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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明天定是要去景家,明华看向初华,大姐怕是不能跟母亲一块去。想到祖母面对自己时殷切却带着功利的笑脸,她不由皱起眉头,她还是求了母亲跟着一起去吧。
林氏回到自己院中,志远在等着她,没见到初华姐妹也不在意。
夏志远站起来,躬身道:“母亲。”
林氏无奈:“就咱们娘俩,又不是一天里第一次见面,你哪来这么多礼?坐。”
林氏让儿子坐下,自己则走到书案前,着清溪磨墨,准备亲自写拜帖。
夏志远走到一旁看着,笑道:“母亲的字越发有筋骨了,原来的一丝娟秀全无了。”
林氏笑道:“你娘就是个厉害在表面的。”写完,林氏又仔细看了看,上面写明了她欲带着女儿拜访景二夫人母女。至于明华,因为要参见下届的选秀,又那样倾国倾城的风华,林氏顾虑着,不愿意让别人家见了,尤其是景家老太太那群人。
夏志远就把初华顿悟的事情告诉了林氏:“……明华反映比我快多了,挥手就是禁制,连我都隔在了外头。”
有明华在旁边守着,林氏很放心。而且身边三个孩子都是修仙者,林氏多少也懂得些。顿悟不同于平常的修炼,基本上没有走火入魔的危险,就是时间上同样不好估计。林氏懊恼道:“你方才也不提醒我,我还在拜帖上写了要带初华去呢。”
夏志远不以为意道:“明天送帖子,拜访最快也得到后天了,那时初华早醒过来了。”
林氏瞪他一眼,着实不满意他的说法。修仙者的顿悟,时间越长对心境越有利,夏志远这话说的……可真是不讨喜。真是,还不如小时候一板一眼的他说话可爱。
“就算是那时醒了,她也得需要时间回顾,我还是重写一张吧。”
说着,林氏站起来准备重写。这时明华进来了,抢先把刚才的帖子拿了过去。
“母亲,您只是写了要带女儿,没指明是大姐,不如就让我跟您去吧。”明华绕过林氏,把帖子递给了清溪。
林氏够不着帖子,看着明华:“你怎么回来了?你姐呢?”
明华道:“刚刚母亲前脚走过去,后脚姐姐就醒了,现在回去闭关了。”
林氏遗憾的叹口气,这时间也太短了些。她又瞪了儿子一眼,乌鸦嘴!
初华果然是去不成,可是林氏还是不愿意带着明华,她把原因跟明华讲了。明华也明白母亲的顾虑,可是她实在不想待在家里,说不定老太太会叫她过去“聊天”。她不想做个不孝之人,可是老太太一开始浓烈的功利性委实让她心寒。再加上她们对父亲不满,连带着对夏家也没什么好感,老太太和其他人一开始的打算让她对父亲这一族更是厌恶。若待在府中,她真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把不满发酵成怨恨。
明华想了想,然后笑道:“这个好办,我易容成大姐的样子不就成了?给祖母说您带着我们姐妹两个出去,对外别提我不就行了?”
林氏和志远愕然,半晌两人才笑着摇头,这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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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张妈妈就带着拜帖出发了。
老太太果然打发人过来,叫明华去陪她聊天。明华虽然不愿意,可毕竟对方是自己的祖母,就算她有利用自己的意思也是为了整个夏家做打算,而且目前看来,老太太也没有坑她的意思。所以,她整理好了心情就过去了。可是她的心情很快就好不起来了,老太太和高氏、小高氏几人,左一句右一句无非都是在暗示夏府对她的生育之恩,告知她出嫁的女儿和娘家相辅相成的道理。
明华从来没有打算过将来会不管不顾夏家——她夏明华是姓夏的,一个人应当负起的责任她从未想过逃避。可是老太太等人迫不及待、疑心疑鬼的态度还是让她十分的不耐烦。
好容易到了午膳时间,明华借口自己脾胃不好,寥寥用了几口就停了,做出疲倦的模样。老太太以为她舟车劳顿还没有缓过来,就赶紧让她回去歇息。直到回到自己的闺房,明华才松了口气,打不得骂不得耍不得,真是烦恼!
憋闷了半天,明华只想出去透口气,顺便填填肚子。可是,她是因为“身体不适”回来歇息的,若是被人看到了她在大街上逛……明华一笑,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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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华”走在大街上,身后是无奈的明月和兴奋的清风。明月看看前头的主子和身旁的同伴,再次无奈的叹了口气,心中怨念:三小姐要扮成自家主子的模样出来逛就逛吧,干嘛还非拉着她俩?拉着清风也就算了,清风乐意,干嘛还非要她也跟着?
