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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风流·漫寻酒香就诗情

诗歌、女人、酒,唯真潇洒自风流。没有观众,没有掌声,没有登台与谢幕,一切都浑然于天地,婉转自如。酒香洒在这块土地上,氤氲出五光十色的唐诗,装点着唐朝的天空。在这个诗香、酒香的大唐,人人都喝得一壶好酒,涂得满纸诗情。在这热闹的“人间天堂”,所有今天读到的片段文字,都是当年辉煌、闪烁的理想。

酒酿佳篇,诗贺大唐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了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这是余光中先生在《寻李白》中的诗句,他将李白醉饮人生的潇洒,仗剑天涯的豪放,都浓缩在月光中,顶着盛唐的光环,锦心绣口,诗香酒香。有人说,“青春、诗歌和酒”是李白诗篇中不断吟诵的主题,也是盛唐留给后世英姿勃发的倒影。于是,每每提起大唐,首先令人感叹的便是扑面的酒气。一杯清酒,让飞扬的青春更加浪漫,一杯烈酒,让灼热的胸怀更加激荡;英雄的壮烈、美人的惆怅,都化作清酒、美酒,陶醉了人心,也酿就了诗情。

而大唐,永远是一副醉醺醺的模样。不过,也因为这氤氲的酒气,才更显性情。杜甫说唐朝最能喝酒的有八个人,他们嗜酒如命,笑傲权贵,是人间潇洒名士的极品,也是“酒中的八仙”。

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

汝阳三斗始朝天,道逢曲库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

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吸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

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

苏晋长斋绣佛前,醉中往往爱逃禅。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投笔落纸如云烟。

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惊四筵。

杜甫《酒中八仙歌》

在这群醉八仙中,首先出场的是贺知章。杜甫说他喝醉酒后,骑着马就像坐船一样,摇摇晃晃。结果眼花缭乱的时候,失足落井,就在井底睡着了。汝阳王敢喝酒三斗再去朝拜天子,路遇卖酒的车垂涎三尺,恨不能把自己的封地移到“酒泉”。相传,那个地方,泉水清澈,甘甜如酒,日夜喷涌而出,故曰“酒泉”。假如真有这样一个好地方,恐怕不禁汝阳王会跑去定居,估计唐朝半数以上的诗人都会乐于在那里把酒言欢,醉卧红尘。

接着,杜甫写了丞相酒量恢弘,如饮百川之水。风流名士崔宗之,酒后英俊潇洒,衣袂飘飘,宛如玉树临风。而苏晋虽然吃斋礼佛,但还是喜欢在“酒”中逃避“佛”的束缚,宁愿用长久的修行换短暂一醉。“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大概就是苏晋这类名流的理想吧。还有以“草圣”著称的张旭,他喝醉的时候,不会顾及王公显贵在场,会脱了帽子,奋笔疾书。笔走龙蛇,字迹如云卷云舒,潇洒自如。还有唐代著名布衣焦遂,五斗之后,便会高谈阔论,常常语惊四座。

当然,这八仙中,最著名的还是李白。杜甫说“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李白每次酒喝多了的时候,诗也就特别多。写了诗,干脆就睡在酒家里,醒了之后,还可以继续喝。这还不算什么,连天子叫他的时候都不上船,还说“我是酒中的神仙”,言外之意,可以不听你的号令,其酣然醉态彰显了不畏权贵的个性;也让他浪漫、可爱、无拘无束的形象深入人心。

李白既是诗仙,又是酒仙,诗借酒兴,酒壮诗情,常常给他的生活涂满了五颜六色的光彩。所以关于李白喝酒的故事有很多,最著名的就是“龙巾拭吐,玉手调羹,力士脱靴”。说的是有一次李白喝多了,玄宗用手帕帮他擦嘴,杨玉环亲自为他调了解酒的汤汁,而高力士亲自为他脱靴子。这种级别的待遇,恐怕翻遍大唐历史,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够享受到。但这一切,似乎并没有让李白因此诚惶诚恐。相反,他依旧我行我素,“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活脱脱一副酒鬼的样子。普通人说喝酒是讲究心情的,或者是因为某个节日来庆祝,而李白则全然不是。

