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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连生

记忆里那条逼仄的小巷,嗡嗡乱飞的苍蝇,几个硕大的垃圾桶,夏季高热之下食物腐烂的酸臭,还有黄昏时候,透过树荫洒下来的斑驳阳光。

眼前是三五成群的学校混混,那时候似乎还没有“校霸”一词,后来予之在书上看到这个词之后,眼前总是会闪出小巷子里,那张痞里痞气的令人作呕的脸。

一般来说,这些学校混混都是会盯准学校里家境殷实,体格孱弱的孩子,加以欺负并且索要钱财。高一下学期,15岁的予之,是作为转学生进到这间学校的,刚来便成为了他们的目标——严格说来,予之并不算孱弱,只是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长相给人一种文弱书生的感觉。

混混们没有想到,这个文弱书生成为一个硬骨头,从第一天向他伸手要“保护费”开始,就没有得手过——这个人打人的本事没有,但是逃跑和挨打的本事却是一流,他甚至本着“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原则,叫嚣着“有本事打死我”,也不愿意给他们一分钱。

校霸们极尽欺负之能事,那段日子几乎是予之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搞不清楚什么时候,桌子抽屉里就会有一只血淋淋的死老鼠;或者是食堂的饭菜里被人吐上口水,甚至是浓痰;或者自行车莫名其妙丢失了一个轮子,白衬衣被墨水泼得看不出本色……

那段时间,每天太阳出来,予之的心都会习惯性地收缩,紧张,甚至喘不过气来。他怕?他不怕的,那帮混混不过是一些家庭境况潦倒,或者双亲不全的单亲家庭的学生,他们以欺负弱低年级的学生为乐,他们生活的乐趣仅仅限于此,而且在此之后会感觉更加空虚和悲哀……

予之常常会在脑海里勾勒自己是那个穿着黑色披风,戴着眼罩的佐罗,一把宝剑,所向披靡,劫富济贫,锄强扶弱。但是现实却很残酷,他只能生存在校霸的阴影之下,与他们周旋,他决计不会把这些苦水倒给父母,他们知道了以后,爸爸只会找老师找校长,而妈妈只会大呼小叫,然后流着泪说,“哦,予之,我可怜的儿子。”

他杜予之是不会要人可怜的。

但是挨打受欺的日子好像无穷无尽,予之也想过办法反抗,但是寡不敌众,最后换来的是更凶狠的报复。

那天放学之后,校霸照例上门,又是伸手要钱,从予之的口袋里他们就没有拿到一毛钱的好处,这次他们看来是发了狠,不拿到钱决不罢休,

予之模糊地记得那群混混整整追了他三条街,最后他躲进了一条逼仄的小巷,那应该是一条小吃街的后巷,堆满了潲水,生活垃圾,空气中弥漫着腐臭,还有阳光斑驳而下,汗水从予之的发际慢慢流淌下来,模糊了他的眼睛。

最后,还是被他们发现了。

那种绝望予之现在还会在噩梦中体会得到,就好像真的看到死神在向自己招手。那领头的校霸是一个大块头的高个子的男生,比予之还要高出半个头,皮肤黝黑,粗壮地胳膊上纹着一个船锚。

予之只知道大家都叫他大锚,应该就是从这个纹身得名而来吧。大锚一点点向他靠近,手里拿着一根小孩胳膊那么粗的木棍,在大锚的身后,跟着三五个少年,脸上带着令人作呕的笑容,至今予之都还不能理解,十二三岁的孩子,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卑贱那么邪恶的表情,他们难道不应该是天真无邪的吗?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给了他们那样的眼神,让他们对这个社会充满了鄙夷和仇恨。

予之一点点后退,脚有些打闪,他强装镇定,手紧紧抓住书包肩带,心里在想着能用什么“武器”对抗大锚手里的木棍。

最后,予之被逼到巷子最深处的角落,无路可退。他看着大锚手里的木棍,咽了咽口水,抓紧书包肩带,在木棍砸下来的那一刻,他用书包死命一档,木棍正好砸在举起来的书包上。显然,没有砸中目标,对方气急败坏,木棍又雨点般地砸下来,予之左右躲闪,用书包当作盾牌,虽然胳膊好几次被打中,但是好在都不是重要部位。

后面的小混混们围在一起看着热闹,时不时发出起哄的声音,予之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笼子里的狗,焦虑,紧张,恼火,愤怒,但是却毫无办法。

他被木棍打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动作也越来越迟缓,最后一次大锚迎面一击,予之没来得及躲闪,木棍正中鼻梁,一阵酸楚,随之而来的还有阵痛,最后鼻子里涌出的鲜血在白色的衬衣上开出一朵朵红色的花。

大锚发出刺耳的笑声,该死的木棍再度举起——这时,一个声音在墙头上飘:“你们在干什么?以大欺小啊!”

大锚被突如其来的声音给吓了一跳,举头一看,一个高大的十五六岁的少年正蹲在墙头上,“老子吃了两口饱饭,正想着翻墙过来消化消化,就看到你们这群王八蛋在打人。”

“嗬,口气不小,你是谁啊你?”

这时,后面的小混混有在大锚耳朵边窃窃私语,“这人叫赵连生。大哥,我们打不过他的。”

“为什么?”

