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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直奔主题

助理送来咖啡后退下,林教授坐在旋转椅上:“好了,可以开始了。不过,采访开始之前,美丽的小姐,可以先介绍一下自己吗?”

米宝胡诌了一个名字。

她注意到,林源戴金丝眼镜,西装革履,他并不像一般中年发福的老头子,相反,他的身材维持得相当得体,整个人都显得很年轻。

米宝直奔主题:“林教授,我知道你在医学上做出了许多重要成就,蜚声海内外……”

其实,那些都是很一般的论文,不过,米宝来之前下过功夫,她不动声色,如数家珍,吹捧得天花乱治。

林教授听了很是受用,有些飘飘然的:“这些成就,其实也不算怎么惊天动地。其实,早前我有一项成就才惊人呢……”

米宝故意轻描淡写的:“什么成就能比林教授这些成就更惊人?”

“你知道最近炒得沸反盈天的换头手术在病人临床上的运用吗?”

“看过新闻。不过,这应该只是炒作吧。”

“炒作?”

林教授摇摇头:“这可不是炒作,而是具有大半个世纪研究过程的一项很成熟的医学成果。只不过,他们所攻克的是脊髓灰的愈合。其实,脊髓灰愈合根本算不得什么,真正的关键,其实是掌握一种内分泌……这种内分泌,可以瞬间愈合,是任何人工医学粘合剂都比不上的,而且,根本不可能发生排斥反应……”

米宝紧张得手心几乎渗出汗水来。

天啦,这可正是母亲当年那篇论文的关键之处——这根本不是林教授的成就。

“罢了,这种枯燥的名词,说出来年轻的小姐们也不会有兴趣……”

米宝恨不得给他一耳光,居然在这么关键的时刻停止。可是,她不能表现出操之过急的样子,只是装作很有兴趣的问:“内分泌?很新鲜的说辞,林教授当初为何不继续下去?”

林源忽然长叹一声:“唉,我可不是这个领域的佼佼者……”

“难道还有人在林教授之上?”

林源打断了她:“此事无非是空想而已,还是回到正题上吧……好了,时间已经不多了,美丽的小姐,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米宝注意到,他佩戴的居然是江诗丹顿的腕表。

一个学者,怎么有财力佩戴这么名贵的手表?就算他天天走穴,到处演讲,可是,这也是奢侈品了。

她想起几个问题,可是,也不愿意打草惊蛇,只是礼貌地告辞了。

走出门,立即开始查询林源的生平。查询了很久,居然看不出什么端倪。就在她灰心失望要结束此次搜索时,忽然发现一个关键词。打开一看,顿时,心跳得几乎要奔出心脏似的——那是一个基金会的赞助名单,名单里,有个人叫林元——一字之差,可是,米宝知道,此林元正是林源——现在这个名字,是他到大学任教之前才改的。

而这个基金会,竟然是金南宇集团下属的一个很小众的基金会,其针对人群,全部是医学界人才。米宝之所以这么清楚,就是因为她自己接受的,也是这个基金会的助学金。

从初中到大学,她一直靠着这份助学金才得以完成学业。

手指,几乎是僵硬的。

浑身上下,冷得出奇。

金南宇,居然又是金南宇。

为什么每一次搜索,最后指向的对象,都是金南宇?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林教授办公室的。

在那条熟悉的林荫道上坐下——这是一条著名的银杏大道,每当秋天来临,金黄色银杏叶子铺在地上如厚厚的地毯,整座城市都是金黄色的。也因此,这里成了该市一个著名的景区,许多游人闻风而至。

时至深秋,连续几场秋雨,银杏树的叶子几乎掉光了,景致已经不复存在。

她坐在长椅子上,看川流不息的人群。

正是晚饭高峰期,学生们络绎不绝的奔向食堂。她想起二食堂里很著名的烧腊,卤鸭子的皮总是脆香可口,卤排骨非常入味,而泡椒凤爪和鸭翅膀更是一绝。那时候,她最喜欢的是卤排骨,可是,价格在学生看来,很贵,十五元一根。她一个月的伙食费经常只有两三百块,根本吃不起。

有一次,金南宇来看她,说要请她吃饭,问她想吃什么,她立即说想吃卤排骨。于是,金南宇给她买了整整三斤卤排骨。也就是那次,她居然把三斤卤排骨全部吃掉了,当夜就开始拉肚子,随后几乎在床上躺了两三天。

