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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喜欢你是六十度的暖(5)

那是傍晚,暮色四合,昏鸦乱飞。我看着他如一个魔术师般变幻着蹩脚的魔法,竟然忘记了回家。

蜡块烧完了,烛火烧透了纸玫瑰。只是一眨眼的工夫,那朵玫瑰萎谢成灰。晚风轻吹,它在我们眼中四散如浮云。

后来,我们常常做这种灯花。那个时候在小城市,没有见过现在这么多颜色和花样的香蜡。我们的蜡块都是白色的,微微泛黄,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用剩下的,放在纸花里,却衬得粉花更娇柔,红花更艳丽。

那个时候,我是写诗词的。他不写,却读很多。

纳兰性德的词,他最喜欢。他说是因为喜欢这首词,所以才去听节目。那个节目里有一些很动人的小文章,某些陌生人写的。他说陌生人的时候,双手在前面轻轻一抓,尽是虚空。他看着我说,尽是虚空。我们都不知道,那些将寂寞和感伤注入我们心脏的陌生人在这个世界的哪些角落,他们做着怎样的事情,说着怎样的话,爱着怎样的人。可是,在某些瞬间,我们都爱上了他们。

王菲唱《只爱陌生人》,我们都点头同意。所以,我们从来没有对彼此说过爱,或者别离。

高三下学期的时候,我也会偷偷打电话给电台节目。我说,点一首歌。主持人问,点给谁?我说,点给所有听到这首歌的人。

我总是点王菲的《红豆》。我知道,电波那头,他会在听。这首歌其实是点给他的,可是我不会说是给他。如果我要给他什么东西,我会说,我不想要了,你能帮我收着吗?有一天,也许我又会要回来。于是他就傻傻地笑着拿去。

我把所有的日记本都以这样的方式给了他,除了那个大红的本子。在那个本子上,我写了一篇小说。可是那是一篇孤独的小说,我不想让他看见,所以我没有给他。

后来有一天,他告诉我,他的随身听被妈妈没收了,连同里面换成英语磁带外壳的王菲的专辑。我便买了很多空白磁带,每天晚上,把《瘦尽灯花又一宵》录下来。午间休息的时候,我们寻一间无人的教室,趴在课桌上偷偷地听。

高考前在学校的最后一天,天气燥热,我把脸颊贴向冰凉的桌面,这样就可以看见窗外湛蓝的天和悠闲的云,还有隔壁桌的他。

他突然递给我一张柔软的餐巾纸。我把纸在课桌上铺平,上面用红笔写了6个字,外加3个大大的惊叹号,是他漫不经心的字迹,他写:一定要考北大!

我换了个脸颊贴桌面,然后看泪水慢慢地流过桌面。

高考结束后,他便消失了,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存在过。填高考志愿的时候,他没有来,熙熙攘攘的教室里,我看了个遍,他没有来。

我把那张餐巾纸紧紧捏在手里,直到手心大汗淋漓,纸巾湿透。我慢慢地写下我的志愿:北大。

后来,我坐火车来到了北京,来到了北大,见到了未名湖。然而,他消失了。也许是因为他仅仅想消失,我也再没有寻找。

“五一”回家去,依旧是深夜里,依旧只有天空中的星星摇出清脆的铃歌,我打开收音机,那个叫作《瘦尽灯花又一宵》的节目,连同主持人糯米糕般黏人的声音,都不见了。替换的,是一个无聊的晚间医疗节目。

同学小聚,喝酒唱歌,热热闹闹,我只是静坐,微微地笑。席间,阿昆突然走到我身边,递给我一个黑色的本子。他说,这是他要我给你的,本来应该高考完就给你,却忘了。这一忘,就只好再等了两年。

我强装镇定,接过来,放在包里。我开始不停地喝酒,不停地说话,但是没有问过有关他的一个字。后来,我醉了,跑到卫生间里狂吐。吐完之后,我颤抖着手拿出那个黑色的本子,翻开第一页。

