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8179300000032

第32章 有关合同的法律知识((3)

(3)合同转让的要件 合同的转让需具备以下要件:①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②合同的转让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转让合同时也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否则转让也是无效的。③合同转让必须由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问达成协议。④合同的转让必须合法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权利转让

①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特征。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特征在于:

第一,合同权利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因而,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债务人不是也不可能是合同权利转让的当事人。

第二,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合同债权。

第三,权利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的转让。但不管采用何种方式转让权利,都不得因权利的转让而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否则,应由转让人或受让人承担费用和损失。增加债务人负担的,应当经债务人同意。

②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合同权利转让的生效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的成立;二是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以后,债务人未表示异议。

合同权利转让包括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

合同权利转让的对内效力。这是在转让人(原债权人)和受让人(第三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这种效力具体体现在:

第一,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面转让,则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而成为合同的主体,如果是部分权利转让,则受让人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权人。

第二,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将随主权利的移转而发生移转。

第三,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是有效存在且没有权利瑕疵。

第四,转让人在某项权利转让给他人以后,不得就该项权利再作出转让。

合同权利转让的对外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后对债务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

第一,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第二,债务人应负有向受让人即新债权人作出履行的义务。

第三,债务人在合同权利转让时就已经享有的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在合同权利转让后,仍然可以对抗新债权人。

(5)合同义务的移转

合同义务的移转主要包括债务承担与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两种情况。

债务承担,是指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协议将债务移转给第三人承担。

第三人履行债务,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

(6)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是指由原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债权债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继受这些债权债务。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可以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而发生,也可以因为法律的规定而发生,在法律规定的移转中,最典型的是因企业的合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

第一,合同移转。即一方当事人与第三方之间订立合同,并经原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三人承担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第二,企业合并和分立引起的债权、债务移转。即两个以上企业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新企业,由新的企业承担原先的两个债权债务,或者在一个企业被撤销之后,将其债权债务一并移转给另一个企业。企业的分立引起的债权债务转移,是指在撤销一个企业的基础上,成立一个或数个新企业,被撤销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移转给新的企业承担。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或承担。”

3.合同解除的特征、程序及效力

(1)合同解除的概念及特征

①合同的解除的概念。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使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

②合同解除的特征。合同解除具有以下特征:a、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合同。b、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合同解除的条件可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约定的。c、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合同当事人的解除行为分为两种:一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是由享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权的一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不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d、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

(2)合同解除的分类

①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可以通过其约定或行使约定的解除权而导致合同的解除。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道德,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且可以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效果。约定解除包括两种情况:

a、协商解除,即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b、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某种情况出现后享有解除权,并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其特点是要求当事人约定在一定情况下由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权。解除权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订立合同后另行约定。

②合同的法定解除。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失的行为。法定解除权的原因,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如履行迟延、不完全履行、拒绝履行及情事变更等。

(3)合同解除的程序

合同的解除应具体遵循以下程序:

①解除权的行使应该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即遵守合同解除的条件。只有在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时,一方才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而不必征得对方的同意。

②解除合同原则上须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③解除权的行使必须及时。如果超过一定期限不行使解除权,应视为已丧失解除权。

④法律规定了特别程序的,应当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协议解除的程序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依据,而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为前提。协议解除的程序必须遵循合同订立的程序,即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4)合同解除的效力

合同一经解除,其效力溯及合同成立时。如当事人之间已有给付或是当事人一方因相对人不履行而受损害的,则发生返还财产和损害赔偿的效力。对于因解除所发生的债务人返还财产和损害赔偿债务,原合同的保证人仍应负赔偿责任。

4.合同终止及其终止情形

合同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因某种原因而消灭,不再对双方发生作用。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况有: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互相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1)清偿

清偿,是指合同的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的行为。债务一经履行,债权即因此而达到目的,因此合同也就终止。

(2)解除

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一种行为。

(3)抵销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与合意抵销两种。法定抵销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当要件具备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的效力。《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并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按照合同性质或者按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合意抵销是按照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所为的抵销,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合意抵销。

《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4)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终止合同的制度。

(5)免除

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终止合同关系及其它债之关系的单方行为。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6)混同

混同,是提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终止的事实。合同法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同类推荐
  • 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茶花女

    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茶花女

    现代中、小学生不能只局限于校园和课本,应该广开视野,广长见识,广泛了解博大的世界和社会,不断增加丰富的现代社会知识和世界信息,才有所精神准备,才能迅速地长大,将来才能够自由地翱翔于世界蓝天。否则,我们将永远是妈妈怀抱中的乖宝宝,将永远是温室里面的豆芽菜,那么,我们将怎样走向社会、走向世界呢?
  • 电子政务应用趋势与实践创新

    电子政务应用趋势与实践创新

    本书是作者基于多年的电子政务工作实践凝练而成,主要涉及电子政务的基础理论和应用实践两个方面。帮助读者从概念层面、技术层面到实践层面全面把握电子政务的理论知识及应用技术。全书共分8章,第1章至第5章为基础篇,分别介绍了电子政务的基础理论、电子政务与政府管理创新、国内外电子政务的发展、电子政务的信息技术支撑和电子政务的安全保障;第6章至第8章为应用篇,分别介绍了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利用。为紧密结合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要求,本书对当前网络文化建设、网络问政实施、网络新媒体应对及网络舆情引导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地阐释。
  • 文学欣赏基础

