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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秉德女人第一次被曹宇环压在身子底下那会儿,秉德抱着孩子就站在自家草房屋外。屋子没有窗户,泥墙一直到顶,隔着泥墙,秉德疯狗一样发出愤怒的喘息。起初,屋子里的秉德女人癫狂得像只疯狗,因为她并不知道身上的男人是别的男人,秉德半月二十天才回来一回,每回都是深更半夜,她总是在癫狂地抓他咬他发泄一通对他的怨恨之后,再无声无息地顺从。可这回,她疯狗一样的发泄不等进行一半,就听见门外传来另一只疯狗呼呼的喘息,夹杂着孩子的哭声。秉德女人本能地向外挣脱,一撮硬撅撅的胡茬子扎疼了她的腮帮,接着,一个铜声铜气的声音热咕隆咚冲进她的耳膜:“不害怕,孩子秉德抱在外面呢。现在,你是我的!我的!你早就该是我的,青堆子湾曹大公子曹宇环的。”

愣怔片刻,秉德女人立即就软了,像散在地上的一摊稀粥,任对方怎么揉搓都没有反应。曹宇环焦急之下,一颠一颠地墩着身子喊着粗话,恨不能把所有的器官都变成勺子,去舀这地上的稀粥。

击垮秉德女人的,不是眼看着把老婆让出去的她的混蛋男人秉德,也不是明目张胆霸占别人女人的混蛋曹宇环,而是“青堆子湾”四个字,那是她的娘家,她已经三年没回了!三年前,她是青堆子湾有名的大小姐!命运一步之差走了岔道,让她鬼使神差做了穷胡子秉德的女人。“青堆子湾”四个字,可以说剜了她的心抽了她的筋,以至于第二天早上,饥饿的孩子从炕沿爬到地上,去舔泥地上的唾沫,她都没能爬起来阻止。

胡子头儿曹宇环说得没错,王乃容大小姐和曹大公子曹宇环是有过姻缘的。曹宇环的爹是青堆子湾一带最有名的有钱人,有房有地有买卖,大号曹掌柜的,为了让其后代不仅有房有地,还要有学问,他早就瞄上一早一晚在渔市街扇扇子的王先生了。王先生的女儿刚刚生下两个月,曹掌柜就搬出青堆子湾有名的金铁嘴到家里送彩礼。说媒的和彩礼的一起到达,怎么说都有些不讲礼数了,可一贯知书达理文文绉绉的王先生不但不生气,尖下巴反而乐得圆了底边儿,看着炕头襁褓里踢蹬腿的女儿呵呵笑着说:“王乃容大小姐有福了。”

谁知,这个比王乃容大八岁的曹掌柜的儿子,是个小反上,恐吓他爹,要是逼他念书他就去死,坚决不上学堂。十四岁那年,还在安东街看中一个锡匠的女儿,非要他爹把她娶回家里。曹掌柜拧不过儿子,让自己在青堆子湾一带大丢了脸面,同时也让王先生大丢了脸面。王先生发誓决不再和有钱无信的人家联姻,可倒好,几年之后,曹家从青堆子湾搬走,他王家大小姐出落成大姑娘,每天穿过渔市街到绸缎庄学刺绣,让秉德这个打家劫舍的二胡子撞了大运。他躲避追捕时,冲进绸缎庄后边的绣坊,慌忙中将正在埋头刺绣的王乃容一起裹到绣布里,被一股少女身上的香气蛊惑,还不待追捕的马蹄声走远,就把王乃容生生扶上大马拉回乡下,把她睡成秉德女人。

秉德喝多了酒,在草林岗胡子窝咋咋呼呼讲自己如何有艳福,一个穷胡子如何娶了青堆子湾有名的大小姐。结果,消息不胫而走,传到当了胡子头儿的曹宇环耳朵里。有一天,曹宇环在山林里找到了秉德,非要他带他回家一趟。