“他得过学生跆拳道冠军。”

“******,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咱们人多还有武器。”大锚挥了挥手里的木棍,就像是在对墙头上的赵连生示威,“怕他个鸟蛋!”

予之还没有反应过来,赵连生便从墙头一跃而下,不偏不倚正好站在他旁边。那是予之第一次见到赵连生,他比自己要高要壮,皮肤黝黑,嘴角带着一丝嘲讽的笑意。虽然高大,但是给人的感觉却很单纯,甚至很幼稚,他与对面那群校霸给人的印象完全不同。

“他们都是一群野蛮人,你没必要帮我的。”予之用手擦了擦鼻血,淡淡地对身旁的赵连生说。

“管好你自己吧。”赵连生用同样的口气回敬了他一句。

与之前对付予之一样,大锚的木棍毫无规律地如雨点般落下,可是赵连生硕大的身形却非常灵活,左躲右闪,木棍总是沾不到他的边。最后,因为太低的命中率让大锚的耐性到了极限,他大吼一声,木棍轰然砸下,赵连生突然伸出长腿在空中一抡,木棍咔嚓一声被踢成两半。而大锚也因为强大冲击力,往后退了几步,没站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大哥!”后面的一群小混混一拥而上,却没有一个人敢雷池一步,而大锚看着手中的半截木棍,也被惊吓地说不出话来。

“再来,再去找一根木棍,go no!”赵连生像没事人似的对着大锚叫嚣,他富于表情的面部差点让在一旁的予之笑出声来。

“你这人真奇怪,帮了你,你也不对我说声谢谢。”走在回家的林荫道上,连生用很戏谑的口气对予之说。

“我可没有叫你帮我,你自己愿意的。”予之头都没有抬一下,鼻子里还塞着两团草纸——连生说这可以止血,硬要塞进他的鼻孔,予之甚至怀疑这黑小子是不是在耍自己。

“OK,你说我这是不是很贱?”

“嗯,真的很贱。”予之还是没抬头,顺着连生的话说了下去。冷不丁背后被连生一推,“救了你一命,你还骂我。”

“你自己说的啊,我顺着你还不对。”予之实在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他感觉很久没有这么笑过了。

“你真是比女人还难得哄笑。”予之听见连生说“女人”两个字,觉得好刺耳。不是该叫女生才对吗,“女人”的称呼真难听,真不文明。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你叫什么名字?”

“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赵连生。”

“杜予之。”

“幸会幸会。”

“久仰久仰。”

予之笑着用书包往连生身上砸过去,身体好像多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力量,就算有100个大锚在面前,都不是他的对手。

那天他为了答谢赵连生,请他在家门口的小餐馆吃了一大碗阳春面。

“你的名字好奇怪!”予之用手在桌子上写出“连生”两个字。

“我本来是双胞胎中的一个,因为早产,结果弟弟没有活下来。所以取个名字纪念他。”

“哦。真是不幸!”

“你的名字也很奇怪,予之。”

“我爸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所以人要多给予。”

“倒是很有含义。”连生用筷子夹起大半碗面,然后手腕一转,面都裹在筷子上,他大嘴一张,那半碗面都进了他嘴里,看得予之目瞪口呆。

“赵连生,你怎么会在那个巷子出现的,还在墙头上。”

“我在巷子前面的餐馆打工,放学以后去餐馆帮忙,跑个堂,赚个吆喝什么的。今天被你们叫嚷嚷的声音吵得不能行,影响老板生意,叫我过来看看出了什么事。”

“你就翻墙?”

“我估摸着要绕道过来,你们早就完事儿了,我也赶不上好戏了,翻墙比较快。”连生稀里糊涂地将阳春面吃得津津有味,“若不是翻墙,我可能也赶不上吃顿面了。”

予之很落寞地笑了笑,“反正我放学回家也一个人,没意思。请你吃面,还能说说话。”

“你爸妈呢?”

“他们总是加班。”

“哦,那也不能怪他们,赚钱给你上学嘛。”连生好像很看得开似的。

“你呢?家里很穷?出来打工?”

“我也不晓得我家穷不穷,我又不管帐,我爸妈也不给我钱,我想买动画书看,我爸说要钱就得去打工赚。老板是我家亲戚,给我的工钱也不少,一个月有50块钱呢。”

“天啊,一个月有50块呢!”予之重复着连生的话,并且说到“50块”时,加重了语气。

“等我拿了这个月工钱,我请你吃麻辣烫。”

予之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疏离,慢热,不合群,其实他也不想这个样子,有时候一大堆人在一起,予之也想去跟同学说说话,聊聊天。但是只要他凑进去坐下来,立马温度就直线下降。而那些同学谈论的话题他也非常不喜欢,感觉到幼稚,肤浅,不是明星轶事,就是八卦传闻,予之觉得自己跟他们都不是一路人。

但是连生却不太一样,予之至今也想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自己第一次见面,便会如此信任这个黑小子,跟他相处会不知不觉地放松,继而感觉到愉悦,就好像是泡三温暖一般,开始只是皮肤接触到的一点点温度,然后慢慢感觉到温暖,一点点变得炽热,最后汗流浃背,整个人却无比的轻松。

