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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血猎林刀剑除地霸

上回说到小师师得蜀葵消息,知道景三想除掉路东明。她尚自有疑虑,并不是信不过蜀葵或景三,只是要留一点心思。也不急着与公孙韬说明,只说路东明有仇家杀来,自顾不暇,如今正是脱逃的好时机,只需过了皇帝那关。

公孙韬等了二十多年,一得这消息,这几日却有些耐不住了。胡乱做完了农活,整日里在东京城晃悠,打探消息,暗中陪伴小师师。他心里明白,这几日是他这辈子的一大转折点,千万不能出什么岔子。若是事成,他便能终于娶得佳人归去,无比甜蜜。

话说之前叶晓风在元宵夜伤得不轻,幸而被吴翔所救,调理了大半年,才渐渐好转。

在此期间,吴翔曾对他说道:“你这小子,自作主张去杀什么宋江?这也是你能杀得了的?金老板可不会做没把握的事,怎么会信任你这个笨蛋?哎!”

而当吴翔离去之后,叶晓风一个人静静地养伤,却撞上了景三。景三是来逼问小葵和金老板的关系。叶晓风如何肯说,推作不知。列位都知道,当一个人拿刀架在脖子上逼问的时候,被逼问者总是会说:“不知道,不知道。”或者就说:“死也不说!”碰上硬骨头的话,就这两种。可是越这么否定,也就等于默认了这其中有秘密。

景三过去也是金家的人,小时候对叶晓风有点印象,当天一听他喊出小葵的名字,心里便已明了。时间隔得再长,可生命中无比重要的事总是不回淡忘的。他哈哈大笑,把刀松开,扶他起来说道:“叶兄,你不说我也猜得到。”

叶晓风奇了,说道:“你猜得到什么?”

景三便说:“谢谢你对舍妹如此爱护,哈哈!”

叶晓风傻了眼,如何会相信?景三便有条有理地说与他听。他落拓江湖这么多年,相貌变化极大。叶晓风实难相信,然而当他说过童年往事之后,叶晓风也渐渐地信了。他本是名门之后,心地善良,见他说得诚恳合理,便也信了。于是,二人称兄道弟,重述童年之谊。

景三说道:“如果我猜的没错,你现在心里正在盘算着一个极凶险的计划。你在想,为了抵消金老板的恩情,肯定会想着也帮他也报了家仇。若是杀了路东明全家,那么这恩情也就一笔勾销了。你就不会再受累了。我说的对也不对?”

叶晓风知道他是路东明的人,犹豫了一下。景三再说道:“实不相瞒。我小妹尚在人世,路东明早晚得知。我就要手刃他,保得小妹周全。若能得叶兄相助,成功的把握就大了许多。”

叶晓风一听,心中大喜,又转而忧愁,说道:“正被景兄说中。我本有计划除掉路东明,奈何他手下太厉害,而我的剑法并不十分高明,怎可能伤得了他?”

景三说道:“无妨无妨,他待我亲近,我可以趁他不备来上一刀,然后你带着手下众刺客一拥而上,随意砍杀。我对他手下了如指掌,教你些法子对付。”

叶晓风思索一番,觉得这计策可行。于是,这二人商量妥当,都赌咒发誓,不将今日之事告诉别人,更不可泄露景三与蜀葵的身份。

景三时刻在东京观察路东明举动,寻找良机,而叶晓风则筹备人手,训练克敌之道。就这么过了两月有余,景三却苦于没有机会,迟迟无法动手。而路东明却知晓了一些动静,开始起了疑心,护卫随时不离左右。景三庆幸自己尚未被怀疑,怕夜长梦多,决定孤注一掷了。他担心一去不复返,来不及与蜀葵见面。于是,就悄悄见了蜀葵,兄妹相认,了却了心愿,而他却是无比伤心。

他怕这一见面暴露了蜀葵身份,连忙联络了叶晓风,约定三天后动手。那时路东明正在在城外狩猎。虽然随身的高手都在,但城里的手下无法赶到。

叶晓风带着黑衣刺客早早地埋伏在森林里。景三也在狩猎队伍之中,他声称去追一头野鹿,带着人马投进了埋伏圈。路东明正在心高采烈之际,突然,就被景三反手一刀。多亏他躲得快,坐下一匹马却被劈成了两半。

景三一击不成,心里一寒,却也没有办法了,只能迎面而上。四周的黑衣人也纷纷发了暗器,冲入厮杀。

路东明说道:“景三,我早已料准。林子外有我数百个弟兄,这回引你同伙出来一网打尽,再回头去寻你那小妹。”

景三冷冷一笑,说道:“你那些弟兄没机会了,等他们来给你收尸吧!”

