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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补73至78

七十三旷野沉思

“元伯且慢!只是吞噬魂力就可以增进实力吗?”

赵元略一点头道:“是的,灵魂体若要晋级只能通过吞噬灵魂,而灵魂被吞噬也会真正消亡,无法复活。兴汉旧址虽然死人甚多,可是灵魂却稀少,老夫准备南下长平古战场,那里坑杀四十万赵军,戾气冲天,应该怨灵不少。”

咦!拘魂塔不就是拘役灵魂的吗,若是把敌将的灵魂拘住,敌人岂非无法复活?玩家呢?玩家没了灵魂会怎么样?早没想到这些,叶风一时恨不得找个玩家来试试。

回过神来,见赵元脚不沾尘,虚立等待,遂道:“元伯不用远去,我有拘魂塔一座,可以收魂纳魄,您老只要随我北上一行即可。”

说毕祭出拘魂塔,神识透入一看,第一层的十人已进入第四层,成为霸王将。只要实力到达就会自动上去对应的层次,只有在叶风的控制下才能下来,第二层余下一人孤寂的呆在那里,而第三层的几人却是什么也没捞到,两三万匈奴兵魂魄居然一个也没能上去,全被第一、二层的截留了。

两三万魂魄就造就了十一个霸王将,比鲜卑平民强大的多。

请赵元进去第一层,其实也就是收进去,每层再放进去十名霸王卒,命其保护赵元,弱小的让老人先吞服,强大的就打散他们,留下一缕魂气,全力让老人先晋级。

拘魂塔内部空间很大,即使没有魂魄吞噬,也可以滋养魂体,实在是灵魂体的洞天福地。收敌军魂魄,增强己方实力,携带方便,实在是居家旅行不可或缺之物,十万金花的太值了!换做灵儿即使只要一万金只怕也会犹豫个三年五载的、

因为赵元要随军进发,叶风又传信赵平安心等待,赵平雀跃之余又以不能目睹祖父为憾,转念一想,义父说的对,实力才是王道,祖父若是强劲,就不会死于非命!况且祖父随着义父出征,定然不会再有意外,不再着急,沉下心来,更加努力地练习武艺。

收起拘魂塔,叶风与灵儿双人并骑,取道善无,奔赴云中郡北舆县。

历史上这一带都是鲜卑人控制的,如今全在自己的治下,叶风心里舒畅,纵马疾驰,小白轻松跟上,这货自觉自愿的成了灵儿的坐骑,叶风甚是纳闷,这游戏怎么能这样,明明是自己的契约认主灵兽,偏偏不让自己驾驭,还好灵儿是自己的女人,换做他人岂非要吐血!

心情好了,跑起来也不觉得累,一路上指指点点,与灵儿共享美好山川,农人开垦田地,牧人驱赶牛羊,见着二人皆弯腰恭敬相拜,其间不少玩家夹杂,不知道是真心呆在这里,还是有其他阴谋,不过实力强大的叶风早就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了。

雁门成了私产,只要敢在雁门一郡闹事,随时可以斩杀,这些鱼肉之属也只能刺探一些消息,翻不起大浪。只待稳固了根基,首先就要打击轩辕霸天!

以叶风的意思,在成功晋级雁门郡之后就把这些玩家全部驱逐出境,胡言力荐不可,主要是贸易不便,还会留下恶名。

叶风悻悻同意了,不过执法甚严,汉律本就严酷,只是执行不力罢了,如今在雁门境内全面恢复大汉律,斩杀数百人后,无论NPC还是玩家都兢兢业业的生活,没有几个敢犯法的。

官员都是自己培养的,所以吏治清平,平民安居乐业,一切欣欣向好,只待扫清漠南,踏平弹汗山,庶几无忧。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第二天下午时分出得边塞,不至塞外无以知其旷达高远,游戏环境真实的令人发指,每次出塞叶风的感觉都和现实中抵达塞外一样。

眼前两座高山夹立,中间一条有小道,从突兀的山峰向上穿行,如同踏上天路一样;天,就在眼前,是那么的蓝;空气干爽,寒风凛冽;翻过一座山头,眼前朔漠展现,一马平川,遥遥无际,使人心头为之一畅,直欲纵声长啸,排出胸中闷气。

无论哪族人士,在这种环境中生活几十年,也必然豪爽、干练;心胸开阔,又要和恶劣的自然环境搏命,自然磨练出彪悍狂野的性格。就算是后世迁居塞外的汉人,性格也迥异关内。

环境造就人,此言甚是。江南人士婉转柔弱,北方人强壮粗野,和地理有莫大关系,恶劣的环境将会使人野蛮坚忍,就像百般操练的士卒,不经过血的洗礼也不能成为精兵。

鲜卑、匈奴的强悍都是因为老天的压迫,宋苏文忠公说:西夏、契丹人生存困难,视生命如粪土,悍不畏死,而中原人养尊处优,十分惜命,所以一旦打起来,中原多数会败,不无道理。自西汉以后,这种情况越来越明显。

思索中不再催马,战马不觉停住了脚步,得以片刻休息。

人,安乐久了就会被时间磨平棱角,得到过害怕失去,富贵过难以安贫,遇到灾祸就想逃避,抗争之心越来越少。东晋、南宋的偏安,元蒙、大清铁蹄践踏,汉人的血性一步一步的被磨光。至于二狗子汉奸横行,实在是丢尽了爹娘祖宗的脸。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很多人都在问,只要对人生有些思考的,都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可是没人明白。

