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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法老爱上各斯特丽丝(7)

“不,不,我确定你说得不对。”他叫道,“只不过是拉斯弗想惹人注意,炫耀自己的邪恶伎俩罢了。下次他就知道谁更厉害了。”他搂住我的双肩,用力拥抱我,把我弄疼了。“今晚你救了我两次。没有你的提醒,拉斯弗两次要了我的命。泰塔,你怎么做到的?我敢说,你是神奇的魔法师,天生有一只内心的眼睛。”他又大笑起来。

我怎么能扫他的兴呢?他就像个孩子,一个吵闹的大孩子。我不禁更加爱他了。现在还不是指出他已经把自己和所有这些朋友置于危险中的时候。

让他享受这段时间吧,明天我会给他理智的分析和忠告。我把他带回家,给他前额上的伤口缝了针,清洗了其他伤口,涂上用蜂蜜和草药特别调制的药以防坏疽,随后又给他开了一剂粘稠的麻醉药止疼。善良的克拉塔斯守护他入睡。

我回到住处时,已过午夜,但还有两个传唤正等着我:一个是洛斯特丽丝小姐,另一个是被打败的拉斯弗。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毫无疑问我会选择去见谁,但我不可以。拉斯弗手下的两个暴徒几乎是拖着把我拉到他那里。

他躺在汗水湿透的垫子上,时而咒骂,时而呻吟,呼唤塞特和所有神亲眼来看看他的痛苦和坚强。

“善良的泰塔!”他问候我,痛苦地用一只胳膊肘支撑着抬起身。“你不会相信这种痛苦。我的胸口着火了。我断定里面的每块骨头都碎了。我的头疼得像用牛皮鞭勒着。”

我毫不费力地收回同情的泪水。奇怪的是,像我这样的医生和术士,即使是最恶毒的人需要救治,我们心中都不会放弃对他的治疗。我无可奈何地叹口气,打开装着医疗器械的皮箱,拿出用具和药膏。

我高兴地发现,拉斯弗的自我诊断极其准确。除了不计其数的挫伤和表面伤外,至少有三根肋骨折了,脑后有一个拳头大小的包。所以,我完全可以断定他极其不舒服的原因了。其中一根折了的肋骨已严重地错位,如果刺到肺,真是很危险。拉斯弗的两个暴徒把他放下,他痛苦不堪地尖声号叫。我用推拿法把肋骨复位,然后使用在醋里浸泡好的亚麻绷带裹住他的胸。随着绷带变干会收缩。

他脑后部因撞击石板路起了个包,我亲自动手给他包扎上。众神常常很慷慨。我举起灯检查拉斯弗的眼睛,发现眼球没有肿胀。我已确定该采取何种治疗措施了。那不可爱的头骨里已经淤血,没有我的帮助,拉斯弗会在次日日落前死去。这明显是报复他的好机会,但我把诱惑抛在一边,提醒自己要对病人尽医生的责任。

在整个埃及,可能只有三名医生能成功地在头骨上钻孔,而我个人对另外两人不太信任。我命令拉斯弗的两个蠢助手抓住他,控制住他,别让他乱动,让他脸朝下趴在垫子上。从他们粗鲁的动作和对主人受伤的肋骨毫不在意的样子,我推测,他们对主人没有真正的关爱。

尖声号叫再次响成一片,让夜晚变得可怕,也让我的工作充满乐趣。我在他头皮脓肿周围切了一个半圆形的口,除掉头骨上的一大块皮。现在那两个身体强壮的暴徒也按不下他了。他的挣扎致使血喷溅到屋顶,溅到所有人身上,我们看起来就像感染了红疹。最后,我愤怒地命令他们用皮带把他的脚踝、手腕绑到床柱上。

“哦,温柔、和蔼的泰塔,疼痛难以相信。给我一滴那种止痛花汁吧,求你了,亲爱的朋友。”他哭诉着。

现在他被牢牢地绑到床上,我能坦然地面对他。“我能理解你的感受,我善良的拉斯弗。要是上次你拿刀对准我时,也给我用一点那种花汁,我会多么感激你啊。哎呀,老同行,不过我的存药已经用光了,而东方来的大篷运货车至少有一个月才能到。”我高兴地撒着谎,因为几乎没人知道红赛芬是我自己研制的。我知道最佳时刻将至,于是伸手去够我的骨钻。

人的头部是身体中唯一令我这个医生迷惑不解的地方。根据英特夫领主的命令,所有被处死的罪犯的尸体都送到我这儿。除此之外,塔努斯也从战场上给我带来许多好“标本”。这些“标本”都已在大桶盐水中适当腌泡过。我把他们全部肢解,进行研究,了解每块骨头及其固定在骨架中的确切位置。我还探寻食物进入口中后,通过哪条路线走遍全身。我发现,奇妙而又伟大的器官——心脏就驻扎在肺的两个白色气泡囊中间。我还研究体内血液流动的路线,观察到决定人类情绪和感情的两种血型。

