度,有个底线,超过一定的尺度和底线,好事就会变成坏事,就如“真理向前跨出一步变成谬误”一样。
“公安工作有特殊性,犯罪分子不休息,我们怎能休息?”是的,节假日等广大群众休息的时间,正是犯罪分子作案的最佳时期,警察是不能休息,是应当加班加点维护节假日稳定,保一方平安,可是,节假日过后,应当安排民警“补休”,长年累月“连轴转”,不休息,机器也会生毛病,“上帝也会打瞌睡”。
其实,只要领导带头,认识跟上,措施到位,保证警察休息、休假,做到不难。上海市公安局为了维护民警正常的休息、休假权益,保证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对民警怀揣休假单而放弃休息的做法不再鼓励,民警未完成休假的单位,将被视为目标管理考核不达标。废止民警通宵坐班制,值班民警通宵出警给予补贴、补休。不再鼓励民警加班加点,疲劳作战,不支持“轻伤不下火线”“带病坚持工作”。强制安排民警休假,确保每年公休假民警达到90%以上,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单位年度评选先进资格。
(二)不能让警察“革命本钱”耗尽。警察的身体健康,是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基础。俗话说,人命关天,非同儿戏。对警察身体健康的爱护,对警察生命的珍惜,就是最大的“以人为本”,因为,生命权是人权中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有了它不等于有了一切,但失去它则失去了一切。
关心警察的身体健康。据《人民公安报》报道,2000年,全国公安民警未报销的医药费达4.2亿元,比1999年增加了1.2亿,增长40%;到2002年度,全国公安机关累计欠发民警基本工资及各项补贴16.4亿元,涉及34.7万名民警,占全国公安民警总数的26.3%。据2004年《警察文摘》披露:积劳成疾而殉职,占最近每年牺牲民警的第二位。公安部特邀监督员,歌唱家殷秀梅提出:“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他们的身体状况普遍较差,民警的职业病和其他疾病很多,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不适合民警的患病医疗需求,民警个人医疗支出负担过重,民警有病不及时治疗的现象非常普遍。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民警每年的医疗费只有几百元,大病根本看不起。应该给民警特殊的保险机制。”
公安部特邀监督员,重庆作协主席黄济人提出:“政府应加大对公安机关的投人,在增加警力和科技经费上舍得投资,大力提高民警工薪补贴,合理配置警力,坚决杜绝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建立民警身心健康保障体系。”上海市公安局在分局机关设立了民警医务室,每年由分局统一为民警办理意外伤亡保险,民警患重大疾病和疑难杂症给予相应补助。同时,科学合理用警,摒弃疲劳战术,极大地调动了民警的工作热情。
关心民警心理健康。国外从20世纪60年代就已经有了系统、规范的针对警察的心理卫生服务。现在,它的服务系统已达一定规模。2000年5月,心理素质测试被国家人事部写进《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统一招考》的意见之中。2000年9月28日,深圳市公安局建立了中国内地第一家警察心理服务中心和第一条相关的心理热线。2003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启动了首都刑警心理健康工程。2003年8月,广东省厅建立了全国最大、人员最多、设施最完备的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04年6月,四川省厅组织对10000名民警进行心理测试,得到了目前国内最完备的一整套数据。2004年12月30日,公安部“公安民警心理健康网站”正式开通,当日上午就收到了1730条来自全国各地民警发来的心理问题信息。警察的精神压力、工作压力、生活压力非常人可比,心理健康网站、热线、咨询等无异于心理按摩,受民警欢迎也就不足为奇了。据新华社报道,2005年新警察录用和公安院校招生将增加心理素质测试,有心理疾病和心理障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录用、录取。
提高“单兵”装备水平。一支队伍的战斗力水平,起码和最基本的是来自“单兵”装备的水准。“单兵”是指人与物的结合。“物”,就是装备。穿着警服的人不叫“单兵”,也构不成战斗力,因为他与穿着其他服装的人本质上没有不同。中国警察是世界上唯一不随身佩枪的警察。在基层公安机关,武器装备率不到20%,而武器随身率基本为零。难怪在刑事犯罪呈突发性、暴力性、残酷性的今天,犯罪分子袭警会屡屡得手。笔者建议,警察作为武装部队,应人人随身配枪,基层一线民警、办案民警、刑警、禁毒、巡警、经侦、治安等执勤应达到“六有”,即有枪弹、有匕首、有手铐、有警绳、有警棍、有强力麻醉剂(对付精神病人和武疯子)。只有“单兵”的战斗力增强了,才能对犯罪形成震慑,对自己形成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