他寂寞的时候,要喝酒,“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哪怕只有月亮和自己的影子,也要喝个“歌徘徊,舞凌乱”,自赏自鉴,滋味浓郁香甜。高朋满座之时,他也要喝酒,还呼吁大家举杯同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李白《将进酒》节选

他说滚滚黄河之水,从天而降,人生苦短,青丝染雪,很快就两鬓斑白。所以人生得意、快乐的时候,一定概要开怀畅饮,不要停杯问月,空留遗憾在心间。千金散尽,总会失而复得;但青春年华如水奔流,必须要好好珍惜。所以,喝酒要喝上三百杯,才能解忧怀,抒愁绪,让生命挥洒自如,有声有色。在这首诗的最后,他将“万古愁绪”化为一杯浓香烈酒,饮之思之,酣畅淋漓。这就是李白,无论寂寞与开怀,都以酒入心,用酒神的自由、奔放浇铸了多彩的诗篇。

然而,唐朝的气度和酒量,似乎在李白之外,还有许多的佐证。那些诗名和酒名一样盛名的人们。都对酒充满了感情。

“子酌我复饮,子饮我还歌。”

王建《泛水曲》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罗隐《自遣》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王翰《凉州词》

“一年明月今宵多,人生由命不由他。有酒不饮奈明何!”

韩愈《八月十五日夜赠张功曾》

得意人生,要诗酒壮怀,化作满腔舒豪,尽情地泼洒。失意之时,也可以自斟自饮,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行。唐代的诗篇都是在酒坛子中泡开的,阳光之下,挥发出阵阵酒气。然而,酒气越重的人似乎越是风流、快活之人。就如魏晋贤士们,常常于竹林深处抚琴吟诗,饮名酒,服五石散,然后散步于乡野田间,自由快乐。喝了酒,阮籍可以连月大醉不醒,躲避世俗的烦恼;李白目无王法,连天子传唤也敢抗旨不尊。所谓“酒壮英雄胆”,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其实,酒中乾坤,一半是真睡,一半是装昏。“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醉眼看人生,常常更能看到人间百态,亦真亦假,如梦如幻,云里雾里,才能在这虚境之中找到些生活真实的感受,释放出难得一见的激情。所以,白居易说“酒狂又引诗魔发,日午悲吟到日西。”因为喝酒所以引发了诗情,从日中到日落,酒一直在喝,诗也一直在做。酒需要借诗来“发狂”,诗得了酒气而愈发沉香。

一壶浊酒,千古心事,多少诗篇,如陈年美酒,似旷古佳酿。那剑气、那月光、和着青春、诗歌与美酒,不断勾画着令人怀想的盛世大唐。

高调隐居,实为低调炒作

中国古人的生活非常有趣,不管什么事,都要有个等级,也就是所谓的规范。三纲五常,天地人伦,衣食住行,都要有秩序和等级。比如,古代墙瓦颜色就可以看出地位的高下,灰墙灰瓦多为普通百姓的住宅,而红墙金瓦却是皇权的最高象征;甚至连宅门上的门钉多少,都是区分王侯将相等级的一个标志。最有意思的是,不但平常生活有各种规定,连本来应该秘而不宣的隐居都能分出不同的层次。

“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这是传统文人对隐居的定义,也是他们对生活的理想。“看破红尘惊破胆,吃尽人情寒透心。”能够超脱红尘羁绊,忘怀得失,淡看花开花落,笑对云卷云舒,的确需要心灵的清修。而如何修炼正是对隐者的区分。有才能的人参透红尘,远离人群,在深山野林间躲避尘世的烦恼,但这只是小隐。更厉害的是中隐之人,他们不单纯依赖世外桃花源的宁静,而是选择在鱼龙混杂的市井之地修炼。世事繁华,唯我清静无为,这才是中隐的境界。但是,最厉害的要数大隐。大隐就要隐在热闹喧哗、卧虎藏龙的朝廷,一腔救国救民的情怀,却丝毫不为名利所动,权倾朝野同样泰然处之。这才是真的隐士,在古人看来,唯有胸怀天下又虚怀若谷的人,才是隐者中顶尖的人物。