在解剖刀或刽子手的斧头砍开的位置,如果有规律地喷出鲜活的血液,就说明这是高兴、情绪良好时的血,是爱和仁慈的血;如果流出的是暗红色的血,缺乏活力,则是生气和悲伤的血,是阴郁的思想和恶劣行径的血。

我研究过所有这一切,并将我的观察记满了一百个纸莎草卷轴。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有哪个人做过这么多研究。神殿里带着护身符和符咒的那些庸医们当然没有一个人做过这样的观察和研究。我怀疑,如果没有奥西里斯的祈祷,没有事先投下占卜的色子,没有付一笔丰厚的资金,他们中是否有人能区分肝和****的括约肌。

谦虚地说,我从来没有碰见一个比我更了解人体的人,但是脑部对我来说仍是个谜。我自然知道,眼睛能看,鼻子能嗅,嘴能尝,耳朵能听——但装满脑瓜的白浆有什么用呢?

我自己从来没有弄清真相,也没有人能提供给我一个满意的解释。只有塔努斯曾说过最接近答案的话。他曾经和我抽样“研究”了一晚上最新采收的红酒。黎明起床时,他哼哼着说:“塞特把这东西放在我们的脑袋里就是想报复人类。”

我曾经碰到一个人。他坐着大篷车,从富于神奇色彩的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那边远行到此地,声称研究过同样的问题。他是位智者,半年时间里我们在一起争论过许多传说。他有一个观点认为,所有人类的情绪和想法不是来自心脏,而是来自组成大脑的那些柔软的无组织的凝乳状物质。我提到这个幼稚的说法只想说明,一个聪明有学识的人也会犯严重的错误。没有人会怀疑,心脏——那个被认为强有力、在我们身体中央自顾自跳跃着的器官,那个被血流喂大、被棚栏般的骨头保护的器官——是所有思想和情感喷发的源泉。心脏用血液将这些情感传遍全身。你感到过美妙的音乐、娇美的面容或感人演讲中的美好语句令你激动、心脏也随之加速吗?你感到过头脑里有什么东西在蹦跳吗?即使东方来的智者也不得不在我严密的逻辑下投降。

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会相信,骨头罐里一滩毫无生气的无血凝乳会生发出一行行的诗句,会设计出金字塔,会让一个男人去爱或去发动战争。即使防腐工在处理尸体时,也会将它捧出来扔掉。

然而,这存在一个矛盾:如果这黏黏的一堆互相排斥,上部的血流被阻断,病人当然就会死亡。这就需要谙熟头部结构和神奇的巧手,才能不伤害包裹着脑浆的囊膜,钻透头骨。这两样特质我都有。

我在拉斯弗吼叫的鼓舞下,慢慢磨透骨头,适时停下来,通过往伤口上喷醋冲刷掉骨碎片和锉屑。液体的刺痛对病人的健康没有什么作用,但可以重新恢复他逐渐减弱的喊叫声。

突然,锋利的青铜钻恰好穿透头骨,通过内部压力,一小块很完美的圆形骨头从伤口处取下。黑色凝结的血立刻喷出来,溅到我的脸上。拉斯弗立刻在我手下松弛了。我知道他得救了,我心中一阵遗憾的剧痛。我把那块头盖骨缝合到原位,盖住了缝隙,里面的硬脑膜在不停地跳动着。我在想,救活了这个医治对象,我是否真的为人类做了件好事。

我把他的头用绷带包扎好。他像猪自怜一样哼哼、呜咽。我离开时,发现自己已彻底精疲力竭。这一天的兴奋和恐慌已经耗费了我储存的大量能量。然而,我还不能休息,因为洛斯特丽丝小姐的信使还在我住处的露台上徘徊。我的脚刚落到第一个台阶,她就跳到我面前,我只好赶紧洗掉拉斯弗的血迹,换下脏衣服。

我一路小跑来到她的卧房。脚跟还未等落稳,洛斯特丽丝小姐就瞪着眼睛生气地走过来,脚不停地跺着。“你到底藏到哪里去了,泰塔大人?”她猛烈地斥责我。“二更之前我就派人去找你,现在都快到黎明了。你怎么胆敢让我等这么久?有时你忘了你的身份。你非常清楚地知道惩罚鲁莽奴隶的办法……”她完全是在发泄,把她酝酿了几个小时的不耐烦全部释放出来。她生气时惊人地美丽;当她用那种惹人怜爱的特有的姿势跺脚时,我想我的心会因对她的爱而迸裂。

“别站在那儿对我咧嘴笑!”她怒视我,“我真的太生气了,我要下令鞭打你。”她又跺脚。我感觉疲劳从肩上落下,就像卸下一个沉重的负担。仅仅她的仪态就让我恢复了活力。

“主人,你今晚的演出太精彩了。对于我和所有看你演出的人来说,就像真正的女神走在我们中间。”

“别和我耍把戏。”她第三次跺脚,但没有问罪。“你不会这么容易摆脱这件事的……”

“真的,主人,当我从神殿出来,走过拥挤的大街时,大家都谈论你的名字。他们说,你的歌声是他们听过的最好听的,已经赢得了他们的心。”

