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辑《This-is-one》井喷式的销售量,令所有人大吃一惊。第二周时,《god-is-a-girl》稳居公告牌第一,《walk-on》占据第二名,《give-me-your-eyes》跃到了第6位,《nobody‘s-home》则跃到第11位,专辑其他歌曲也分别占据第15,17,21位,。钢琴协奏曲虽然没进公告牌,但却荣幸的被电影《怪物史莱克》征用作为配乐,总体来说,前景不错。
我摁掉手机,将被子蒙住头,继续会周公。可手机的铃声又再次传来,不停地响着,誓有主人不接电话就一直耗到手机电用玩为止的决心。终于手机寿终正寝,原因是手机主人怀着满腔怒火,将扰人清梦的罪魁祸首用尽力气丢向了墙壁,结果是摔成了四瓣,安静地躺在地板上。世界终于清静了,手机主人也心满意足的继续她的睡觉大业。
“Freya,快起床,别赖床了!今天的行程很少,但是很重要。”海伦提醒道。因为专辑大卖,所以公司为Freya制定了很多行程,为了宣传新专辑,刺激销售量,已经跑遍了欧洲,北美各大城市举行签唱会。一个月以来忙得脚不沾地,我都担心Freya的身体撑不住,不过她全部都坚持下来了,没有一点抱怨和不耐,还有些乐在其中的样子,真不知道说她敬业还是不要命!每场签唱会都会有同公司的大牌歌手捧场,为Freya压场,这是华纳在向媒体和大众传递一个信息:Freya是华纳看好并力捧的歌手。公司这样高调行事也是为了让Freya在短时间内聚拢更多人气。
今天是最后一场专辑签唱会,因为时间定在中午,所以毫无疑问,Freya赖床了!在海伦打了27通电话无回应后,又直接奔到Freya家里将Freya喊起来。在门铃响了5分钟后,门开了。
“宝贝,快些洗漱,我们还要去做造型呢!”海伦说道。
我打了个哈欠,什么也没说就奔到洗手间洗漱,海伦关门走进卧室,首先进入视线的就是那几瓣手机残骸。海伦无奈的笑了笑,将残骸拾起重新安装,不幸的是手机并没什么反应。
“摔坏了吗?”我洗漱完走进卧室,向海伦问道。
“嗯,完全没反应,看来又得换手机了。宝贝,你能不能不要老摔手机?这已经是这个月第11个报废的手机了。”
“哦,如果你不给我打电话吵我睡觉的话,我想手机它还会安然无恙的待在床头柜上,你要原谅一位睡眠不足,还有起床气的女孩的小小的任性啊!还有以后我的手机全换成诺基亚的,抗摔!”
“好吧!宝贝,快点换衣服,我们要出发了。”真是任性的孩子啊,不过讨人喜欢!海伦很觉得这样的Freya很好,很真实,有时候Freya的行为常常会让人忘了她的年龄,这样孩子气的她还是很少见的,心地纯净的她还没有惹上娱乐圈中的恶习,这让所有人都愿意宠着她,护着她。
最后一站是加拿大的安大略省,同行的是Brandy和林肯公园,这两个大牌将作为表演嘉宾出席签唱会。
“Freya,祝贺你!听说你的专辑销售量快接近600万了,《god-is-a-girl》一直蝉联公告牌7周了,公告牌排名前十的歌曲中有四首是你的歌呢!”Brandy羡慕的说道。
“谢谢!不过跟Brandy和林肯公园比,还差了点。不过我会继续努力的!”
“我今天才看出来Freya的野心不小啊,以Freya如今的势头,我们都不敢出专辑了。”JosephHahn笑道。
“当然,中国有句话: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的志向可不仅仅是做个普通的歌手而已,我有更远大的目标要去完成。”我坚定而自信的说道。
安大略省可谓是加拿大最美的地方,市中心多伦多更是教育,经济,历史文化等条件不逊于首都渥太华的重要的城市。没什么能比在这里举办签唱会,更让我兴奋的了。签唱会定在多伦多市中心的央街街角——Yonge-Dundas广场举办,因为是周末,所以街道上的人异常的多。
舞台已经搭建完成,周围也已围满了从各地赶来的歌迷,看着他们拿着新专辑的宣传海报,激动的喊着我的名字时,我心脏的节奏不自觉地加快了,我能感到我的血液在沸腾,不是紧张,是兴奋,虽然已经举办过很多场签唱会了,但是依旧不能减少我的热情!在林肯公园和Brandy联手向歌迷奉上了《Papercut》,《The-Boy-Is-Mine》等经典歌曲,将签唱会气氛推向高潮,之后就是属于我的舞台,我将演唱专辑中的主打歌曲《god-is-a-girl》,《walk-on》。
“宝贝,加油!”Brandy说道。
“Freya加油!你一定会让所有人为你震惊的!”
“加油啊!宝贝!”
“加油!”
“可别出糗啊!”Brandy等人下台后也纷纷为我打气。
和Brandy他们打完招呼后,我低头检查自己的着装,确定无误后走上舞台。
“Freya!Freya!Freya!”听着歌迷们在台下热情的呼唤着我的名字,我在舞台上的表演更加的卖力了,这个时候,整个现场只有我,世界即我。
表演完后,歌迷们在工作人员的领导下排着长队等待我的签名。我估计了下,在场的歌迷人数在四千左右,不过不排除人数增加的可能,要想尽可能多的签发专辑,只好再次使用绝招——左右开弓。其实就是右手写完左手写,当然我也能同时写,可是专辑上除了名字外,所签的东西略有不同,无法真正做到一心二用。
“Freya,你好,我很喜欢你的歌,我以后也要像你一样当个歌手!”我看着眼前这个小正太,约莫7岁左右,长得很俊秀,估计长大了也是帅哥一枚。
我笑了笑说道:“谢谢你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Justin-Drew-Bieber,加拿大人。”我笔一顿,仔细的盯着他看,然后在专辑上签下自己的名,并顺带写上了“认定的路,永不放弃的追寻”的字样,看着Justin拿到专辑后兴奋的样子,心里不禁感叹:世界真是太小了,日后的欧美乐坛流行王子竟会如此轻易的遇到。再联想到他的创作天赋。。。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虽然新专辑中也有我真正创作的歌,但那种不属于主流音乐,也没上过公告牌的协奏曲,还不足以满足我的胃口,总有一天我会脱离剽窃队伍,创作出真正的经典歌曲的。不过Justin是我的歌迷,而不是Avril,这事实还挺让我得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