予之以为,这段不愉快的经历会告一段落,也的确有那么几个星期,大锚都没有在他的眼前晃动过,即便是在学校偶尔遇到,大锚都会绕道而行。

但是所谓“好了伤疤忘了疼”其实不仅仅是一句古训,而且就是活生生的显示。予之在收到大锚的“战书”时,的的确确吃了一惊,原本已经松懈下来的心不由地又提了起来。

这个愚蠢的傻大个子,明明下“战书”的人就是他大锚,结果他还学电视剧里的悬疑桥段,将报纸上字剪下来东拼西凑成一封信:

杜予之、赵连生:

你们有本事不要找外援,我周五放学后,六点准时在学校背后的洪水沟等你们,到时候我们单打独斗,一分高下。

吴永胜

予之收到战书时还一头雾水,这“吴永胜”到底是谁,他也没有弄清楚。待课间找到在隔壁班的连生商量,两个“臭皮匠”推断吴永胜八成就是“大锚”的本名儿。

“你说他欺负你这么久,你还不晓得他名字?”

“什么欺负啊,我可没被他欺负,我从来也没示弱,更不会给他钱。”

“但是你被他揍得挺惨。”

“那有什么,那是我先天不足,不像你,跟个黑铁塔似的,就是你一屁股坐下去,他……他吴永胜也七窍流血了。”予之一向就是个不服输的性格,让他承认自己是被欺负,他打死也不愿意。

“嘿,你说这大锚叫什么名不好,非得叫永胜,结果偏偏姓了吴,吴永胜,永无胜,反正他跟咱们斗,没胜算。”

哈哈哈哈,连生说完这话,自己先笑开了,予之也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得个不亦乐乎。

过了一会儿,予之便又忧心忡忡,“他肯定不会跟咱们单打独斗,我怀疑他找了帮手。”

“那还用问么,他那怂样要是不找帮手,他也不敢下战书啊。”

予之眼前出现了成龙在电影《少林木人巷》里面的模样,在与凶狠的江湖魔头决斗之前,强身健体,闻鸡起舞。难道眼前这赵连生也依葫芦画瓢,就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所谓“山雨欲来风满楼”,一点也不假,那一个星期是予之最忐忑的一个星期,甚至比中考时候,那前一周还要不安,总是在半夜里被噩梦惊醒,梦里自己和连生都满脸是血,连生咧开嘴对自己笑,嘴巴里被打得没有一颗牙……

他不知道连生到底跟自己是不是一样,但是他也决计不会问连生这么个傻问题。男人之间,相互都得保存一些隐私和尊严——予之已经把这件事上升到尊严的高度,毕竟连生受到牵连是因为自己,而自己现在再装怂娘炮肯定要被他小瞧。

看他赵连生也照样每天一成不变,上学放学打工,拿到工钱的那天,真的还请予之吃了一顿麻辣烫,很香的汤料,热气腾腾的素菜荤菜,拌着辣椒粉,辣乎乎地相当有吃头。

连生的若无其事在予之看来其实是欲盖弥彰,也许他内心里怕得要死。

但是,为了永久的摆脱大锚的骚扰,洪水沟一仗势在必行。

予之一直忘不了那天的情景,秋天本身就万物肃杀,学校周围都是梧桐树,叶子也都枯黄,掉的非常之快,暮色十分,黄叶飞舞,大有萧条之象。

予之和连生,两个人模仿《英雄本色》里狄龙和周润发的模样,穿了一身黑色风衣,头发上喷了一点“水摩丝”(就是自来水),面沉似水,步履稳健,嘴巴里还叼着一根牙签,朝着洪水沟方向走。

“他偏偏选一个傍晚,搞得墨镜都没法戴。”连生自言自语。

予之心里非常没底,连跟他开玩笑的心情都没有了。

“予之,你怕吗?”快要走到约定地点时,连生阴阴地问了他一句。

“说实话,有点怕。”

“其实我也有一点。”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谁也没有挤出那个笑容来。

当人群出现的时候,予之甚至有些佩服大锚的结交能力,不晓得他是从哪里召集来的一群混混,走在前面的,除了大锚之外,还有另外两个大个子,其中一个看起来不像是学生,天色渐暗,予之也只模模糊糊看到那人胳膊上还有一点纹身。

“吴永胜,你不是说了单打独斗吗?怎么带了那么多人?”予之听到连生的声音,在秋风掀起地上黄叶的时候,颇有一点江湖游侠的味道。

“我们一个个跟你打,这不是单打独斗吗?”

“你这是违规,搞车轮战。”

“你他妈屁话多,要想管闲事,就要掂量一下自己几斤几两。”大锚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很轻蔑地说。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眼看大锚拿着棍子就要冲上来了,连生突然大吼了一声。

大锚恁是被他一怔,傻乎乎地应了一句“我,吴永胜。”

“知道你是吴永胜,我是说要跟我打架的另外两位兄弟。”连生手指了指大锚旁边的两位。

予之不知道连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凭直觉也感到他在拖延时间。这小子鬼精鬼精的,说不准他还有下文呢。予之想到这里踏实了不少。

“谁他妈跟你废话,谁给你报名,你当上课点名呢。”那个有纹身的成熟男一脸的不耐烦“大锚,别跟他废话,速战速决。”

大锚听见纹身男的话,大吼着又要冲上来,连生手一伸,“慢着!”

