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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发现不妥

“嗯,还没问你为何赵家呢,让他们交出什么人?”理不清头绪,他只能先把这些甩出脑海,专心顾好眼前的事。

“奴婢……”

“停!”龙煜天略显尴尬的挥挥手打断了她。

听着一位红发碧眼的洋妞一口一个“奴婢”的在自己面前恭顺有加,怎么都感觉别扭。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历史上欧洲在封建社会时期也是有着非常森严的等级制度,只不过跟中国的情况存在明显差异,大多不被我们所熟知而已。各领主治下的平民相对于奴隶来讲的确权利和地位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于我们今天看来,也是被严重限制和压迫的。而所谓的“仆人”就几乎可以等同于奴隶了。

甚至可以说,欧洲社会对于奴隶有着超乎寻常的喜爱。公开的奴隶贸易直到十一世纪才因缺乏资源而逐渐衰落,后来随着殖民统治的发展,从十五世纪开始又重新兴起。

即便是自由人,如果臣服于莫一领主,那么就被称作“领主封臣”,有义务听从和效劳于这位领主,将其称为“主人”。在受封仪式上还存在着著名的“吻脚礼”。这种礼节最早是由古埃及传过去的,在欧洲既得到追捧又遭到反对,可最后依然于一定范围内普及开来,比如骑士晋封仪式等。

这个时代的欧洲人虽然受到古希腊传统文化的影响,认为下跪是一件有失身份的事情,但发生于地位存在差异的两者之间就很正常了。

清朝之所以出现西方人觐见中国皇帝时拒绝跪拜,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当时西方世界的民主思想已经开始萌发,再早个几十年就未必会这么排斥;二是当时西方一些敏锐的政客已经意识到中国的“外强中干”,没有一支具备远航能力的强大海军,根本无法威胁到他们的本土——任何时代可都是“强者为尊”的;三是最主要的原因,他们的封建社会跟我们有着本质的不同,贵族、领主的地位异常崇高,无法理解中国君主的高度集权,而担任来华使者的人大部分出身贵族家庭,不能想象面对君主时需要像平民面对自己时一样谦卑。

这也是为什么西方世界从奴隶制时代就有了类似于议会的集会制度——各领主势力、贵族家庭、利益集团以此来制约君主的权利。从而演变成了后来的民主议会制,由英国率先完成转型。所以说马克思关于社会制度一步步进化的理论,在当时的历史眼光下是经过了严密推理的。

其实,用“封建社会”这个词来形容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统治时期是不准确的。根据马克思对于封建制度的定义,中国并未出现过真正的封建社会。“封建制度”其实是指“分封统治”,国王与百姓、封主与封臣之间存在一种特定的契约,而各个封地内都有着自己一套独立的政治、经济、甚至是军事体系,君王的权力衰落。中国的奴隶制时代已经具备了封建制度的雏形,但其生产力是奴隶而不是自由人,所以仅仅是“雏形”。西方思想无法对中国秦代以后两千多年的制度做一个准确的划分,只称其为“一种严重的君主集权体制”。

二十一世纪的学者认为,中国的“封建社会”应该更名为“宗法专制社会”。

而我们误会了通常意义上的“封建社会”,除却历史原因和政治目的以外,还有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在东、西方文化刚刚进行接触的时候,初代学者无法准确把握不同语言之间的异同,产生了不少被沿用至今的“错误性”翻译。

最为典型的就是“诗”和“龙”这个两个字。

他们那时接触到西方的诗歌,认为其作用跟古诗词在中国社会的效果极为类似,所以直接用“诗”称之。

其实,欧洲的诗歌是一种在中国语言中不曾出现过的文学形式,是一种格式独特、更接近于叙事或抒情散文的韵文体裁。很多古希腊时期开始存在的吟游诗人在低位上和日常作用上更接近于中国走江湖的说书人,却非诗人。西方世界也并不认为他们的诗歌比小说更加高雅——这就跟中国的意识形态发生了明显差异。很多西方学者甚至都不承认单纯写诗的人可以被称为“文学家”,连著名的荷马也遭到非议。他们觉得“著作”这个词只能形容具有连贯性和规模性的小说或论文(好在荷马的作品是长篇史诗,还能得到一定的认同,汗)。

而中国真正的诗词却是在上千年的古文学中堪称“精华”,不但地位崇高,难度也很大。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别,它们根本就是无法用印欧语系的日耳曼语族(英语、德语等)或是拉丁语族(法语、意大利语等)进行准确表达的,意境更是体会不了。

因此,后来人发现了这个问题,才会用“古体诗”和“现代诗”等词语进行划分。

至于“龙”就更不用说了。早期的中国学者只知道在西方传说中存在一种长着翅膀的大蜥蜴,跟中国的龙一样都是人们想象出来的、十分强大的生物,但却忽略了二者在人文意义上的完全相反。

