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重楼在郊外一个乡村农户家顺手牵羊了一套粗布麻衣穿在身上,又在头上围了个头巾,活脱脱一个农夫装扮。
叶重楼之所以作这样的打扮,一来是因为之前的衣服沾了血迹,二来也算是改变一下形象,这样即使遇到西厂的厂卫,也不会那么容易被认出来。
从莞南郡到广陵郡正常需要两到三天的脚程,叶重楼这次只用了一天半的时间便赶到了,这是因为叶重楼施展了几次“八步赶月“的轻功身法。
现在的叶重楼,也算身怀两样绝技了。他路上一有时间便找根树枝演练“碧海星月曲”的剑招,而路上无人时,便施展“八步赶月”赶路。
一天半下来,不仅提前到了广陵郡,这两样绝技也算是练的透熟了。叶重楼甚至在想,那武者的九层境界里,自己现在的水平应该是那一层呢?
叶重楼仔细琢磨后,觉得自己应该在入流或者小成的境界上,自己的纯阳气丹都练成了,怎么也应该过了筑基境了吧。
论到境界的问题,叶重楼不由又回忆起那天晚上见到的那个黑衣蒙面人与韩啸斯对垒的画面,虽然仅仅是看了两眼,但那种高手过招的卓然气势和盖世风采已经深深地映在了叶重楼的脑海里。叶重楼有些感慨,不知两人的那一战是什么结局?而自己将来又能否达到那样的境界呢?
随即,叶重楼脑子里又冒出一个疑问,那个黑衣蒙面人究竟是谁?他为什么会出手救自己和龙霓凰?龙霓凰似乎也并不认识此人。还有,韩啸斯是怎么会知道龙霓凰在那锦绣阁的?
这样一想,叶重楼陡然把之前的所有事都串联起来,忽然觉得自己的经历太富有戏剧性,就像是冥冥中被安排好的。先是拜了个师父,然后练了纯阳诀练出个气丹,然后气丹出现反噬却刚好遇到个美女来泻火,再然后是锦绣阁、太守府,每次都是有惊无险,就像是被设计好的一样。
究竟是自己运气太好,还是这一切其实是背后有人在操纵?叶重楼不得不怀疑这个问题,连他自己都觉得如果真是自己运气好,那也好得太离谱,好得有点反常了。
叶重楼前世在人民大学学的是历史系,他向来喜欢推理,喜欢寻求历史真相,还常常参加考古活动,去挖掘事实。所以,他的逻辑推理能力一直很强。现在,叶重楼充分发挥他极强的逻辑思维,最后脑中锁定了一个人,自己的那位有个拉风名字的便宜师父向日逵。
这老家伙扔了一本《纯阳诀》给自己就失踪了,而且那晚和韩啸斯交手的黑衣蒙面人从身形、背影上看都跟那老家伙挺符合的。只是,这老家伙究竟在背后搞什么鬼呢?
如果真是老家伙在背后搞的小动作,从自己每次都有惊无险的情形来看,老家伙应该对自己没有恶意。难不成这是他特殊的教育方式?只是这老家伙也不现身,自己又无处求证,叶重楼不禁有些郁闷。
怀着满腹心事,叶重楼进入了庐州第一大郡广陵郡。广陵郡不愧是庐州乃至整个中州皇朝南部最繁华的一个郡,不管是街道的宽度还是人口密度又或是各大商铺、客店的生意火爆程度,都比莞南郡高出不止一筹。
叶重楼赶了一天半的路,一身风尘仆仆,刚好路旁有家酒楼,便一转身走了进去,在店小二的吆喝下,找了张空桌坐下来。
店小二倒是随和,并未因叶重楼穿着寒酸而有所歧视。叶重楼也便高兴地点了三个店里的招牌菜,然后又特地点了一壶状元红,打算也尝一尝这异世界的美酒的味道。
很快,店小二便把三道招牌菜端了上来,盐焗鸡、白灼虾、烤乳猪,看起来色香味俱全,让人胃口大开。
叶重楼斟上一杯状元红,顿时酒香四溢。叶重楼美美地抿上一口,咂咂嘴,然后夹了只虾放入嘴里,只觉壳薄肉嫩、鲜美可口。
叶重楼难得雅兴大发,一人独自小酌了半个时辰,将一壶酒喝了大半,三个菜扫了个精光。酒足饭饱之后,叶重楼结账离开酒楼,没走几步却在大街上看到一个门楣很大的“鲁家剑铺”。
叶重楼心中一动,自己好歹也学会了一套颇具威力的“碧海星月曲”剑法,怎么着也应该配把剑吧。叶重楼一脚跨入鲁家剑铺,就见一个伙计客气地迎了上来:“这位先生,你要买剑吗?”