双方交战片刻,路东明见森林茂密,刺客极易躲藏偷袭,就率人一路退到附近别墅。景三和叶晓风一次强攻无果,僵持不下,心里有些焦急。林子里隐约有马蹄声传来,恐怕援兵即刻就到。两人都豁出性命,抱着玉石俱焚的决心,领着人手,破门杀入。刀枪剑盾,砰砰锵锵,一阵喧闹。那别墅造得廊腰缦回,高墙曲折,复杂如一座迷宫。景三生怕有暗道,紧紧跟着路东明。两人捉对厮杀,身上都挂了彩。叶晓风的人之前对路东明的众多护卫早有研究,交起手来有些优势。路东明一看形势不妙,连忙一个机灵,逃入了一条密道。景三和叶晓风相望一眼,紧随而入。

路东明早已算好,暗道之外,有他一百个弟兄接应。而另一百个径直杀向别墅,与其他黑衣刺客交战。

景三与叶晓风兴冲冲蹿出密道,一看又来到树林之中。他俩怕跟丢,双眼始终不离路东明。追出几百米,却发现周围黑压压地围拢来百十个人。

路东明哈哈大笑,二人心中一个咯噔,知道中了圈套。这时候,早已杀红了眼,顾不得那许多,二人背靠着背,互相掩护,逢人便砍。渐渐地体力不支,而围攻的人却毫无松懈的迹象。叶晓风暗暗叹息,瞄了一眼景三,知道今日便要将小命与这疯子一起交代在这里了。

这时,马蹄声越来越响,越来越急,听见有人吼道:“路东明!莫要猖狂!你爷爷在此!”话音响处,只见一人策马冲杀入阵,挥着双刀,连斩了数人。众人定睛看去,却见他戴着一副虎面獠牙的面具,却不是公孙韬是谁?只听他又吼道:“路东明!你逼我造反在前,诬陷我全家在后,今日饶你不过,纳命来!”

“你放屁!啥时陷害你来?”路东明略一慌张,招呼众人道:“我们人多,射他下马!乱刀砍死!”

公孙韬引马长嘶,不欲让人围住,再次冲杀出去。不过他坐下之马终究被乱箭射倒,他一个翻滚,起身后,依旧握刀在手。他说道:“好!许久没有杀贼了,鼠辈都不认得我了,今日便让你们开开眼!”说完,他抖擞起精神,招架四面来敌,毫无惧色。好事者有诗单表其英勇:

蜀道曾奔铁马,燕山欲渡关河。

轻把吴钩收鞘,天公能奈我何?

被公孙韬这么一折腾,景三与叶晓风重压顿减,心里燃起战意,又变得生龙活虎。

三人在人群中厮杀有段时间,路东明心想这公孙韬人称夺魄刀,名扬天下,沙场之上无人能敌,如此下去,恐怕不是办法。他且战且退,便想法子脱身。早被公孙韬一个眼尖盯上,呼唤景三、叶晓风阻住众人,自己快步追了上去。他中途切入战场,浑身是劲;而路东明原先从树林杀到别墅,再从别墅杀回到树林,哪里还有许多气力?公孙韬几步抢上,一招力劈华山,从天而降,路东明格挡不住,刀断人亡。

众人见老大一死,无心恋战,纷纷败走。公孙韬望着景三叶晓风浑身是伤,血肉模糊地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说道:“他们田猎时骑的马还剩下几匹,被我栓在那儿,随我去找。”叶晓风说声等等,去割了路东明人头装上。公孙韬带他们上马,说道:“赶紧去养伤。小年轻,以后动手前想想清楚。”

两人拍马飞奔,景三回头笑道:“你还有资格倚老卖老?公孙少爷!哈哈!”

叶晓风也回头一笑:“哈哈!你也还没娶老婆吧?年轻人!”