泪流满面。泪流满面。

从高三开始,3年的时间,所有用铅笔写的字迹都已经模糊不清,它们困在纸上,是那些灰灰白白纠缠不清的记忆。我泪眼模糊,任百般辨认,也无法看清一个字。

我又记起了第一次听见他说的那句话。他说,用铅笔写字的人,只是比其他人看得更清楚,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所有的一切终究会慢慢消失,就如同慢慢模糊的铅笔印。

终于消失了。我,还有他,还有那些缱绻的铅笔痕迹。

满本日记,只有最后一页仍旧清晰:

谁翻乐府凄凉曲,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不知何事萦怀抱,醒也无聊,醉也无聊,梦也何曾到谢桥。

瘦尽灯花又一宵,又是一宵啊!

天空蓝

-by:暗岸-

1

她是橙花开的时候转来的。

那时候,他是家里娇生惯养的小少爷,选修美术,生活里最大的烦恼是老师因为他逃课或成绩太差打电话告状,最恐怖的事情莫过于妈妈坐在沙发里对他抹眼泪。妈妈一边流泪一边抚弄着自己患有关节炎的腿叹气,好像都是它们的错。生活一天天周而复始,没有新意,而她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切。

她来上课的第一天就被英语老师叫到黑板前答题,她犹犹豫豫,最后还是把字母D的半个圈写反了。全班同学都哄笑起来,她站在那里,眼睛瞪得很大,红着脸,努力向下扯自己的袖子。他发现这个女生穿的白衬衣号小了,袖子短了一截。他还发现,她一紧张就瞪眼睛,瞪得很圆,傻傻的。他有点高兴,班上终于有了一个英文比自己还差的人。

班上淘气的男生都喜欢捉弄新来的插班生。男生许辰就当着大家的面把她堵在教室门口,问她,你为什么也叫辰,是暗恋我吗?她又把眼睛瞪得很圆。在全班人的笑声里,她的脸红红的,眼睛泛着委委屈屈的湿。

放学后在去画室的路上,他看到她走进了学校旁边的橙子园里。他蹲在树底下,看见她躲在低矮的橙树丛里,哭了。后来又笑了,还轻轻扯过树枝来闻。他才发现树上缀满了碎小的米白色花朵,有一种郁郁凉凉的香。他以前从来没注意过,原来橙树有这样清香的花朵。

你知道橙花吗?在我以前的老家,就有着许多美丽的橙花。她在作文里写。不开心的时候,有人睡觉,有人唱歌,有人吃下很多东西。我不开心的时候,就去闻一闻橙花的香气,它是我最芳香的治疗。他本来在课堂上打瞌睡,一下子就醒了。他觉得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像掬着饱满柔软的水,轻轻一戳,就要漫出来。

后来她的作文每次都被老师当范文念。原来除了英语,她其他的功课都是很好的,这让他有一点不好意思。于是他开始努力画画了。只是他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自己画的女孩全是圆脸、大眼睛,这让他很心虚,他觉得像她。

那阵子,正流行一种小玻璃瓶的精油挂件,画室里充斥着许多嘈杂的香味。他想要一瓶橙花味的,可是找了一个下午逛遍了小城也没有找到。但是他看见了一件很漂亮的蕾丝白衬衣。看到它的第一眼,他就想到了她,她是他见过的把白衬衣穿得最好看的女生。这也是他第一次知道有个叫“淑女屋”的品牌。

他把衬衣藏在书包的最底下带回学校,像掖着秘密的仓鼠。她的眼睛又瞪得圆圆的。你为什么要送我衣服?她问他。他红着脸说,我买给我妹妹的,可是买大了,送给你吧。她摇摇头。他的眼睛一下子灰了。但是她笑了,她很开心地说了声“谢谢你”,就蹦蹦跳跳地跑开了。