这似乎有点像禅宗的修行。小乘乃是跳脱在山野之外,不理俗事的一种自我完善;而大乘正是深居闹市,于红尘中修炼的扶危济困。当然,如果能够在大小之间,繁华与清净,富贵与贫贱中找到平衡的支点,既不用受政治的掣肘,也不用为生计而奔波,亦官亦隐,半出半入,才是真正中隐的乐趣。白居易就曾作诗表达这样的想法:

大隐住朝市,小隐入丘樊。

丘樊太冷落,朝市太嚣喧。

不如作中隐,隐在留司官。

似出复似处,非忙亦非闲。

唯此中隐士, 致身吉且安。

白居易《中隐》摘选

白居易说大隐在朝堂,小隐在山林。可是尘外寂寞又荒凉,朝廷又过分喧嚣、不如就在做官的当中隐居,差不多有个三品的闲职,不闲不忙、优雅从容。能够在富贵荣华和疲于奔命中找到一份稳定的惬意,在大小隐逸的夹缝间找到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与所在,才是中隐的至高境界。

本来,隐居应该是很低调的一件事,应该如北宋林逋一样,梅妻鹤子,从此不再踏入仕途半步。但唐朝的隐居似乎与其他朝代不同。首先是隐居的目的不纯,唐代人隐居并不是为了像陶渊明那样从此摆脱功名利禄的烦恼。相反,隐居常常是通往仕途的捷径。唐代卢藏在终南山隐居,结果人们都口耳相传,说终南山住着一名很厉害的人。于是,名声越来越响,后来被皇上知道了,就召进宫里做官去了。也由此流传下一个成语“终南捷径”。但实际上,假如真的想隐居的话,不管是朝廷许给什么样的官职,都会拒绝的。而朝廷一请便出山者,很明显并不是真正喜欢隐居的人。也因为这并不纯正的目的,唐代诗人隐居的另一特征就浮现出来了,简而言之,就是两个字:高调。

莫砺锋曾对此有过精彩的论述,他说“李白一生隐居过很多山,足迹遍布东南西北。陕西的终南山,河南的嵩山,山东的徂徕山,江西的庐山都曾是李白隐居的地方。隐居本来是件安安静静修炼身心的事情,为什么要天南地北地来回折腾呢?因为他的目的并不在于隐居,而是在于隐居背后带来的关注。”

所以,李白在每个地方隐居的时间都很短,隐了一阵马上换到另一座山,大有“唯恐天下不知”的感觉。等到玄宗终于下诏请他入京为官的时候,他立刻放弃了隐居生活,兴高采烈地跑去当官了,而且还写了一首很昂扬的诗。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歌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

写作此诗的时候,李白已经四十二岁,但是以他的率真,丝毫没有“人到中年万事休”的伤感,反而因为即将入京而变得异常兴奋。烹鸡、酌酒,儿女欢笑,高歌痛饮,扬鞭策马,还怕自己到得不够早。然后想起了朱买臣不得志的时候,他的老婆因嫌弃他贫贱,弃他而去。结果后来汉武帝赏识朱买臣,封他做了会稽太守。言外之意,那些曾经轻视李白的人都和会稽愚妇一样,没想到吧,李白我今天也要辞别家乡入长安了。

最后两句写得尤其酣畅淋漓,多少踌躇满志的人听后都心潮澎湃,热血沸腾。“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这似乎是李白一生最喜悦的时刻,舒豪、旷达,志得意满又溢于言表!他终于可以结束天南地北的隐居生活,而实现自己的抱负了。虽然后来的经历证明了此时的李白高兴得太早,玄宗召他入京并不是要委以重任。李白,在当年不过是太平盛世的一个点缀。但如果从白居易《中隐》的角度看,李白的出仕还是不错的结局;既落得清闲自在,又可以游刃于官与野之间,实在是隐居中成功的典型。