为情?为爱?为义?为孝?……

或许只有临死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叶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半生碌碌,只知道纵酒狂欢,后伤情蜗居,活的任性得很,如今每天厮杀成了习惯,每一剑刺出都带走一个生命,或许只是系统的一段数据,可是给自己的感觉是那么真实,鲜血飞溅,头颅顿地,惊恐、扭曲的面庞,嘶哑、痛苦的吼叫……从杀第一个人的呕吐,到现在的习以为常,这是自己要的生活吗?叶风有些茫然……

可是自己不反感,却暗暗有点喜欢,肆意**,天下之大,任意所之。

手臂被抱住,一个温热的身体贴了上来,原是灵儿见叶风出神,并骑默默立在叶风身旁,灵儿从不曾出言开解过叶风,每当他陷入沉思,只是默默的陪伴着……

灵儿的触动使叶风回过神来,抽出手臂,环入怀中,揉了揉灵儿的脑袋,哑然一笑,何必问为什么,眼前的女子还不足以让自己为她活着吗!

七十四深入漠北

大丈夫提三尺剑快意恩仇,铁血不乏柔情,何求太多!

嗷……啊……

双手作扩音状,叶风连声嚎叫不止……一把将灵儿抱过来,环坐于胸前,双脚踹镫,战马放开四蹄,呼啸奔出。

小白身上一轻,却啾然不乐,悻悻的看了一眼主人,闷闷跟上。此狼不止色,还贱的过分……

灵儿心里一阵甜蜜,哥哥很久没有这样孩子般抱着自己了,只愿一直这样,直到地老天荒……

一气奔出十数里,天色渐晚,战马浑身白气蒸腾,肩胛之上隐隐渗出血珠,不舍得使其过于劳累,叶风任其慢跑一会,勒住战马,甩镫离鞍,飘落马下,动作娴熟,姿势标准。

抱了灵儿下来,小白适时赶到,叶风示意其趴伏于地,小白茫然趴下,叶风挽着灵儿坐在小白身边,毫不客气的依靠在其背上,好一张天然狼皮毯子,还是暖和的。再拿过一条皮褥子一盖,连帐篷都省了。

小白白了白眼,无奈伸出舌头,呼呼喘着粗气,像极了一条疲惫的狗,只是比马大了一圈。

四野孤寂,叶风灵儿在一起的第一个塞外之夜在温暖、温馨、温情中度过。

只可怜小白肚皮发凉,当了一夜靠枕。

……

第二天一早叶风叫醒蜷缩在怀中的灵儿,上马赶路,小白又荣幸的成为坐骑,兴奋的嚎叫一声,当先蹿出,灵儿呵呵直笑,叶风微笑着在后催马赶上。寒冷的塞北旅途平添一抹**。

边玩乐边赶路,入夜时分抵达北舆,文丑所将步兵还没赶到,二人入城等候。

北舆,今土默特旗,南面乃是拓跋鲜卑建立的政权北魏之北都盛乐,北方四十里处是武川,隋炀帝杨广的爷爷,唐太宗李世民的太爷爷都是这里人。

北舆北部十余里就是阴山山脉中麓的大青山,山北平缓,山南险峻,为南北之屏障,战略地位非常重要。山上多草甸,荒干、武泉二河穿境而过,水资源丰富,是良好的牧马之地,秦汉以后这大片的地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异族控制。唐时曾设都护府,宋代又失其地。

此地本为鲜卑控制,想什么时候抢掠,放马即到黄河,云中、五原全郡、定襄、雁门北部随时会被践踏,此时却归了叶风。

一出塞外,斩杀了日律推演,盘踞云中的鲜卑人惊惧北奔,二次屠戮之后,这里几乎就没有鲜卑人了,城池空阔,除数百匈奴老弱外,仅仅只有一些沮授派来的守军。

第二天文丑才姗姗来迟,步兵的机动性实在差的太多,要纵横漠北非骑兵不可!

赵云、颜良都已出发,带领的又是骑兵,叶风不能再拖延,即刻出发,越过大青山,直到武川再行休息。

武川县更见破败,十室十空,竟然一个人都没有,沮授也没有派人占领,死城一座!

叶风在高出勘察良久,武川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据守此地敌军则无法越过阴山,城北有长城,应是赵武灵王所筑,稍加修葺即可利用,如此良地怎么能不守呢!

命人传令沮授派千军在此驻扎。并派军随后准备押送俘虏、牛羊,顺带勘察阴山北麓,择地建城垒关,确保阴山南部无忧。

这次不杀光了,建城需要太多人力!叶风准备学赫连勃勃,让奴隶建城,用长枪刺击,刺进一寸则杀建造者,刺不进去则杀刺击者,何愁城廓不坚。

听起来很残忍,可是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是至理名言。虽然说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可是叶风不想留下祸根。

对于鲜卑人,只有两条路,一是退往漠北,逃到西伯利亚一代,恶劣的环境生存都困难,自然难以壮大,无力南侵;而是灭族,凡是留在漠南的,最终一个不留!

呃……女人留下……

另外河套地区水源丰富,日照也能满足农作物生长,后世是有名的粮仓,不能浪费!农耕一定要发展起来。

手里有粮,心里不慌,战争拼的不只是战斗力,最重要的是粮食和金钱,而粮食起码要自给自足,不能总是靠买别人的,一旦战乱四起,运输是一回事,人家愿不愿卖更是一回事!