    文学欣赏基础

    本书分为诗歌欣赏、散文欣赏、戏剧欣赏和小说欣赏四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又按照常识、发展脉络、欣赏方法、欣赏例文和欣赏篇目的顺序进行相应的介绍。
  • 学生的生命与自我教育(上)

    学生的生命与自我教育(上)

    生命教育是以生命为核心,以教育为手段,倡导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爱护生命、享受生命、超越生命的一种提升生命质量、获得生命价值的教育活动。让青少年学生认识生命和珍惜生命成为这一活动的重中之重。心理素质则是生命整体素质的组成部分,是以自然素质为基础,在后天环境、教育、实践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逐步发生、发展起来的。
  • 大学精神培育与创新

    大学精神培育与创新

    大学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三大职能。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经过百年风雨后,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呼声中,大学建设再次成为热点问题。什么是大学精神、什么是大学理念、什么是办学理念等等。
热门推荐
  • 仙门遍地是奇葩

    仙门遍地是奇葩

    原来仙门竟是这般不以为耻,当真是脸皮厚到极致。师傅喜欢徒弟,徒弟却为魔界鬼祭哭得死去活来。好一个郎艳独绝,遗世独立的灵澈仙人。又好一个不知羞耻,仙门之辱的徒弟。不愧是仙门之境,遍地奇葩,魔为仙成仙,仙为魔堕魔;不疯不魔,不魔不仙(ps:纯属瞎七八扯,毫无逻辑。)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从校园到黑道

    从校园到黑道

    混乱世,少年狂,热血男儿当自强。情与爱,欲迷茫,销魂泡妞耍流氓。他,令对手闻风丧胆,令女人痴迷折服!一名学校里的好学生,在遭受了校园流氓欺凌之后,决定不再沉默和懦弱,闯入炼狱般的黑道,凭借天生的超强能力,踏上一场神秘、惊险、刺激的欲望征程……
  • 螃蟹修仙

    螃蟹修仙

    仙路崎岖坎坷,想要永生,就要踏平仙路上的所有荆棘,那怕是仙路被堵,也要砸出一条永生大道..................
  • 贪恋红尘三千尺

    贪恋红尘三千尺

    本是青灯不归客,却因浊酒恋红尘。人有生老三千疾,唯有相思不可医。佛曰:缘来缘去,皆是天意;缘深缘浅,皆是宿命。她本是出家女,一心只想着远离凡尘逍遥自在。不曾想有朝一日唯一的一次下山随手救下一人竟是改变自己的一生。而她与他的相识,不过是为了印证,相识只是孽缘一场。
  • 尘封的史前文明

    尘封的史前文明

    希腊人说,人类世纪分为黄金、白银、青铜和黑铁时代。每个时代结束,人类因堕落腐朽受到神世纪的惩罚,毁灭,又重生。三体人说,三颗太阳毫无规律的运动,“恒纪元”与“乱纪元”交错,文明在数百次的劫难中延续。地质学家说,自显生宙以来,生命至少经过五次大灭绝。人们在不断的探索,想揭开这被时光所遗忘的记忆。可有些人却又在拼命掩盖这一切。世纪错乱神器出世,将这些秘密一步步揭开。
  • 搭车旅行

    搭车旅行

    150天,236辆顺风车,走过大半个中国。杭州小伙藏獒为了实现自己心中那个自由的梦想,毅然辞职,从兰州出发,全程独自搭顺风车、睡帐篷,经过新疆、青海、西藏、四川、云南等11省,完成了朝圣之旅。一路上曾走过最艰险的道路,感受过最冷漠的白眼,也见过了最震撼的风景,受到最热情的欢迎,当然还有最纯洁的爱情。这场旅行也让藏獒理解了生命的真谛,实现了人生境界的升华。
  • 青梅三分甜

    青梅三分甜

    一直孑然一身惯了的林靳,想不到有一天栽了坑。屋下平白无故多了一个多年以前的小青梅,小孩今年十七,稚嫩青涩。大家伙遇见林靳就调侃:“不错阿靳哥,玩养成?”林靳看了眼旁边不过胸膛前的小孩,耳根已经悄悄爬上了红晕,垂了头,他正色道:“话给我收回去。”————毕业那晚。有人亲眼看到,林靳在厕所角落堵着一个女孩,强制得让怀中小女孩进退不能。顺便还听到了林靳说的话。“翅膀硬了,喜欢比你小的?是哥哥满足不了你?”敲黑板!【慢热文】【不一样的青梅竹马】【差三岁】
  • 琪時我爱你

    琪時我爱你

    凌峰是一名在普通不过的公司白领,遇到她后多姿多彩的生活从今天开始。
  • 仙门遍地是奇葩

    仙门遍地是奇葩

    原来仙门竟是这般不以为耻,当真是脸皮厚到极致。师傅喜欢徒弟,徒弟却为魔界鬼祭哭得死去活来。好一个郎艳独绝,遗世独立的灵澈仙人。又好一个不知羞耻,仙门之辱的徒弟。不愧是仙门之境,遍地奇葩,魔为仙成仙,仙为魔堕魔;不疯不魔,不魔不仙(ps:纯属瞎七八扯,毫无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