不管结局怎样,李白的高调隐居和卢藏一样,都吸引了皇帝的注意,是一次成功的自我炒作行为。虽然历史上隐居的文人很多,自魏晋以来,就有许多文人前仆后继地走在归园田居的路上。参透了人间烦恼,看透了世间悲凉,能够了生死,出轮回,跳出红尘之外,的确是一桩幸事。但这其中,避战乱,躲暴政,又何尝不是另有苦衷。

而李白、卢藏等人,生于太平盛世,在整个知识分子阶层,都摩拳擦掌想要做一番大事业的时候,他们却偏偏跑去隐居,这不正是自我炒作的行为吗?也许,他们的炒作并不高明,但却令人十分感动。不管是求官还是求财,他们的独辟蹊径和标新立异,不过是想成为唐朝耀眼的明星。他们甚至没有考虑过,假如皇帝永远注意不到他们,自己的隐居岂不是自毁前程!历史上,恐怕只有盛唐诗人,才能对生活抱着如此天真而又浪漫的幻想,并敢于拿青春和未来大胆地堵上一场!

张打油,另类诗风别样情

北宋王安石写诗的时候,常常苦于无处下笔,他说,“世间好语言,尽被老杜道尽”,“世间俗语言,尽被乐天道尽”。就是说,世界上好的语言都被杜甫说完了,而通俗的语言也被白居易写尽了,只要一提笔,便觉得自己的话都是多余。而鲁迅在写给朋友的信中,也说过类似的意思,假如没有孙悟空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的本事,就不要再来写唐诗了,世间的好诗早就被唐朝的人写光了。但是孙悟空再厉害,也没有跳出如来佛的手掌心,可见,想复制、再现或超越唐诗的辉煌,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飘逸如李白,沉郁如杜甫,山水田园如王维、孟浩然,塞外风情如高适、岑参;每种风格在唐朝都有体现,每种经历和感受在唐朝都有描写。想要在此中寻求突破,标新立异,确立自己诗歌的特色,实在是非常艰难的事情。

但世事难料,偶尔也会有黑马出现。那些初生牛犊,并不知道河水深浅,只要勇敢,常常可以无意中闯开一番新世界,“不走寻常路”说的也就是这个道理。走在别人的后面,模仿得再好,你也只能是第二;但是开创属于自己的人生,你却将是永远的第一。而唐代诗人张打油这是个中翘楚。他凭借自己的勇气和才华,开创了另类唐诗的风采,也因此令自己名垂千古。

关于“打油诗”的名称,历来有不同的争议。有人说是姓张的诗人在打酱油的路上写作的此类诗歌,故有这一称号。但普遍的观点是中唐时期,一位名叫张打油的人,他写的诗因别出心裁,无法归类,故用他的名字定义,唤作“打油诗”。其中最著名的一首,就是咏雪:

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张打油《咏雪》

这首《咏雪》,通篇不着一个“雪”字,却将雪落大地给人们造成的视觉“误差”写得非常清楚。黄狗因身上的落雪而变成了白狗,白狗因为雪落在身上,看起来比原来更要胖了。虽然十分口语化,但却的确要费一番心思才琢磨得出如此构思奇特的诗句。

但是,虽然这首“咏雪”是张打油的代表作,但其真正作为一种品牌得以推广,还得益于一次偶然的机会。传说,某年冬天里,一位大官到宗祠祭拜,结果发现大殿雪白的墙壁上写着一首诗:

六出九天雪飘飘,恰似玉女下琼瑶。有朝一日天晴了,使扫帚的使扫帚,使锹的使锹。

官爷一看就怒了,这是谁呀,胆敢写这种七扭八歪的诗,也不怕祖宗笑话,还写到这里来了。他命令周围的官兵前去缉拿此人,要捉回来治罪。这个时候,师爷不慌不忙地说,“大人不用找了,除了张打油,谁会写这种诗啊!”于是,官人下令把张打油给抓来。等张打油听了大人的训斥后,摇头耸肩作无辜状,说大人我是喜欢胡诌,但是也不至于写出这么烂的诗来啊。不信的话,我愿意接受您的面试。