草场牧马,平地种粮,三年之后就不愁粮草了。钱不用浪费在粮食上,拼杀起来才能更放得开,不然全部拼光了,却没有钱复活召唤,那将是何等的郁闷,战斗力瞬间化为乌有,况且重甲步兵的铠甲造价也是非常之高,修复起来也是笔巨大的开支。

全服赚钱最多,游戏资源最丰富的人,不得不感叹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确是万万不能的!自己的主要战力就是霸王军和陷阵营,维持强劲战力的基础就是金钱!也可以不花钱,可是三次以后降级变为普通三、四级兵种就亏大了!

叶风不禁想起那跳蚤马戏团团长,每天高歌:我要钱,我要钱,我的钱钱钱……

召唤一个霸王卒就要十匹战马的代价,指望卖马是不成的,只有努力培养其晋级,加强防御,减少伤亡,而文丑带来的四百前陷阵营士卒,就是为了加强霸王卒的防御能力,只要阻住了漫天箭雨,还有什么兵能威胁到这些魂军!

一夜休息,驱赶走士卒的疲劳,第二天,叫醒酣睡的文丑,叶风率部进入大漠,开始强盗之旅。适夷之长以治夷,把战场转移到敌人的老巢,使自己治下再无战火蔓延。

这一走就是五天,深入千里之地,斥候散出一无所获,赵云、颜良都派斥候前来汇报,二人两日前就推进一千五百余里,打散十数部落,斩杀愈万!

叶风传令加倍小心,兔子急了还蹬鹰,何况一直骄纵凶悍的鲜卑人,如有不敌,火速撤退,或向我靠拢。三人合力,鲜卑没有敌手。本次出塞,时间紧,任务重;只有一年多的时间,189年大汉昏君灵帝就要驾崩了,到时肯定要去往洛阳一行;为了多抢一些金钱、奴隶和牛羊,只好兵分三路,文丑莽撞,只知道厮杀,守关率兵皆不堪用,不然就再多分一路了。

再一日后,斥候终于传来消息,西北方向一百三十里处有一中型部落,其中多是强壮的男子,应是贪恋水草,大着胆子留下来的。

七十五蔑视万骑

冬天的大漠十分寒冷,入冬时节就让人难以忍受,越往北上越发冷的厉害。

鲜卑人虽然惊惧于叶风之威,可是还是有很多硬着头皮滞留大漠南部边缘,当然是只留下强壮的男人,女人和孩子先行迁往漠北。叶风也没料到此前的屠戮威慑力那么强大,此番出塞定下的发财大计只怕要成了泡影。

没有办法,此时去往漠北,牲畜马匹起码有半数以上会被冻死饿死。往年这个时候都在阴山度过,草料充足,随处就可积攒一冬之用,可逃跑的匆忙,如今没有备足草料,再往北可就没有草了……

没有牲畜,他们就没了口粮,没有战马,他们就没了战斗力,只好每天在叶杀神的阴影下放牧。那提心吊胆,草木皆兵自是不用多说。

叶风这边有斥候,鲜卑人也不再那么大意,居所周围五六十里全在监控之中,一个两个的探马或许能够渗透,大队人马就不行了,叶风部距离这部落五十里的时候就被发现了,鲜卑人毫无战心,连夜奔逃藏匿。

这广漠的草原戈壁滩,利于奔马,成就了匈奴鲜卑的霸业,此时却成了断魂之地,一望无际,万人马队想要藏匿是极难的。

天亮的时候,鲜卑人不再逃跑,在空旷平阔之地摆开阵势,既然逃不了,只能拼杀,汉军也是人,也会死,只要不遇到叶杀神,但凭万人绝对有一拼之力!

鲜卑自匈奴式微之后,何曾如此憋屈过!

这部族命不好,他们遇到的恰恰是执行三光政策的叶杀神,汉军也不是人,大多是鬼……

随着斥候的报告,叶风带着灵儿悠哉的缀在鲜卑人后面,文丑率步卒押后,及至鲜卑阵前,鲜卑人的心唰的凉了,叶杀神!

霸王乌金甲,天龙破城戟,叶杀神的招牌!

不用看人就知道是叶杀神到了!

同行的还有天狼王!沦为坐骑的天狼王,依然是战马的克星,万余马匹见得小白皆站立不定,躁动不安。

看见叶风,鲜卑人不仅没有上前,反而有不少人翻身下马,返身北拜,临死前对故乡的亲人先辈磕个头,叶杀神啊,那从天而降凭空出现的黑铁军,谁能匹敌?今日之后再也看不到妻儿老小,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此人的出现,漠南再也不是我们鲜卑的地方了,鲜卑首领暗暗后悔没有北撤,就算死去一半,起码还能留下一半,如今被叶杀神追上了,怕是一个难活!

叶风的习惯一向是把危险掐灭在萌芽状态,打匈奴的时候不知道哪个是头,就把那些贵族老爷们全部干掉了。

羌渠是死了,可是于夫罗父子在外,呼厨泉不知死活,抢了昭姬做老婆的就是呼厨泉的儿子,以后的匈奴左贤王去卑,叶风怎能容他,杀!长老会是匈奴后来的实际控制者,杀!杀完了我看历史进程会如何。不信一个鬼魂还会找女人!

游戏里大将士卒死亡后诸侯势力可以将他们复活,可是无主的人死亡了就没有人帮他们复活了,叶风的这种剿灭政策下,捣毁其祭坛这种相当于忠魂阁的东西,灵魂消散,呼厨泉和去卑自是死的不能再死了。NPC势力就是赚便宜,叶风辛辛苦苦扣扣哧哧造出的忠魂阁,人家竟然一个势力一座,标准配备!