公孙韬哭笑不得,摇了摇头,也拍马归去。

这一场大战,杀得一座山林全被浸在血中。

第二天,东京便传出了特大新闻,说城外山林别墅爆发血案,路东明毙命,人头不见,同死的尚有数百人。官府判为黑道相拼,无人见证,无法立案,遂不了了之。

且说公孙韬即刻来见小师师,商量如何对付皇帝。小师师却说道:“你暂且莫来叨扰我,自行回去布置新房,我已有话对他说。限你三个月内布置好新房,如若不然,我就不从你了。”

公孙韬一介武夫,不知她卖的什么关子。不过,既然小师师已胸有成竹,也就不纠缠,回去盖房子。他早已盼着小师师有朝一日与他同住,一间茅屋正盖了一半。

到此却要说一段旧事,正当中原四大寇刚刚抬头之际,大宋与辽金之间有过一段故事。重合元年(1118年),童贯一看辽国被金国连连击退,便想方设法联金抗辽,趁机收复燕云十六州。这点子想得很妙,徽宗即刻就派武义大夫马政化了妆悄悄从山东渡海,借买马为名,与金国密谋。过了两年,也就是宣和二年(1120年),此时宋江、方腊等贼寇正搅得中原不得安宁。而大宋却与金国定下了盟约,因为是渡海谈判,所以就叫做海上之盟。两国商定夹击辽国,金国攻取辽上京、中京,而宋国则攻取辽南京,也就是燕京。事成之后,大宋便把原先给辽国的岁币转送给金国,而金国则把燕云十六州让给大宋。

哎,这本是一件好事,可惜在错误的时机,好事往往会变成坏事。这段悲伤的故事,日后自会交代。

且说海上之盟后一年,童贯平定了方腊,宋江也在招安后被除掉。没了内患,便可以与辽国一战了。当此之时,朝廷之上,人人踌躇满志,似乎列祖列宗百余年来梦寐以求的燕云十六州已经唾手可得了。

小师师看准形势,心里早想好了计策。一日,约了徽宗相见,两人先是作画吟诗,十分逍遥。可忽然,小师师就伤心了起来,徽宗慌忙慰问。

小师师说道:“臣妾看陛下所画芙蓉锦鸡图,俊美神妙,栩栩如生。可是,忽然想到这芙蓉有香消之时,锦鸡有解羽之刻,臣妾心里就无比伤心。屈子云:‘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流光易逝,盛年难再,臣妾实不知该何去何从……”说着说着,已幽泣了起来。

徽宗说道:“明日之事,又有谁能知晓?我们且管今日逍遥,便不枉此生。”

小师师一听,哭得更伤心了,说道:“陛下自可一世逍遥,臣妾却早已半老,无法再陪陛下共画这一幅锦绣江山图了。”

徽宗说道:“且莫伤心,何苦自寻烦恼?喝了这壶酒,所有忧愁都不会再有。”

小师师泣不成声,哽咽道:“如此……得过且过,却也……不是个办法……待到臣妾……七老八十……都不知人在何处……”

徽宗见她啼哭,心里也没了章法,向来是女人哄他,逗他开心,却少有这样敢忤逆他的。他或许就是因此而喜欢小师师的吧。这时,徽宗也无良策,咬一咬牙,说道:“纵使师师七老八十,朕也会相伴左右。”

小师师把掩面的绣花丝绢拉下一点儿,斜眼看他,双眸楚楚可怜,看得徽宗一颗心儿早已化入了情海。小师师说道:“京城里谁人不知?你与青楼名妓个个都有些瓜葛,待我老去之后,你又怎会来理睬?”

徽宗忙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若师师不信,朕即刻传位于太子。我们俩便可做一世夫妻。”

小师师掩面泪奔,徽宗不明所以,话已说绝了,此番却不知如何是好。

小师师半晌无语,好歹止住了眼泪,说道:“陛下是个百年难遇的好皇帝,如今燕云十六州近在眼前,怎可为了区区一个小女子而不顾国民厚望?臣妾希望陛下以天下为重,保得江山永固,万民瞻仰。决不能因为臣妾而丧失好局……”

徽宗不解其意,说道:“怎会?师师尽可放心,我们可永享富贵。”

“富贵怎能永享?就像之前所说的芙蓉锦鸡,总有消亡的时候……”小师师泪眼汪汪地凝望着他,说道,“臣妾希望陛下永远记着李师师最美的样子。决不愿拖累陛下,令陛下辜负苍生。”

徽宗略有感悟,忙说道:“难道你想走?不可,你早已是朕的女人,朕不准你走。”

小师师脸色一变,冷冷地说道:“我不是你皇宫里的人,莫非你也想困我一辈子?”