官老爷说好啊,安禄山兵变,围困南阳郡,你不如以此为题来作一首诗。张打油清了清嗓子,“百万贼兵困南阳”,大人一听,好诗啊,开局气势非凡,于是捻须微笑,赞叹不已。张打油继续道,“也无援救也无粮”。在场的人面面相觑,官爷心说,“虽然有点怪异,但也算勉强可以接受”。于是,请他继续念。

历史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张打油恐怕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诗又一次达到了“永垂不朽”。

有时候,写诗也需要一种机遇,后代有无数行家里手,绞尽脑汁,力求独辟蹊径,写出自己别样的诗风都收效甚微。而清代乾隆皇帝更是一生笔耕不辍,写了近两万首诗,以求流传百世;却不幸,一首也不曾被人记得。可这个缺乏专业诗歌培养,也没有高雅文化造诣,甚至连明确的身份都弄不清楚的张打油(有的人说他是农民,有的人说他是木匠),竟然在唐朝别立新宗,开天辟地,开创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诗歌奇幻之路,不禁令人啼笑皆非。这一切,似乎都得益于他在这位大人面前续写的后半首诗。

百万贼兵困南阳,也无援救也无粮。有朝一日城破了,哭爹的哭爹,喊娘的喊娘!

张打油得意洋洋地念完了自己的诗后,大家哄堂大笑。这“哭爹喊娘”和“使扫帚用锹”如出一辙,从精神本质到语言风格,都深深地打上了“张打油”的烙印。所以,张打油不但没有因此获罪,还从此威名远扬,成为了中国“打油诗”的鼻祖!

很多人觉得打油诗都是一味的通俗、不分平仄,方言、俚语都能入诗。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细看此类诗歌,便可以发现,其实“打油诗”的首句,一般写得都很“入眼”,有时候不但不低俗,还很有气势。只是这种力量和劲道常常不能持续在诗中,经常是上半句说得气贯长虹,下半句说得萎靡不振,虽然前后语意虽然顺承,但意境却截然不同,仿佛大帽子下面扣着个小脑袋,又像上身穿着名牌西装,下身却只穿了条休闲短裤。怎么说都非常搞笑。但正是这种别样的“山寨情调”却拉开了中国打油诗的序幕。此后因其通俗与幽默,更是蓬勃发展,瓜瓞绵绵。连现代文学大师鲁迅也写过一首拟古的打油诗: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鲁迅《我的失恋》节选

爱人赠我浪漫温馨的百蝶巾,我却回赠了贼头贼脑的猫头鹰,不解风情就算了,还顺便讽刺了恋人的风雅,如此以低俗对高雅,也算是对传统爱情模式的一次挑战了。所以,周作人说,“思想文艺上的旁门往往比正统更有意思,因为更有勇气和生命。”很多时候,文艺上的雅俗,不过是人们在特定时期的一个历史定义,鸳鸯蝴蝶派作家张恨水,在上世30年代不也曾经因为俗文学而被人冷落并忽视吗?可是,当历史的板块开始松动,那些生机勃勃的又常常都是这些所谓的民间文学。

无论怎样,能够以另类诗风在“诗歌的朝代”中确立风格鲜明的路线,张打油天不怕地不怕、积极冒充“诗人”的勇气,都为大唐多彩、宽容、活泼的诗坛增加了欢快的微笑和创作的灵动!

画壁与纹身,唐诗的两道刺青

茫茫沙漠,狂风乱舞,飞沙走石。一座酒楼孤独里矗立在黄沙中。楼外百尺竿头上,悬挂着一块千疮百孔的破布,迎风招展、历尽沧桑。在人们的印象中,这样的场景多出现在武侠电影里。但实际上,这些导演都不是凭空想象的,他们只是借助科技手段,完成了对历史生活的还原与再现。古代酒楼外面其实都不挂木质的牌子,更没有如今的霓虹闪烁。通常都是在外面挂一面旗,也就是一块布,上书几个大字“某某酒家”。这种酒亭,因为挂了面旗子,所以叫做“旗亭”。唐代有个著名的赛诗故事,就是发生在旗亭中。

