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拜伦在泰晤士河岸散步时,看到一个落水的富翁被一个穷人冒着生命危险救上岸,然而,吝啬的富翁只给了这个穷人一个便士酬谢。
聚集在岸边围观的人们非常气愤,叫嚷着要把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抛到河里。
这时,拜伦阻止他们说:“把他放下吧,他自己清楚他的价值几何。”
这是诗人拜伦生命中的一件轶事。在这里,我们不妨把那位“富翁”当成主角,看一看这个精明到奸诈的人,在这个世界上,他究竟价值几何。
从“富翁”自身角度讲,他把“精明”作为自己的处世原则,执行得可谓是绝不含糊,他认为:既然命已保住,何必要再冒傻气地为之付出大笔金钱呢?至于那位“恩人”(鬼才承认)怎样想,自然与我无关,我拿出一个便士奖赏他,已经够给他面子,而且对他来说也已经足够了……
很明显,“富翁”的这种“精明”完全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是以自己的得失作为行事的绝对标准的。这种完全违背了道德标准的“精明”,显然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奸诈。而这带给“富翁”的又是什么呢?
首先围观的人们已经愤慨,做出要把他重新抛到河里的决定,要不是拜伦的劝阻,是很可能发生的,这对于“富翁”,已是一个完全可以证明他失策的结果;同时拜伦的劝阻,其实正是一种对他的贬低和讽刺,他可以不在乎,实际上他早已脸面尽失,在众人眼中早已不是以“人”的样子立足了,这种损失,恐怕远远不是用钱可以衡量的。
那么,这位实际上一文不值的“富翁”,他的人生错在哪里呢?他在乎的是要拥有更多金钱,以赚取更多,变得更富有为目的。他以为得到的一切都是他自己的,“付出的”都是损失,眼睛只关爱自己,却看不到别人;他的人生观完全是自私的,只在乎自己的享受,看不见所遇到的任何一个人,甚至是恩人。这种人完全把奸诈当成了精明,让自己的人生面目惨不忍睹。真的无法想像,在平常,他该吝啬到何种程度,又该如何在周围的人中间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