秉德女人用了三天时间,才在一袋地瓜的支持下,一点点恢复了元气。她不知道地瓜是秉德抢回来的还是曹宇环拿来的,那天秉德把孩子撂下被曹宇环揪走时,连句话都没来得及说。吃饱了地瓜,奶头上有了哄孩子的奶水,秉德女人眼睛里就有了水汪汪的泪水,在秋天透明的日光下,泪水和奶水就像钻石上的星星,闪闪烁烁。要是后边的日子里不发生别的事情,她此生也许就只是一个奶水和着泪水,在家里地里埋里埋汰侍弄日子的野女人了。可是老天有时像一个饥饿时总想捉弄奶头的孩子,它捉弄了她。这个日子,男人秉德再一次回来了,他很少白天回来,他不管什么时候回来,都是风风火火粗手粗脚,身子里像装了头骡子,可这次,他轻手轻脚小心翼翼,轻轻从马背上取下一个奇怪的纸箱,又轻轻把它放到坑洼不平的草屋里。正等他撕开纸箱封条,他却一转身撕开了她的衣服,把她拖死狗似的拖到炕上。等他泄出牲畜一样粗野的力气和污七八糟的谩骂,将一口恶狠狠的唾沫吐到地上,那个被牛皮纸裹着的物体就静悄悄的,带着一种讥笑的表情横在她的眼前了。

这个讥笑秉德女人的物体不是别的,是一架梳妆台,上边有一个一尺见方的镜子,深棕色的木框儿,下面有两个带着铜环拉手的抽屉。见梳妆台,秉德女人锁子骨抖了一下,这是这年头青堆子湾有钱人家最时兴的陪嫁,她的母亲就有。这显然不是秉德买的,像他这种一小就没吃没穿,差不多和鸡鸭一块儿长大的乡下大老粗,永远不会知道女人还会需要这等东西,而另一个男人却了解她的需要。想到这一节,就像在这个男人身下听到“青堆子湾”四个字一样,秉德女人立即被一股暖流弄成一摊稀粥。她努力去回忆那男人的模样,可那天夜色太黑,她什么都没看清。她没看清那男人的模样,那男人却让她看清了自己的模样,秉德女人映在镜子里的样子简直就是个魔鬼,牛奶一样鲜嫩的肌肤早已不见,刺刺呛呛的头发像屋檐上的雀窝。她已经有三年没照镜子了,青堆子湾最有派头的大小姐就是这副模样,她根本不敢相信。

那个下晌,在彻底否定了镜子里的人是那个名叫王乃容的大小姐之后,在一种本能的不甘的驱使下,她拖着有气无力的身子,烧了一锅水,站在堂屋,把饭盆当脸盆,浑身上下好一个淋洗。她在清洗自己时,完全忘了身在何处,看着孩子泥鳅一样玩耍着被她溅在泥地上的水,仿佛看一个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小兽。洗干身子擦干头,从炕头手巾杆上拽下一块绸布裹住身体,趴到炕上,秉德女人昏天黑地地大哭了一场。

秉德女人嫁秉德时,除了手上的戒指,这块绸布是她唯一的嫁妆。它五尺长四尺宽,淡蓝颜色。它在她的肩上随风飘动,就像青堆子湾南边大海里的水,一涌一涌随波逐浪。那是一块绣品,她到绸缎庄学刺绣,绣的就是这块布。王乃容本不喜欢刺绣,那细针一经捏在指尖就指尖冒汗,在爹妈逼她很小就学针线活儿时,更多的时候,她偷偷跑出来到渔市街的店铺里闲逛,到渔市码头的吊桥上远眺大海。她有一双街上女人没有的从没包裹过的大脚,甩着这双大脚板子在渔市街扑腾,她度过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糖果店的玄奶奶有她永远吃不完的软糖,周大饼子店里的周大叔把枣花儿饼子当成她未来的小女婿赠送给她,嘎巴嘎巴嚼小枣儿就成了她最开心的事。而中街杂货铺里,有一个比她大三岁的金枝姐姐会编六股辫子,把六股辫子网进簪网,用银制簪锥高高别在脑后,一朵腊梅盛开在头顶,便要多展耀有多展耀了。王乃容放弃好玩的事儿,宁愿让指尖冒汗学刺绣,都因为她父亲和两个丹麦传教士做了朋友。