对于鲜卑则更加凶残一些,全部杀光收其魂魄,让他们想复活都没有灵魂,即便复活了也只是零级的废物,难不成他们还有拘魂塔将养灵魂体吗!

收魂,收魂……,对啊!以后只要杀了敌将收其魂魄,那不就真死了吗?再变成我的霸王卒……嘿嘿……霸王卒虽然没有多少灵智,可是勇悍异常,吕布、关羽、典韦……,叶风似是看见这些猛将都成了木偶,任由操纵……

急忙唤出赵元询问,为毛他就有灵智?别的霸王卒,包括那偷袭晋级的灵魂都没有灵智。奈何赵元亦茫然不知何故。

寻思无计,叶风重又将赵元送回第一层,叮嘱十个保镖保护好赵元,准备接收魂魄。

这才抬起双眼,乜斜了一下鲜卑阵营,鲜卑人面临大敌,明显慌乱,马刀参差,却裹足不前,叶风冷笑一声,顾视灵儿道:“你猜他们能撑多久?能走脱几个?”

灵儿早已吓得小脸煞白,全然没有注意叶风的轻松,也没看出鲜卑人的慌乱,呆愣愣的不知道想什么,该想什么,直接傻了眼,那可是万骑在前啊!

此时闻叶风所言,打了个激灵,呐呐道:“踩也踩死了,咱们跑得掉吗?”慢慢的转过头看着叶风,脸色悲戚,嘴里喃喃不停:“哥哥,今天咱们怕是要做同命鸳鸯了。”

言毕抓住叶风的手臂,长身而起,主动挪到马背上,环抱叶风的雄腰,脸颊深埋胸前,簌簌发抖……

……

叶风无语了,这丫头战阵经的太少了,还有,莫非忘了这是游戏吗?可以复活的呀。

伸手捧起灵儿俏脸,微微一笑:“不怕,有我在!”

灵儿无视那微笑,清泪长流,哽咽道:

“不,不要!灵儿不要你死!”

说着紧紧的抱了叶风一下接着松开,道:“小白跑得快,哥哥快骑了逃命去,我来拖延一阵……”话没说完就推着叶风下马。

看着灵儿的惊慌失措,叶风仰天长笑,灵儿嗔怒道:“你再不走,我就自杀在你面前!”

说的斩钉截铁,不类往日。

叶风但觉得一股温情泛起,此时能舍身为己,现实中必然如是,单臂环过灵儿,摩挲着她的长发,右手遥指鲜卑军阵道:“你可知那帮人为何不敢上前?”

灵儿瘪瘪嘴道:“不敢?人家是不屑吧?”

叶风啪的一掌拍在她的翘臀上:“哼!长他人的威风,灭自己的志气!没出息!”话一出口,气息不由得壮大起来,霸王之气散发而出,隐约可见气浪以其为中心席卷四周……

灵儿突然觉得叶风高大了很多,如山在前,如日中天,仰视刺目,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叶风还是第一次在灵儿面前展现霸王之气,平时一起玩些小儿女游戏,搞得这么霸道实在不合时宜,今天为了提升她的信心,稍微露个底。同时护身罡气将其保护在内,不然距离太近,以灵儿的实力无法承受霸王之气的压迫。

灵儿有人护着感觉都是这么明显,放在鲜卑人的眼中更是恐怖,虽然距离稍远,其威势不减反增,鲜卑人只觉得像是面对着老家的鲜卑山一样,不可动摇,威势波及,震撼灵魂,不敢目视,霎时冷汗淋漓……

七十六事与愿违

叶风的气息一放即收,又要压迫敌人又要保护灵儿,还是很累的,装B可以,但是不能装大发了,再装就把真气耗光了……

鲜卑首领率先摆脱威压,脸上一阵青白,逃不掉,打不过,如何是好?如何是好!

惊惶的眼神渐渐地变为惊恐……在其眼内又出现了一队汉军,铠甲整齐,弓盾兼备,文丑来了!

匈奴、鲜卑原来皆轻骑,只是裹着兽皮,最多着皮甲,刀箭也是粗制滥造,利于袭扰,不利于战阵;后来檀石槐多习汉军,基本上都配备了皮甲,做了些基本防护,刀箭更是用精铁打造,攻击尚可,但防御仍然较差,对上精锐汉军还是很吃亏,只凭着体键耐寒加上机动优势拖垮汉军。

可是今天他们的优势没了,叶风单人独骑就可以撞入军阵内,霸王军收唤随心,普通蒙古马又如何赶得上大宛良驹!主要是这部落不是专业战士,借战马之助战斗力不过和大汉边军差不多,比之日律推演的亲兵差了不少。

鲜卑首领咬了咬牙,沉声命令道:“各自北奔东逃,走脱一个是一个,回禀推演和大单于,汉军出兵了!”

总算没吓傻,选择了一条最恰当的路,四散逃命难度也很大,恶劣的天气,草原上的狼群,缺少御寒之物,这些都是致命的,但起码能留下几条命来,若是相抗只怕一个也跑不了。

吓的腿软的鲜卑军将闻令心头一松,齐声应命,那整齐劲教陷阵营都有些汗颜,接着在灵儿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四散奔逃……

王霸之气强悍如斯!

叶风叹了口气,这次不会有多大的收获了,霸王军虽然强猛,可是跑不快,唤出也只能散布在自己四周数百步内,最远不能超过十里,敌军四散无法追击,倒是便宜了草原狼。

恨恨的看了一眼小白,小白一个机灵,委屈无比,不知道那里惹到了主人。叶风一按马背,纵身而起,飘落小白身上,霸王硬上弓!小白刚待呲牙咧嘴,只听得一声:追!

