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村西石桥边,两个牧羊的孩童好奇地盯着这个从水中爬出的叔叔,两个孩童皆是淡青芦苇衫、齐肩长发的孩童,身材短小瘦弱,面黄肌瘦,不过眼睛却亮得出奇。
在他们身前的石桥下,仰身躺着一个月白长衫的青年,弱冠之龄,皮肤苍白,眉宇泛青,有几分病态,加上全身湿漉漉的,浑身衣服贴着身子,头发凌乱,显得分外狼狈。
“该死的小……妞!”青年有气没气地断断续续吐着模糊不清的言语。
两个孩童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年纪小点的挠挠脑袋,问向一旁大点的孩童:“哥哥,小妞是什么,可以吃么?”
哥哥淡眉紧锁,显然也很疑惑,不过为了树立哥哥的形象,大点的孩童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是的,哥哥告诉你,小妞的味道可好了,有一回我在姑父家吃过一次,那滋味……”小孩童在一旁听得羡慕不已,两人都没有发觉,那个躺着的叔叔不知何时已经半坐起来。
青年扭过头去,其面容这才清晰起来,算不上如何英俊,但却很是清秀,如果不是有病态,那么定然是风情神秀的浊世佳公子。
此刻,青年苍白的脸上正带着似笑非笑的微笑,冲两个浑然不觉的孩童道:“哦?这么小就知道小妞的滋味,啧啧,真是难能可贵,可贵啊!”
孩童被唬了一跳,警惕地望着这个醒过来的青年,还是哥哥胆子大一点,踮着胆子隔了老远道:“叔叔是谁?为什么从没有见过你呢?为什么你会从水里爬出来呢?”
青年一愣,随即墨眉微皱,嘴中嘀嘀咕咕地咒骂了几声,两个孩童只听清里面有“小妞”两字,其余的都听不懂。
“咳……咳”青年勉强爬起身,不料牵动伤势,猛地剧烈咳嗽了几声。
“叔叔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这是哪里?”青年缓了几口气问向两个孩童。
“这是溪水村,是距离孔令县最近的一个村。”弟弟比较老实,青年一问他就马上回答。
青年皱了皱眉,望着悠远的旷野,不着痕迹地轻叹了声。
“天意弄人啊,没想到魂魄来到了古代。”
这个青年自然就是从冥域偷跑出来的冯云,他魂魄附着在一个刚淹死的书生身上,书生的大部分记忆他都继承过来,尤其是临死前的一段记忆,尤为深刻,那是一个女人,冯云只记得那个女人的背影,然后接下来就什么都没有,因为这个书生就是被这个女人反手一棒直接从船上打下去的。
这个书生的名字很巧,居然与冯云同名。书生乃是孔令县中冯岭乡的书生,有秀才之名,是一个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在乡中备受尊敬,他父母早亡,平时以教书育人为业,日子清闲轻松,准备今年进京赶考,没想到前些时日,突然收到知县的邀请,于他府中赴宴,冯云受宠若惊,当即赴宴,同去的还有几个青年秀才,可当他们去了,却被知县下令抓捕起来,在暗无天日的牢中度过了好些日子,后来他们都被牢头下药给迷晕,当他清醒过来时,刚发现自己是在一个船上就被一棒子打下船,可怜冯云生平不曾下水,不会游泳,活生生被淹死了,他只记得那个女子的背影,便就这样窝囊死去。
冯云不禁为这个秀才感慨,天下读书人何其多,能在弱冠之年就得到秀才功名,这可并不容易,可惜大好青春就被莫名其妙的一棒给打没了,想想他自己也是死得窝囊,在家中睡觉也能遭遇车祸,只能说旦夕祸福,无人可料,天意如此,谁也挡不住。
不过冯云暗中发誓,既然继承了他的身躯与身份,来到了古代,那么就要在古代一展身手,不能再如前世,碌碌无为,憋屈而死。
通过他的记忆,冯云知道,现在是明朝末期,当政的是明朝最后一代帝王,崇祯皇帝,崇祯此人,勉励勤政,力图重整山河,奈何明朝自万历年间起便迅速腐朽,以致于今日,积重难返,加上崇祯性格多疑,好大喜功,革新的过程太快,最终导致农民起义不断,内患刚起,外忧又临,关外的满清在横扫朝鲜、蒙古国后无后顾之忧,便将目光放在明朝山河上,屯兵北塞,虎视眈眈,明朝的江山,积重难返,崇祯无力回天,被李自成攻破北京,最后自缢于煤山,临死前,在衣袍上留下“勿伤一民”之语,其结局可悲亦可叹。
整的来说,冯云的命不好,现在是崇祯一年,此时的崇祯应该还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史书上记载,崇祯死于1644年,也就是崇祯十六年,换句话说,十五年后,崇祯就会死去了,而李自成的起义军大概在崇祯二年时爆发,那个时候,明朝就开始深陷危机了,各处都将动荡不安,百姓流离失所,饿殍千里,十室九空,这已是可以料见的。
冯云没几个安乐日子过了,再过一两年就要天下大乱,他冯云想要在乱世中建功立业很难。
想了想冯云就将这些暂时抛在脑后,天下大势,不是他想想就能左右的,眼下还是填饱肚子再说,牢中的冯云可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饭菜。
“你们叫什么,家中可有父母?”冯云打算在溪水村过一两日,冯岭乡是不能回了,一旦被知县知道他还活着,后果就不好预料,那女子是谁,为什要杀害冯云,此事,冯云一定会弄清楚,既然得了人家的身躯,替人家讨一个公道也是理所当然。
“我叫刘狗儿,他是我弟弟,叫刘川儿。”哥哥可能是见冯云清秀,没有凶相,胆子大了起来,竟主动牵起冯云的手来:“叔叔,走,去我家,父亲今天上城了,会给我们带好吃的。”
刘狗儿只有九岁大小,刘川儿则只有七岁,眼睛清澈明亮,天真无邪。
冯云轻声一笑:“好吧,带我去拜见一下你的父母。”
刘狗儿和刘川儿欢呼一声,哥哥拉着冯云,弟弟赶着几只羔羊往村中赶去,溪水村离此处并不远,走了十来分钟的样子冯云就看到了溪水村,那是一个被群山环抱的温馨小山村,映着夕阳,袅袅炊烟跳着欢快的节奏,远处牧羊牧牛人纷纷赶着自己的牲口回到村中,令人无端感受到远离喧嚣的安宁。
溪水村不大,只有二十来户人家,一村老少加起来也不过百来人而已,可却能给人世外桃源的宁静与唯美,只是,只有冯云知道,大乱将起,溪水村的宁静又能保持多久呢?
