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大陆北部最大的王国,苦楝王国,国都苦城,尸横遍野满狼藉,寂静成岭唯火起。据说之所以叫苦城是因为想让这里的人们不要忘却先代们所受到的苦痛,今天,看来这里的所有人都将忘却那份苦痛,因为这里已经没有一个幸存者了。
不,还是有一个的,一个盲眼青年坐在燃烧的废墟之中,没有眼泪,没有表情,只有沉默。
目光转向紫罗兰王国这边,纵使不少大臣们反对加尔孔成为大陆史上第一个逃亡王子,但在盖拉文克劳和提尔马林的支持下,加尔孔还是力排众议,“光荣”地成为了一名在逃通缉犯。
“诸位,王国就交给大家了。父王在时,总爱说这么一句话,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我不太信他说的任何一句话,因为我恨他,恨他害死我母后,但今天,我信了他这句话,”加尔孔的泪水一滴一滴地坠向地面,不知是因为想起了母后还是父王,“紫罗兰自大陆第一次战争后一直风平浪静,以后的日子怕是不会太平了,不管大家之前关系怎样,是敌是友,我只希望今天之后,诸位能同生死,共患难!加尔孔在此给大家鞠躬了。”这一躬,鞠给母后,鞠给诸位,鞠给王国,加尔孔在心中默默地又加了一句话。
加莎听得热泪盈眶,小嘴微撅,贝齿紧咬嘴唇,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第一次觉得这个娘不拉几的“娘们”原来也是个汉子。
盖拉文克劳不敢看加尔孔,他怕自己忍不住要哭,自己现在是王国的支撑,自己绝对不能留下一滴泪。流泪,只能因风吹,不能因情感。
提尔马林擦了下眼角,带着众将军半跪了身子,右手握拳置于左胸前,那是紫罗兰军中最至高无上的礼节——死礼,行礼者愿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只为达成受礼者的期许与愿望。
没有人再说话,可能是每个人都怕自己说出半个字后哭出声来,也可能是这时的话语不再有了意义。加尔孔觉得这可能是人生中最光辉的一刻了,翘着兰花指怎么了,说着娘娘腔怎么了,自己的心潮是澎湃的,自己的血液是沸腾的!
众人纷纷施礼然后离开。
唯独“懒神”洛瑞斯被地蛇雷雷留了下来,“洛先生,请留步。”
洛瑞斯摘下草帽,有些不解地看着地蛇雷雷。
“送给您一句话,打不过就要跑,该跑的时候别犹豫。”地蛇雷雷边说边戏耍着懒鹤,只是用余光瞟着洛瑞斯。
洛瑞斯依旧不解,却也懒得再问,骑了鹤径直飞走了。
“为什么这么说?你的’心眼’看到什么了?”加尔孔缓缓走到地蛇雷雷身旁。
“大部分懒人背后或多或少都有一个执念。不说这个了,我们得赶快离开这里,艾尔肯给我们争取到的时间不多,加尔孔,你和火雨立刻动身前往苦城,看看还有没有王族幸存,有的话把加莎的身份告诉他们,我们现在要团结一切能团结的力量。莫蒂跟着我,让她现在去苦楝太危险了,”地蛇雷雷给加尔孔递了张纸巾,“还有,在苦城,你们会遇到一个盲眼的年轻人,告诉他我的名字,他会和你们一起走的,切记,千万不要和他交手。”
“你怎么这么肯定他还活着?苦城现在可应该是一片废墟。”
“因为他是‘苦子’。一个亲眼目睹了所有亲近之人的死亡,难以忍受精神上的折磨,想要自杀,却发现自己死不了,于是自戳双眼,从此隐姓埋名的悲惨男人。”地蛇雷雷尽力把故事讲得引人入胜,可惜没人给他鼓掌。
“死不了?”
