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各个国家都在养兵蓄锐,蓄意待发,战乱纷争不断,随时有灭国之争,秦国也不例外。秦人的发展经过了漫长的历史过程,秦穆公在位时,成为春秋霸主之一,但因秦地处西部边陲,长期以来与中原各国的交往较少,经济文化上落后于中原各诸侯国。在战国初期,秦国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所以,秦国在和其他诸侯国以及戎、狄的斗争中,显得愈来愈弱,最后形成被动挨打的局面。铜胄(东周)在与中原各国的外交上,处于弱势地位,被各国以“夷狄遇之”,不能参加中原各国的盟会。与外部斗争失败的同时,秦国内部的矛盾斗争也逐渐加剧。剥削阶级中新旧势力之间的矛盾和劳动人民与剥削阶级之间的斗争交织在一起,使秦国出现动荡不安的局面。这不利于扩大本国力量,更不利于与其他诸侯国抗衡。
在这样的时候,兵源对一个国家来说就更显得至关重要了。在商鞅的变法中我们也能看出这一点。在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后,商鞅就提出了奖励军功的军功爵制。建立了军功爵禄等级制度,这不仅增加了兵源,而且扩大了新兴地主阶级的社会基础。鬼玺相传是战国时期鲁殇王的鬼玺。鲁殇王原是鲁国的一个诸侯,天生就有一只鬼玺,能够向地府借阴兵,所以战无不克,被鲁国公封为鲁殇王。有一天,他突然求见鲁国公,说自己多年向地府借兵,现在地君有小鬼造反,必须回地府还地君的人情债。希望鲁国公能够准他回地府复命。鲁国准奏,鲁殇王嗑了个头就坐化了。鲁国公以为他还会回来,就在这里给他设了这个一个地宫,把他的尸体保存起来,希望他回来的时候能够继续为他效命。他提出,“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扁茎铜剑(秦)“有军功者显荣,无军功富无所芬华”等法令。这些法令对秦国的历史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可以说改变了秦国的政治、经济、军事面貌,改变了秦国的命运。因为奖励军功爵制在战争中极富诱惑力,极大地鼓舞了秦军的斗志和士气,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对外作战时如同虎狼之师,所向披靡,势不可当。加之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逐渐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可以毫不含糊地说是商鞅通过奖励战功,使秦国的军队成为战国七雄中战斗力最强的军队,秦始皇最终依靠这样的军队统一了六国。
条条大路通罗马,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一样。格拉古兄弟的改革就是用另外的一种方式达到了增加兵源,加强军队战斗力的目的。
公元前2世纪左右的罗马正是对外侵略和扩张不断的时期。常年的征兵,常年的作战使人民和军队疲惫不堪。公元前149年,在马其顿爆发了伪腓力所领导的解放战争。公元前147年,在西班牙发生了长达九年之久的反罗马战争。公元前138—公元前132年,在西西里爆发了规模巨大的第一次西西里奴隶起义。这些都表明,罗马要有效地统治疆域辽阔的行省,必须建立一支数量庞大的军队。但当时罗马的兵源并不能因为需要量的增加而有所扩大,反而呈明显下降的趋势。根据公元前154年的人口调查,适合入军团服务的人数,也就是拥有地产的罗马籍公民,约为324 000名。而到公元前136年,这一人数已下降到318 000名左右。因为军队的补充有财产的限制,古罗马士兵外套胸针丧失土地的公民也就丧失了作为军团成员的资格。因为罗马人相信,你必须有财产,才能跟国家同呼吸共命运,那些赤贫的自由平民,是不会用生命去维护国家利益的。战争使赤贫的自由平民越来越多,军队的需要量和供给之间的差距就越来越大。如果不能解决国家兵源匮乏问题,罗马的威力,它对征服地区的统治,都会受到威胁,这引起了统治阶级的极大不安。
针对传统公民兵制“服兵役者必须拥有土地、自备军需”的严格限制,罗马当时情况下,缓解兵源危机,首先得让大量的无地者重新拥有土地,获取服兵役的财产资格。而土地法的直接目标就是使无地者成为拥有土地的公民。公民兵制的又一规定,即拥有土地的公民必须服兵役,这又赋于了土地法缓解兵源危机的作用。 格拉古兄弟改革时就看到了这点,改革了土地法来适应这一军事需要。尤其盖乌斯·格拉古时期的改革,还提出了禁止征召年龄在17岁以下的男性公民到军中服役,并规定由国家拨付公款供给士兵衣着,并且此款不得从军饷中扣除等,一些惠兵、养兵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