开元年间的一天,冷风嗖嗖,雪花飘飘。王昌龄、高适、王之涣三人相约去酒楼饮酒。诗人们碰到一起自然就畅谈诗歌,这是共同的爱好,也是大家的长处。聊着聊着,忽然见一群歌女走进酒店,登楼献唱。按照唐代的习俗,歌女们唱的都不是流行歌曲,而是七言或五言的流行唐诗。“凡有井水处,必能歌柳词”,人们通常只知道宋词是用来唱的,却很少有人注意,其实唐诗在唐代也是可以唱的,它本身就是流行乐曲的歌词。

三个诗人一看歌女上来,顿时来了雅兴,于是相约说,“咱们几个平素都觉得自己颇负诗名,你不服我,我也不服你,这次咱们较量一下。看这群歌女唱谁的作品多,就说明谁更有名,更受人喜欢。”

不一会儿,有一个歌女起身唱到: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王昌龄《芙蓉楼送渐》

这首诗不像普通“送别诗”那样极力渲染离情,而是以寒雨、孤山来衬托自己的孤独。虽然没有直说自己思念朋友的心情,但却想象着朋友们对自己的思念,而且叮嘱说,假如他们问起我的话,一定要告诉他们,我的心依然像冰一样纯洁,玉一样高贵。用冰和玉来映衬自己的志向,深藏了巧妙的语言功力,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确是上乘佳作。

王昌龄一听唱了他的作品,非常高兴。他就用手指在墙上画了一道记号,“一首了啊!”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歌女站起来唱:“开箧泪沾臆,见君前日书。夜台今寂寞,独是子云居。”这是高适《哭单父梁九少府》五言诗中的前四句。高适一听很高兴,也在墙上画了一道。“有我一首绝句了啊!”接着,第三个歌女站起来又唱了王昌龄的《长信秋词》,王昌龄赶紧又画了一道,“两首绝句了啊!”

这时候,王之涣开始郁闷了。本来觉得自己很出名,可这些歌女竟然没人唱他的作品,面子上有点挂不住了。他转头对高适和王昌龄说,“你们不要高兴得太早,这几个歌女唱的都是下里巴人的东西。你们看那个最漂亮的歌女不是还没唱呢吗?等她要唱的话,还唱你们的,我就甘拜下风,再也不与你们争短长。要是唱我的,你们就得拜我为师。”话音刚落,王之涣说的那个最漂亮的歌女便站起来唱到: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王之涣《凉州词》

这首《凉州词》虽是一首怀乡曲,却写得慷慨激昂、雄浑悲壮,毫无半点悲戚之音。“黄河远上白云间”,既有奔涌磅礴的气势,也有逆流而上的坚韧。一片孤城,羌笛何怨,将冷峭孤寂的情思脱口而出,却没有消极和颓废之感。万丈雄心与盛唐气象如水银泻地,流畅自如。

诗人们听到歌女果然唱了王之涣的诗后,都禁不住哈哈大笑。但是歌女们不明就里,赶紧跑过来问,“几位大人在笑什么呢?”三人高兴地说,你们唱的都是我们写的诗。歌女们纷纷施礼,“我们有眼不识泰山!”随后邀请他们去喝酒,大家又是诗又是唱,非常愉快。这就是唐诗中著名的“旗亭画壁”的故事。所谓“画壁”,就是像三位诗人一样,拿手指在墙上画一道。人们越是欣赏你的诗,说明你普及程度越高,流行范围也越广。不过,说起流行来,诗坛之上,恐怕非白居易莫属。

白居易被贬江州后,曾经给好朋友元稹写信,“这一路从长安到江州,三四千里的路程,遇到了许多的客栈和酒楼。墙上、柱上、船上,到处都有我的诗;男女老少人人都能够背诵我的诗。”白居易非常高兴自己的诗能受到大众的喜欢。而诗写得越好,名气也就越大,喜欢的人也就越多,流传得也就越广。这似乎是一个良性的循环。

