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虫在楚傲房里呆了一整天,史良玉也在树下黯然神伤了一整天。这姑娘不许他晚上去找她,白天又跟楚傲卿卿我我,躲在房里不肯出来,他是再也没机会跟她说话了么?
他本来有一个天大的秘密要告诉她,可如今,她被楚傲迷得神魂颠倒,连秘密也不想听了。
想到这里,史良玉不禁低头叹了口气。
“你若喜欢她,便去楚傲那里将她抢回来,一个人躲在这里叹气算什么?”千贝贝朝史良玉走来。
“千姐姐——”史良玉苦笑道,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她还不知道你是谁?”千贝贝与他并肩坐下。
史良玉摇头。
“你该告诉她的。”千贝贝道,“那姑娘一心向往快意恩仇的江湖生活,又学武心切,所以才会仰慕楚傲那种高手。她未必对你无意,只是见你是个书生,与她志趣不投,所以才会断了那种想法。她若知道你的身份,必定又会是另一种想法。”
史良玉神色一动,继而又苦笑道:“她知道了又怎样,如今我经脉皆断,武功尽失,早已不是以前的……那个人了。”
“你有没有听过针线婆婆?”千贝贝问。
“针线婆婆?”史良玉一怔,“你说的是那位专为人接骨续脉的神医?”
“对,若论接骨续脉的功夫,世上没有一个人比得上针线婆婆,你去找她,她或许能帮你恢复武功。”千贝贝道。
史良玉沉默不答。针线婆婆替人续脉的功夫的确可以说是天下第一,可是,替人续一条脉谈何容易?只有那种经脉并未彻底断裂,并及时送来就医的,才有一丝希望接上。如今,他全身十二正经、奇经八脉皆已彻底断裂,又是多年的旧伤,若要全部接上,只怕是痴人说梦。
“你怕她治不好你?”千贝贝道,“不去试试又怎知道结果?”顿了一顿,又说,“你若决定去,我现在就陪你去。”至于蓝钰那边,大不了跟秦风一样,认个输便是了。
史良玉还是沉默不语。
千贝贝真是被他急死了,伸出一根手指,往他头上一戳:“当年你若也是这个闷嘴葫芦样儿,我千贝贝根本就不想认识你!”
史良玉被她戳得差点一头栽倒,却温和地笑了笑:“千姐姐说的是。”
“那你到底怎么打算?”千贝贝问。
“我不知道。”史良玉这次回答得倒干脆。
“你不是担心针线婆婆治不好你,而是——”千贝贝明白了,“你还未做好重出江湖的准备,对不对?”
“对。”史良玉道。
这次轮到千贝贝沉默了,半晌,千贝贝才道:“我知道当年的事让你心如死灰,决意不再踏足江湖一步。可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当真对江湖、对我们一点留恋都没有吗?”说着又瞪了史良玉一眼,“是了,你怎么会舍不得我们?你一声不吭,消失得无影无踪,害我们为你牵挂忧心,你却一点都不知道,也不在乎,对不对?”
“千姐姐,你又在说气话了。”史良玉笑道。
千贝贝原本是有些气恼,被他这么一说,倒不生气了,又戳了他一指头:“是,我说的是气话,那我现在就跟你说句真心话:我看了你这副书生模样就心烦,难道你真要去考什么状元,当什么大官,我呸!你若当真热衷出仕,当初就不会去学武,既然学了武,如今又巴巴地跑回去读书,这是什么道理?说到底,你还是在逃避过去,对不对?”
“过去我犯了很大的错。”史良玉黯然道。
“谁都会犯错。”千贝贝道,“错了一次,不再错第二次便是!”
“千姐姐说的是。”史良玉微微笑道。
“那你到底怎么打算?”千贝贝见他一副不愠不恼的模样,真是被他气得没脾气了。
“千姐姐,你容我再想想。”史良玉道。
“好,我给你一晚的时间考虑,”千贝贝道,“明天我再来问你,你若去找针线婆婆,我立刻陪你去;你若不愿去,就给我马上滚出这山庄,见你这副样子便生气!”
说罢,千贝贝便起身走了,走了几步,又站住道:“总之,你别让自己后悔就是!”
说到“后悔”二字时,千贝贝眼中掠过一丝悲伤,但悲伤转瞬即逝,千贝贝加快脚步,匆匆离开。
史良玉却还在发怔。
如果就这样离开了,他会后悔吗?
当初,这姑娘像仙女一般出现在他面前,那样地活泼烂漫,天真无邪,那时,他便隐隐感觉到,这姑娘的出现将会改变他的生活。读书、科考、出仕,这是他为自己安排的道路,虽然他未必喜欢这样的生活,甚至深恶痛绝过,可除了这条路,他似乎无路可走了。
无路可走,便会堕入深渊。
所以,他只好一直走下去,即便如行尸走肉般,但至少有了目标和希望——哪怕这目标和希望并不是自己想要的。
他原本不想收留她的,因为他不愿平静的生活被人改变,可她却在门口磨磨蹭蹭地装可怜,他一时心软,便留下了她。
果然,她当天晚上就怂恿他跟她一起拜师学武,闯荡江湖,当时,她的眼睛闪闪发亮,一脸心驰神往的模样——这跟从前的他一模一样。
天涯仗剑,快意恩仇,这曾经也是他的梦想。
只是,江湖中的残酷和仇恨是他始料未及的,他意气风发地一脚踏进江湖,谁知下一步,便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血海、残肢、惨呼、哀嚎,还有泪水……
他无法再去面对这一切,所以选择了放弃和逃避。
他给自己找了另一条道路,另一个目标,准备抛弃过去的一切,从头再来。
就这样,过了五年,他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过去,只把自己当成一个寒窗苦读、追逐功名的书生,可这姑娘的出现,却打乱了他所有的计划。
转了一圈,他又回到了暴雪山庄——为什么偏偏是暴雪山庄,一个他最不愿意来的地方?
他若继续留在这里,迟早会有人认出他,一旦身份暴露,只怕会落得个碎尸万段的下场,所以千贝贝才对他说“你若不愿去(找针线婆婆),就给我马上滚出这山庄”。
滚回去,继续寒窗苦读,三年后金榜题名,从此踏入官场,彻底远离江湖中的一切纷扰和是非。
就当一切都未曾发生过,就当他从未认识过这姑娘。
可是,这可能吗?
当有一天,他头戴沉重礼冠,身着繁琐官服,在一群同僚之间虚与委蛇、假意奉承之时,他会不会想起曾经那个“天涯仗剑”的梦想,以及……曾经心爱的姑娘?
那时候,他会不会后悔?
他一定会后悔!
一颗微小的火星从他心中迸发,继而窜遍全身,变身熊熊燃烧的烈焰,将他全身的血液都烧红、烧透。
他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意气风发、神采飞扬的少年时代。
他的眼中跳动着炽热滚烫的希望,
他的嘴角扬起了骄傲自信的笑容。
为只有仅有一次的人生,为了心爱的姑娘,
他倏地站起身来,
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