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面!”小夜大喝一声,率先冲了上去。
那是一家不起眼的客栈,值班的小二刚被莫名其妙的猫叫吵醒,就听见“嘭”的一声大门被踹开,然后两个人影一先一后的冲了进来。
抢劫的?哎呀妈呀~!我赶紧昏迷吧!小二假装昏迷中……
小夜压根就没管门口柜台后面小二,直接就奔里面的一个房间冲了过去:门还上锁?不好,怪不得查不到他,原来他走的是窗户!
再次踹开门,“招财”的叫声又一次消失了。房间内虽然有点黑,可是凭借敞开的窗户外淡淡的月光,小夜还隐约能看到屋子里已经没了人。地上躺着几只黑猫不知道是死是活。不过,小夜惊喜的发现床头上还有个不小的包袱放在那里,看起来是小夜来的太快,珍珠大盗只顾抱走“招财”逃跑,走的太急才留下来的随身物品。
小夜暗赞对方聪明,居然能这么快就想透自己不得已布下圈套的缘由,找到了叫春的“招财”单独掳走。
但愿这留下的包裹能有点重要的东西要挟对方回来交换……小夜追之不及,只好把希望放在了包裹上。
打开包裹,小夜和身后的强子“啊”的一声都直了眼:整整一包袱的珍珠和玉器!发了!发了!这下发达了!
简单数了数,估计有几百颗珍珠和精致小巧的玉器,而且几乎个个都是上品!看来这些年清风寨值钱的家当都在这里了!
小夜挑了几颗大的珍珠揣进怀里,正在凭着月色琢磨哪个玉器最值钱最适合贪墨的时候,突然听到强子失声叫道:“北边!他往北边去了!”
是看守在北面道路上的人手,看到有人午夜狂奔后,及时发出了烟火通告大家。而房间内的强子由于站的靠后,所以夜空中闪亮的火焰恰好被他的余光看到了。
小夜来不及细挑,把手里还在端详的玉牌收进怀里吩咐强子:“你把这包袱送到陈胖子那里,让他加派人手连夜送上山去,记得跟我爹说这里的东西我要占三成!”
强子“哦”的一声答应了,却在心里忍不住的笑:过几年整个山寨都是你的,这时候还跟自己老爹谈什么分成……
小夜说完,把怀里的宝贝掖了掖,一纵身也从窗户翻了出去。强子背着硕大的包袱出了门,看到那赶紧又装昏迷的小二也不点破,径自出了大门沿着街去找陈胖子去了。
却说小夜往北面紧追慢赶,不料半路上却被迎头返回的几个人拦住了:“老大,那只黑猫救下来了!”
“啥?!”小夜不可思议道:“那个人居然肯放‘招财’回来?‘招财’呢?”
“是这样,咱们兄弟看到一个人从北街直跑出来,好家伙那叫一个快,一眨眼就冲到跟前了!”那地痞咂了咂嘴,怎么也没琢磨明白一个人咋能跑的那么快呢?可看到小夜有点不耐烦以后马上继续说:
“可是他在看到咱们兄弟放了信号之后他也没敢停,咱们兄弟就在后面猛追,可这家伙跑得太快了,再加上天又太黑看不清,眼瞅着就要追不上的时候,那只猫突然叫了起来,这下咱们兄弟就知道方向了!”
“猫呢?”小夜见不到“招财”有点急。
“那人见猫还叫个不停让他没办法甩下咱们兄弟,也许是怕拎着麻烦自己放的,也许是让猫给挠了跳下来跑了,反正他和猫最后是分开了。不过那只猫没过来,好像自己回家去了……”
好不容易听到他罗嗦完,小夜仰天长啸:“这就叫偷猫不成蚀珍珠,损了玉器又丢人!”
笑毕,小夜夸了一句“干的不错,回头找强子领赏!”然后就忙不迭的往自己家跑去。边跑他还边想:哈哈!我就知道“招财”舍不得小干鱼和那些猫妃,还想拐带俺家“招财”?哼,下辈子吧!
