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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踏雪无痕

时间悄然而逝,不知不觉,洪臣已经回来第五天了,这几日,他过得可不轻松,因为身体变化了的缘故,他不能睡觉,而且可怕的听觉令他格外的苦恼,即便是堵住了双耳,他依然能听到整个村子里发出的任何声音,这可了不得,私房话,悄悄话,好话,坏话,全都逃不开他的耳朵,更可怕的是,他的记忆能力更为出色,这些话一旦钻进了耳朵里,他便是想忘也忘不了。

洪臣可没有打听别人隐私的习惯,所以他很苦恼,最令他沮丧的是,他自制的迷药竟然对自己没有效果了,那恐怖的精神力太强悍了,吞下一大包迷药,他依然精神抖擞,最后没法子,他只能悄悄溜出去,围着大山跑步,尽管这样不能减少精神的亢奋,但能让他感觉到肉体的疲惫,要不是这样,他不敢想象,这日子该怎么过了。

感知能力的增强,对洪臣的武艺极有帮助,短短几天时间里,他便进步了很多,可能这也是他唯一感到欣慰的方面,而且他的食量也增加了不少,几乎比从前多了一倍,一天下来,总会觉得饿的快,洪臣有些怀疑,这可能是身体机能变化之后,所不可避免的一个副作用。

五日之后,洪家村扩村的事情最终决定了,洪烈和洪风两人负责兵器的购买,而洪臣作为跟班,加入了中州之行,第二天,天还未亮,三人便起了个大早,踏上了前往云溪城的山路。

洪风是老村长的小儿子,长相儒雅,留着两撮八字胡,如今三十有五,跟他父亲一样,天生就是做管家的料,为人精明,洪家村目前的账务都是他在打理,最主要的是,他对云溪城非常熟悉,洪家村的黄金白银都是给他负责运营着,这趟中州之行,自然是以他为主,洪臣跟他关系很好,每次洪风前往云溪城,洪臣都会托他带些有关中州的书籍回来。

山路漫长,幸好村里事先弄来了两匹马,否则,三人走到云溪城,恐怕也是几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当两马三人绕过太公山之后,天色已经大亮了,一条狭窄的山路蜿蜒曲折,通向西北方,一边是悬崖,一边是陡峭的山壁,在这样的路面上,想要尽兴的驰骋,那可是玩命的把式,所以,洪烈在前面引路,洪风在后面指路,而洪臣坐在洪风的身后,他身材小,不太占位置。

洪臣虽然之前到达过北海岸,但情况跟这次不同,这一次的目的地更远,从来没有出过南岭的他有着一种莫名的欢快,随着路途渐远,马蹄声的快慢起伏,这种欢快也越发的强烈,看着初升的太阳,茫茫山道,洪臣兴致很高,不禁开口问道:“风叔,据说世家的三座大城,唯有云溪城最为富饶,但是控制的海岸线却是最短,是因为实力最差的缘故吗。”

洪风闻言一愣,温和的笑道:“也不能说实力最差,云溪城内一共有十大世家,他们发迹之前,都是富户,后来也是因为建立了通往中州的海运商贸,才一步步积累了庞大的家业,商人嘛,总是以利益为最,他们不像仲夏和王都城那样野心勃勃,总幻想着一统南岭,云溪城非常看着自己控制的海岸线,他们的影响力也只是牢牢的扎根在海岸线上,对于南岭的纵深地带,他们并不关心,至于整体实力,云溪城甚至可说是最强大的。”

“既然如此,那咱们何不向云溪城的世家购买兵器,反而要舍近求远,前往中州了。”洪臣不解的问道。

洪风笑了笑,道:“向世家购买自然是可以的,云溪城的世家都是纯粹的商人,只要你有钱,什么都可以从他们那里买到,不过南岭没有大型的冶炼作坊,所以兵器都是从中州那边进货,而海运是要担一定风险的,咱们需求的数量比较大,如果向世家直接购买,就需要多付高额的风险费用,一把兵器的价格多增了五六成,这样的代价,超出了咱们的承受能力,如果跟世家合作,通过他们的关系搭上中州,咱们亲自押运,就只需要付给世家一笔介绍费用,风险费用就省下了,所以这一趟中州之行,咱们是非去不可。”

走在前面的洪烈也不甘寂寞,他吼了一嗓子,怪叫道:“说白了就是钱的问题,世家有钱,有钱就能买到人,有人就能武装,武装了才能占地盘,要是村里的一帮老家伙早让我训练一支队伍,洪家村何必要看世家的脸色,缺什么抢回来便是。”

洪臣翻了个白眼,回驳道:“这是山贼的行径,山里人如果都有您这想法,恐怕南岭就不得安宁了,谁还过得了安稳日子。”

洪风也跟着回道:“是这个理,人心向善,安稳的过日子才是最重要的,别看西山和东石这两帮山贼不可一世的样子,那是他们一直在小打小闹,如果他们敢闹得王都这么凶,早就被连锅端了,而且这一次未必就不是他们的末日,山里人这次被彻底惹毛了,他们要是敢呆在老窝里,必定会死无全尸。”