徽宗被她一顶,有些着急,说道:“不是此意,只是朕惟愿与你长相厮守。”

小师师说道:“希望陛下记住臣妾方才的话,心怀天下苍生,做一个受人爱戴的好皇帝。”说罢,她起身,走到画桌前,说道:“墨已干了,印也盖了,这必然会是一幅传世之作。臣妾亲自去裱糊。”

她小心地收起那副芙蓉锦鸡图,往门口走去。徽宗仍坐着红帐里,看着她踱至门边回眸一笑,听她说道:“陛下,说句心里话,我不是任何人的女人。”

徽宗迟迟不语,呆望着桌上残酒剩墨,不知如何是好。忽听马蹄声纷乱,他忙坐起,看窗外有无数马车四散而去。他大喊李师师的名字,可是,哪里还有人应?整座小阁已空无一人。他以为自己身在梦中,拼命追下楼去,早已没了李师师的人影。他伫立在阶下,满脸的泪水,独自回味着方才与小师师的对话。

原来,路东明一死,家业早被几个属下瓜分干净。而小师师自己别居的小阁,上下人等原本就是她的心腹。此次嘱咐完毕,每人与了三百两银子,各自谋生去了。她收了画出来,飞也似地戴上大帽,上了马车,与众人同时驱车四散而去,纵是皇帝神通广大,也无法追及。

与小师师同在车内的,便是一直笑不拢嘴的公孙韬。自二十多年前,选花仙的那一夜,他早已暗许心愿。如今终于能和眼前人长长久久生活在一个屋檐之下,真是说不出的快活。他忽而傻笑,忽而俏皮地笑,问道:“方才听你说,你不是任何人的女人?”

小师师答道:“正是如此。我不是任何人的女人。我只是选择了你。那是你的福气。”

公孙韬说道:“嘴硬。三十多岁的人了,还这么孩子气。”

小师师便嗔道:“到底是谁孩子气呢?是谁说离了某人便活不下去?”

公孙韬唯有会心一笑而已。忽而,两人又相拥而泣,互相抚慰。

小师师到了公孙家,便改回了原来的名字,小箐。这个名字在世间极少有人知道,故此在镇上生活倒也相安无事。小师师见了新筑的草堂,眼泪不住地流。她看到那些精心布置的饰物,都是竹条、瓷片、雕木等简单的东西做成的,但无一不是精心制作。她心里明白,自己住惯了高宅大院,用惯了金银玉器,必是公孙韬想尽办法做成的。在她眼里,这些东西,就抵得了皇城富贵。

待到草堂一应俱全之后,公孙家就开始给新人筹办喜事。另外,蜀葵虽然名为公孙韬的妹妹,可众人早已将她视作公孙韬的妻子,这回也就一并办了。于是,接连要办两件喜事的消息,令余老夫人心花怒放。卧病的她精神一振,也慢慢地好转了过来。公孙凌与李妙英两夫妇过了许久平静的生活,心也淡泊了,原来就只有一件事始终放不下。如今儿子即将完婚,父母的心愿就了了。李妙英更是急不可耐,盼着小孩降生,能让她将过去的遗憾弥补,将没有抚养的婴孩再抚养一次。

本可全家幸福,老少和谐,可在这时,却有一人心事重重。蜀葵始终无法忘记景三最后与她说的话。景三告诉她的,正是金老板的计谋。金密从小就把她安插在公孙韬身边,真是别有目的。蜀葵一想到这里,总是无限伤心。她心想不能连累到公孙韬,最后,她决定独自离去。她也不会撒谎,怕被拆穿,就悄无声息地走了。