这两个传教士是父子俩,街上人叫他们大麦小麦,他们白润细腻的皮肤,确实就像吃多了麦子中最精华的养分。做父亲的人高马大,一脸络腮胡子,高高的鼻梁就像渔市码头上的吊桥;做儿子的鼻梁倒不高,可那一双蓝幽幽的眼睛,与雨后海滩上的蟹子洞毫无二致。街上人路遇他们,往往老远就躲开,唯有她的父亲主动亲近,不但亲近,还动辄就把他们领到家里。他们会说流利的中国话,只不过听起来嘴里像含了鱼丸一样别别扭扭。一段时间以来,她家正屋的八仙桌上,时不时就举行“鱼丸”宴。王乃容倒并不讨厌这两个外国人,尤其那个差不多和她同龄的小麦,他羞怯的目光很像一个女孩儿,两个大人海阔天空时,他蟹子洞一样的蓝眼睛就静静地望着窗外。可有一天,他让她看到了一个连教书匠父亲都没看到过的东西——一张世界地图。那是一个秋凉的下午,在两个父亲讲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时,他把她引到渔市码头吊桥下边,从衣兜里掏出一张硬纸抻开给她看。他说他叫艾迪,他在图上指给她看他们的国家,和他们远道而来的路线。他说他们坐大船在那片蓝蓝的大海上航行两个多月,途中停靠的码头就有几十个。这个下午,凉风阵阵的码头就这样成了她永远的忧伤。关于轮船和航行,和王乃容本是有些渊源的,她祖上由富贵人家变成如今靠教书维生的一般有钱人家,就是害在远行的船上。她的太爷拥有青堆子湾半个码头时,为了宠幸爱读书的小老婆,列了一个长长的书单,交给一个在青堆子湾停靠的船老大,可一年过去,那艘船音讯杳无,第二年,太爷又把书单交给另一条船的船老大,想不到第三年,两艘船在同一时间靠岸,同时送来了书卷。为了支付两份书钱,她的太爷卖掉一半家产。这个故事,王先生在儿女面前之所以只字不提,也许是不想触动祖宗的伤痛。可当大海、航船、远方这样的字眼儿第一次在王乃容眼前出现,就像在洞穴中打开一道天窗,那光立即就吸引了她。

在此之前,王乃容从父亲教给弟弟的《三字经》里知道地球很大,是圆的,“曰黄道,日所躔,曰赤道,当中权”,却从不知道这圆的地球上有那么多水,通过水,可以到达任何一个国家。尤其不知道青堆子湾的水就通着那些国家。在她父亲给她规划的人生里,除了识几个字,好好做针线活,嫁个好人家生儿育女,从没有什么大船,大海,从没有千里迢迢的风景。她父亲指给她的唯一风景,就是那双大脚板子。她父亲不让女儿裹脚,是听了大麦的话,大麦说,将一个孩童的脚生生裹住,是中国传统礼俗中最违背人性道德的,他就一天天看住她母亲,坚决不让她把裹脚布缠到女儿脚上。大麦说,女人在西方跟男人拥有同样的自由,做父亲的除了给予,没有任何剥夺她天性的权利,他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整日扑腾着大脚板子的女儿放逐到大街上。

那一天,给她地图看的艾迪告诉她,在大海上,他看到了那么多好看的风景,一丈多高的海浪,成群结队的鸥鸟,差不多和船一样大的鲸鱼,比海盗的眼睛还要明亮的天上的星星。虽然不知道什么是海盗,海盗的眼睛为什么明亮,可摸着怦怦直跳的心窝发呆一会儿,看着辽阔的海面,王乃容从兜里掏出一张纸,依目测的比例,用苇秸当笔,复制了这张地图,并在地图空白部分,升上了无数颗小小的星星。