中国的龙象征着正义、祥瑞、神奇,说是中华民族的图腾也不为过,是东方传统文化中的闪亮一点;而西方的龙则象征着邪恶、贪婪、残暴,如果说真有那么一点积极作用的话,就是可以担当英雄与公主之间的“红娘”——很多传说里“过起了幸福美好的生活”这句话之前都有一句“恶龙被打败了”。直到近代,世人的思想逐渐开放,可以普遍性的对崇拜力量的心理进行明确表达,或者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东方文化的影响,西方世界才出现了部分以龙作为正面角色的故事。

而这种混淆,也让不少写玄幻体裁的东方作者感到头疼,最后只能用“巨龙”这个词来表达与中国龙的区分。

所以有人认为,可以适当创造出一些新的字:比如以“舌”字边加上“寺”字旁来描述现代诗歌;将“龙”字的左边添上一个“反犬”旁来特指西方的巨龙或恐龙之类。

其实这种提议并非没事找事,因为中国的文字与西方文字不同:中国文字是以象形为基础进化来的,而西方文字是以读音为基础的字母表达。准确的字眼对于中华文化格外重要。

如果是无关痛痒的东西,或许没有必要大动干戈来创造新字,但古诗和龙都是东方文明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在全球普遍受到西方文化强烈侵蚀的时代,尽可能保护东方文化中的一些精髓,从人类学的角度上来讲,意义是非常重大的。毕竟东、西方社会在没有进行全面接触以前是各自独立进化的,能生存到今天绝对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合理性。

况且,创造两个新字也绝对不会比创造简体字麻烦。

龙煜天穿越后的少年时期,可是吃够了简、繁差异的苦。不过这厮对于欧洲的历史认知有限,所以不知道此刻的维帕兹已经完成了从贵族到平民的心理转变,把自己当成了仆人,甚至可以说是龙家私有财产的一部分。当然了,中国古人对于“私有财产”的概念远远不比西方人明确,从某种意义上讲,天下所有的财产都是皇家的才对——尽管让百姓饿肚子也会遭到反抗。

而龙煜天价值观的形成是在二十一世纪,虽然已经严重具备了私有财产的意识,但把活生生的人当成财产还是接受不了。

“别叫自己‘奴婢’了。真不知道你的中文是你师父教的还是自己来华以后学的,连这个词儿都说得那么顺口。”他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但听公子吩咐。”维帕兹低眉顺眼的应声,“那我应该如何自称?”

“这个……”龙煜天顿时一窒。其实他拥有了这么多年的官职和爵位,对于“奴婢”这个词已经不陌生了,只是“奴”的字眼听起来有点讨厌。说是强迫症也好、追求表面功夫也好,反正他更喜欢家里的丫鬟自称“婢子”之类的,尽管“婢”这个字也绝对好不到哪儿去。在他目前所处的时代,奴婢已经不是如秦汉时期一般的纯粹奴隶了,而是一种依附民,有着很大的人身自由。

“好吧,我承认。”他两手一摊,耸了耸肩膀,“我就是你听说的那位龙家出来的朝廷将军。不过现在已经没有职位了,只有一个‘龙魂爌华大将军’的虚号和一个郡王的爵位。但还是可以拥有自己的亲兵,你如果非要自贬身份的话,就当我的属下可好?”

他赞赏对方的武艺修为,怜其在华生活的艰难,便有意收做亲兵,就算摆在那儿养养眼也好啊。何况他现在对于有关龙定钧的一切都极为上心。

维帕兹愣了片刻,美丽的双眼又开始雾气朦胧。

她其实早就有为奴为婢的觉悟了,在西班牙的亡命生涯也磨去了从前所有的棱角。而龙定钧对待她虽然和善,但毕竟是封建思想熏陶出来的老人,还是会有意无意流露出阶级差异的一些态度。

龙煜天却是不同,别看他并没有说什么肉麻的话,也没做什么感人的举动,但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平等与随和,就连维帕兹都能通过简短的几句话而切实感受到。

再者,她曾经是军人并为此骄傲。成了通缉犯以后几乎断了自己的这份热爱,没想到现在又能有机会了,而且是给如此一个大国的王爷当亲兵——这妞还不知道中国的郡王跟他们的亲王完全不同。

惊喜交加过后,突然单膝跪地,用哽咽而坚定的声音说道:“是!属下遵命!”

“大姐,别动不动就扑倒好不好?我低头看你怪累脖子的。”龙煜天一边伸手做了个虚扶的动作一边说到,“你没听说过中国有句话叫‘甲胄在身,不施全礼’吗?如果愿意做我的亲兵,以后双手抱拳就好。”

要是有其他的中国人在旁边听到这话肯定会大翻白眼,纯粹胡诌八扯、挨不上嘛。

不过却真把维帕兹忽悠住了。她的中文水平虽然已经沟通无碍,但仅限于口语,对那种“一套一套”的话觉得十分神奇和深奥——可能每个字都知道是什么意思,放在一起就糊涂了。于是立刻起身抱拳。

“现在你能好好回答我为什么去赵家了吗?”