于是,正在全家紧锣密鼓地筹备婚礼之时,其中一个新娘突然消失了。

小师师一来,大家都十分开心,都说这下子全家才算团圆了。那时候,她已经不再是李师师,而只是简简单单的叫做小箐——她小时候的名字。

我们动手另盖起了草屋,与如今住的地方一样简陋。不过,小箐自己动手用竹子松果等小东西做了一些装饰,虽都是些微不足道之物,却都充满了奇趣。

老实说吧,这间草屋自然是将来的婚房了。一边盖着,我们就在商议如何办婚礼了。那时候奶奶还在,她知道蜀葵与我的事,早有心要将蜀葵娶进来。小箐知道自己无法生孩子,就干脆说,公孙氏不能无后,将来重任还需落在某人身上,直把蜀葵羞红了脸。其实我们三个私下里早说明了,若不是因为当初突然遭逢大难,蜀葵早已娶进门了。

“现在这年头那,三五个老婆有什么了不起的?你看周边那几户人家,哪个没几个妻妾?我去卖酒的时候,就连街上要饭的,也要拖上好几口妻小哩。”老爹公孙凌带着些微醉,开始胡言乱语起来,“别说小箐小葵了,你若是看上村里哪位姑娘,爹就做主给你讨来。想当年爹我……”

妙英赶紧用一条鱼塞住了他的嘴,谁知道他后面似醉非醉地会讲出些什么想当年的故事来。小箐和蜀葵都十分想听,可见了妙英的威仪,都不敢逗老爹讲下去。倒是奶奶笑着说道:

“听你爹胡吹,弄得好像满城的姑娘都把他当做心上人。他那个时候在家里,只要你娘疏真一生气,他呀整个人就变得像个小狗一样,耷拉个脑袋,气都不敢吭。若不是你娘惯着他胡闹,恐怕他只能跟城里的汉子打成一片了。”

正当我们开开心心地筹办婚礼时,蜀葵突然告诉我们说,她得知自幼失散的母亲在哪儿了,她要去寻亲。事情原委是这样的,她小时候有个邻居,是做生意的商人,那段时间正巧路过这里,见了蜀葵在外卖酒,端详了许久之后上前攀谈。说着说着,竟被他认了出来。原来蜀葵亲娘在当年和她失散时,得到邻里相助,得以安然脱身,现居太湖。蜀葵得知之后,便要去找她母亲。

我说,等喜事办了,再去迎来同住吧。她却说:“这不好,女儿嫁人,总要问候过母亲。我这就去接她过来,你先和箐姐成亲了,不消多久,我就回来了。”

我说我这个未来女婿理应上门拜访岳母,干脆一起去吧。蜀葵说道:“这可不行,你婚礼的日子都定了,人也邀了,怎么能脱身走呢?不用管我啦,跟箐姐先成亲。哥你不是天天都盼着这一天吗?我一个人去,没事的,不用担心。”

我们一家人还真都信了她的话,让她一个人走了。那时,谁都不知道,她再也不会回来了。回想起来,真是万分的懊悔。大家都沉浸在简简单单的幸福中,都没有注意到她话里有没有什么破绽。

世间总有十分不如意之事,无法挽回。令人悔恨的往事,就像一块坚硬的磐石,总沉重地压在人的心头。或许这就是命运呢,她会有更幸福的生活,会有另一个人不顾一切地爱她。既然因缘这么发生了,或者说,她终究这么选择了,总是合情合理的。

那时,我们都不知道她独自离去的真相。小箐来家之后,我心头的一个结就打开了,再也无需忧愁。或许就是这样轻松的生活把我蒙蔽了,令我不会对蜀葵的突然离去而起疑。我再也不需要进城了,只需要简简单单做一个农夫,做一个丈夫。

我突然发现,在最繁华的地方呆得时间长了,滑落到陋室过着简简单单的生活,也是别有一番韵味。如同一个是乳酪香酥,一个是清汤白米,到底哪个味儿好、韵儿长,还真不好说。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太复杂的东西,味道总难以记住,倒是越简单的东西,越能让人记住,留驻的时间也越长。我早已忘了各种精细糕点的名字,只知道各有各的做法,各有各的相貌,都是极漂亮的,具体味道也是千差万别。吃的时候只想着多好吃多好吃,但之后似乎也只记住“好吃”这两个字,其余细微的分别早已湮没在遗忘的洪流中了。倒是清汤白米,那个味道,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是种真实的味道,就这么简简单单,不劳费神去记。

