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那个叫“罗宾”的女孩是真的不会跟我们去了,因为首先她把名字给换了,她把“罗宾”改写成了“萝冰”,再说她早就把我排除在她的朋友圈子之外了。我接下来最好的朋友叫珍妮纳维,她比我高两个年级,她总是能理解我,比如我想提前一年毕业,还有我对“金发帅哥”或足球的痴迷,她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她甚至还隔三差五地跑来跟我一起守着电视看球赛。珍妮心里拿不准,她到底喜欢“海湾城摇滚者乐队”中的哪一位,但是说到“比吉斯乐队”她可是死心塌地地爱着巴里吉柏,就是“比吉斯乐队”
最大的那一个。我不介意她喜欢巴里,因为我一直暗恋的是莫里斯。当我得知莫里斯娶了伊冯,我的确有些气恼,但是毕竟在他向伊冯求婚之前,都还没见过我呢。
所以,我认为世事是公平的,哪怕莫里斯没有娶我而娶了别人。这不明摆着的嘛,他是摇滚巨星,比我大了将近12岁,而我们都还未曾谋面呢。
珍妮有一套高保真立体声音响,带一个8音轨卡式磁带播放器,而我家的单臂唱片机就没有这玩艺儿。那时候,我就已经有了几盒8音轨的磁带,如“比吉斯乐队”
的专辑“本色先生”,其中收录了另外一首写狗狗的歌。珍妮和我都很喜欢狗狗。而且跟罗宾一样,她的家境也比我们家稍微好那么一点。我这么说其实是在撒谎,因为事实是,珍妮是个真正的富家千金,爸爸妈妈两边的家境都很好。但光看她的穿戴、举止和谈吐,你根本不会想到她跟我们有什么不一样,还以为她和我一样是穷人家的女儿呢。但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就很投缘,因为我俩有太多共同的爱好:男孩子啦,足球啦,“比吉斯乐队”
啦。当然,还有炸面圈。
1979年正是珍妮陪我一起去看的“比吉斯”演唱会,正是那一次我生平第一次见到了莫里斯。说真的,我一直都把珍妮当做最好的朋友,过去是,现在还是。她总是和我一起参加各式各样的演唱会,还有体育赛事。而我们相交以来,最难忘的经历就数1979年8月4号的“比吉斯”俄城演唱会了。到底是怎样的机缘巧合导致了后来的那一幕,我和珍妮都记不得了,我们都记得的是,当时“我们”在酒店大堂或大厅里见面的那一瞬间。而且很奇怪,时至今日那一幕仍然让我记忆犹新。当时,我还没有痴迷到非要上楼去“比吉斯乐队”的房间求见不可的地步;凑巧的是,我们入住了同一家酒店,并且,就住在乐队及其工作人员的楼下。当时我正从前台咨询点事儿往回走,忽然听到珍妮叫我,我回头一看发现“比吉斯”
乐队一行人正穿过大厅朝电梯走来,其中至少有罗宾和莫里斯。珍妮叫的是我的名字,而莫里斯却应声说:“什么事?”感觉好像是在叫他一样。那一刻,我和莫里斯都愣住了,就那么站在那里,彼此仅四英尺之遥,四目相对,却什么也没说。不一会儿罗宾打断了他的愣劲儿,示意电梯到了(他管电梯叫升降机)。但是罗宾却说自己不想乘电梯,而更喜欢爬楼梯。真不明白,他们住10楼呀。除了珍妮,其他人都没怎么注意罗宾的用意,我都是后来听珍妮给我分析的。不过,罗宾最终还是没等莫里斯搭上电梯就走了,因为莫里斯完全分了神,根本动不了。反正,当时的那种感觉,我形容不出来;当时发生的事情,我现在也讲不清楚。只是我每每回想起那一幕时,总有一种甜美温馨从心底深处漾起。我俩都讪讪地笑了笑,而后他随意地说了声:“哦,对不起,我以为你是在跟我讲话。”珍妮朝我点了点头,像是在告诉他:
“不,我是在跟我朋友讲呢。”我伸出右手,和莫里斯握了握,还是一句话也没说地站在那儿。当时四周没有其他人。我感觉周遭的一切都消失了,连空气似乎都消失了。
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而我也一直看着他。
“我认识你。”他说。
“我知道,我也认识你。”我回道。
“不,”他继续说,“我的意思是,我觉得我认识你。
我们以前见过面,很久以前,只是不记得具体什么时候了。”他自己犯了疑。
“我知道,那是曾经……”我突然停住不说了。而接下来我所讲的话,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是从我嘴里说出来的。不过,都1979年了,我也没必要再装深沉,故弄玄虚了。