从此,对着这张地图,她没日没夜地做起了梦。在她的梦里,那比海盗眼睛还要明亮的星星,是镶满了渔市街珠宝店的宝石,她一摇晃,那宝石就纷纷落到她的脚下。要不是父亲后来逼着她跟他一起上教堂,去读那本大麦送的砖头一样的《旧约全书》,要不是父亲在那砖头一样厚的书的扉页上写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为终生的食物而劳累”,她也许一辈子就做做梦而已。可是,她偏偏读懂了那句话,依她的理解,父亲是说这本《旧约全书》,不过是一本告诉人们如何为终生的食物而劳累的书,她为什么要去读那样的书呢?她为什么要为终生的食物而劳累呢?她为什么不可以坐船去看看大海,去看看镶着宝石的星空呢?这么跟自己较劲,就觉得那些梦不再是梦,而是她近在眼前的现实了。

被娇宠坏了的王家大小姐,那时是多么心高气傲啊。

从不爱做针线活的她选择学刺绣,就是向父亲“为终生的食物而劳累”发起反抗。刺绣不是食物,刺绣也不劳累,最重要的一点,刺绣是慢工活,她可以以此逃避跟父亲走进南大坡下的小教堂,父亲每天都要领她和弟弟们上教堂。那时的她可是太得意了,在一块淡蓝的绸布上放大她心中的地图,每一针穿下去,都凉飕飕的,仿佛扎透的正是那个秋凉之日的忧伤,是父亲那本砖头一样的《旧约全书》,是那“为终生的食物而劳累”的咒语。

在秉德到来之前的所有日子,王乃容可以说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听弟弟们跟父亲背古书她就赶紧逃跑,蓝色大布长袍,包着灯笼一样肥肥的黑布裤,颠着一双比三寸金莲大两寸还多的大脚板子,在渔市街上招摇。街上人对她的大脚板子连连叹息,有人说:“王先生疯了,自从认识那大鼻子外国人就疯了,宠孩子都不知道该怎么宠了。”也有人说:“他哪是才疯?曹掌柜斩断和王家那门亲事那天他就疯了。”

然而,这个被说成疯子的父亲做梦都不曾想到,他学会了尊重女儿的权利,不剥夺女儿的自由,却有一个叫申秉德的匪胡子来剥夺,这匪胡子剥夺她女儿的,不是一时的自由,而是一辈子的自由。

说起来也是命定,那天,绸缎庄来了个买被面的阔嘴老奶,店家双二娘指东指西她都看不中,偏看中那深棕色和墨绿色的,双二娘问为什么不买鲜亮颜色,她撇着嘴神秘兮兮说:“新新几天还不弄出个崽子。”

在绸缎庄刺绣,最开心的事就是常能听到女孩家不该听到的话,说那话的人大多都是已婚女人,她们挑逗未婚女子就占了什么便宜似的。王乃容和双二娘的两个闺女从不让占便宜,总是目不转睛地干活。可这一天,双二娘的两个闺女都给表亲的闺女当伴娘去了,老奶阔嘴一咧就过开了嘴瘾:“王小姐绣的是哪家男人啊?”三个女孩子在一起是一面墙,一个女孩就成了一个没遮挡的耙子了,她腮帮忽地热了起来,手里的针也抽不动了,木呆呆地看着挂在架上花花绿绿的丝线,直到那丝线架子一晃之后被一个人扑倒下来。

王乃容被秉德扑倒在地没喊也没叫,还在绸布底下,王乃容就不再是女儿身了。秉德扑倒时不小心将手伸进了她的大襟衣裳,于是一个饿鬼就开始在惊魂未定中顺藤摸瓜了。王乃容完全没有反应,只觉得一只耗子七手八脚爬上了她的身,随后,当她下身的免裆裤被耗子的一只脚一抖一抖蹬掉,一个硬硬的东西尖锐地进入她,她的反抗已经是一块巨石下的蚂蚁,毫无意义了。倒是她那一汪蓄满春情的泉眼一经打开,她看到了一艘船,那是一艘金色的船,上面有高高矮矮的桅杆,它在拥有无数船只的海湾里冲撞,最后向她驶来。船上只有她和艾迪,他们先是在一方狭小的绣坊里行驶,之后便远离了绣坊,在双二娘一阵呜呜嗷嗷吵骂声中被强行移上大马,再之后,在一块绸布的围卷下,一浪一浪离开波涛汹涌的渔市街,奔向了远方。

