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遵循“横分门类、纵述史实、突出特色”和“详个性、略共性”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记述了黄龙县军事活动的历史和现状,力求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上限为事物的发端,下限至2005年12月。为了保证记述内容的完整性,个别事件延伸记至2006年。
三、本志为章、节、目结构,体裁以志为主,记、传、表、录、图、照并用,力求图文并茂,互相印证。
四、本志记述范围以2005年黄龙县行政区划内的军事活动为主。由于历代军事区划和军事活动多涉及周边各县范围,因此,在着重掌握地方志地域界限的同时,又适当考虑所记述内容的完整性。对历史上曾属邻县管辖后又归属黄龙管辖的地域的军事活动,则摘要记述。
五、本志书纪年、地名、官职沿用历史习惯,并随文加注。中华民国以前用帝王年号纪年,一律使用汉字,并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中华民国及以后的历史纪年一律用公元纪年。
六、本志军队番号、代号用阿拉伯数字,中华民国以前计量单位用历史旧制,摘要括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原则采用公制。
七、本志书资料来源于各类志书、有关历史专着、党史、驻军部队等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