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种情况下,心里素质稍微不好一点的,就可能直接疯癫了,幸好我们仨也算是究竟生死,心里素质不说无懈可击,倒也算是够硬了,所以才能坚持住,更何况在他们睡之前,我没有睡觉,而且在第一时间默念了《道德经》。
我们忙碌到现在,已经是下半夜了,想着怪猫被我重创,谁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再来报复,所以就商量着不睡觉了,等天亮联系上段文龙之后,由他们守护,我们仨补一觉再说。于是我们就围着火堆闲谈。
天南地北的谈了一通,孙得成忽然道:“和尚,不管那怪物是什么东西,我们都得想办法解决了它,不然,万一哪天那玩意出了山林,就是一场灾难了啊。”
他说的这个我自然知道,可是,怪猫行动迅捷无比,又有无所不在的声波攻击,我们纵然想灭也不一定有办法的,只是看孙得成一副为国为民的大侠模样,我也不好直接反对,便对他保证道:“说的是,这样的怪物确实不能让它继续活着,只是现在夜色正浓,我们仨又没有足够的照明设备,而且前面是风水大凶之地,我们现在过去恐怕自身难保。”
封师训也道:“和尚说的有道理,等明天吧,明天天亮之后,我们去找找它,如果能找到就顺便除了它,如果找不到,就联系段文龙,我们先进山找饕餮,弄到饕餮血之后,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再回头来除这妖物。”
孙得成听我们这样说,也知道是实情,便就一致同意了。
围着火堆烤火,也不知道熬到几点了,我们仨都有些困了,可是明知道怪猫就在暗中窥视我们,所以我们仨谁也不敢睡,又觉得有些饿了,便就又在包里翻出了熊掌,三人大快朵颐了一番。
放下背包的时候,一瓶红牛滚了出来,这玩意号称最能提神,我们这才想起,原来出发时张福燕在我们的背包里放了几瓶红牛。只是一路走来都没想起来而已,如今这个局面,正是需要的时候,三人便就谁也不客气,就着红牛吃熊掌,虽然不伦不类,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左右闲着无事,我们就用木棍把怪猫的尾巴挑了过来,那尾巴蓬蓬松松的,看上去很是可爱,不知情的人看见了定然会伸手去摸。要是遇上一些装逼的女生,弄不好还得来句:“卡哇伊”,可是我们仨都知道,这玩意是哪来的。
太阴山鬼物的尾巴,绝对不是易于之辈,我们仨谁也不敢拿小命开玩笑,所以只能摆在火堆旁仔细观察。观察了半天,依旧是半点头绪也没有,封师训就提议,把它丢火上面烧掉算了,这个提议立即得到了我们的一致同意。
农村长大的孩子,最是喜欢水火二物,下水洗澡和泥巴玩,上岸放火烤红薯吃,是我们最常干的事,至于放了火之后烧东西,乃是乐趣中的乐趣。记得小学时,我们抓过一只老鼠,就生了一堆火,把老鼠尾巴用铁丝牢牢的拴住了,然后放上火堆。
老鼠浑身是毛,哪里受得住,当然是转身就跑,但是铁丝的一头在我们手上,所以老鼠只要一跑就被我们拽了回来,还玩的乐此不疲,最后的结果当然是把老鼠给烧死了,不过老鼠这样的东西动作太灵活,而且又会钻洞,着实是不好逮。
其他的,我们又不敢烧,毕竟我们再混蛋也能分清什么是害虫,所以自那次烧了老鼠到今天,依稀已经十几年了。此刻见到这尾巴,哪有不烧着玩之理。
孙得成从背包里抽出一圈铜丝就准备去绑尾巴,那铜丝好像是从发电机上拆的,也不知道孙得成啥时候带上的。我看孙得成放了一截铜丝就要空手去摸怪猫的半截尾巴,赶紧制止道:“孙子,你干啥?”