“你又干嘛?”

“换人啊,你上次跟我打就输了,棍子都被踢断了。今天你做头阵,我怕灭了你们的威风,我呢,也不想跟手下败将打第一轮,胜之不武。”

大锚一时间犹豫了,估计想起之前挨揍的经历,有些胆怯。他扭头又看看纹身男,“李大哥……这……”

“我呸,可真他妈磨叽,你下来,老子上。”纹身男上前拍拍大锚的肩,话虽糙,但语气里倒是满含关切,就像是对着自己养了几十年的狗。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连生故技重施,但是这一次不太奏效,纹身男急吼吼地,已经冲了上来。

连生赶紧脱了身上装腔作势的风衣,猛地将身边的予之一推,予之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在路边。待他回过神的时候,两个人已然扭打在一起,天色将暗,路灯昏黄,也看不清谁是谁,谁占上风谁占下风。两个人的身形来看,连生一点也占不到便宜,而且那纹身男似乎江湖经验丰富,加之膀阔腰圆,真是一个强劲的对手。

对方一群手持棍棒的混混们围在一起大吼“李大哥加油”让予之心里直发毛,他的心一点点往下沉,他很想帮忙,但是却无从下手。他又想起噩梦里,满脸是血的连生咧开没有牙的大嘴朝他微笑的样子,一个寒颤上来,起了他一身鸡皮疙瘩。

远远的,予之好像听见了警笛的声音,但是很快便湮灭在了“李大哥加油”的吼声之中,他甚至也怀疑自己是听错了。直到一辆警车停到了昏黄的路灯下,予之才有了一点点真实感,真的是警察,他就像看到了救星一般,“警察,警察叔叔,这边这边!有人打架!”他感到自己的声音已经开始发抖……

警察就好像事先得到了通知一样,早有准备,把一群小混混围了个水泄不通,最后是一个不剩地都给带走了。

“连生,你还好吗?”予之跟着一名警察,跑到连生跟前,他正躺在地上喘着粗气。

“你们……你们……可算来了,我这时间怎么也拖延不过去了,挨了一顿揍。”连生这话明显是对着警察说的。

事后,予之才知道,原来连生一早便报了警,他开始拖延时间也就是为了等警察到场。

“你也真笨,报了警,咱们就晚点去不就得了。”

“嘿,我怎么没想到。”

“你干嘛不早跟我商量。”予之明显有些不高兴。

“做戏做全套,你紧张成那样,直打哆嗦,才真实啊。”连生强忍住笑说。其实他也伤得不轻,嘴角被打裂开了,不停流血,以至于说话都有些含糊不清,“你也别跟我置气,我也是昨天突然才想到了报警的,因为我表姐夫是街道派出所的片儿警。”

予之还想骂连生几句,但是看他那副狼狈模样,想到他这一架也是为了自己,便将话噎了下去。

“那纹身男人委实不弱,才几下我就知道这人跆拳道肯定在黑带2段以上,而且还有点柔道功夫。”

“那你是什么颜色的带?”

“我没带,我练跆拳道就是强身健体。”

“就是比他次咯。”予之一个坏笑,总算遇到一个对手了。

之后,警察才告诉他们,这纹身男人正好是前阵子一起交通肇事逃逸的嫌犯,由于车是偷来的,所以一直也查不到此人行踪,这次误打误撞倒是给遇上了。

街道派出所为此还送了一面锦旗给学校,表扬赵连生,杜予之两位同学参与警民合作,立下大功。

予之记忆犹新的是那个深秋的早晨,太阳当空。在朝会上,他和连生站在主席台上,迎接众同学的“膜拜”。学校教务处主任拿着锦旗,深情地念着一篇发言稿:“在一个风高夜黑的晚上,校门外,站着一群手持棍棒的少男少女,在他们的对面,则站着两个无辜善良的少男……”

予之悄悄对连生说,“真他妈废话,比你废话还多。”

开学那一天,连生到理科班报到,而予之则按照意愿进了文科班。

“我也想去文科班,好多美女啊。”连生报名时,对予之挤挤眼睛。予之耸耸肩,“你要来就来,给我做个伴。”

“你不怕我跟你竞争?”

“竞争?”

“学习上竞争,追女生还竞争。”连生又挤挤眼睛。说者无心,予之心头一凛,连生确实是一个强大的对手,在转学之前,予之的成绩一直都在老学校高居榜首,所向披靡。但是自打转学来了这里,总是有个赵连生给自己“下不了台”。予之暗暗记录了两个人的成绩,最后发现,连生第一名的时间居多,而最让他接受不了的是,连生大部分时间不是在打篮球就是去跆拳道馆,暑假又多了一个新爱好——炒股,还有什么比让一个不爱学习的家伙夺了第一更郁闷的事情呢。

大约是见予之的表情变得不自然,连生也感觉讪讪地,拍拍予之的肩膀,径直往理科班报到去了。

予之因为突如其来的念头,心头涌起一股难言的不快,就好像一份奶油蛋糕吃多了以后的腻味。

“你是杜予之吗?”