秉德把女人搭上马背往外走,并不知道把她送到哪里。他没有家业,他十三岁被二叔从周庄撵出来,就一直在外面游荡。他先后加入过十几个匪胡帮,却一直业绩平平,他总是在干出一件漂亮的事情之后再因为喝酒把事情搞砸。这回他遭追捕,就是因为喝酒,他在寇半沟抢了一匹马,骑上马背的快活让他忘乎所以,跑到徐大棒子领地和人比酒,结果在他烂醉如泥时,他的马被徐大棒子的喽啰们烤了马肉,醒酒之后,他杀了一个喽啰,便被一路追捕,一直追到青堆子湾。

躲过一劫还有了意外收获,算他好运,可要是回到草林岗胡子窝,这马背上的女人就没他的份儿了。秉德这么想着,走出了十几里山路,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他的家——周庄,周庄后山有个看山用的草铺窝棚,他特别想家时,曾一个人偷偷回去在这窝棚里住过几个晚上。

在那个搭在半山腰的草窝棚里,秉德用干草当床铺和被子,把王乃容一次又一次地睡了,用尽了长成男人以来所有的力气。在此当中,他倒是不乏温柔,伸着他那馋猫一样的舌头,把大梦初醒后拼命反抗的小女子抚弄到百依百顺——王乃容彻底绝望,是在第四天的午后,她一次次逃跑都没成功,最后她再也不想跑了。第一次逃跑,是来到草窝棚的第二个夜晚,对她而言,刚过去那个夜晚和连着的白天都是黑色的,她惊魂未定,不相信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她被秉德死死看守了一夜一天。之后的又一个晚上,秉德累成了一摊狗屎,趴在草秧里呼呼大睡。王乃容穿上衣裳,悄悄走出充满干粪气味的窝棚,在夕阳的余晖里一斜一斜拐下山冈。可是走出不到两里地,天就黑了,当时正有一个村庄横在眼前,无数只狗闻风狂叫,吓得她只有带着小跑回到原地。第二次逃跑也许算不上是逃跑,秉德不知从哪里弄来地瓜萝卜让她吃,她坚决不吃,只顾哭泣,无奈中他把她抱上马背,送她回家。可是走到能望见青堆子湾的十字路口,王乃容奋力跳下马再也不走了,在靠近了她日思夜想的家的瞬间,她不期然看到一个可怕的事实,她已经不再是原来那个骄傲风光的大小姐了,她不能就这么回去,她得想想。渔市街上的人们会怎么看她,那个艾迪会怎么看她,她统统没有把握。她的临阵迟疑,给了胡子秉德什么样的力量只有天知道,当把她再次掳进草窝棚,秉德竟弃她于不顾,倾倒的一堵墙似的,咚的一声扑进草秧里嚎啕大哭。

王乃容的迟疑,其中没有丁点对秉德的温情,秉德误解了。倒是秉德误解之后的嚎啕大哭,让王乃容看到了一个男人的柔弱。她见过父亲那样的男人,肚子里边存放着无穷的人生道理,除了对她的任性没有办法,对任何事情都有办法,他在街上悠闲地扇着扇子,就能替很多人想出办法。她见过绸缎庄双二娘的那样的男人,他拖着一辆单轮车往返在码头和渔市街之间,虽然永远的不声不响,弄不好还因喝酒吃双二娘的唾沫,可他往屋里搬布料时,大头儿朝下的瓜子脸上永远有一对笑眯眯的酒坑,好像那布料里装着无数小酒壶。她见到过周大饼子店周大叔那样的男人,他烀饼子时身边就坐着他的哑巴儿子,可他响在街头喇叭一样的叫卖声呼应着他猴子一样的鬼脸儿,好像他的饼子里烀进了不尽的快乐。王乃容身边的男人,都是女人的天,双二娘的男人倒是窝囊了一些,可他总归不会塌了天似的嚎啕大哭。秉德塌了天似的哭声把身下的须草都带哭了,发出唢呐一样呜呜呵呵的声音,王乃容心头的憎恨,顿时像一根折在河里的水草,被一股突来的激流浮动。为了震慑这根浮动的水草,三天来一口食没进的王乃容,拿起草堆上的地瓜,大口小口吃了起来。