我和小箐也就这样简简单单地拜了天地父母,喜结良缘。那些誓言也不消说了,二十多年里说的那么多誓言已经初次圆满了。宾客倒也不少,远近邻居,酒馆的小二、茶博士、马贩子、郎中、屠夫、沽酒的、算命的、樵夫渔翁、村姑农妇,还有小师师的不少姐妹。有了他们捧场,敲锣打鼓,热热闹闹,一路开到农家酒馆里头。简陋的婚礼也都变得跟公主出嫁一般。斗鸡赛马、吹拉弹唱、摔跤扳手腕,当然少不了拼酒。一拼拼了个天昏地暗,把个不善饮酒的茶博士张三灌倒了丢在猪圈里,把屠夫王二撂倒在拴马柱下,让种菜的老夫妇跳了舞,让老爹穿了回女人的襦裙,让酒馆的老板破了产。我觉得跟他们在一起,乡土味十足,别提多有趣。与他们喝酒也远比跟朝野名士喝酒爽快,在烂泥里跌来滚去也快活得很。至此,我才懂得,庄周不我欺也!宁肯做个活乌龟,在泥里拖个尾巴摇来摇去。

最开心的莫过于奶奶了。她说道:“现在家人齐聚一堂,单等小葵回来。我可一直盼着娃儿呢。晚上做梦还梦见蜀葵生了一个娃儿,就跟咱们豆豆小时候一模一样,乖巧讨喜。”

看着奶奶一脸的慈祥的样子,我霎时十分想念蜀葵了,不知她到了何处,是否已在回程的路上。原本是两位新娘的婚礼,却少了一位。虽说欢乐不减,却总令在场的人想念起缺席的人。

但是,一场兴高采烈的婚礼终究无法阻止奶奶一病不起。她无法见到梦里面的那个娃儿呱呱坠地,甚至都没有机会再见到蜀葵。她就怀着对后代的期盼和对家人无限的爱而走了。继成亲一件红事之后,却又迎来了一件白事。老天就喜欢作弄人。奶奶走的时候,身边只有儿子儿媳、孙子孙媳。老爹哭得很伤心。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哭,也是最后一次。但我知道,那不是他唯一的一次。因为妙英后来告诉我,疏真走的时候,他哭得像一个小孩。他终于是一个很痴情的人。

不知为何,奶奶离去的时候,我却哭不出来。

我很少能想起奶奶说过的话,从少年时起,我就离开了她。只模糊地记得,小时候,她经常把最好的东西亲手喂给我吃。那些名字叫得很好听的东西,我早已多年没碰过,也忘了是什么味道,不知有没有现在最爱的莼菜鲈鱼好吃。

婚礼当天,叶晓风和景三这两个不要命的人也不请自来。我还记得他们俩为了杀路东明差点送了小命。看来都养好了伤。叶晓风是来传达金老板的贺喜之意的,景三是来蹭酒席的。不过他们都只看到了一位新娘,却不见了蜀葵。我告诉他们蜀葵独自去太湖找母亲了。那两人商量了一阵,酒到中巡就离席而去。

后来小箐就提醒我说,景三原是蜀葵同父异母的哥哥,若是蜀葵得知母亲的音信,景三的江湖消息那么灵通,不会不知道。当时我们就怀疑起来,恐怕蜀葵离去另有隐情。而且她许久未归,总让人楸了一颗心。

婚后,我们一家还是过着平静的日子。耕田酿酒,耍刀闲卧。我再也不必为了弄到大钱而去干一些不喜欢的事情。虽不十分伤天害理,也干过不少劫富济贫的事,但总归寝食难安。用不义的方式去做正义的事业,究竟是正义的还是不义的?我不知道。但可以确定的是,最好的当然是用正义的方式去做正义的事业。

静心过日子的时候,也时常重读些圣贤书。不过大多都忘却了。犹记得《世说新语》开头第一句说道:

“陈仲举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登车揽辔,有澄清天下之志。”

年轻时每每打开此书,读到这里,心里就会油然生起一种豪迈。如今再想起这句话,也依然会有那种感觉。总会在不知不觉之间将自己变成了陈仲举,期望着也能澄清天下,死而无悔。不过当我避居乡野时,想到“言为士则,行为世范”,这该有多困难。世人怎会得知一个平凡的你有何言行?更何况以你为榜样?于是,我明白,其实每一个人只要能让自己有资格成为子女效法的对象,就足够了,天下不待澄清而自清。

妙英过去在佛寺里住过许多时间,经常会给我们讲讲佛经。我犹记得她给我念金刚经,讲:“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