金南宇后来笑惨了,直叫她馋虫。

也许是意识到她生活艰辛,从那时候起,他便不动声色增加了她的生活费——他根本不是直接给她现金,而是让她参加了一项校外工作,每个周末去兼职两个半天,可以获得五千元的报酬,还美其名曰勤工俭学。

几年前,五千元生活费,对大学生来说,已经非常非常阔绰。

从此,米宝就像笑话里所说:排骨可以买两根,吃一根,扔一根了。

生活,再也没有成过问题。

她不知为何,在这时候想起这事情。

后来,生活中还遇到过林林总总的一些小困难,但是,金南宇都是不动声色为她解决。

从她10岁起,依靠这个男人,整整十几年。内心深处,一直固执地认为,那是上帝怜悯自己,所以特意派下来的守护神。

难道,这样的好,最后也会是一场阴谋?

怎敢相信?

心如刀割。

就像搜集到的所有关于林源的资料——一个当初小有成就的医生,忽然改名,从此,远离业务本分,在追名逐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这才明白,当初金南宇根本不是专门来找自己的,他分明是和林源有着一些不可告人的勾当。

就算他认识自己母亲时,只是一个少不更事的小少年,可是,到母亲死时,已经过去十几年了,那时候,他早就成年,而且已经崭露头角,在地下王国获得了一席之地,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了。

那时候的金南宇,别说对付一个普通的医学家,就算对付某些高高在上的政要也不是多大问题了。

也难怪,自己一提起父母的死因,他便不辞而别,顺道,还把自己的体味密码从防御系统给里删除——这就表明,从此见面是路人了?

或者,他在母亲之死里,真的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举动?

米宝只是狐疑,林源口中的内分泌研究突破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会不会是因为母亲生前研究出了这个什么“内分泌”,虽然写的论文很冷门,但是,却被别有用心的人发现了其中巨大的商机,从而,要抢夺,并因此萌生了杀机?

如果是,那么,背后的主使人是谁?

金南宇?

真的是他?

她不敢相信,也拒绝相信。

这么多年了,金南宇一直是心目中最后的堡垒——无论多累,无论多苦,无论多绝望,哪怕是绝境之中,这都是自己心灵的最后一层依靠。

哪怕被绑架几乎要送命的时候,哪怕跟霍海天决裂走投无路的时候——只要一想到还有金南宇,便觉得还有希望——因为,那个男人,一直站在背后。

可现在,这神邸被彻底打破了。

甚至,他很有可能是自己的杀父杀母仇人。

这该怎么办?

要不,干脆彻底放弃,再也不追查此事了?

可是,就如霍海天所说:米宝,你认贼作父,厚颜无耻,你父母在九泉之下会安宁吗?

她如坐针毡,茫然无措。

偏偏这时候,手机推送消息又不合时宜响起,随意瞄一眼,又是霍海天的绯闻:霍海天夜会世界小姐冠军,送兰博基尼做定情物。

兰博基尼?居然又是兰博基尼。

难道霍海天对每一个新欢都是送兰博基尼吗?MD,看来,全球的兰博基尼都快被霍海天买完了。

干脆,叫他兰博基尼小王子算了。

诡异的是,照片上,霍海天居然戴个大墨镜,穿着大雨衣似的外套,如果单从外形上来看,压根就认不出这是霍海天……要不是记者点名,就连她都认不出来。

狗仔队甚至肆无忌惮的嘲笑他:装在套子里的偷情者。

这厮,弄得那么神秘干嘛?

以他的性子,怎会如此窝囊?

这不是故意惹人笑柄吗?

可仔细一看,觉得这照片怎么都不可能是霍海天。既然不是霍海天,狗仔队为什么要把这桩绯闻安在霍海天身上?

没忍住好奇心,连续度娘了霍海天最近的绯闻报道,居然发现,所有照片里那个“霍海天”都不怎么像——尽管这人身材和高度跟霍海天几乎没差,而且,手腕上戴着霍海天经常佩戴的那款腕表——可是,她实在是太熟悉霍海天了——熟悉到,觉得照片中人,怎么看怎么都不像。

霍海天,到底在弄什么玄虚?

——可是,一转念,管他呢,是不是他谁关心呢。

又想到林源和金南宇,忽然之间,觉得这世界上完全不可信任了。

仿佛陷入了一张无边无际的天罗地网,没有一个值得信赖之人。

她躺在长椅子上,心力交瘁,陷入假寐。

有人无声无息地坐在她身边。

她以为是路过的学生,也不介意,还是闭着眼睛,觉得浑身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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