“是来看演唱会的吗?”他问。
“是啊,我们买了前排的票。顺便说一句,我们住在9楼906房。”
“演唱会一开始,就到舞台侧面来吧。我跟史蒂夫说一声,让你站那儿。我得走了。”说完,他就正准备离开了。
“朱迪,我叫朱迪。”
“我知道。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的,但我就是知道。”
电梯又来了,他一直微笑着,就在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他晃了晃头,好像是要甩掉头发上的蛛网一样。
他的这席话顿时让我感觉自己飘飘然飞上了月球。
没有挑逗,没有过分的言词。这次邂逅就像是两个相识已久的朋友不期而遇。当时,我并没有这么觉得,但是今天,在对我们的第一次相遇有了更多的了解之后,我才发现莫里斯是对的。这次演唱会邂逅之前的好几年,我们就曾相遇过。我们相遇的时候,我的信念还被埋藏在我所谓的“浸会盒”里,那些林林总总的教条像是形成了一个盒子,又像是编织了一张安全的网,把我隔离起来,让我在其中接受教化,完全不受外界的伤害。但是问题在于,这个“盒子”同时也阻止你跳出局限进行思考。我的心很痛,犹如锤击一般,我曾经想要超越我的习惯去思考,但却无济于事,我的思想就是不能从那“盒子”的缝隙里钻出来。当时我对此并没有意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只要我还有一丝希望能够凭着信念活下去,我就必须得从那“盒子”里跳出来。最近,我读了罗宾·吉柏的一则引言,也就是莫里斯那了不起的孪生兄弟。他说:“他就是没办法假装,或者当做莫里斯还活着,就像人们说的,一个人去世之后就会在另一个世界里生活那样。”跟罗宾一样,我同样也无法相信和接受莫里斯真的已经不在的事实。他还在人间,虽然曾经的确死过,但那只是瞬间的事情。他的确去世了,可对于每一个愿意将他留驻心间的人来说,就在那一两秒之后,他又重回我们的身边。不是我假装莫里斯还活着,而是他真的还活着。
除此以外,我还有其他选择吗?没有,真的,如果我们失去了信念,还会有什么呢?如果不是心中秉持信念,那些神父和牧师们、我们所爱的人、家人或朋友又怎么会那么肯定地说:“那个离我们而去的人就在另一个世界里呢。”我知道,这种信念不同于我们在主日学校里所学的那种信条。而在他去世后的几年里,我仍然看见莫里斯·欧内斯特吉柏的身影,感受他的存在,聆听他的声音,同他歌唱,与他共舞,我爱着他,也被他所爱,一切都是那么温馨,那么暖怀。这种感觉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可我脸上的笑容是真实的,我心间的那份伤痛也消失了。他活着。罗宾……他活着,就在眼前。我喜欢你的这种信念,而你的这种信念也让我受益匪浅。它助我了解信念是普遍存在于人的内心深处,却又以不同的形式被人们分享与接受。
在此我必须提一提莫里斯留给我们的一笔丰厚财富。
他漂亮女儿萨曼塔自己组建的MEG乐队,MEG就是莫里斯·欧内斯·特吉柏(MauriceErnestGibb)的首字母缩写。萨曼塔继承了她父亲的风格,也让我们继承一笔莫大的音乐财富。虽然几度更名,但是多年来,MEG一直都活跃于迈阿密州。MEG最近发行了她们首张主打CD大碟,专辑名字很简单,就叫《MEG萨曼塔·吉柏作品》。
你可要找来听听哟;小萨的声线既有着旷野的空灵与鲜花的绚丽,还蕴含着一种青春活力,让人体会到她的确继承了父亲的音乐天赋。若不是有这样的父亲,又怎能唱出这样的声音呢?就像只要一听“伊娃纳森斯”组合的歌,我就能想起艾米李一样。莫里斯的儿子亚当还为此增添了歌词,其中一部分是与拉扎罗·罗德里格斯合作谱写的,这位小伙子是萨曼塔相处了很久的男朋友,负责乐队的音响技术,是主吉他手。当然,这张专辑大部分歌曲由莫里斯创作。在我看来,唱莫里斯的歌也许就是让他永驻我心间的最佳方式。MEG乐队成员还有贝司手尼克·沙龙斯,吉他手布兰多·加亚西,鼓手克里斯·莫拉;还有消音师,那可真是一个音响奇才,但我不知道他的全名,只是在www.megmusic.net网站上得知他叫“加布”。
噢,你们太棒了!就让音乐继续燃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