叶风所指正是那头领,其头插野鸡翎,很是好认!小白知道抗议也是无效,看看关切的看着叶风的灵儿,哀嚎一声,纵身蹿出。

小白长跑或许比不了赤兔,的卢等名马,甚至比不了一般的汗血宝马,但短距离冲刺快的无与伦比,真正是风驰电掣一般,又如腾云驾雾,眨眼在左,倏忽在右,

纵跃之间就追到了鲜卑首领身后,叶风挥戟作势欲刺,却见小白后退发力,全身扑上马背,那首领被一下扑倒地上,小白露出森森白牙,一口咬落,狼嘴大得离谱,一口几乎啃掉了其半个身子,至此被叶风强骑的郁闷稍稍缓解。

叶风及时唤出霸王军,祭出拘魂塔,大杀四方。

战斗开始的快,结束的也快,半刻功夫之后鲜卑人留下两千多具尸体逃远了,再一刻后无影无踪,只剩来晚了的文丑对着四野破口大骂,堂堂文四爷居然连汤都没喝上一口,哪能不气闷。

灵儿看着满地尸体,小脸惨白,平城一役她仍然和一个看客一般,如今还是不能习惯鲜血和残肢,怯怯的看着叶风,意思很明显:杀戮太重了吧?

叶风闻弦歌而知雅意,看那眼色满含不忍,就知道灵儿又动了恻隐之心,遂恶狠狠的道:“收起你那妇人之仁!对待敌人就要斩草除根,你不辱人人辱你,他们哪一个的手上不是沾满了汉人的鲜血?他们哪一个没有侮辱过汉人女子?你能找出一个来,我就放过他们!”

灵儿被叶风狰狞的面孔吓的一僵,泫泣欲滴,叶风也觉得语气重了些,观念的改变急不来,轻抚她的脸庞,又温颜道:“对他们残忍实在是为汉人造福,虎狼之性,你今天不杀他,他日他就会杀你,小娘子,把你的恻隐之心,关爱之心,都收拢起来,全部用在哥身上就行了。”

灵儿微一点头,心知自己的男人是对的,转到叶风身后,低头乖觉的一言不发。

战斗结束,小白这货又开始呲牙咧嘴,气喘吁吁,全无方才的狠烈,好像叶风不知道有多么沉重。叶风看在眼里,懒得和他计较,照着他的脑袋一个爆栗,飘身落下。

小白翻了个白眼,后撤至灵儿身边,和女主人保持一致;灵儿换过坐骑,疼惜的帮他吹吹脑袋,小白一阵享受,叶风正好转头看见,闷道:“都是你这丫头把这惫赖货惯坏了,也不照顾我!”

这厮赤果果的吃醋了!

灵儿委屈道:“也没人欺负你啊。”

叶风发飚了:“你这意思是我欺负他了?这货比我原来还懒,只知道憨吃楞喝,你见过比马还胖的狼吗?”

灵儿白了叶风一眼,心道爆栗还不叫欺负什么叫欺负,不过没敢说出来,小白更是委屈,狼哥这不叫胖,这很明显该叫做强壮!只恨无法像人类那样展示一下肱二头肌。

……

打扫战场,收获了一些残破皮甲,损毁的刀箭,还有千余匹战马,战马是好东西,不止是卖钱,还可以驮东西,骑上战马之后负重量增加了足足五倍!所以无论好坏全都收起来。

一战之下叶风知道想赚足油水是不容易了,鲜卑人成了惊弓之鸟,财富什么的肯定早已藏起来或是带着跑远了,不免没了兴致,只是计划定下不能轻动,希望赵云、颜良他们能有所收获吧。

赵云带的是骑兵,其对骑兵又有加成,速度飙升30%,袭击追击都不落下风,又有玉狮子相助,鲜卑人逃跑极难,斩杀效率远远的超过叶风,如今已经很富有了,没抢到几个钱,但是弄了一万两千余匹马,和颜良几乎靠拢在一起。

颜良对骑兵的加成是10%,不吃亏,优势也不明显,且士兵又少,收获寥寥,和赵云接头会师之后,干脆做起了运输队,十人一小队往回运送战马。

后方的沮授不顾仪态的大笑不止,战马可是好东西,可以组成骑兵,也可以吃,老弱的退役后用为畜力,这在别的玩家眼里绝对是暴殄天物的做法,叶风毫不犹豫的执行,农耕发展好了才有粮食,而粮食比多那么点骑兵重要的多!

只是主公所说的人力却是一个也没有!莫不是又全部杀光了?

七十七大漠枭雄

按照惯例,一家之中有两名壮年男子才能征召其中一人为士兵,或是男子有后代了也可以主动要求从军,如今叶风吞并了匈奴,人手急缺,对乍降匈奴之人又不放心,本来的士卒守卫都捉襟见肘,哪有闲余的来筑城呢,平民垦荒的垦荒,放牧的放牧,如今主公又要求占据阴山以北诸地,正是雪上加霜。

把沮授急的满足燎泡,焦头烂额。不断地催促李宣征兵,李宣也是头大如斗,又不能坏了规矩,失信于民,只好天天在那统计人口,宣传当兵的诸般好处,免赋税,有军饷……倒也颇见成效。

名士田丰如今不穿锦袍穿布衣,活脱脱的变成了农夫一名,每天安排了政事就下地勘察,以期早日完成主公的粮仓设想。

众人各司其职,忙的热火朝天。

叶风却郁闷了,鲜卑人把侦查范围扩大到百里范围,闻风丧胆,叶风不至就争相奔逃,数日来竟然一无所获!