叶重楼对这广陵郡的各家店铺感觉甚好,觉得这些店伙计们都很会做生意,没有以貌取人、狗眼看人低的市侩,自己一身农服、衣冠落魄,人家却对自己还是如此客气,这剑铺里的伙计竟还尊称自己为“先生”。
看来还是自己的气质出众啊!即使用最低廉的衣表来伪装自己,也掩不住自己这一身出尘脱俗的翩翩风采啊。叶重楼不由如是想道,却忘了他腰间明晃晃地挂着那抹鼓鼓的钱袋,其实挺招摇的。
叶重楼冲那剑铺伙计笑容可掬地点点头,那伙计忙又热情地道:“先生好像不似我们庐州本地人吧,我们鲁家剑铺可是家百年老店,放眼整个庐州、甚至整个天下,我们老鲁家炼出来的剑如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先生您气质高华,来我们剑铺真是来对了,只有我们鲁家炼出来的剑,才能跟先生一身雍容风度相配啊。”
气质高华?雍容风度?这两词语虽让叶重楼听了格外舒服,但叶重楼总觉得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叶重楼虽然一直坚信自己绝对是个英俊挺拔、魅力不凡的大帅哥,但那也要靠上好的绸缎锦衣来映衬不是,就自己目前这满身风尘的样子,也能当得上气质高华、雍容风度?
叶重楼觉得这伙计一套一套的,挺能忽悠的,但他四下打量了一番,店里墙壁与货架上挂着的琳琅满目的长剑,看起来倒确实不错。
于是,叶重楼在店伙计舌灿莲花的介绍下,看了几把长剑,最后相中了一柄剑鞘上点缀着几朵青花的精钢长剑,一问价格,店伙计眼珠转了一下,报价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叶重楼这些日子已经对这个世界的衣食住行、金银钱财有了大概的了解,这五十两银子可以供寻常百姓安安稳稳生活个三、五年了。
不过,现在叶重楼的钱袋里有钱,而且人家又说了这么多好话,吐沫星子都费了很多,叶重楼觉得自己应该出手大方一点,于是一口答应:“成交!”
就在叶重楼从腰间取下钱袋准备付钱的时候,忽然身后一个清脆中满是刁蛮意味的声音响起:“这柄剑我要了!”
叶重楼有些诧异地转过头来,首先映入眼前的是一片火红。只见来人是个一身红裙的少女,生着一张漂亮的娃娃脸,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而胸前那鼓鼓胀胀、将衣服撑得老高的隆起却与她这年龄该有的尺寸不太相称。
叶重楼心里猛地冒出个极为香艳的词语,那叫童什么巨什么的。这会儿少女已经走到叶重楼面前,一把从叶重楼手里将那长剑夺了过去,趾高气昂地扬起那张娇俏的娃娃脸,冲叶重楼道:“这柄剑本小姐买了。”
红衣少女说完,见叶重楼穿得寒碜,又闻到他身上有几分酒臭气,不由嫌弃地向后退了两步,与叶重楼保持了一点距离。
靠,买东西也得讲个先来后到吧!叶重楼自然注意到这少女对自己的嫌弃之意,又见她那满脸洋溢着的霸道和刁蛮,不由回了一句道:“小姐,这是我先看上的哎。”
“你看是看上了,不过还没买到手把。”红衣少女狡黠一笑,道:“你不就出了五十两银子吗?本小姐出一百两!”
听到红衣少女出一百两,刚才那对叶重楼颇为客气的店伙计顿时眉开眼笑,向少女献媚道:“雎鸠小姐天生丽质、貌比天仙。自古宝剑配佳人,这柄剑配小姐最合适不过了!”