初华的样貌十分好。若是“卖女求荣”的话,美貌而且年龄不在选秀之列的初华才是最佳人选,可是谁让她背着“命硬克夫”的名头呢?把初华送人,那不是巴结,那是害人家啊!所以,老太太才不喜欢初华,有意无意的漠视她。当然老太太也有优点,再不喜欢顶多也是不怎么搭理,其他该有还会有。就比如,虽然景未央这一支已经没落,而且景家声誉不佳,可是既已订亲,两家结亲已经定局,那么她就会把景未央当成自家人,不会悔婚,该有的礼节都会做到。
“初华”一身红衣,青丝在头顶挽了个简单的发髻就垂在脑后。四只扁锥形的簪子左右各二,隐隐衬托着发髻正中硕大的红色宝石,明艳而拖沓。一路走来,不光是男子,就是女子都忍不住多看她两眼。“初华”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对周围或羡慕或欣赏或不怀好意的目光毫不在意。
天子脚下的治安风化不错,起码几个垂涎于“初华”美色的纨绔子弟都只是远远跟着,不敢冒然上前。“初华”右手拿着鞭子点着自己的左手,嘴角噙着一丝笑意,那几个小混混最好一直都这么老实,否则她少不得为大姐的“美名”上再加一笔了。
事实证明,京城达官子弟非常之多,不是所有的都是“小”混混,很快就有自命不凡,认为在京都他家也是数得着的出现了。
南夜瑆和幕僚正准备去忠义楼吃饭,刚经过大兴街就看到王家那个败家子表弟挡在一个姑娘跟前,一脸猥琐的笑。他皱眉,这个小子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三个月前他就是因为当街调戏良家妇女被冠军侯家的公子打了,这伤刚好了就又出来作乱了?
不对!南夜瑆本想出手救下那个姑娘,可是他刚想动就发现反常的地方,虽然那个姑娘背对着他,可是他非常肯定她一点都不慌乱,甚至有些兴奋——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有这样的想法,可是他就是觉得那个姑娘在兴奋。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位姑娘拿着鞭子的右手分明在蓄劲,随时准备出手。南夜瑆暗道不好,直觉告诉他,若是由着她出手,那王家小子今天不死也残废了。虽然他不待见王家小子,可大家毕竟算是亲戚,他不能见死不救。
明华正要出手,突然感觉到背后有动静,她向旁边一朵,就看到一个高大的男子从身后蹿出挡在了那个纨绔之前。当然只有她在那一瞬就看清了,围观的人只看到一道紫影唰得一下就来到中间,别说王家小子了,连围观的都吓了一跳。
明华看向身前的人,他身材高大,足比她高出一个头,唇薄鼻挺,一双丹凤眼正惊讶的看着她。一身黑紫搭配,完美的衬托出他的高贵气质却又不喧宾夺主。她有些不喜,记得母亲说过,嘴唇薄的人最是薄情。眼前的人不就是个现成的例子么,多情本就是薄情的美称。
王才俊看清了身前的人,立刻想哭。南夜瑆不是出城办差去了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南夜瑆是出了名的怜香惜玉,最见不得有人唐突佳人,他这次少不得被修理了!
而南夜瑆此时可顾不上王才俊了,他还在惊艳之中。眼前之人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他最喜欢的类型,明媚、英气、傲娇、冰肌玉骨结合在一起构成了眼前的可人儿。今天真是捡到宝了,南夜瑆暗道,不知这是哪家的小姐,怎么从没见过?
清风喝道:“登徒子!你看够没有?”
登徒子?南夜瑆暗笑,这京城中不知有多少女子希望自己对她当一回“登徒子”呢。眼前的主仆三人显然不知道自己是谁。他哪里知道,明华三人都知道他的身份,所以才没有冒然动手打这个和王才俊“一伙”的人。毕竟,打了外戚和打了皇子那是两个概念。
明华有些为难,若是跟一位皇子产生纠纷,母亲会担忧的。可是秦王分明是要护着那个登徒子,今天恐怕得暂时放过他了。
秦王南夜瑆拱手道:“在下的表弟唐突了姑娘,在下替他陪个不是,还望姑娘大度,莫要与他计较。”
明华等人一愣,秦王虽然有礼贤下士的美名,可是措辞如此客气还真是少见。王才俊更是惊惧,秦王表哥都“在下”了,肯定是看上这个美娇娘了,自己敢调戏表哥看上的女人,肯定是死定了!
眼前这个人虽然笑着,可是那副薄唇怎么看怎么讨厌。明华冷哼一声,鞭子呼啸而出,南夜瑆一惊,这鞭子的气势竟让他心悸!他不敢硬接,只得躲开,而本在他身后的王才俊早就悄悄的往后挪,离开的原地,自然也没有吃到鞭子。明华收回鞭子,带着清风明月从他们让开的地方直直离开。
南夜瑆面色凝重,他竟不知天下竟有这样的高手?再看高手的做派,竟然是不屑绕开他们离开,所以才挥鞭相向。脑海中浮现高手明媚的娇颜,他竟然生不起气来。
南夜瑆手下,一个叫做韩大成的心腹上前在他跟前小声说道:“属下见过那两个丫鬟,她们是‘镜花水月’的掌门人。”
什么?南夜瑆紧盯着属下,见他肯定的点了点头,他倏地转身看向明华三人离去的背影,意味不明。
明华感应到他的视线,回头给了他一个挑衅的笑容。而此时的她,完全已经忘记自己顶着大姐的容貌,完全忘掉出门时下的尽量不给大姐惹大麻烦的决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