每天听传令兵回报赵云有俘获了几百匹马,杀了多少鲜卑人,颜良捡了什么漏,全歼一个马队……而自己,无所事事,在大漠中没头苍蝇一般的乱转。

没有收获,却也有收获,因为叶风的存在,鲜卑人远遁,牲畜马匹死亡无数,以至于族人冻死饿死不少,实力被严重削减,其时檀石槐病危,不敢打扰,求救于步度根,奈何这厮盯着单于之位,不肯发兵,拓跋鲜卑因此丢掉了西部大人的地位,沦为小族,苦不堪言。被迫东迁,归附代郡上谷以北的燕荔阳。

阴山北部、大漠以南为之一空,千里无人烟。

时间到了光和六年夏,天气炎热,大漠中昼夜温差大,白天能把人蒸熟,晚上却又有些冷,将士不堪忍受冷热交替,扫荡了几郡北部两千多里的地域后,叶风遂命令赵云、颜良返回平城。目前的实力还不足以封狼居胥,踏歌燕然。时间上也不允许,中原大乱不远了,毕竟此时重心还在中原。

终于也抓到千余俘虏,又得良马万匹,当然这大多都是赵云的功劳,颜良也出力不少,至于叶风,全无收获,也只是在行军中原陷阵营所属和霸王卒磨合的不错,进步最大的也就是赵元了,两千魂魄全部进了他的肚子,已经在第三层晃悠着了,再吞八千就可以成为将领,一个有灵智的霸王将!

霸王军自成一军,自动按照实力排下位次,想要让赵元领导全军,那么他的实力必须跟上去,不然即使叶风任命也毫无用处,别的士卒根本不听弱者的命令。没法子,练吧!错,是吞吧。

可是主公不给力,数十天以来竟然没收进来一个魂魄,赵元无奈咂咂嘴,百无聊赖的躺着睡大觉……

长时间以来养成了良好的习惯,大军前行,即使没有敌人,丝毫不见散乱,斥候散开侦查,摆成一字长蛇阵,首尾相顾。

正行间,只见一名斥候飞奔而来,遥遥呼号:主公,大事不好,前方两百里有大队鲜卑正规骑兵!人数不下数万!

咦?鲜卑人这是要干吗?

骑兵不利于攻城,应该不是打雁门的主意,此时的雁门修葺一新,城防关隘守卫森严,便是十万大军也难以攻破,那就是……冲着我来的了!

叶风深知此战极为凶险,数万人前来必然不会轻易放过自己,自己带的是步兵,速度不行,想要暂避其锋也难,抛弃士卒自己先撤吗?那也不是咱的风格啊,为今之计,只能一拼!

回顾亲卫道:“二将军、三将军今到了何处?”

“已过武川县,距离平城八百里,距离我们大约五百里。”

叶风当即下令:“寻觅高地,摆成方圆之阵,火速通知二将军、三将军改道向此来救!”

亲兵传令去了,属下按照斥候的指引,在左前方三十里处一座山头安营扎寨,最妙的是还有一片树林,也不知道是不是胡杨林,木质坚硬,正好砍伐用来做拒马,拒马看着不起眼,却正是骑兵的克星。

做出全力固守之状。霸王军卒都是懒货,除了打仗杀人别的一概不管,只有文丑带着四百人哼哧哼哧的挖掘战壕,布置拒马,忙活了两个时辰方才全功。

斥候连番来报,敌军逼近,待营盘打造成功,敌军距离不过五十余里罢了,而赵云他们还在往平城进发!这时叶风想起玩家的好处了,虽然信息传递不能及远,战斗时也不能下线,可起码在非战斗状态时可以下线通报消息啊,一在线上,一在线下,就可以保持信息畅通无阻。如今等到传令兵赶上赵云,再等赵云领军赶来,上下近千里,把马跑死也要一天时间,黄花菜都凉了!

一天时间,足以使万人丧命,千军伏尸!

想到此处即刻给李宣传信,责其询问胡言乱语的情况,领地内异人的动向。自己和玩家交流甚少,这事只能交给夏宇他们去做。

李宣这样的家臣多好啊,无论远近都可以传递消息,如同分身一般,可惜只得一个,其余收服的竟然都是属下,再没有一个家臣,若是再有五六个分身,通信方能无忧。却不知道怎么才能激发那等任务,哪怕是一无是处,当个手机也不错。

准备工作没做好,如今只能盼着敌军不要太强,可是既然知道是叶杀神再此,还来围剿,实力怎么可能差了!

趁敌军没到,将士饱餐一顿,严阵以待。鲜卑人以轻骑为主,行军迅速,不像并州和西凉的铁甲马那般缓慢,不多时就逼近营盘。

好家伙,看这阵势绝对有五六万人!不知道是哪一部全军出动!

敌军当中闪开一条缝,数十将领簇拥着一架马车走了出来,正面看来,马车极大,不知道长度,宽约两丈,驾车的是八匹骏马,用上好的紫檀木制造而成,门窗具备,上覆流苏,恰如一所移动的房子。

这时候就有房车的概念了,NPC还真是会享受。看这态势想必是牛叉人物。

马车走至一箭之地,停了下来,门帘挑处,从中走出一个高大的老者,身高八尺,阔面虬髯,须发半白,浓眉上挑,霸气无比,着锦衣,外罩斑斓虎皮大氅,手握符节权杖,斜跨一把小巧弯刀,镶金坠玉,华贵得很。看似武将,又似权贵,实在是不伦不类,尤其是如今方入盛夏,还披着虎皮……

叶风横戟立马,冷冷的看着,知道是正主到了,鲜卑权贵皆学汉人,不再穿兽皮,却又弄个虎皮豹皮的点缀下,看此人的装扮,身份定然不低!