踩着泥泞的小路,冯云来到刘狗儿的家,他的父亲业已归来,母亲则在灶堂准备晚饭。
刘狗儿的父亲是那种很典型的农民百姓,皮肤黝黑,骨骼宽大,面容温和,眼神中有苦难磨砺过的麻木,初见书生打扮的冯云出现,他不禁愣了愣,刘狗儿解释后,他才恍然大悟,殷勤接待起来,言行举止中不难看出拘谨与恭维。
冯云暗暗叹口气,这就是古代风化,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在贫苦百姓眼中就位高一筹,是需要巴结的存在。
“刘大哥不必多礼,在下进京赶考,不料所乘之船触礁沉没,一身的行囊全部遗失,今日在贵处打搅一宿,还望莫要见怪。”冯云很客气,说话也尽量温和。
刘狗儿的父亲受宠若惊,慌忙摆手道:“冯公子不要这样,我刘二只是一个平头百姓,不能受公子大礼。”
冯云颇感无奈,等级制度的观念根深蒂固,再如何也很难改变。
刘狗儿的母亲张氏闻言也从灶堂中出来,施了一礼就回去继续做饭。
张氏的手艺不错,冯云吃了很多,但却吃得并不尽兴,原因就是吃饭时,刘氏夫妇的恭维态度令他很不自在,是他在别人家中叨扰,但现在反而像是刘氏夫妇在叨扰他一般,没法,冯云只能跟刘狗儿、刘川儿两个孩童说话,偶尔听听刘二讲城中的见闻。
听到刘二说县城中一切如常时,冯云脸色弱不可查地变了变,看来包括自己在内的几个秀才失踪的事被孔令县知县压下来了,否则好几个功名在身的秀才失踪,不会没有人向衙门通告,那孔令县知县着实该死!
兴致缺缺地吃完晚饭,冯云倒头就睡,当第二天起床时,被刘家门外的人群唬了一跳,一眼看去,好几十口人都站在刘狗儿家的院子里,围了个水泄不通。
刘二一边抹着嘴角的汗珠,一边咧嘴大笑:“公子,你看,我昨个到各家中把你来的事说了一通,今早大伙就都来了。”
冯云一头雾水,不知道刘二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冯公子,小人刘虎,是村中庄稼汉子,上个月,在城中念私塾的儿子给我写了封信,可我不识字,想请冯公子替我念一念。”刘虎与刘二很相像,也是一个憨厚朴实的农民。
“冯公子,还有老汉我的,我儿子在城中给人打杂役,也写了一封信子,公子也帮老汉看一看吧,瞧瞧那兔崽子说啥了。”一个身形佝偻的老人颤颤巍巍地递出一封皱巴巴的信函。
“冯公子,还有我的……”
“还有我的……”
……
一时间,请求声此起彼伏,冯云含笑着一一接过,同时不禁看了刘二一眼,此人倒是个有心人,知道一个溪水村来一个秀才不易,所以通知这些家中有书信的人来这里。
冯云索性搬来一条长凳子,外加一个小桌子,就在庭院中一一将信函拆开,为他们解读其中的内容,许多信函中都是寥寥数语,报个平安之类的,字迹歪歪斜斜,很难有美观可言,不过得到报平安的人却个个喜笑颜开,精神抖擞,异常的舒畅,冯云也觉得心里暖洋洋的,能让众多村名都满足的微笑,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成就感吧。
看到最后一封信时,冯云眉头不禁皱了皱,拆开后更是怔了怔,迟疑了一阵才道:“这位大婶,你女儿小红说她很好,让你不要挂念。”
一个满面冰霜的妇人激动地接过信函,贴在脸上,眼中涌出晶莹的泪水。
“我对不起红儿啊,那么小就让她去城中有钱人府里当丫头,这些年苦了她了……”
闻言,周围的村名唏嘘不已,对这个妇人并未如何鄙视,反而抱着同情。
“嫂子,不要再这样说了,你也是无奈啊,刘大哥走得早,那孩子你自个也养不活,放在人家府里,指不定还吃香喝辣呢。”一个同样容颜衰老的妇人劝慰着将这个妇人带走,得到信函解答的村名寒暄一阵后也离去。
当所有的人都走了,刘二凑过来:“冯公子,是不是红儿那丫头出事了?”
嗯?冯云略微诧异,刚才他的确没有说实话,那信函其实并非红儿所写,上面印着官漆,乃是由衙门发下的信函,其中说的事的确与红儿有关,不过,却不是什么报平安,而是,报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