“还追不追了?”旁边有人问小夜。
小夜一看前面黑黢黢的吓人,摇头道:“啥都没偷去,还追个屁!”说罢,小夜转身就往回走。
回转到家中,众猫妃早已清醒过来四散而逃、不知所踪,而“招财”也不在意,迎面扑进小夜怀里“呜呜”直叫,仿佛受了很大的委屈。小夜心中欢喜得意,立马犒赏了大把的鱼干,却见“招财”返回屋子里又叼着一颗晶莹的珍珠出来献宝,小夜忍不住又再次大笑起来。
“这‘招财’还真的招财,临跑也不忘给我带回来点东西~!”小夜得意。
……
回过头再说那珍珠大盗。该大盗姓刘名云,因豪爽、艳丽而遐名天下,跟北宋都城以才艺闻名于世的的李蓓蓓合称——“风(疯)云宝贝(蓓)”。二人一朝一野交辉相映,不知道迷倒了多少风liu雅士和江湖浪子。
这刘云原本是神偷刘一手的宝贝女儿,因听说南宋秦家有人勾结大金,欲挑起大金和北宋的争斗,好从中贩卖武器、粮草获得巨大利润。于是这父女二人千里迢迢追到营州想破坏其阴谋,谁知他们却在路上无意中得知了“招财”的存在,女儿心动之下这才跟父亲刘一手分开各自行事。
作为一个出生在富庶江南,并且还是天下第一贼亲自调教出来女孩,刘云自然见多识广、心高气傲到一般的宝贝都不屑于出手。于是清风寨几十年收藏起来的宝库里,也就被她拿走了一点点玉器和所有的珍珠罢了。
不错,珍珠相比较其它的宝贝也许不值钱,但是珍珠有一个妙用却是别的宝贝无法比拟的。那就是珍珠研磨成粉可以养颜,这绝对是对每一个女孩子来说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而且珍珠小巧轻便、价值又高,行走江湖之际、买卖东西付帐之时,甩手一个珍珠可绝对比抛出一锭银子要潇洒、大气的多了。这就是她一个珍珠也不肯放过的根本原因。
可千算万算刘云也没想到,自己三山五岳都没放在眼里,却在这穷乡僻壤第一次折了手。不仅主要目标那只可恶的黑猫没到手,反倒把辛辛苦苦弄来的上千颗珍珠又丢了去……
这下就算婶婶想忍,叔叔也不肯忍了!
“居然还敢扯着破锣嗓子笑话我赔了珍珠还丢面子,看我杀个回马枪再连那只黑猫也拐到江南去!”珍珠大盗刘云虽然不大只有十七岁,但好歹也跟着父亲行走江湖两年多了,什么时候吃过这种大亏?!不报复回来自己怎么继承天下第一贼的名头?!
啥?你说才十七岁就不能在江湖上行走两年?
你这哥们儿一看就是外行,哥们儿您没穿越过吧?!
如今穿越、重生的人都知道——大宋皇帝曾经下过旨:男的十六,女的十四,一律该结婚结婚、该出嫁出嫁!再晚?再晚就没好的了,全是人家挑剩下的啦~!
十四岁出嫁,年龄小是小了点,可咱管不着这个,说了也不算不是?当然,这也不是到了岁数就非逼着你嫁出去、不嫁就是抗旨,这只是个最低结婚年龄的标准线而已。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个年龄线也侧面说明了一个人在这个时代算是成年了的标志。所以,十七岁才出来混了两年,这已经晚了不少啦~
再回过头说这珍珠大盗想找回面子,可天已经开始亮了不好下手,无奈之下只能再等。不是说作为一个合格的盗贼白天不能正常上班工作,实在是因为她计划还要把那包袱珍珠盗回来,可光天化日的扛着一个大包袱惹人注意不是?