“我一个字也不相信。”她宣布,但明显难以继续发怒了。“实际上,我以为我今晚的声音很难听,至少有一次没降半音,多次跑调……”

“我反对,主人。你从来没唱得这么好。太美了!照亮了整个神殿。”洛斯特丽丝小姐并不真的爱慕虚荣,但她毕竟是女人。

“你这个讨厌的家伙!”她恼怒地喊,“这次我准备好了要鞭打你,我真的准备好了。但是你先到床这边来,坐我旁边,给我讲讲发生的一切。我还是很兴奋,我确信我一周都不会睡觉。”她拉着我的手,领我到床边,高兴地语无伦次地跟我聊着。她一会儿说塔努斯,说他一定用精彩的表演和无畏的演说赢得了每个人的心,包括法老的心;一会儿谈到婴儿荷鲁斯如何在她的服装上拉屎;一会儿又问我是否真的认为她唱得很好,像我刚刚说的那样。

最后,我不得不打断她。“主人,天快亮了,我们必须做好准备,和所有王府的人陪同国王过河视察祠庙和陵墓。你如果想在这样隆重的场合看起来最漂亮,你必须睡会儿觉。”

“我不困,泰塔。”她抗议,继续喋喋不休地说。只过了几分钟,她的头就靠在了我的肩膀上,说了半句话就迷糊了。

我轻轻把她的头滑到木刻头靠上,盖上毛毯。我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在她床边徘徊。最后我轻吻她的面颊。她没有睁开眼睛,但昏昏沉沉地嘀咕着:“你认为我明天会有机会和国王说话吗?只有他能阻止我父亲把塔努斯派走。”

我没有想好现成答案,正犹豫着,她已完全睡熟。

黎明时我简直起不来床了。好像还未合上眼睛睡着,就又到睁眼起床时间了。青铜镜中的我看起来很憔悴,下眼皮发紫。我快速涂上眼圈粉加深眼影,刷点锑改变我苍白的脸色,以此掩盖最糟糕的状态。两个男奴梳理开我的头发。我对梳妆打扮的效果很满意。又重新精神起来,匆忙赶往大维西尔的私人码头,龙船停靠在那里。

我是到达码头的最后几个人之一,但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来晚了,包括洛斯特丽丝小姐。她已站在龙船甲板上。我看了她一会儿。

她被邀请和王室女人站在一起。这伙人包括国王的妻妾和女儿。当然,这最后一伙人是法老不高兴的根源,从刚会爬的,到牙牙学语的,到该结婚的,没有一个儿子。没有男嗣传宗接代,法老的不朽如何能继续呢?

我很难相信洛斯特丽丝只睡了不到一两个小时觉,因为她看上去和我花园里种植的沙漠玫瑰一样芳香、新鲜。那一排排的王室女人都是由国王亲自挑选,或是王国边疆地区的总督作为贡品送来的。站在这群光彩照人的女人中,洛斯特丽丝还是那么引人注目,就像一群褐色沙漠小百灵中的燕子。

我试图寻找塔努斯,但他的船队已停泊在上游,准备协助法老渡河。初升的太阳照射在河面上,银光闪闪,刺得人睁不开眼睛。我无法看清那边。

就在那一刻,鼓声有节奏地响起,人们伸长脖子看着法老庄严地从王宫走向皇家龙船。

今天早上,他戴着漂白褶皱亚麻布的轻头饰王冠,金带把圣蛇像固定在前额。金眼镜蛇在额头上直挺挺地立着,颈部皮褶光芒似火,石榴石眼睛熠熠闪亮。眼镜蛇是法老掌管臣民生死大权的象征。国王没拿弯柄杖和连枷,只拿着金节杖。金节杖仅次于双皇冠,是所有御宝中最神圣的珍宝,闻名遐迩有一千多年了。

尽管王室特权和仪式有要求,但法老没化妆。在清晨阳光的直射下,不化妆的麦摩斯显得很不出众。他已站在老年的门槛,仿佛不起眼的小神灵;小圆肚子突出在衣服腰带外,脸上布满细密的皱纹。

他从我身边经过时,轻轻点头,他好像认出了我。我立刻在石板路上跪拜。他停下来,做个手势让我靠近。我拄着双手和膝盖爬向前,在他脚旁三次叩首。

“你不是诗人泰塔吗?”他用微弱、随意的语气问。

“陛下,我是奴隶泰塔。”我回答。一丝卑微的感觉涌上来。“但我是一个拙劣的文人。”

“奴隶泰塔,昨晚你的拙劣作品很出色。我从来没有欣赏过这样的露天演出。我会发布一份王室公告,宣布你的拙劣作品为官方版本。”

他的声音很大,所有的宫廷人员都能听到。英特夫领主一直紧跟在我们后面,露出满意的神色。因为我是他的奴隶,荣誉更属于他。然而,法老和我的交谈并未结束。

“告诉我,奴隶泰塔,你是不是那个最近给我诊断的医生?”“陛下,我就是那个卑微、斗胆给您开药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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