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十六七岁的何平,是阎圃的巴西老乡,因幼年丧父,自小便是被寄养在外祖父家长大。而他的外祖父,又和阎圃的父亲相交莫逆,因此将何平推荐到阎圃手底下做个亲兵。
何平打小性子就野,对读书写字深恶痛疾,最爱的便是翻山越岭四处游荡。他外祖父年纪大了,精力不济,管了两回见没什么成效之后,也就懒得再管了。何平八岁便敢一个人背张弓进山打猎,十二岁时便一个人干翻了一头大野猪,名震乡里;十五岁时在深山里偶遇賨人,一言不合与对方发生了冲突,在二十几个对手的围攻之下,何平却愣是射伤了七八个之后毫发无伤地安然返回。
他外祖父担心继续放任下去,何平会闯出更大的祸来,因此才会送过来让阎圃代为管教。
阎圃对这个很擅长闯祸的小老乡,一直以来也是头疼得很,几次都差一点没忍住将他再送回巴西去。不过,阎圃此刻心里面却是在暗暗庆幸。也只有何平这样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才敢在这种危难时刻挺身而出。
何平换上了一身重铠,左右手各自紧紧缠上了一把长刀,深吸一口气,站在城门口处,仰天大吼一声,“开城门!”
跟在他的身后的百余精壮,都是天师道最忠实的信徒。坚定的信仰,让他们无惧死亡,而只会欣然赴死。
“吱呀呀”刺耳又难听的声音响起,何平瞪圆了双目,双刀举起,爆喝一声,“不怕死的,跟我来!”
厚厚的城门缓缓开启,但却只开了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小缝。
何平第一个冲出去,双刀飞舞,目呲欲裂,就好像杀神下凡一样,靠近他的益州兵沾着死碰着亡,很快就清理出了一片真空地带。
抓住这个时间,汉中死士也纷纷冲了出来,跟在何平的背后,朝着让守军头疼不已的井栏义无返顾地冲了过去。
何平的两条腿,是在深山老林里追鹰逐兔练出来的,速度奇快无比,仿佛只是眨眼间,他便无不可挡地冲到了距离最近的井栏下面。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益州兵的井栏,都是用铁皮包裹着的,水火不侵,坚固无比。
而每一架井栏的周围,都有大概百人左右的护卫,他们自然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汉中死士破坏掉他们的攻城利器,只是在猛虎下山一般的何平等人面前,他们的防线几乎在一瞬间就土崩瓦解了。
何平手里的两把刀,就好像两股威力强劲的龙卷风一样,所过之处寸草不留。而在他身后,一个个出了城就没打算再回去的死士,也在他的带动下,爆发出了极强的战斗力。一百多个人,汇聚成了一道无坚不摧的洪流,瞬间吞没掉了益州兵的防线。
百余人一起发力挥刀,“咔嚓”不绝的声响中,井栏上摇晃个不停的益州兵,也情不自禁地发出了惊慌的叫喊声。
“再来!”
何平满脸狰狞的怒吼一声,双刀再度挥起,瞄准了一个豁口用上了全身的力气。
一阵阵刺耳的金铁交鸣声中,一排排刺眼的火星绽开。而摇摇欲坠的井栏,终于再也无法保持平衡了,轰然倒塌。
何平一行人顾不上庆祝,立即又冲向了下一个目标。
每损毁一架井栏,城上守军的压力便会小上一分,在六架井栏全部倒下之前,他们不敢有丝毫放松。而最关键的是,他们必须要在雷铜回过神来派出重兵围堵他们之前,尽可能多地毁坏南郑城最大的威胁。
雷铜的反应很快,几乎就在汉中死士刚一出城的时候,他便猜到了汉中兵的打算。但是无奈何平的动作太快,攻势太猛,等到他派出的援兵抵达战场的时候,给南郑城带来了极大压力的井栏,居然只剩下两架了。
雷铜满脸焦躁,心如刀割的时候,阎圃却是眉飞色舞,大喜过望。他之所以会同意何平带人出城,也不过只是死马当成活马医罢了。却怎么都没有想到,何平居然带给了他这么大的惊喜。
“如此无双猛将,竟让他蒙尘于走卒之中,这是我的失职,实在是惭愧啊!”
张鲁也是满脸的喜色,声音颤抖地问阎圃道:“这人叫什么名字?现居何职?”
阎圃脸色微红地回道:“此人名叫何平,之前是我手下的一名亲兵。”
“哎呀,你啊!”
张鲁满脸遗憾地道:“若早知此人只能,又何至于连战连败?”