“遵命!其实是因为他们家的公子诈取了属下的财物……”

“公子?”龙煜天微微诧异,“我怎么没听说过那赵老三还有子嗣?你会不会弄错了?”

“绝对不会,属下已经调查清楚了。”

“在什么地方诈的?”

“不夜城。”

“不夜城?怎么听着像夜总会呢?那是什么地方?”龙煜天略带狐疑的打量着对方。

“咦?少爷不知道吗?”维帕兹虽然不自称“奴婢”了,但还是口呼“少爷”。在这一点上龙煜天倒没有计较,毕竟如此叫他的人也不少,福伯就是一个。

“嘿嘿,我刚到山西不久。”被一个老外这么反问,饶是他脸皮再厚也不由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你也知道……中国很大的。”

“是啊……”维帕兹对此感慨颇深,“那不夜城是什么有势力的人在山西建的一处带有隐秘性质的城镇,里面充满了各种高级的赌馆、青楼之类。用他们的话讲……好像叫‘销金窟’啊。”

“原来如此。”龙煜天点了点头,暗自猜测着,“目前的晋商已经开始初步成型,渐渐快成为大款的代名词了。但山西一地不比江南的奢靡和京师的繁华,娱乐场所太少,有人顺势建起一些类似的地方倒也合理。”

“属下就是在赌桌上被人下套骗去了财物。其实,不夜城的管理者倒是非常维护那里的秩序,很少有人能在他们的眼皮底下使诈。但赵家的公子做得十分隐蔽,属下才……”

“咦?”龙煜天大感有趣。他一直不太好意思直接问维帕兹在中国的经济来源是什么,现在见话题靠边,便赶紧询问。

原来,维帕兹来到中国不久后,居然很快熟悉了东方的众多赌法。除却龙定钧走时交给她的盘缠以外,就靠着小打小闹的赌博为生。而不夜城正是她所需要的,秩序良好、有钱人又多,只要她不太过贪心就可以维持基本的支出。

“没想到你还有这方面的天赋。”龙煜天不禁感慨,“好吧,被骗去的除了钱财之外还有什么对你特别重要的东西吗?”

“没有了。”

“那赵家方面你就别去讨要了。我暂时住在他们那里,承了人家一个情。”

“但听少爷吩咐。”维帕兹毫不扭捏。

“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当然是跟着少爷了。”维帕兹好像觉得这个问题很傻。

“嗯……”龙煜天有点儿犹豫的说到,“我是指有没有什么更为明确的目标和想法?”

维帕兹的表情出现了片刻的迷茫,似乎陷入一种负面的思绪当中,然后对着龙煜天摇了摇头。

“好吧,那就暂时安心当我的亲卫吧。”龙煜天对此也毫无办法,但却不能让她跟着自己回赵家。一方面是因为现在正被人追杀,连累一个美女终究不好;另一方面,他对这个外国妞的片面之词多少还有些保留性的怀疑,尽管人家准确说出了自己的生辰八字。

最后二人商定,维帕兹先回她在不夜城的临时住所,然后让龙子风来接她,再做具体安排。

起初维帕兹说什么也不同意,就是要寸步不离的跟着龙煜天。经过龙煜天好说歹说,甚至用上了命令的态度,才勉强说服。

把自己跟亲卫之间的联络暗号等告诉了维帕兹,然后又给了她不少银两作为应急。

即将分别之时,维帕兹的眼泪却突然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簌簌而下。龙煜天怜意大生,不由自主的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没想到这下就好像决了一个河堤,对方再也把持不住,一头扎进他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龙煜天的心头顿时被柔柔触动了一下,叹出一口气,然后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后背。

其实维帕兹并非一个脆弱的小女人,从反抗追捕者的强硬态度、恩怨分明的豪爽原则、万里寻人的执着精神中都可以看得出来。只是这些年的遭遇在心灵上造成了太大的冲击。漂洋过海,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屈?今天终于达成了目的,见到了自己在东方唯一一个不算熟人的熟人、不算亲人的亲人,压抑已久情绪骤然崩溃。

过了好半天,她的心境才逐渐平复,轻轻的挣脱了龙煜天的怀抱,面色微红的道了一声“失礼”。在这种外人难以体会的艰难情况下,感受过眼前男子的坚实与温柔,她的眼中似乎多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龙煜天又婆婆妈妈的对这位美丽女孩嘱咐了好多,才望了望已上三竿的太阳,转身而去。

“不知道这么久没回去随风他们会不会担心?”龙煜天略微有些着急,“还有,那个赵家的公子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吃饭的时候没有出来见客?也没有人提起?”

“咦?”疾驰了一段距离以后,他突然看到前方一处山崖背后有个眼熟的人影在躬身低眉的对着什么人讲话。

“赵老三?”龙煜天马上认出了其身份,心里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妥,“他一个人鬼鬼祟祟的跑到山上来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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