降伏其心,说起来只是四个字,行起来却是难上难。

不过,也不管什么难不难,只是这么简简单单地过着日子,别无所求,倒也自在安乐。只是盼着蜀葵能早日回来,一家团圆。

可是,蜀葵未回,却等来了另一个人,平静的生活也瞬间溃散。

当我看见门口站了一个须发半白、精神矍铄的老者时,根本就没料到他会是吴翔。估摸他的年纪与老爹一般大,但老爹太过于嗜酒,显得比他苍老一点。

他靠在树上,看着乡村的景致。吹的是清凉的晓风,河岸很绿,散落些菜田。

起初并没有人在意这个衣衫褴褛的花甲老人,我也只是多看了几眼他背上那柄古朴的剑。想必是一名流浪四方的剑客吧。我继续****的杂活,并没有继续留心。

他一整个早上都呆在破庙的门口,坐在河边,一脸的平静,嘴角挂着笑。

我慢慢觉得这人不简单。他的身上没有多余的包袱,只有一条破旧的青衫。两只脚上穿着一双满是灰泥的布鞋。可他的眼神异常的清澈,不像一个老人。因为当一个人年岁增长的时候,渐渐地梦想就不再轻盈,他的身躯会因负担而变得沉重,眼神会因关注俗事而变得浑浊。长久的时间所结出来的果实,会让一个人学会珍惜,也会让他学会持重。然而眼前的那个人,他的眼神却像一个少年人,如花般轻盈欲飞,似乎仍有广阔的天空任他去翱翔,仍有美丽至极的梦想可供他追寻。

当我正在观察的时候,老爹终于一觉睡醒,出门伸了个懒腰。忽地,他瞥见树下的人,愣了一下,定睛一看,马上笑了起来。

“吴翔!”

那老者一回头。老爹指着他笑道:“哈哈!原来真是你啊!你个疯子!这么多年跑哪儿去了?”

我这才回过神来,原来他就是吴翔。我愣住了,又回想起了那天夜里他和景三的恶战。黑暗中,我没有看清楚他的身形相貌,只记住了他如鬼如魅的剑法。

老爹在胸口上揍了我一拳,数落道:“看见前辈,还不早请进门?家里缺了酒水不曾?”

我心里觉得好笑,谁知道这一身破烂的老头儿会是吴翔啊。果然人不可貌相。

家里经营的正是酿酒,其他的不多,酒真是永远不愁喝完。小箐尚在外头沽酒,妙英在里头写写画画。

老爹认出了吴翔,就回头往里面喊:“妙英!看看今天谁来了!”

我们请了吴翔进门,妙英探身出来,问一声谁啊。接着,她就看到了这老头,立刻喜笑颜开,笑骂说:“你这臭乞丐,你还知道来见老朋友啊?”她转而对我说:“快去叫你媳妇回来,今天不卖酒了。不然就不够喝了。”

于是,他们仨儿叙旧聊天,我出门去叫老婆大人回家。

那天,我了解了许多过去的事情,知道了他和我们家的渊源。

原来,我是在他的保护之下出生的。原来,我十几岁练刀的时候,经常从石头后面蹦出来陪我比划的剑客就是他。我还真与他交过手,他没有全力以赴,我早已招架不住。原来,他的爱妻是如此这般被金老板害死的。

我一连几个恍然大悟,几乎要将过去的事情通通回顾了一遍。于是,我又将最初认识小箐的那一夜重温了数遍。不知不觉,我握紧了她的手,眼里闪着泪光。我们经历了二十多年的风风雨雨,时至今日才终于如愿以偿。

吴翔还跟我们讲了他的许多故事。大部分的江湖奇遇我都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他跟我们讲,他当年如何冲入金府,杀了个痛快。将金密的独子金天祺都杀了。他说道:“我这个人,有仇必报,别人杀了我最爱的人,我便也要杀他最爱的人,让他痛苦一生。”但在说这话的时候,他并不开心,甚至还有些悲伤。

“金老板已经快死了。”他忽而说道,所有人都吃了一惊,盼他继续说下去。

吴翔没注意大家的神态,举着酒壶,两眼昏花地继续说道:“但并不是我伤了他。是他自己重病将死。”

妙英说道:“我们久已不问江湖事,竟连这等事都不知道。”