要说这小夜没什么江湖经验,平白得罪了一个江洋大盗还不在意。俗话怎么说的来着?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可小夜折腾了一晚上没睡觉,白天又比较亢奋睡不着,所以这一天天刚擦黑,小夜就倒在炕上睡着了。
夜里多云、气压很低像是要下雨,如此昏暗闷热的夜晚正是上晚班的同志最喜欢的工作环境。别说珍珠大盗欢喜,就连“招财”此时也早就一溜烟儿的,不知道跑到哪里去找曾经的妃子娱乐去了。
好不容易等到天色黑透,珍珠大盗再次来到了小夜住的地方。对于一个职业盗贼来说,早就被踩过点的小夜家已经算得上是是熟门熟路了。就在路上她也早就将从哪里进去,怎么下手,如何逃跑等路线、计划设计的天衣无缝。
刚进院子的时候,她注意到空空如也的笼子未免有点遗憾。“招财”不在确实是珍珠大盗事先没计算到的,可是就算知道了她也不会在意,能一点一点的将目标身边的东西偷光,这又何尝不是每一个盗贼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
可珍珠大盗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她刚刚撬开窗子,一个腿刚跨进去,另一个腿还在外面的时候,突然看见只穿了个裤衩的小夜猛地大喝了一声:“有刺客!”
这一嗓子可把珍珠大盗吓坏了:高手啊!我这么小心而且明明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他怎么就察觉到我进来了呢?!她这么一紧张一分神,屁股就落在窗棱上发出“咔”的一声轻响。
这声轻响,在这寂静地深夜里那可是显得突兀无比。
这实在是不能不说珍珠大盗刘云点背了。小夜这哪里是抓刺客,他只是睡着睡着突然被耳边“嗡嗡”直叫的蚊子给闹醒了。蚊子吸血要靠嘴前的那一根刺,所以小夜前世的朋友们都亲昵的称呼蚊子为——刺客。
可还在打算等确定蚊子落在脸上,自己好一巴掌拍死它的时候,窗口处传来的轻响让小夜立刻彻底的清醒过来:有人侵入!
要说小夜做贼确实比不过职业出身的珍珠大盗,可打架拼命、捕猎野兽小夜可算得上是身经百战、经验丰富。一个发现不对,小夜的眼睛还没睁开,身子就从炕上一弹而起,朝窗口的身影直扑过去。
“好快的反应!好快的身手!”珍珠大盗一惊,不敢转身逃走,怕转身会把后背留给对方受到攻击。于是她索性右手一按翻进了窗户,想借着自己多年苦练的技巧和诡异的武器,将小夜出其不意的制服明抢。
不能怪珍珠大盗刘云自负,任谁也不会想到在这么个破县城,会有小夜这么年轻的练家子存在。虽然她对小夜能够察觉自己的侵入感到吃惊,可她自信凭借着自己的独门武器——天蚕丝,可以将对方在不知不觉中捆成个粽子甚至活活勒死。
小夜不怕黑,小夜也喜欢身处在黑暗中。但是大家都在黑暗中的这种打斗却是小夜所不喜欢的。小夜在黑暗中,那是为了更好的从后面拍砖头,可对方也在黑暗中,那砖头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拍在自己脑袋上了。
幸好现在小夜还有一点优势,那就是对方的身后是窗口,相对来说,对方的黑色身影就像印在一个浅色的画布上一般清晰。
出手不留情,这一向是小夜面对敌人时候的标准。于是珍珠大盗就惊讶的发现,正向自己冲过来的拳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柄漆黑的匕首……
要不是珍珠大盗刘云打算将扣在手里的天蚕丝绕在这拳头上,然后顺势将小夜的另一只胳膊也捆缚起来,所以一直凝神盯着对方肘腕的话,恐怕在这黑漆漆的屋子里,她还真注意不到对方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变出来的这柄匕首……
刘云大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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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好热,没有胃口也没什么精力码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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