予之转头,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沈小念,她微微地笑着,嘴角有两个小小的酒窝,很小很深。

“哦,你是谁?”

“沈小念,理科一班的。”理科一班,那不是跟连生一个班吗?他好意思说文科班好多美女,这现成的一个居然跟他一个班,予之的心不痛快地下沉。

“有什么事吗?”

“我想邀请你加入文学社。”

文学社?予之有所耳闻。但是从未想过要参加,虽然之前语文老师也有过建议,予之素来有“落笔文华绚不群”的评价,但是他一直觉得男生写作也不过是一个娱乐,算不得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而他也从未想过要在这条路上走多远。

“我们的主编考上大学走了,今年要重新选。我觉得现有的文学社同学里没有能够胜任的,高老师推荐了杜予之你。”高老师,是杜予之的班主任,也是之前建议他参加文学社的语文老师。

“你是说,要我去当主编?”

“不是去‘当’,而是去竞聘。”

“搞个毛,还竞聘。”予之一皱眉,脱口而出一句不太文明的话,扭头就走。

“如果我说找赵连生当咱们的秘书,你愿不愿意竞聘?”沈小念在他背后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句。

“秘书?”予之停下脚步,心头暗暗叫绝,想不到这文学社还搞得煞有介事,连秘书都有。一想到连生忙前忙后,屁颠颠的模样,予之忍俊不禁。

“怎么样?这个条件你接受吗?”

“你能说得动他?”

“他已经答应了。”沈小念强忍住笑意,大眼睛紧紧盯着予之,就好像要把他装到自己的眼波当中淹死一样。

“他答应了!”予之几乎要跳将起来。

“你不信可以去问他。”

“你怎么让他答应的?他怎么可能答应你?”

“上学期,他上课玩扑克牌被语文老师没收了,我帮他要了回来,这个就是条件。”

“看来你是早有准备。”

“怎么样?竞聘不竞聘?争取做文学社总编,把你的竞争对手,好哥们儿赵连生给钉在耻辱柱上。”

“嗬,看不出你还挺狠。”

社长、总编、秘书,这倒是一个不错的组合。高二开始,予之和连生的“二人转”组合又多了沈小念这么一个“拖油瓶”。

“拖油瓶”是连生给她取得绰号,沈小念跟连生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同学,用连生的话说,就是冤家路窄。

确实是冤家,两个人见面说不到三句话就会吵架,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吵得脸红脖子粗。予之总是充当和事佬的角色。

“说真的,要不是为了杜予之能做主编,我才不稀罕你做秘书呢,懒得要命。”

“嗬,还真把自己当一回事了。”

“你别拽,我现在就是你的领导,你就该听我的去做。”

“撒泡尿照照,毛都没长全呢,就领导领导的了,什么领导啊,丽春院的领导吧?”

“哼,就是丽春院的领导又怎样,你充其量就是个韦小宝。”没有想到沈小念也看过《鹿鼎记》,这么一说,她倒是成了连生的长辈了。

两个人吵架总是越吵越不上道。

连生对于沈小念总是表现得很不耐烦,原本两个人的活动,现在总是会多出一个人来。他和予之去游泳,沈小念非要跟着;他们去健身,她也要跟着;他们去踢球,她也要跟着……对于连生管她叫“拖油瓶”她也一点不生气,“我拖的是予之,予之喜欢我跟着,对吧?”然后毫无保留地露出一个微笑,让予之毫无招架之力。

予之一直不明白,连生为何没有丝毫怜香惜玉之心,有时候他甚至看不过眼,觉得连生对小念可以说是“刻薄”,但是小念似乎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你为什么不能对沈小念好一些呢?”予之对连生不止一次说起这话。

“你懂什么,这个丫头鬼精鬼精的,你不知道她在背后跟我爸妈都告了多少我的刁状,小学时候说我在她桌洞里撒尿,害我被我妈揍得半死。”

“小学的事情,你还记仇?”

“初中也是啊,考试考着考着,突然举手告状说我偷看她卷子。跟你说,她就是个贱人!”连生用词相当凶狠。“不过,现在老子的成绩能甩她两条街了,活该。”

予之觉得连生完全不可理喻。

小念在予之的印象里,完全跟连生形容的疯丫头,小鬼联系不上,小念永远都是小清新的模样,她喜欢穿一件棉麻质地的白色衬衣,下面是同样质地的蓝色长裙,配着一双蓝色或者白色帆布鞋。

长发高高束在脑后,斜斜的刘海遮住眼角。鼻翼处有一点小小的痣,连生常常嘲笑小念的那颗痣就像鼻屎叮在鼻子上,其实不论他形容的多么恶心,其实予之知道,连生也不得不承认,小念是相当漂亮的。

常常在大街上遇到一个火辣辣的美女,连生的评价都是“这也算漂亮啊,连拖油瓶都比她受看。”

在予之的记忆中,那是一场不同寻常的足球赛,他时常在想,如果没有那一场足球赛,他和小念的关系会不会有更好的结局。

对方是隔壁国际学校的外国学生,连生因为一场风寒并未首发,予之作为队长与对方“鏖战”。那真是一场血气方刚的挑战,而场下两边都有看起来很有规模的“拉拉队”。小念一向对学校的这类活动非常积极,拉拉队长是一个长腿的高妹,看起来好像是沈小念的“闺蜜”,身材娇小的沈小念站在高妹身边,对比鲜明,有时候看起来非常滑稽。