这一年,他的生活里发生了两件微小的事情。他不逃课了,她喜欢几米,他希望自己有天能画得和几米一样好。他还经常偷偷去看一种碎碎的白色花朵。

2

他到底没能和她上同一所大学,但在同一个城市。

她好忙,他给她宿舍打电话她老不在,写信也不回。他知道,她一进大学就开始打工了,最多的时候一天兼3份工。他觉得好失落,可是他也不知道能做什么。

最想念的时候,他会坐上一个小时的公交,跨越半个城市,偷偷守在她学校门口的电话亭里,幸运的话会等到她。远远地,他看她走进校门,一脸疲惫。他看见她有好多新衣服了。不是衬衣,是好多长T恤,白的灰的黑的,每一款的袖子都好长,掩过了她的手心。

我还是觉得你穿白衬衣的样子最好看。他把这句话写在了信里。

这一次她回信了。她在信里说,我最不喜欢白衬衣。中学时,那些白衬衣都是在宾馆上班的表姐送的,是她的工作服。表姐个子低,所以我的白衬衣总是小一号。

他不知道怎么回她的信。他捏着那几张信纸坐在操场看台的台阶上发呆,呼啦啦,风把它们吹得像折了翅的蝶。

3

后来,他就不再给她写信、打电话了,也不去她校门口等她了。

他爸爸破产了,还欠下了巨额的债务。爸爸跑了,连他和妈妈也不敢联系。讨债的人围在门口,把防盗门都砸变形了。妈妈又坐在沙发里掉眼泪。可是这次他没有办法了。

他退学了,跑到广州去打工,做了一家公司的包装箱设计人员。公司不正规,没有活儿的时候,他也被唤作搬运工使。每天对着喑哑的纸箱,他的心慢慢沉了下去,没有许多可以让华丽梦想继续生长的地方。

他不和同学们联系,只偷偷地跑去看班级网页。一开始,他看到她在那里找他,但是没有人能给她答案,慢慢她就不去了。

后来,还是在那里,他看到许辰在找她。

因为缺钱,他开始尝试着给杂志画插画。慢慢地,那就变成了他生活里唯一快乐的事情了。他还是喜欢画圆脸、大眼睛的女孩。

再后来他就回小城了,因为妈妈的身体不好-越来越严重的风湿让她甚至不能独自下楼。为了照顾妈妈,他辞了职在家专门给杂志画插画。

几米又出了新漫画。他从母校对面的书店出来的时候,无意中在隔壁小店的橱窗里发现了一瓶橙花精油,他买了下来。想起那一年,他骑着自行车跑遍小城的每一个角落,也没有找到一抹橙花的香气。他在楼下的花坛边打开它,握着闻了好久。可是最后他不知道要把这团秘密一样庞大浓郁的香气怎么办。正巧楼上的小胖妹放学回来,他就送给了她。小胖妹举着粉绿色的瓶子,高兴地蹦跳着上楼了。

妈妈拎着一件“淑女屋”的白衬衣在客厅发呆,是收拾东西时找出来的。这是什么时候买的呀?妈妈说。以前他们家境殷实的时候,妈妈是很喜欢买衣服的。因为买了太多又穿不过来,有些乱搁乱放就忘记了。可是我怎么会买“淑女屋”这么年轻的品牌呢?妈妈很困惑。

他对妈妈笑了笑,没有说话。

QQ上的头像邪气地嘀嘀嗒嗒跳,是一个杂志的美编,她说,亲爱的,不要再画圆脸、大眼睛的女孩子了,现在大家都喜欢看下巴尖尖、眼睛长长的那种。他怔了一会儿回过去,好的。

4

他又在班级网页上看到了她的名字,还有许辰。是她的同桌在那里八卦,说她和许辰在一起了,现在正在办签证,马上要去巴黎。许辰现在是服装设计师了。他带了一箱白衬衣去找她,每款都不一样,都是为她设计的。多浪漫啊,她的同桌说,我都感动哭了。

他也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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