“呵呵,因为从来就没传出过他生病的讯息。”酒力催逼,他就都说了出来:“有一天,我突发奇想,想去看看那老骨头怎么样了。原本他手下有一个叫叶晓风的年轻人,儒雅敦厚,倒是一个俊才。听说也离开金老板,绝迹江湖了。我悄然进去见金老板,只见他病倒在床上,身形憔悴,眼看着就不行了。他见了我来,却显得非常的欢喜。他说我们俩争斗了大半辈子,至亲至爱的人也都因此死了。儿子和孙子一死,他偌大的家业都没了继承人,也怪可怜的。接着发生的事情,我都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对我说道:‘我本想从今往后,将所有的东西都交给公孙韬。让你做个见证人。可是,如今我却恨不得杀了公孙韬。’”

妙英惊问道:“什么?谁要他的家业?韬儿却又哪里得罪他来?”

老爹公孙凌哼了一声,说道:“谁知道这老狐狸肚子里打的什么算盘,临死了也要耍点计策。晾他这点微末的本事也伤不了我们。”

小箐焦急地问道:“莫不是要将属下都归附给他,好再扣个密谋造反之罪?后来一想还不如干脆直截了当杀过来方便?”

我也是满腹疑问,正欲要问,一见吴翔不紧不慢的样子,就知道他肯定了解实情,便不急着问。

“别急嘛!事情是这样的。”讲了这么多,吴翔总算喝干了手中的酒壶,又抄起了一瓶,“咦?你们这酒真好,在东京足可以卖个高价!”

“那是自然,我可是学的大杯空楼的酒艺。”老爹得意满满地说道。

“嗯,倒还有几分像牛饮的酒。”吴翔细咂了两口。

小箐急着听下文,没想到他们却聊起酒来了,便问道:“事情到底是怎样的?”

“是这样的。金老板猜想,绝不超过十年,中原必定起大的变故。北边的金国必定南下侵宋。朝廷一向疲软,边关无强兵,势必难挡。他料定,能挫金兵锋芒,救黎民于水火的,普天之下,唯有夺魄刀公孙韬一人而已。所以呢,他就想借兵给你,助天下百姓渡过此劫。可是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情,让他非常痛恨公孙韬。”

“谁知道他肚子里安的什么心。”小箐小声嘀咕着。

吴翔说道:“今天我怎么老觉得越喝越渴?又一壶没了。”

妙英笑道:“别的没有,酒有的是,尽管喝。我们多年不见,正欲畅所欲言呢。后来发生什么事?却让他对我们韬儿恨之入骨呢?”

“因为他有个孙女,本来是要许配给公孙韬的……”

“蜀葵!”话音刚落,小箐就叫了出来。

我们其他人都不明所以。吴翔点点头,对我说道:“本来金老板算稳了你会迎娶他孙女小葵,这样,你就等于成了他唯一的继承人。他借兵给你,祝你成就大业。依此形势,童贯正出征在外,京城空虚,有必胜的把握。若你将来登基称帝,改朝换代,那你和小葵生的孩子不就是天下之主了吗?”

“原来如此,可是没想到蜀葵消失不见,踪迹全无。他迁怒于你,必要置你于死地。”小箐有些难过地看着我说道,“我早就在奇怪,为什么景三竟会不知道蜀葵去找她母亲。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蜀葵离开我们,不就是不想让你受逼迫吗?”

我回想起最后一天蜀葵的神情,表面十分平静,甚至因有了母亲的消息而有些欣喜,可是总让人感到不安。没想到这不好的预感竟然真的实现了。我明白她再也不会回来了。这个傻姑娘,以为独自消失,便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可是,那么多爱她的人怎会在意她的身世呢。这一份幸福近在咫尺,她放弃了。我了解,她不想让爱成为工具。对她来说,或许离去是最好的选择。可是对我、对奶奶、对我的家人、甚至对她自己来说,这都是一个无比残酷的选择。

吴翔说道:“如今金老板已经联络了蔡京,告知圣上公孙氏父子对当日被贬怀恨在心,密谋趁乱起兵篡位。再加上一句,李师师被公孙韬拐走。这皇帝余情未了,必定下旨问罪。你们还在这里悠哉悠哉,我可是替你们捏了一把汗。”

我们还能怎么办?谢过了吴翔通告之恩,赶紧收拾行李逃命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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