在众多白居易的发烧友中,有一个人最为奇特,他的崇拜方式也非常疯狂。这个人叫葛清,就是《酉阳杂俎》中“白舍人行诗图”中的主角。现代年轻人常常为了买签名书、看首映场、听音乐会,不惜在寒冬腊月或三九伏天排上几个小时的队,到了现场还又哭又笑,又跳又叫。常常给人一种疯狂的感觉。但和葛清比起来,这些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葛清是白居易的忠实粉丝,忠实到什么程度呢?就是纹身。他的身上纹的不是青龙白虎,麒麟貔貅什么的,他是全身刺字。前胸后背,手臂大腿,葛清的身上一共纹了三十多首白居易的诗。而且他对这些诗的位置还特别熟悉,别人问起白居易的哪句诗,他都能指着自己的前胸或者后背说,你说的这首诗就在这里。别人一看,果然是在他指的那个地方。他这样走来走去,很像一块流动的诗板,所以大家就叫他“白舍人行诗图”。

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葛清为了崇拜白居易竟然遍身刻字,体无完肤,可见他对白居易诗歌的狂热和痴迷。如果敢于大胆假设的话,或可推测他得到了父母妻儿的认可,全家都是白居易的发烧友也说不定。

无论是旗亭画壁的浪漫,还是葛清纹身的震惊,唐代人对诗歌的喜爱,对诗人的崇拜,恐怕都是空前绝后的。而时间,虽然可以消磨诗人们留在墙上的画痕,或将“白舍人行诗图”永远地留在唐朝的深处;但他们刻在历史深处的记忆却永不退色。画壁也好,纹身也罢,都没能被岁月的风沙所掩埋,她们犹如唐诗的两条图腾:既有写诗者的冲动,也有读诗者的激情;相得益彰,终令唐代诗歌风流婉转,万古飘香。

山贼草寇,劫钱劫色亦劫诗

根据《隋唐演义》记载,那天程咬金手持板斧跳将出来,说了这样一段经典的台词:“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在下混世魔王,你们快快留下钱财,否则就别想从此处过。”这段话虽然并没有文采斐然,但却还算押韵。尤其重要的是,这段经典亮相已经成为一种固定的套路,被绿林好汉们争相模仿,并不断加工、改造、优化,终于形成了一套逻辑缜密、语言凝练、具有高度震慑力和威胁性、并富有职业特色的自我介绍。

于是,月黑风高、杀人放火的时候,强盗们就不用过多表白自己的身份了,只要能顺畅的念完这段台词,过路之人便会纷纷解囊相助,以保平安。“盗士们”看到金银珠宝,开心的话也许给条活路,不开心的话手起刀落,就把此人送去见阎王爷了。而类似的故事也多发生在荒山僻壤。

这一天的傍晚时分,船遇大风舟停岸边。诗人李涉和书童正走在荒村绵绵的细雨中,准备找家客栈投宿。突然,眼前冲出来个人拦住了他们的去路。此人一声断喝,“来者何人?”据估计,肯定也说了和程咬金大爷类似的话,诸如“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牙崩半个不字,爷爷管宰不管埋!”书童马上回答说,“这是李涉先生。”李涉是中唐时期非常著名的诗人,强盗一听是李涉,非常兴奋,“久仰大名,如雷贯耳。我知道先生是很有名的诗人。这样吧,我也不抢你的钱了,你写首诗送给我吧。”李涉一听,当即写了一首诗送给他。

暮雨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

他时不用逃名姓,世上如今半是君。

李涉《井栏砂宿遇夜客》

井栏砂是一个地名,“夜客”是文雅的称呼,这首诗主要讲的就是遭遇强盗这件事。李涉说,暮雨潇潇,我在这荒凉的村庄和夜色中,遇到了一位“豪侠”。这位大侠居然知道我的诗名。今天我赠给他一首诗,并且告诉他,你不用害怕别人知道你的名字了,现在这么乱的世道,强盗多得很。