对峙片刻,那鲜卑老者不疾不徐的道:“天龙戟,霸王甲,霸气,杀气,豪气,不愧为杀神,的确值得老夫亲自走一遭。叶小友,如今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若是归顺我鲜卑,必以大人之位相待!”

叶风冷冷一笑:“想要叶某人做汉奸吗?做你的清秋大梦去吧!我堂堂大汉男儿,死则死矣,如何会降你鲜卑狗!”

“哈哈哈哈!”老人一阵狂笑,直到紫红的脸膛泛起一阵灰白,鄙夷道:“前有中行说,后有李凌,降了匈奴的少吗?平民之属为仆为奴的更何止千万,你们常说:蝼蚁尚且偷生,你叶某人不在乎性命,也不在乎属下千余壮士的性命吗?你若肯降,我檀石槐保证这些壮士安全返回故土!”

檀石槐!?叶风心里打了个突,居然是鲜卑共主到了!

其父投鹿侯去往匈奴为奴三年,檀石槐降生,其父回来将其弃之野外,或许是天命使然,或许是天生强健,这厮竟然活了下来,被外祖母家喂养成人,长大后施法禁,平曲直,无敢犯者,被推举为大人。

兵强马壮,才智过人,建庭于弹汗山,东西部大人皆归附。东败夫余,西击乌孙,北逐丁零,南扰汉边,尽有匈奴故地,东西万二千余里,南北七千余里,网罗山川、水泽、盐池甚广。建立起一个强盛的鲜卑部落大联盟。屡扰汉云中、雁门及其它边郡,拒受封王号及和亲之议。狂放傲慢之极!

这厮不是快死了吗?还来这里作威作福!看样子精神还可以啊!莫非系统不按照史实来发展?

老了老了打不动了,言语间还带着挑拨,果然阴险,不知道自己这些属下都是死忠之士吗。

细看其脸色,果然带着一丝灰败,只是其脸色紫红不那么明显罢了!

“檀首领说笑了,中行说乃是阉人,心理**且不去说他,李凌五千军破数万,投降却是因为全家被戮,有情可原,降后终生未掠汉地,实在是叶某最为钦佩的人。至于我麾下士卒,即使战死,妻儿老小安然,自有官府奉养,岂能降了你鲜卑,遭万世唾骂!”

士卒闻言,对着鲜卑数万大军齐齐哼了一声,显然深以为然,命都是主公救得,老婆是主公给的,如何能背离主公独自求生!

檀石槐长叹一声道:“唉!可怜数百虎狼之士将要化为一朴黄土,妻儿号泣终日……可怜啊可怜。”悲天悯人之态做尽,貌似是一个仁慈老者一样。

叶风长笑一声道:“檀老儿只道我全军尽覆,不想杀人一千,自损八百,况我军将士皆以一当十,岂是那么好收拾的,一战之后,恐怕鲜卑妇孺号泣者要十倍于我!”

既然你废话连篇,我也乐得拖延时间。

……

檀石槐闻言面色阴沉,他实在不想和叶风硬拼,叶风属下看起来就是百战之师,硬拼损伤绝对不小!近期有关叶风的传言风传大漠,他被逼的没办法才出来围剿,再不管不问,建立起来的联盟很可能土崩瓦解,年老力衰,又拖着病体,檀石槐深恨这小子,若非他来这么一下,趁着汉室内乱,数万骑兵从东线突破,幽州,甚至冀州都已是囊中之物了!起码也可以处理好后事啊!

打,还是不打?

七十八战幕拉开

人老了未免失了锐气,檀石槐在那患得患失,他虽然是大漠共主,可是也指望着手下这批军队,若是在和叶风一战中拼光了部队,那他也就完了,靠边站吧,外甥蹋顿,儿子步度根都不会再听自己的话,鲜卑内乱只在眼前!

眼眉低垂,面陈似水,因其积威深重,旁边的武将也不敢多说话,默然静立等待决断,老实说,他们也不愿打,有关叶杀神的传闻太可怕了!虽然只有千军,可是杀伤力超强,拼掉万人能拿下就是好的。

叶风也凝目敌军,作为檀石槐的亲军,战斗力必然比前面遇到的强横,起码不次于日律推演的部队。

一个多时辰就在这扯淡和沉思中度过。

若说黄巾军是十几二十级,大汉边军和普通匈奴鲜卑骑兵是四十级,檀石槐的队伍应该都在五十级以上,个个体键,吃肉的就是不一样,长大成人后拿出来就抵得上训练有素的大汉边防军,只是防御大多挺差,皮甲自然比不上铁甲,攻击却至少都突破了3000,对霸王卒都有一定威胁,更有不少突破了六十级,成功悟出技能成为武将的也不下百人,自己这边却只有十来个三流武将,十来个霸王将,差距甚为明显。

前番打日律推演又是设计又是埋伏,这次却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但凭四百刀盾兵如何能抗住这么多骑兵的冲击?!

若是霸王军能成为刀盾兵就好了!