接下来一连两天相安无事。王乃容吃饱之后迅速眼睛发直,不久就昏睡过去,任日头慢慢地升起又落下,星星高兴地聚了又散了。醒来时,秉德正默默地坐在身旁,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出神。阳光从窝棚门口溜进来,把他的后背衬出一个亮亮的轮廓,像镶了金边的糖纸。要是扒了他身上脏得冒油的衣裳,要是把他的头发用洋胰子好好洗洗,再刮刮脸,他是一个比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好看的帅小伙。他长方脸方下巴,额头开阔发际笔直,他鼻翼和嘴角间有一条俏皮的纹线,使他看上去不显得那么可恶,甚至有些可爱。可事实证明他就是可恶的,他不可能有干净衣裳穿,也不可能好好洗头刮脸,他就是街上人们常讲的那种匪胡子,四处偷抢风餐露宿。现在,他抢占了她毁坏了她,他毁坏了她所有的一切……天大的仇恨又一次涌上来,她的心在发抖。可就在这时,一摞衣裳梦一样出现在她的眼前。

那是各种花色的绸缎袄罩和裤子,还有三双绣花鞋。它们整齐地摞放在一个绣着荷花的包袱里。看到熟悉的包袱,王乃容忽地爬起来,动作迅速像皮肉突然触到一团火。她一件件打开衣裳,打开衣裳里边叠压的花边香囊,她眼睛里的火光蓦地蹿了出来,直扑向眼前的男人,又挠又抓地追问这些衣服是怎么来的。

“从你家拿的,俺已经告诉你爹妈,说你答应嫁给俺。”

命运又一次吞噬了王乃容,她快气疯了,呜哇大哭,拳打脚踢,一声声地嘶哑着喊:“谁说俺要嫁给你呵?”“俺爹妈怎么能答应俺嫁给你这个混蛋呵?”“那衣裳肯定是你从俺家抢来的!”此时的王大小姐恨不得把眼前这个男人给撕碎了。混蛋的秉德却一动不动,老老实实让她打让她踢,听她疯喊。这时,王乃容突然松开秉德,转过身,扑向那些衣服。那些衣服静静地看着她,它们像是横亘在命运尽头的一摞纸幡,僵硬而死板。看着看着,她真的有些害怕了。“不行,俺要回家。”她念叨着,唯恐来不及似的抓起那些衣服,她想只要回到父母身边,只要和父母在一起,别人怎么看她,那个艾迪怎么看她,她根本不在乎了。她将衣裳一件件塞进包袱,包上那块绣布,爬起来头也不回地走出窝棚。这期间秉德没拦没拽,任她甩动乱蓬篷的头发,一颤一颤走下山冈。就在那颤颤的头发快要消失在谷底时,后面传来秉德震颤了整个山谷和村庄的一嗓子:“回来——”

王乃容根本不去理睬,可是,稍后不久,另一个声音的响起,却让她不得不停下脚步,那是她父亲的声音,它写在纸上。

秉德呼哧呼哧追赶上来,亮开她父亲写下的亲笔信,只有几个字,可是在王乃容那里,它传达出来的声音比任何声音都令人震撼,它震撼的不是山谷和村庄,而是她仅有十六岁的心。她父亲的毛笔楷书赫然醒目:

乃容,永远不要回头。这是上帝的旨意。王鸿膺

一年以后,秉德女人就要生产,秉德的二婶上山帮侄媳接生,她告诉侄媳,秉德上她的娘家根本没有动手抢劫,他一五一十讲了来龙去脉,并说他养不起他们的女儿,要是他们同意,他马上就把她送回。可是她的父亲毫无此意,拿起笔就写了那封信。二婶还告诉侄媳,她母亲看了她父亲写的信当场就昏厥过去,不久就生了急疮咽了气,说她家发生的事,尤其是他父亲的做法,在渔市街上被人传成了笑话。秉德女人听此消息,也差一点昏死过去,要不是秉德二婶狠咬她的脚后跟,她会像她的母亲一样命归西天。从西天回来的秉德女人欲哭无泪,看着秉德二婶,说了句透着风寒的话:王鸿膺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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