李涉这首诗写得非常巧妙,他说“绿林豪客”都知道我的诗,这其实暗示了自己的诗普及率很高,非常受欢迎,社会各阶层人士都广泛阅读并喜爱。后两句写得更有意思,说你不用害怕我报官,现在你这样的人多得是。言外之意,今天的事儿就此打住,我是不会揭发你的。强盗一听当然乐啊,要是李涉义愤填膺地说“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几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话,强盗一生气,说不定还真就把他给杀了。但是李涉说“没事儿,这都不算什么”,强盗也就安心了。所以不但没抢他的钱,反而赠送了李涉很多礼物。就因为一首诗,李涉竟奇迹般地从强盗手里平安脱险,可以算得上千古奇谈了。

在一般人的眼中,强盗是什么样的呢?电影《天下无贼》中范伟曾经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表演,他带着面具,操着弯曲的大舌头,结结巴巴地对同伙说,“大哥,稍等一会儿,我要劫个色。”这一场景引得无数观众爆笑如雷。人们笑他“劫财劫色”本就是强盗的本职工作,而他却做得如此业余,还和人家玩起了智力测试题,结果不幸被捕,大大丢了抢劫行业的“面子”。但如果对比李涉碰到的劫匪来说,范伟还算是可造之才。毕竟他心里还知道劫个漂亮的女人,回去做压寨夫人。而那位中唐的绿林好汉却只劫了一首诗,不但没抢来东西,还送了一堆礼物给人家,赔了不少钱。

李涉的这次奇遇,从侧面印证了唐代社会的一个风气,那就是崇尚诗歌。连山贼草寇都推崇诗人,喜欢诗歌了,甚至能够为了一首诗而放弃“职业操守”,可见全社会对诗人和诗歌的重视程度已经相当之高。所以,唐诗在唐朝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潮流,或者叫时尚。所有的人都走在写诗和读诗的道路上。

首先是皇帝写诗赠给重臣。李世民当时和兄弟们夺权,玄武门外刀光剑影,大臣萧瑀毫不犹豫地站在了他的身旁,同甘共苦的生活考验了他们的勇气和感情。所以李世民写诗送给萧瑀说,只有狂风大作,才知道哪一种草吹不弯、折不断;也只有在乱世之中,才知道谁是真正的忠臣。一介武夫怎么能够明白什么是道义和原则呢,只有智者才能始终怀有仁义之心。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勇夫安识义,智者必怀仁。

李世民《赐萧瑀》

这首诗最著名的两句就是“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讲的是“患难见真情”的一个主题。当一个人身处顺境、左右逢源之时,锦上添花的人肯定会很多。但只有当身处逆境,需要雪中送炭的时候,支持并帮助你的人,才是真正的朋友。“成者王侯败者寇”,刘邦和项羽,李世民和窦建德,都是这类的典型。胜利了就是一国之君,从此名垂千古;失败了就要遁入山贼草寇的行列,甚至有可能性命不保。李世民结合自己的人生经验,总结出精彩的诗句,引人深思也感人肺腑。

当然,这里提到李世民的诗,并不是因为他曾经差点当了草寇,而是说唐代写诗的风气是自上而下,从“一”而终的。李世民不但自己写诗,他的妻子们也写诗。长孙皇后、徐惠妃,武则天女皇都有诗作传世。在唐朝,上至皇权贵族,下至贫民百姓,人人都以写诗为乐趣。垂髫少年写童年趣事,“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耄耋老者写回乡感慨,“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半文盲见雪生情,“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窿。”农村妇女抱怨生活劳苦,“蓬鬓荆钗世所稀,布裙犹是嫁时衣”……

放眼望去,生活感慨、事业挫折、家长里短、山川风物,但凡能够入眼的景物都可以入诗。唐诗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可以写心声、发感慨、抒愤怒,每个生活的微小细节都可以触动人们的情思。所有的人都把追求和爱好转移到写诗、读诗上了。所以,遭遇强盗,李涉不但没有遇险,还用自己的诗歌换了一堆礼物,山贼草寇的附庸风雅真是令人哭笑不得!所以,闻一多先生说“人家都说是‘唐诗’,我偏要倒过来说是‘诗唐’。”因为唐代的最大特点就是诗歌,这是一个“诗歌的朝代”,也是一片“诗歌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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