即便是十几年过去,回想起来还能感受到场上的“血腥”气息。从最初开球开始,就起了冲撞,明显能够感到对方的不友好。对抗,最终演化成一场群殴,包括裁判在内,乱作一团。予之明显感觉到中国学生与欧美学生体力上的差距,同样是挥舞拳头,对方的拳,感觉是李元霸的铜锤;而自己出的拳,就像是小娃娃的拨浪鼓。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怎么一回事,他感觉到牙龈和鼻腔开始流血,额头阵痛,而周围的几个队友,也不同程度地挂了彩。

最后,双方被裁判强行拉开,甚至被拉开的时候,脚还在不停的朝对方踢。对方学生用英语大声地咒骂着中国学生,而予之这边也毫不示弱……身体冲撞又演变成一场嘴仗。

而大家都忽略的是,在操场边上,双方的拉拉队也开始大打出手,慢慢地,大家的精力都被两拨打架的女生吸引过去了。那是予之第一次看到女生打架,撕咬,抓头发,完全就是一场没有章法的肉搏,有几个女生骑到一个高妹身上,眼看高妹要吃亏的时候,立马又被小念及另外几个女生给“援救”下来,几个女生狠狠跳将起来,死命压在那几个外国女生身上——就像叠罗汉一般,一层压一层,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这个形容尤其准确。

予之顾不得自己的鼻腔流血,赶紧招呼裁判,“把她们拉开!赶紧的!”

这时候场边的发呆的裁判以及众球员才回过神来,七手八家把一帮女生给拉扯开来。大家甚至忘记了之前球场上的不愉快,开始投入另一场战斗,这一次大家站在同一条战线,目的就是把一群撕咬的女生拉扯开来,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连生赶到校医院的时候,予之不断流血的鼻孔已经被堵上了两块纱布,而被老外学生踢破的膝盖,也已经被包扎好了。小念的额头被一小块石头划破,不停流血,医生正在给她止血,涂抹碘酒的时候,疼得她几乎跳将起来。

“你们这到底是干了些什么?”连生见了他们便直跺脚,“沈小念,你还是女生,以后额头留疤破相,看你怎么嫁得出去。”

“你别埋怨她了,她也是为了我们队伍加油,才……”予之连忙插嘴。

“真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拉拉队,叫你们是去加油的,不是去作奸犯科的。”连生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口气。

“好了,不要吵了,我还心烦呢,明天估计得写检讨。”予之瓮声瓮气地说,心里一片忐忑。

此时,包扎好额头的小念,走到予之身边,突如其来地拉起他的手,“我知道,今天是我们拉拉队在场下起哄,搞得气氛越来越糟糕,你也不要心烦……”说着,眼圈便红了。

予之被她那么一拉,身上就好像有千万只蚂蚁在爬一般酥麻,一时间竟是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小念的手心,潮湿而温热,这么许多年过去了,予之还会常常想起那手心的温度。以致于后来的很多次恋爱牵手,都不再那般投入,思绪总是倒退到很多年前。

“别温情脉脉了,也别流眼泪,走吧。”看到这一幕,连生的口气才缓和了下来。

“我走不动,脚踝扭了,刚才是坐老师的自行车过来的。”小念低头很不好意思地说。

连生看看予之被纱布包裹的膝盖,叹了一口气,“你们两个,天残地缺,倒真是一对。”然后很自然的半蹲下来,拍拍自己的背,“上来吧,你算算这已经是第几次了。”

小念破涕为笑,同样自然地伏到连生的背上,“你别把鼻涕擦到我的白T恤上。”连生没好气地说。

予之看在眼里,心里泛起一阵难言的酸楚,感觉自己好像才是他们中间的“拖油瓶”,在没有自己参与的这许多年里,他们不知道有多少次这样的经历。

“连生,你不觉得沈小念是故意的吗?她的脚踝根本就没有受伤。”事后,予之对连生说出自己的想法。

“不会吧?她难道故意要我背她?让我出苦力?这个家伙又整我。”不知道连生真傻假傻。

“我是说,她可能喜欢你。”

连生对予之的想法嗤之以鼻,“不要说这么不靠谱的话行不行?我真的怕了那个拖油瓶,敬而远之。”

予之随着他的话也哈哈大笑,笑里还是掩不住落寞。他甚至不敢去问连生是不是对小念有同样的感觉。

予之不希望自己与连生的感情,因为一个女孩子的出现而出现裂痕。他也清楚的看出来,连生与自己的想法一样,他们开始有意无意疏远小念,相互之间都避免与小念单独见面。这似乎成为了某种默契,而他们依旧还是一如既往的形影不离,一起游泳,一起健身,一起温习功课,一起踢足球,一起去证券营业部炒股。虽然偶尔小念也会跟他们一起,但是她似乎也感受到了一丝尴尬的气氛,也渐渐淡出两个人的世界。