这店伙计竟然认识这叫“雎鸠小姐”的红衣少女,看来这女孩挺有名气嘛。不过叶重楼现在算是明白过来了,看来天下乌鸦一般黑,这里的店伙计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们先前对自己恭敬讨好,那是看在自己袋里银子的份上。现在见这少女出价高,这店伙计立马就把自己晾在一旁,腆着笑脸去巴结人家红衣少女了,那奴颜婢膝的模样让叶重楼一阵倒胃口。刚才还说这剑跟自己的高华气质相配呢,这会儿又变成宝剑配佳人最合适不过了。
哪知红衣少女根本不买那店伙计的账,小脸一唬,怒道:“瞎了你的狗眼,本小姐会用这破剑吗?这剑是用来赏给我那新收的雎鸠营统领的。”
叶重楼见那店伙计被少女一顿骂,忍不住笑了一声,哪知少女顿又转过脸来,胸脯一挺,冲叶重楼道:“笑什么笑,本小姐骂人的时候,是你该笑的吗?”
这小妞好霸道的脾气!叶重楼微微皱了皱眉,却见少女面前那本就颇具规模的两座山峦因为此时挺着胸而更显伟大,那欲破衣而出的气势让叶重楼忍不住盯着看了两眼。
红衣少女见叶重楼没有说话、却表情有异,不由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正看到自己胸前的雄伟风景,刹那间小脸通红,玉足一跺,顿时把手中那长剑就拔了出来,一剑向叶重楼刺去:“你这登徒子,流氓!本小姐杀了你!”
叶重楼可没想到这位脾气大的小姐竟然一个不好就要杀人,见那剑尖真的向自己直刺而来,叶重楼慌忙闪避过去,一见那店伙计还站在旁边,顿时灵机一动,故意往那店伙计身后一躲。
红衣少女见叶重楼躲到店伙计身后,手执长剑追着叶重楼还要继续刺,叶重楼抓着店伙计的后背,用店伙计的身体挡住自己,和红衣少女打着圈。
那店小二顿时慌了神,吓得面如土色腿发抖,一个劲地大呼:“雎鸠小姐剑下留情啊,别、别刺中小的啊。”
此时,剑铺里已经被闹得鸡飞狗跳,但其他那些店伙计和客人们似乎都认识这位红衣大小姐,一个个避之不及,哪有人试图上来劝解?
叶重楼也不想跟这少女这般耗着,他一把将那店小二迎向红衣少女推了过去,自己趁机就往店铺口跑。
红衣少女见那店小二被叶重楼推得向自己撞了过来,身子向旁边一侧,躲了开去,然后不忘一脚将那店小二踹倒在地,气骂道:“滚开,别挡路。”
这会儿,只见叶重楼已经夺门而出,红衣少女哪肯罢休,提着长剑就追了出去。叶重楼一到大街上,便往人丛里钻,回头一看,那红衣少女竟然拿着剑追出来了。
这年头,女人怎么都这么不好惹!叶重楼心里感叹,脚上一点都不敢松懈,一个劲地在人群里钻来钻去,试图甩开那小妞。
哪知这红衣少女也是脾气倔得很,赶着叶重楼紧追不舍,就是不放弃,似乎不把叶重楼追上刺个两剑决不罢休。
两人这一跑一追,很快就到了大街尽头,叶重楼正要向左拐入另一条道时,忽然一支剑柄横在自己面前,挡住了去路。
叶重楼一个急刹,方才刹住腿脚,停了下来,那急促的惯性让他禁不住趔趄了一下,差点摔倒。叶重楼这才抬头看见用剑柄拦住自己的人,竟是个锦衣玉面的翩翩浊世佳公子!
叶重楼一眼认出了来人,脸上一喜,脱口叫道:“纳兰左乔!”
叶重楼上下打量着纳兰左乔,心里啧啧称奇,暗道:靠,果然是人靠衣装啊。这小子换了一身锦衣华服,看起来更俊了!
“你认错人了!纳兰左乔是我双胞胎哥哥,我是纳兰右楚!”俊公子一开口却是悦耳的女声,虽然她穿的是公子装。
靠!这对双胞胎也真是人间奇葩了!哥哥娇弱不堪,像个娘们,妹妹英姿飒爽,倒有几分爷们之气。
叶重楼不由想到一句话:“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