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之后,京城,镇远镖局正式开业!
众小子身着皮质软甲,配着精铁铸造的大刀,一个个身形威猛,脸庞黝黑,加之常年积累的粗犷气质,让这一群看上匪气十足,超越了实际年龄,显得很是成熟。
在尔岚看来,这世界的人是比较显老的,十六七岁的小伙子看起来像二十六七,二十六七的少妇看起来像大婶,四十来岁的的男人放在前世,那正是一枝花,在这里基本是老伯伯了,弓腰驼背,垂垂老矣,普通百姓能活六十岁就可以算高寿!盖因医疗条件落后和常年战乱,这还是京城治安最好的地方才有这光景,要是一些边远的地区,战乱外加匪徒流寇横行,百姓的生活是很凄惨的。人人自危,人人自卫,这才导致了民间尚武的风气。商贾运送一些稍微贵重的货物,就须得请镖局出动,甚至连一些贵族出行,那也是护卫严密。这就导致了镖局的繁盛,前次考察,京城之中显眼的地段就发现了二十来家之多。
因此,镇远镖局的开业并未引得百姓多么瞩目,人们看着,那就跟多开一家饭馆一样稀松平常,谁也没有太过在意。
尽管此处并未在闹市之中,开业的第一天却也迎来了一笔生意。
一名姓涂的商人,请镖局出动人马押送一车茶叶至邻近的一个小县,大概有三百多里路程的样子,途经一个四面环山的险恶小镇,据商人自诉,他感觉来时被人盯梢,所以回时请镖局押运,以确保安全。因小本经营,付不起大镖局的昂贵费用,才将目光投向这新开的镖局。
黑大等人对这第一笔生意倾注了相当的热情,哪怕小呢,蚊子腿也是肉嘛。他们很客气地接待了这位涂姓商人,黑大决定这第一趟镖由他亲自押运,结果众小子争抢,名额落在了丁大头和王大壮头上,两人兴冲冲地出发了。
尔岚安排好镖局的人事调度,吩咐喜儿在三楼收拾好房间,就上楼歇息去了。这新开张,名头未打响之前,想来也不会有什么棘手的差事,就由着这帮精力过剩的家伙去了,先让他们适应一下。
这个适应过程一直持续到一个月以后,大家伙儿的兴奋劲儿才冷却下来,因为人人都接过一个活,新鲜劲也就散了。镖局的生意无疑是好的,但接的却尽是一些小生意,不是运盐就是运茶,再不就是皮毛,干货,药材,总之就是货物。这让想着帮钱庄押运一回黄金或者白银的丁大头有些泄气,不过在张小三这个账薄先生月底盘点的时候,这小子还是开怀地笑了,基本工资加提成,有好几两银子了,这是他有生以来挣得最多的一次。其他一个个也很高兴,有了收获,大伙儿干劲更足,特别是尔岚提倡的多劳多得,更使得这群家伙争抢着干活。
尔岚只在镖局呆了一天,就在开业的当天黄昏就带着喜儿回了小村庄。两个小女子跟着一帮子粗豪的爷们儿生活在一起,究竟不是个事,她倒不怕流言蜚语,关键的还是要照顾一下村子中父老乡亲的想法。
这村子中的人们初时还真以为自家小子是去做皮毛生意,等日子久了才知道不是那么一回事,随即黄村长黑着脸去考察了一遍,回来喜笑颜开地说地也不种了,赶明儿他也加入进去,这活儿他干得,村子中的老少爷们儿才放下心来。但黄村长最终没有去成,好歹他也是一村之长嘛,许多琐碎的公事还需要他去处理。
长城不是一天就能建成的,罗马不是一天就能走到的,理想不是一天就能实现的。镖局就这样稳打稳扎地经营着,先磨练一下这群小子。日子还是按部就班地过,每日五更起床练功,自从遭遇了妖异男,尔岚不自觉地多了一丝紧迫感,这个世界的人,貌似没有自己想的那般劣质。自己只是小小地感受了一下,发现这个世界挺复杂,这个世界不太平!
乱世嘛,出英雄!出佳人!她并不排斥乱世,巴不得弄得更乱才好呢,她这个华夏女神偷才好横空出世!从这一点想法上来说,她已经具备了祸水的特质。不过她却有自己的一套想法,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是正常地社会发展规律,既然现在处在分的阶段,那就说明现在的统治阶层是有问题的,既然是问题,咱不能让它埋在暗处变质发霉生蛆呀,咱得用放大镜将它找出来,消灭掉!所谓乱世出英雄,那英雄是什么?就是将乱世闹得更乱,最后在一团乱中将问题挑出来解决掉的人。
她不在乎英雄,也不在乎佳人,她在乎的是这塘浑水,浑水好摸鱼!如果没有人来搅浑这塘水,她倒是很乐意效劳的!到时候她捞鱼,英雄解决问题,岂不是两全其美?最后社会和谐了,她的鱼篓也满了,多么美好的事情!