“是啊,求死不能,世间最大的痛苦之一吧,因此帝岛直封他‘苦子’称号,只是好多人并不知道这个称号的来历,以为他只是受过好多苦难。去苦城能找到他,就算是大有收获了。我和加莎去找那个家伙,咱们分头行动,羊角槭再见。”
火雨和加尔孔明显知道地蛇雷雷口中的“那个家伙”是谁,并无疑惑。加莎又是听得一脸莫名其妙,她只在地图上见过羊角槭这个地名,听说是因为长满了羊角槭树而得名。
“神经病大叔,咱们到底要干嘛啊?”火雨和加尔孔离开后,加莎莫蒂的蓝眼睛又开始好奇地转动了。
“跑路,活命。”
“可是,疯子大叔,这似乎和我没关系吧?”
地蛇雷雷已经快习惯加莎对他那欠揍的称呼了,“想不想见遍大陆上所有的帝岛直封,要到他们所有人的签名?到时候你可就是'大陆一姐'了!”
“那还等什么,咱们快跑路啊!不,等下,还有件事,能不杀人吗?”加莎莫蒂蔚蓝色的双眼很美,美到令人难以拒绝。
“曾经的我以为生命是平等的,后来我发现只有我想去保护的生命才是平等的。”地蛇雷雷扭过头去尽量不看加莎的眼睛,说着自认为文艺的句子。
“说人话!”
“好吧,我尽量。”真是的,想文艺一下还被这么打击。
一路向南,分明应该越来越热,但加莎明显觉得寒意越来越浓。
“为什么咱们不坐赶翼龙了啊?”不问问题似乎就不符合加莎莫蒂的性格了。
“因为赶翼龙本来就是火雨的坐骑,她和加尔孔骑走了。再加上我们进入禁雪地原了,这里禁飞。”
“禁雪地原?禁雪地原!大陆十大禁地之一!我们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了!”加莎莫蒂有一种刚出狼窝又如虎口的感觉。
“有个老朋友在这里嘛,没事的,在这片区域里只要不说‘雪’这个字,就不会有事的,额……我们刚才好像已经说了好几个‘雪’字了。”
“啊!啊!啊……”加莎莫蒂要疯了,自己怎么就认识了这么一个奇葩。
禁雪地原明显听见了,天空开始飘落细细的雪花,但最可怕的是,那些雪花一触碰到地面就变成了各种植株,普通的土地瞬间就变成了草原并且逐渐向林原演变着。然而地蛇雷雷依旧不紧不慢地走着,就像是饭后在自家后花园里散步一样。这种悠闲并没有维持多久,地蛇雷雷忽然停下了脚步。
“你不觉得有些不太对吗?”地蛇雷雷脸上忽然写满了警惕。
“我觉得你最不对。你个疯子大叔!”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加莎莫蒂已经杀害地蛇雷雷成百上千次了。
“你没发现这里少了些什么吗?”
“是疯子大叔你的智商吗?”
“是狼群啊,禁雪地原向来是有大量狼群在这里生活的啊,可是从我们进入这里开始就没有见到过一头狼。”
“你不是号称'冰狼地蛇'吗?你和狼不都很熟?”
“你是不是没带智商,冰狼是说我像头冰原上的狼,不是说我和狼很熟。咱们要去见的那个家伙才算是真的和狼很熟。”
“没有狼就没有狼呗,咱们不应该快些去见你要见的人吗?再慢的话这里就要被森林覆盖了。”加莎已经对森林有着恐惧感了,放弃了第十次询问要去见谁,这可真是不符合她那一贯的好奇心。
“我们最好开始跑了。”地蛇雷雷又开始说着没头脑的话了。
“为什么啊?”
“因为可以帮你减点肥。”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很胖吗?”如果说有一件最让加莎莫蒂引以为傲的东西的话,那一定就是她的身材。
“这我就不知道了,你可以问问你身后的那头冰嚎熊,或者等你被它吃了后我帮你问问它。”地蛇雷雷总是一脸轻松地说着冷笑话。
加莎觉得身子更冷了,冰冷之中还带着一缕血腥味,她僵硬地扭过头,然后大叫一声,玩命似的向前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