洪臣叹了口气,道:“希望大乱能够迟点来才好,否则流寇一起,这个冬天就难过了。”

……

半个月之后,南岭落下了这个冬天以来的第一场雪,雪花大如鹅毛,昼夜不停,再加上冰冷的寒风肆虐,积雪不化,仅仅只是两天两夜,大山里的积雪便达到了一尺多厚,皑皑白雪填满了林海,覆盖了山坡,山路已经隐藏了起来,对于深山里的人来说,可谓是寸步难行。

碍于大雪封山,洪臣这三人的西北之行被困在了半路上,按照之前的计划,月底就能达到云溪城,经过这番折腾,恐怕行程要被推迟数天时间。

三人赶了半天路,找了一处山坡暂时歇息,这里背风,稍微暖和一些,洪风看着马匹,收集干柴,洪烈和洪臣父子俩分头行动,去打野味,要说这样的环境下还能打到猎物,那也只有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了,好在洪烈和洪臣都是此行高手。

一个多时辰时候后,洪烈回来了,这位洪家村的极品人物手段不赖,打了两只野兔和一头獐子,这么短的时间内,如此收获已经是非常惊人了,洪风早已生了一堆火,吊着铜壶烧了些热酒,洪烈递过野味,捧着铜壶就大口牛饮了起来,嘴里含糊不清的乱叫着。

片刻之后,洪臣也回来了,他的收获并不在数量,是一头重达百斤的雪鹿,山坳上的洪风和洪烈当场傻眼,要说被大雪封山的环境下,什么猎物最难猎到,那自然是雪鹿,快如闪电的速度,跳跃一丈多的高度,不落于千里马的体力,还有傲视群兽的机警,这些都成为雪鹿得以自保的条件,加上雪鹿的数量本来就极少,所以山里的老猎人都以猎到雪鹿为荣。

若是换作从前,洪臣要猎到雪鹿很难,但如今他身体发生了巨变,猎杀雪鹿要比从前轻松了许多。

洪烈瞪直着双眼,迷糊道:“行啊,啥时候变得这么能耐了,南岭的极品美味,要是摆到世家的餐桌上,那可是一堆山的银子,臭小子,没给老子丢脸。”

洪风神情错愕了一阵子,等到回过神来,首先就竖直了大拇指,笑道:“臣哥儿好本事,这头雪鹿要是运回村里,只怕村里人都会乐傻了,这畜生视豺狼虎豹如无物,性子孤傲的很,咱们洪家村已经有好多年没有猎到雪鹿了。”

洪臣平静的笑了笑,将雪鹿扔在地上,回道:“寻常野味吃多了总会腻,这头雪鹿正好能换换口味。”

雪鹿是被洪臣直接扭断了脖子,这让想要再夸赞几句的洪风彻底无言,如果洪臣不是他看着长大的,打死他都不会相信这是一个十岁的孩子的手段。

饮热酒,吃鹿肉,看雪花飘零,洪臣感觉一路走来,就此时最为惬意了,仿佛这一刻能将所有烦恼都抛之脑后。

不过惬意的时间总是短暂的,正当三人吃的有劲时,洪臣突然眉头一皱,他看了看山坡的西边,发现一个黑点正快速的赶来,离这里不到五里路。

西边的黑点移动的极快,快到洪臣乍舌,等到他想要招呼洪烈二人时,这黑点已经进入此地一里之内了,是一位身着灰色袍子的老人,虽然隔着将近一里地,但洪臣能够看清楚此人的容貌,这老人身高近七尺,身板较为魁梧,一头银发,头上插着三根木质的发簪,脸上有着少许皱纹,嘴角有一颗黑痣,除了一身灰色的袍子,他脚上穿着的是做工精雅的靴子,这一身装扮,跟山里人有很大的区别,洪臣没有见过,可他神情却有些古怪,似乎想到了什么。

此时,洪烈二人也注意到了这不速之客,两人都是吃了一惊,当看清楚是一位装扮怪异的老人后,神情更是诧异无比,同时也警惕了起来。

数息之后,老人来到了山坡上,他神情冷峻,随意扫视了一眼洪臣三人,然后也不吱声,一把抓起火堆上的鹿肉,一手端起铜壶,席地而坐,最后在三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下大吃大喝了起来。

洪臣三人顿时哭笑不得,心说这什么人嘛,吃喝人家的东西,一声招呼也不打,哪怕是山里人再好客,也不会适应如此无礼的客人,不过令三人更加惊奇的是,这老者一身灰袍穿着,内外就这一件单衣,居然没有半分受冻的迹象,反倒是脸上红润,气血正常。

洪臣和洪烈都是身怀武艺的高手,心里更是震动,可他父子俩谁也无法看出这老者的深浅,尤其是洪臣,他可是见过真正的仙人,感知也远超常人,对这老者,他硬是看不出半分异样,不过他悄悄的望了一眼老人前来的路线,神情顿时一震。

踏雪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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