这一天,她练功完毕,想着泡个花瓣澡,给皮肤肌肉放松放松,才一走进院子,就被一高大的阴影遮挡了视线,凝目一看,竟然不是手下小弟中的任何一个。
只见这人身材魁梧,一身锦衫下肌肉文起,满脸的络腮胡子,虎目中威凌四射,一张经历风霜的脸在普一见到自己之后,流露出复杂的情感。
甚至不用思考,血脉躁动的直觉就告诉了她此人的身份,这个人就是她此生的生身父亲,夏将军,夏擎苍。因喜儿对他的评价不低,她才并未对他有多少敌意,但他多少也是个失职的父亲,这让她心中生不起好感来。她仰起脸来,目光平静地直视着这个自己血缘上的亲爹。
这个久经铁血的男人,刀凿斧刻般刚毅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可以称之为柔情的东西,但却表达得很艰涩,他那浑厚的嗓音有些沙哑,迟疑道:“岚儿,你···已经不认得父亲了吗?”
尔岚眉角一挑,淡淡地道:“我已经失忆很久了!”
将军眼中涌起一股内疚,艰涩地道:“你失忆的事情福伯已经告知我了,这些年边疆战事紧迫,我六年未归,不想家中竟然发生此等恶事!这些年你受委屈了,都是为父失责!”
尔岚晒然一笑,道:“受委屈倒谈不上,只不过被迫成熟了而已!”
将军伸出一只生满老茧的大手,颤抖着想要抚摸一下尔岚的秀发,却被她避了开去,这让他的脸有一刹那痛苦的纠结,他颓然地放下手来,叹息一口气,柔声问道:“这些年,你恨我这个父亲吧?”
尔岚见他确实充满歉疚,一个沙场征战的将军确实有很多无奈,这些事也不能尽数怪他,只是对那胡氏的不平遭遇气愤填膺,倒是真的没有恨过,因为她终究算不得他真正的女儿。
见他认错态度良好,她心中多了几分好感,微微一笑道:“我都已经失忆了,还怎么恨你?况且这些年,我的生活过的并不差!想必你也看出来了,我会功夫!四年前,命不绝我,意外中被隐士高人所救,并收作了弟子!倒是我娘,她应该是恨你的!”
将军眼中流露出深刻的痛苦,他偏头看向那座坟包,嘶地吸了一口空气,仿佛极力压抑着什么,良久才转过头来,声音略微有些颤抖地道:“蕙兰是该恨我的,她该恨我···早知今日,当初就该带着她远赴边疆!没想那一别,竟然是天人永隔啊···”
尔岚一挑眉毛,暗道,照这个架势,好似不像传言的那般,是将军醉酒之后占有胡氏,然后胡氏有身孕了被提上去当三夫人的啊,这另有蹊跷。她决定试他一下,遂冷冷地说道:“她不过是一个卑贱的妾,被你醉酒占有之后才麻雀变凤凰,而后又被你抛弃,她恨你是应当的!”
将军突然额头青筋直冒,一双剑眉倒竖而起,简直须发皆张,眼中爆发出一团焚人的愤怒,粗重地喘息一下,冷声问道:“这是谁说的?谁说她只是一个卑贱的妾?我与蕙兰青梅竹马,怎可能醉酒之后强迫与她?真是反了天!我不过六年不在,这个家就天翻地覆了!”
尔岚突然理解了胡氏临终遗言的意思,那是要她不要恨父亲,努力活下去,等父亲回府后必然弥补她。原来,这个男人多半是顶着双亲的压力与胡氏结合的,之后想要带走她,却在双亲压力之下没能成功,结果正室感觉到极大的危机,这才下黑手将她谋害了。这是典型的封建下牺牲的爱情。
将军一双铁拳握得咔咔作响,痛苦地闭上眼睛,那眼尾处深深的皱纹中,竟然溢出一丝泪水,良久之后才平静下来,他慈爱地看着尔岚,柔声说道:“岚儿,这些年你受苦了,以后再没有人能动你一丝一毫!你是我夏擎苍的掌上明珠,夏家的千金大小姐,如何能在外面受这等磨难?今日为父就来接你和你娘回家!”
要说心中没有感动是假的,虽说灵魂已经改变,但身体的血脉却是没有一丝变化的,面对父亲的慈爱,这让渴望亲情的尔岚不禁有些红了眼,暗中骂了一声没出息,她轻轻地笑了,不自觉中眼睛就眯成了月牙儿,却又故作冷淡地道:“你是说将娘的坟移回夏家祠堂?”
将军肯定地道:“恩!生为我夏擎苍的女人,怎可能不入夏家祠堂而流落在外!这件事没有人能阻止!”
他终于伸出布满老茧的大手来摸了摸尔岚的软发,这一次她略微迟疑,却没有闪躲,他激动地道:“真好!我夏擎苍有女初长成!呵呵,几年不见,出落得比你娘更美几分!看看,这眼睛却是像我的,恩,鼻子也像我!”
尔岚突然觉得有些羞窘,鼻子一酸,又有种想流泪的冲动,竟全然没有感觉到自己扭捏地跺了跺小脚,这是十足的小女儿态呀!她不经意看见站在茅庐门口的喜儿,这丫头已经热泪盈眶,哭得那叫一个感动,好像认爹的人是她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