孙得成抬头道:“自然是绑住了,然后用棍子挑着烧啊,不然不好玩。”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玩?直接用棍子挑上火堆,这玩意,不能碰。”封师训在地面观察了半天道,“谁碰谁死,绝无例外。”
见封师训说的信誓旦旦的,我和孙得成都有些奇怪,便就问是为什么?封师训指着刚才尾巴所在之地道:“你们看,山林里面蜈蚣多,蜈蚣喜欢腥,刚才和尚一剑剁下的尾巴就在这个地方,怪猫也流血了,于是有蜈蚣过来吸血,但是,你们仔细看看。”
这黑灯瞎火的,封师训要我看什么?我一边乱想,一边随便拿起了一根烧的正旺的木棍,凑过去一看,就在心下暗自庆幸,幸亏阻止了孙得成的动作,不然他现在只怕也已经去阴朝地府报道去了。
地面上有两只硕大无比的蜈蚣,足有半米来长,有婴儿胳膊粗,那蜈蚣浑身通红似火,只有头部漆黑如墨,两只螯牙泛着黑光,正趴在一滩黑血上,两根触须还在微微摆动,身子却依旧僵硬了。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了一句。
封师训也拿来一根火把,把这里照的亮如白昼道:“刚才用木棍挑走尾巴的时候,我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两只蜈蚣,你们把尾巴挑走之后,我看见尾巴上的毛掉了几根,这些毛像有生命一般,钻进了蜈蚣体内,然后蜈蚣的肚子就鼓了起来,没多久就这样了。以我看来,似乎这尾巴上的毛有毒,用道士的话来说就是有鬼气,鬼气杀人,不留痕迹。”
听到这里,孙得成赶紧在自己身上仔细看了看,确定没有落上毛才放心,我们仨商定了,这样的东西绝对不能保留,于是回到火堆旁,把火烧的越发的大了,才把尾巴丢上了火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大火,竟然没能把尾巴给烧燃。
按说尾巴上全是毛,属于易燃物,可是不管我们的火烧的有多大,也还是不能把尾巴给点燃,反倒是原本的火焰渐渐的变得不再暖和,反而充满了阴冷之气。而且火焰渐渐的在朝青色转变,我从小也算是听故事长大的,当然知道这所谓的青焰代表着什么——鬼火。
他大爷的,这怪猫也太猛了吧。区区一条尾巴,不,半条尾巴,还是被我砍下来的半条尾巴竟然能把一堆人间之火变成鬼火,太生猛了。
好像书上说人血是天地精华,一想到这里,我偷偷抽出“安定”剑,在孙得成左手食指上点了一下,孙得成吃疼,正要起身开骂,我抢先一步抓住了他的手,把血挤出来洒进了火堆。
孙得成见我这样做,也不知道我究竟要干什么,就傻傻的看着我,封师训一看我的举动就知道我在想什么,当下就不再迟疑,抽出匕首给自己左手食指也来了一下,然后把血也滴进了火堆之上。
他们俩的血滴上了火堆,火焰的眼色马上就由青转红了,看来人血果然是可以破魔的。我正在庆幸,却发现那样大的一堆火,也只能把那条断尾的皮毛烧掉,传来腥人的臭味,和一股浓浓的黑烟,但是尾巴上的血肉却是依旧烧不起来。
想了半天,我忽然想起了我们刚出营口的时候,好像在那个洗浴休闲中心,封师训和孙得成都去做了大保健,也就是说他们都不是童子了。不管是书籍,还是电影,都说童子身才能正经八百的辟邪,因为没有漏阳。
思来想去,我们仨之中,也就我还是个处男了……
白静活着的时候,我答应过她,要把第一次保留到新婚之夜,所以平常我们什么都做过,唯独最后一步没有突破;白静死后,我更是心灰意冷,从来没有想过男女之事,所以我现在还是个可耻的处男!
没办法,看来我还是得挨一下,无奈之下,我只好在“安定”剑上狠心割了一下自己,然后将血也一样滴进了火堆。我不是道士,不会作法,反正就只管把血滴了几滴在火堆上,然后赶紧用衣服紧紧的包住了伤口,开玩笑,这荒山野岭里,万一血流多了,啥时候才能补回来啊?
包扎好伤口之后,我看封师训和孙得成也都已经在止血了,再看看火焰,在我的血滴上去之后,火焰竟然由红转白。我们都学过物理,虽然成绩都不咋样,却也知道白焰的温度至少也在1000℃以上了,没想到我这童子血竟然这么管用。
可是火焰的颜色没有听,竟然慢慢的暗了下去,变成了黑色。虽然这么说很奇怪,可是事实就是这样,明明是黑夜,四周伸手不见五指,就指望着火堆在照明,可是现在火堆还在,火焰却成了黑色,这种黑,与黑夜的黑暗不同。
感觉就像在白天里一样,因为火焰已经这样黑了,但是我们什么都能看见,也能清楚的看见黑色的火焰。总之就是奇怪的无法解释,不过我们也算见过鬼魂,所以随便一想就知道是火焰在烧鬼。
我们正在看的时候,却发现火焰里面出现了一只怪猫的形象,就是那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