阎圃尴尬的笑了笑道:“主公,正所谓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眼下敌兵阵势已乱,何不出城反攻?”
张鲁沉吟着点点头道:“此言有理,你安排便是。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让这些该死的益州狗知道,汉中不是他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
杨任杨昂兄弟先后战死,杨柏远赴西凉,阎圃遍观众将,竟无一人能让他放心,不由地叹了一口气道:“只可惜,何平只有一个。若上苍真的眷顾我汉中,为何不多派一员神将来助我啊?”
“何平虽猛,但末将自问也不输他!末将昌奇情愿立下军令状,若不能得胜而归,这大好头颅我就不要了!”
阎圃这番话,虽然没有明说众将无能,但这个意思却已经再明显不过的表达了出来,所以自然,就有人听不下去了,愤然拱手请命。
看着这个人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阎圃却轻轻地摇了摇头。这个人他认识,本是杨昂手下的副将,阳平关失守之后,连夜屁滚尿流地逃回了南郑。若当时他能有此时一半的勇猛,恐怕幽并军也不可能那么轻易地攻破阳平关。所以,此人不值得信任!
阎圃懒得理他,下不来台的昌奇,满脸尴尬的刚要继续请命,却听他身边传来了一个有些稚嫩而又无比果决的声音,“我愿率军出城与益州狗决一死战!”
“公仁?”
阎圃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拒绝道:“不行!”
“为何不行?”
张鲁的三弟张愧,表字公仁,时年十八,生的眉清目秀,肤白唇红,虽然身披甲胄,但依然难掩他身上的文弱气质。
张鲁三个弟弟,已经没了两个,只剩下了张愧这一根独苗,阎圃又怎么敢让他去冒险呢?
“让他去吧,我张家男儿,从无怕死之辈!”
两个人僵持住的时候,张鲁轻叹一口气开口道:“公仁,你要记住,战场之上,刀枪无眼,万事小心!”
张愧昂首挺胸高声回道:“兄长放心,弟若是不能破敌,便无颜回来面见兄长!”
张鲁犹豫了一下,缓缓点头,“为兄,相信你!”
张鲁已经拍板了,阎圃自然也只有同意的份了,轻叹一口气道:“既然如此,那我便给你一万兵马。”
“多谢长史!”
张愧朗声道:“我必不会让长史失望!”
阎圃点点头道:“你出城之后,切记不可恋战,引军直捣敌兵后阵便可。只要能扰乱敌军阵势,则我军便可获大胜!”
张愧狠狠地点了点头,清秀的面容上浮现出一丝戾气,一咬牙道:“益州狗贼,我必让你们不得好死!”
南郑城内,张愧已经点齐人马,整装待发;南郑城外,何平却陷入了苦战之中。铺天盖地而来的援兵,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以一对十他们凛然无惧,敌兵再多他们也不会害怕,但是他们毕竟不是刀枪不入的机器,他们也会感觉到累,也会流血流汗。所以,就算神勇如何平,也难免会挂彩负伤。
眼看着身边还能站着战斗的袍泽,已经越来越少,而自己体内的能量,也在飞速的流逝,何平终于感觉到了一丝绝望。
只剩下最后两架井栏,他们就能完成任务了,可是对他们而言,这本就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他们的宿命,在出城的那一刻起,其实就已经决定了。
战死沙场,马革裹尸!
何平不怕死,从小就不怕,但他害怕自己死得不明不白不值得,所以他还在拼,哪怕两条胳膊都好像灌了铅一般,也不愿意轻易放弃。
一波接着一波的益州兵,前赴后继地往上冲,随着包围圈越缩越小,剩下的汉中死士越来越少,他们也越来越兴奋,眼神越来越狂热,挥刀也越来越狠辣。
“该死!”
何平一个不留神,被一枪刺中了大腿,虽然他第一时间便挥刀报了仇,但腿上却永远留下了一个比碗口小不了多少的窟窿,大量的鲜血涌出,让何平的头变得无比的沉重,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
“这个天杀的狗贼,已经顶不住了,兄弟们再加把劲!”
何平的惨状,落在益州兵的眼里,顿时让他们更加的兴奋了。这个“天杀的狗贼”,手上已经站了太多川人的鲜血,他终于要遭到报应了吗?
“轰”的一声巨响,就在这个时候,南郑的城门大开,戴金盔披银甲的张愧跃马挺枪,第一个冲了出来。
在他的身后,一队队吼叫着的汉中兵,个个如狼似虎,势不可挡地冲向了已经散乱的不成样子的益州军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