而到了高三,大家都开始为了高考而冲刺,也减少了活动的次数,开始各自为了前途奔忙。

予之不知道连生的在想一些什么,但是他却对小念的思念,却是一天比一天加深。有时候吃饭,想起小念微笑的酒窝,便情不自禁的选择她喜欢吃的菜;有时候穿衣服,也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小念说过“予之穿黑色衣服很好看”,而选择自己并不太喜欢的黑色……这感觉,他只能深深地埋在心里,不敢让任何人知道。

离高考还有一周的时间,学校便给高三学生放了假,意在这一周让他们自我调整,放下心里紧张的包袱,好好备考。予之收拾好自己的桌位去理科班找连生,窗户外,他俨然看到小念似乎在请教连生问题,连生很认真的解答,而小念——予之看到小念一脸笑意地盯着连生的脸,眼睛并不看题。时不时用手里的铅笔挑起连生低头时候挡在眼前的刘海,那是一种很自然很随意的亲昵,是她和他之间从不曾有过的。

窗外的予之看得有些傻了,几乎都忘记了内心的酸楚。那一天,他一直站在原地,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初恋的结局,那么无声无息的悲伤。

高考之后,作为“领导们”的最后谢幕,文学社组织了最后一次活动,活动是予之跟小念一同发起的,目标是天目山大峡谷。活动几乎是得到了文学社所有社员的响应,一方面是因为小念的好人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予之平时的号召力,在低年级女生里,毫无疑问,予之是最俱影响力的帅哥之一,他也算是学校里响当当的名人,就在毕业前夕,还收到不少女生的情书。

只是,这些乱七八糟的感情泛滥也掩不住内心的落寞。

予之总是想起电视剧里的狗血剧情,万众瞩目的男二号往往得不到女主角的青睐,女主角总是会选择对她丝毫不在乎的男一号。

不知道为什么,跟连生在一起,予之总觉得自己的重要性会不知不觉下降到男二号的位置,这种感觉好像就是在察觉到小念对连生的感情而开始的,有时候他也想疏远连生,但是更多时候他又对这个朋友割舍不下。

选择天目山大峡谷旅游之前,予之已经打算接受父亲的安排去英国留学,而他也已经参与了英国几所学校的选拔考试,结果大约八九不离十吧。这次旅游,也能看作是他与众位同学的谢幕吧。

爬山其实就是一个体力活儿,考验的是人的体力与耐力。江南水乡,其实山不多,即便有山,也并不算难爬。所以大家一路嘻嘻哈哈,也还颇有乐趣,予之经常想,要不是有最后的那一出戏剧性地结局,他会很怀念那一次集体活动。

山到半腰,有瀑布,有水潭,有岩石。大家都一一跨过岩石走到对面,夏季雨水多,路也滑,于是男生都会向女生搭一把手……予之与连生同时向小念伸出手,他看到她很犹豫的表情,连生很不好意思地将手缩了回来,然后拍拍予之的肩膀,微微一笑。

那个笑容有些谦让,又有些抱歉,总之让予之感觉非常不痛快。而他接过小念伸出的手时,瞥见她的眼里的那一抹失望,甚至用任何表情掩饰都是不可能的。

予之的心一直往下沉……一直往下。灰暗地心情让予之在爬山的队伍里始终格格不入,在下山的时候,他甚至掉了很长的队,他远远地跟在队伍的后面,冷眼看着一群同学的欢声笑语,一切的景致都感觉兴味索然。

傍晚,大家留宿在山脚下的一处颇有农家风情的旅舍。

“予之,你心里是不是很不痛快?”安排好房间以后,连生很直接地问话让予之吓了一跳。

“我能有什么不痛快?”

“是不是因为小念啊?”连生的语气有些令人捉摸不透。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快出国了,为什么不在出国之前把心里话对她讲呢?”

予之心里狂跳,故作镇定,“你说的什么,我听不懂。”

“不论是什么结果,终归不要让自己留有遗憾吧。”连生没有再跟他交谈下去,便开门出去了。

予之在房间里前思后想,细细体味着连生的话,甚至连吃晚饭的时候都在矛盾地做着思想斗争。

饭桌上予之并不见连生,社员们都招呼着予之和小念同坐,“社长和总编总是要近一些才好。”

“很快就要各奔东西了,社长和总编有没有什么话要讲呀。”

大家都开始瞎起哄,予之一直觉得这种群体式的玩笑幼稚地可笑,但是这一次却破天荒的感觉很受用。而小念也似乎并不抗拒,保持着一社之长应有的气度和派头。只是予之注意到小念的眼睛似乎四下里张望,好像两只搜索雷达。

他立刻想到,她是在寻找连生。

似乎只有在连生面前,小念才会变成那个爱撒娇的,刁蛮任性,古灵精怪的小丫头,甚至是在予之面前,她似乎都颇有顾及。

晚饭后,大家在老师的安排下三三两两地在一起做游戏,或者玩扑克。小念偷偷地往外走,予之一路尾随,他说不清到底是好奇,还是不放心。

天色由亮转暗,忽远忽近的小念的背影时而模糊时而清晰。小念应该是在寻找连生,但是连生现在能到哪里去呢?

小念越走离旅舍越远,予之步步紧跟,生怕看丢了她。

这时的天色,渐渐从昏黄变成幽暗,最后完全沉浸在一团墨汁当中。前面小念的影子越来越模糊,予之内心里一阵惶恐,他大声呼喊,“小念,沈——小——念!”