呃……对啊,霸王卒可以换装,为什么不配给刀盾呢,自己真是秀逗了!傻了啊,重甲霸王卒的防御本来就达到了四千五,再扛起大盾,对方除了武将之外如何能够突破!

暗暗传令替换,不要有大的动静,就在檀石槐沉思掂量之际,四百霸王卒替换成为刀盾兵,放下长枪,环首刀在手,大盾伫立,叶风一看属性乐了,攻击没减,行动力稍差,防御足足加了一千!而解脱出来的四百人双弩架起,手弩在臂,而且每个人身边还放着一把精铁长枪,远近皆宜。

霸王将更加给力,居然都相当于二流武将,攻击一万五千上下,最牛的是防御奇高,基础防御达到六千,穿上盔甲后就是七千五百,比一般的一流武将都要强悍!

弩箭平指,其余士卒都暂时呆在战壕里,盾墙随时可以立起,枪兵藏在后面,霸王将分别统领,叶风的心里又有了一些底气,两三万金的代价,起码可以灭杀两三万人,不亏!

昔日的大漠枭雄,今天的垂暮老儿,终于拿定了主意,看着叶风认真严肃的说道:“明人不说暗话,阁下士卒的确强横,但如今形势不利于汝,打则两败俱伤,汝若答应此生不入我大漠,我放你离去!”

叶风微微一笑,檀老儿认怂了,终究是不舍得数万军马毁于一旦,遂道:“在下可以答应汝这个条件,但是在下也有一个不情之请,还请单于答应。”

檀石槐觉得已经给足了他的面子,居然还要讨价还价,怒气渐生,既然是不情之请那就不要说了嘛!只是眼下情势又发不得火,冷哼一声,面色更艰难看。

叶风嗤笑一声,虽然不是洗耳恭听,却也准备听了,“大单于败扶余,逐丁零,威名加于海内,何苦时时袭扰汉边,若单于立誓鲜卑从此不入中原,在下也立誓不入大漠!”

檀石槐闻言怒极而笑!区区一郡太守,竟然想和我平起平坐,不过千军犀利,竟然想换我数十万大军蜗居北地!

“哈哈哈哈……,无知小儿,痴心妄想,既然你不想活着回去,那老夫就送你一程!”

这老儿终究耐不住火气,想当年何等的神勇,如今却被一个小儿弄得如鲠在喉,况且我军四五十倍之于敌军,剩下一半也能控制住草原局势,叶风不灭却终究是个祸患!

檀石槐笑声方止,鲜卑大军左右包抄,将叶风部团团围住!

叶风稳如泰山,淡定从容,鲜卑军迅速围定,檀石槐浓眉一掀,发出最后通牒:“阁下当真死不悔改?”

“能与你檀老儿会猎于大漠,不胜荣幸!来吧!”

檀石槐放弃了最后的努力,扬起左手权杖,猛地挥下!

鲜卑骑士瞬间发起攻击!

……

传令兵知道事情紧迫,跑死了三匹战马费事二个多时辰才找到赵云部的斥候。斥候急急回报,又一个时辰后赵云才接到叶风的消息,恰在鲜卑军对叶风发起攻击的时候。

如果说开始赵云和叶风结拜是因为其大哥的命令,自从战黄巾力士之时,叶风断后殒命,后来战张角,叶风又在及其危险的情况下出手相救,赵云已经从心底认可了这个大哥,闻听大哥有难,心急如焚!

急命偏将分出部分士卒押送马匹先回雁门,自己单人独骑先行前往,颜良率领三千骑兵随后,因其自西向东前进,此地距离叶风被困的地方不过三百余里,以夜照玉狮子的脚程,全力奔跑二个时辰就能赶到。

不说赵云火烧火燎的急赶,且说叶风这边,鲜卑骑兵如潮涌上。

鲜卑最大BOSS的骑兵卫队,檀石槐称雄大漠的根本力量,大漠刀骑!不是像平常的鲜卑匈奴骑兵那样手持弯刀,而是每人手里一把斩马刀,和汉制的环首刀形状相似,却要长出几乎一倍,刀背厚重,势大力沉!弯刀则是象征性的挂在腰间。

作为骑兵,长兵器的确更有优势,不说檀石槐的部下都更为雄壮,单是这刀就平添了几成战斗力。四面军马齐动,斜拖着斩马刀,俯身冲击,尘土飞扬,气势冲天!

不用叶风指挥,待敌军进入射程,双人弩机猛然发射,巨弩尖啸着飞出,转眼间就没入敌军阵营,由于巨弩冲击力很大,以至于箭无虚发。

前面的闪开了,后面的遭殃,鲜卑骑兵人多拥挤,避无可避,人马相撞,效果不次于射杀,及至冲至阵前三百步的时候,竟然没了大几千人,檀石槐心疼的哆嗦不已。

叶风部每架弩机大约射出了二十次,两百架不过射出了四千箭左右,己方的伤亡近半原因却是自相践踏。

叶风没有喜悦,接下来的才是硬仗,三百步,对于骑兵来说不过是纵跃之间的事,三百步,只需约一百秒上下。

命士卒起立,换用手弩发射,虽然双人弩机力量强悍,可是毕竟不如单人手弩灵活,发射频率也慢了很多。

如此一来,这一百秒中,四百人足足射出了一万多弩箭。这一万弩箭的效果和刚才差不多,敌军伤亡也还不到一万。一是弩箭的攻击力小了很多,再者就是敌军倒毙的多,单位面积中冲击的人少了何止一半。

檀石槐的心揪在一起,还没碰到敌军的衣襟,两万将士魂飞魄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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