她似乎驻足,声音里似乎也充满了惊恐,“连生吗?是连生吗?”

予之心里猛地一紧,她果然是在寻找连生。予之怔怔地站在原地,没有吭声,黑暗中小念奔将过来,她离自己越来越近,最后,他感觉到她身体的温热,她无声无息地揽住他的腰,她的头靠在他的胸前,她的发梢散发出洗发香波的清甜气息,她似乎很紧张,呼吸局促。

“我一直在找你。”

予之没有说话,他很悲哀地闭上眼睛,他知道她把他当作了连生,他突然很卑微地想,就这样错了也好,哪怕是错了一秒也无所谓,至少这一刻她搂住的人是他。

“你不是连生。”他怀里的小念,闷闷地发出一句声音,然后猛地推开他。

“你要拥抱的是连生吗?”他听见自己干涩的声音。“我有说过我是连生吗?”

“真不要脸。”小念的口气显然动了气。

“明明是你上来搂着我,怎么会是我不要脸?”予之心头一阵无名怒火。

“你摆明了就是要占我的便宜。打一开始我喊连生,你为什么不说话?”

“懒得理你!”予之一听见“连生”的名字就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一想到小念竟然是对自己一点好感都没有,予之便觉得心灰意冷。

他一股热血涌上心间,便是扭头就走,他听见小念在他身后大声含着他的名字,“杜予之,你这个王八蛋。”

“杜予之,你不能把我扔下来啊!”

小念的声音越来越远,最后便听不见了,那是予之最后一次听到小念的声音。

第二天,小念的尸体在距离旅舍两里开外的池塘里被发现,予之奔跑过去时,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人,从人群的罅隙里,予之看到小念穿着她最喜爱蓝色棉麻裙子,裙摆都是池塘的泥水。

他慌张地挤进人群,他眼前的小念,皮肤呈现出几近透明的惨白色,口唇青紫,身体已经浮肿开来……连生与学校的老师一起守在小念的尸体边,他看见连生血红的眼睛和苍白的面孔,跪在小念身边一遍遍呼喊她的名字,那是予之第一次看到连生流泪,开始是轻声的啜泣,然后是呜咽,最后变成失声痛哭……

小念为什么会在这个池塘淹死?予之心头袭上一阵恐惧,他想起头一天晚上的情景,是自己将小念扔在漆黑的山坡上,天那么黑,她的声音充满了恐惧,他却因为那一点龃龉便将她抛下……予之感觉到无法呼吸,感觉到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比自己更加面目可憎,他捂住自己的嘴巴,生怕自己会不小心将这“恶行”脱口而出。

慢慢地,天地暗合,四下无声,阳光变得丑陋,空气变得浑浊。

予之的眼前一片漆黑。

……

睁开眼的时候,四面是雪白的墙壁,一股福尔马林的味道直冲鼻翼,让予之有些短暂的晕眩。

慢慢地,他看清楚身边坐着的人是妈妈,她正关切地看着他,面色疲倦。她身后站着的人是爸爸。予之的脑子像一台机器,插上了电,慢慢开始运转,然后越来越快——小念的拥抱,小念的呼唤,小念的蓝色裙子,小念惨白的面庞就好似一部黑白映画浮现在眼前。

“杜予之,你不能把我扔下来啊!”这是小念对他说得最后一句话,也可能是她在这世上说的最后一句话。他竟然狠心把她扔在无人的山坡,让黑暗将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吞噬。

予之多么希望这就是一个梦,梦醒了,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一切都不曾改变,哪怕小念还爱着连生,哪怕连生真的不爱小念,哪怕他还可悲地泥足深陷,一切都不重要,只要小念还活着,活着,比什么都好!

他感觉到有温热的水滴从眼眶流出,然后顺着面庞流入耳际。他翻了个身,那些水滴又慢慢横扫过脸颊流到嘴角,流到唇间,最后舌尖碰触到那苦咸的味道,他才有了一点知觉,那水滴居然是眼泪。他已经18岁了,他已经记不清自己上次流泪是什么时候。

“我再流一次泪,流完就一辈子不流泪了。”他这么想着,原谅了因脆弱因恐惧因悲伤因绝望而流泪的自己,开始是轻声啜泣,然后哽咽,最后他像是抛弃了自己一般,嚎啕大哭,就好像要把这一辈子要流的眼泪一次流干净一样。

一个月后,予之顺利地接到了英国伯明翰大学发来的录取通知书,临走时,连生陪他到机场。这是自小念去世之后他们的第一次见面,连生眼眶深陷,嘴唇也起皮干裂,予之看到连生就有一种照镜子的感觉,他目前的状态比连生好不了多少。

可能是因为小念的死,两个人生疏了很多。连生对他明明是笑的,但是予之却清楚地看到他眼里的一丝疏离。几次欲言又止,最后,连生只是淡淡地说了些祝福的话,予之强忍住那一丝酸楚,对连生勉强地微笑。

离别在即,两个好朋友做了最后的拥抱,予之终于挥手告别了这座给了他美好回忆,又给了他残酷青春的城市。

在此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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