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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事业上成功的男人同时也需要成功的婚姻(6)

林语堂喜欢她的双足,而她也喜欢赤足。她静悄悄地走过草地,站在林语堂背后,猛地伸出双手,蒙住他的双眼,天真地问:“谁?”“当然是你嘛!”林语堂说着,一把抓住她的小手。她羞涩地敏捷地脱开,逃走了,他在后面追赶……

他注视着她那双飞驰的脚——在他眼里——这是一双举世无双的美足!

“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每当这个时候,林语堂总是想起圣经中的这句话。

人们总是说,一首诗要有诗眼,而女人的“诗眼”就是她的滋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魅力,蒙娜·丽莎神秘的微笑、林黛玉多情的眼泪、索菲亚·罗兰性感的嘴辱,还有邓肯优美的身段和舞……而在赖柏英身上,在林语堂眼中,那双脚是她最大的想象力所在。

每天清晨,赖柏英婉转如莺的声音在荔枝林里回响,林语堂的心神完全地随着她的声音飘逸到了一个梦幻般的世界。这也许是林语堂少年时代最美好的时刻。

但是,现实总没有想象中美好,林语堂和赖柏英这段美丽的恋情也因为各自的志向不同画上了句号。

那年假期,林语堂从圣约翰大学回到家乡,把自己想出国深造的志向告诉了赖柏英,并希望她能和他一起走,去国外开拓两个人崭新的天空。但赖柏英拒绝了,她有一位双目失明的祖父,她必须留下来伺候他。赖柏英不是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在亲情和爱情之间她选择了前者;林语堂也不是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在爱情和理想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已经成为一只羽翼丰满的山鹰,必然要去搏击长空而不是窝居“鹭巢”。但是林语堂一生也不会忘记分手时的那一幕。

林语堂激动地抚摸她的头发,盯着她的眼睛。把她的脸托起来。她似乎有点怕,迟疑了一会儿然后就听任他轻飘飘吻在她唇上。她满面羞红,一句话也不说,刚才卫士般的理性还战胜了内在的情感,现在却柔顺异常。这一吻使她动摇,她忽然愁容满面。

“你不高兴和我在一起了?”他问她。

“高兴。我真希望能永远这样。你、我和我的‘鹭巢’永远聚在一块儿。”

“你的‘鹭巢’,对你就那么重要?”

“是的。不只是‘鹭巢’,那是我的家。你不懂……”

完美幸福的一刻已经过去,阴影向他们袭来。

回到河滩上,她说:“语堂,我爱你,以后也永远爱你,但是我想我不可能嫁给你。”

他们已经道出彼此的真情,双方都有新的谅解存在。到达山间的隘口,林语堂抬头一看,太阳映着石坑崎岖的棱线,顶端有一个大山隘,也就是一个深沟,横在陡直的峭壁间,很像落牙留下的齿坑。近处则是一片绿紫相杂的山腰,围绕着他们。

柏英坐在草地上穿鞋袜。“你在看什么?”她见他呆呆站着,就问他。

“我在想,我们有一天若能携手共游那个石坑,不知有多好。我看你站在隘口中间,俯视我,召唤我。我会把一切丢开,追随你,追随你和群山。”

“我在这儿,山也在这儿。”她已经站起来。“你还要什么?”她银铃般的声音消失在山隘里和鸟儿的叫声融成一片。

那天下午,他们慢慢前进,高兴得忘了自己走了多少路。她不再害羞了,大部分时间把手环在他腰间。有时候他们必须一上一下爬过小山。她的步子没有慢下来,反而加快了。有时候她上山下山,两步并做一步走。

有一刻,她对他说:“世界上还有比我们这儿更美的山谷吗?你已拥有这些山,也可得到我。为什么你一定要出国呢?”林语堂没有答腔,她接着说:“就算你住在漳洲,我们也有香蕉、甘蔗、朱栾、桃子和橘子。还有各种鱼类和青菜。外国港口有的东西,我们哪一样没有呢?”

林语堂告诉她,在西方世界、外国有很多东西;他一定要上大学去研究,他父亲也希望他去。

“你看到外国,会学到什么?”

“我不知道。”

她甩甩头,脸上有伤心的表情。

“好吧,那你去吧。我打赌你不会快乐。我想你也不会回到我身边,因为那时我一定嫁人了。”

她好像要逼他留在家乡似的,其实她只是说出自己平凡的意见。因为当时他的语气十分肯定而自信,甚至带一息挑战意味,所以他始终记得那几句……

至此,那延续多年的充满幻想布满诗情画意的初恋,不得不缓缓落下帷幕。他们友好地分手了,在两颗纯洁的心灵里留下了永远魂牵梦索的初恋之情。

第二次失败

和赖柏英分手后,林语堂又爱上了另一位女孩。她叫陈锦端,她的两个哥哥陈希佐和陈希庆是林语堂在圣约翰大学的好友,父亲是厦门有名的医师陈天恩。陈天恩早年追随孙中山,讨袁战争失败后逃往菲律宾。袁世凯死后回国,决心实业救国,创办了厦门电力厂、格城福建造纸厂、淘北大同公司和福泉厦汽车公司,成了厦门的巨富。

一天,陈希佐和陈希庆一起来找林语堂出去玩,林语堂一眼便看见他们身边的一位美丽的少女。她十七八岁,穿着学生装,肌肤白嫩如雪,身姿婀娜;她那瀑布似的秀发用一个宽长的夹子夹在脖子后面,额前的刘海在微风中飘动;潋艳如水的眼睛调皮地望着他。林语堂被这位散发着迷人的青春芬芳的美女迷住了,心中的情感像冰雪逢春一般,顿时融化成盈盈的春水。

陈希佐介绍说:“她是我妹妹,叫陈锦端,在圣玛丽大学读书。”

陈锦端不仅楚楚动人,而且活泼大方,丝毫没有同龄大孩子的那种故作忸怩之态。她对林语堂淘气地点点头,这倒使得林语堂有些不好意思。闲聊几句之后,四个人一同去看电影逛校园,一整天,林语堂都沉浸在无限遐想和无比的快乐之中。

自从这次见到陈锦端之后,林语堂心中便产生于一股强烈的渴望,渴望能经常见到陈小姐,每次陈氏兄弟来找他,他总是不自禁地向他们身后瞥一眼,看看后面是否跟着陈锦端。

可惜的是,当时的教会学校里,男女学生见面的机会非常的少,只有礼拜天,男女学生都到教堂做礼拜的时候,圣约翰的男生才能隔着墙远远地向圣玛丽的女生张望。

或许是林语堂的痴情感动了上帝,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又一次见到了陈锦端。林语堂欣喜若狂,极其殷勤的和她攀谈,两个人谈得很投机。他给她讲艺术、讲文学、讲所有他知道的一切知识。陈锦端告诉他说自己来上海是为了学习美术,希望能够画一手好画。

林语堂便又和她大谈特谈艺术,谈文艺复兴、谈毕加索、达,芬奇、梵高,甚至谈到把生命都倾注在绘画中,是生命与艺术的结合等深奥的问题。

“什么是艺术?”陈锦端眨着调皮的大眼睛天真的问。

林语堂略一思考说:“艺术是一种创造力,艺术家的眼睛像小孩子的眼睛一样,看什么都是新鲜的。将看到的以文字或图画表现出来,那便是艺术。”

陈锦端睁大了眼睛望着他,修长的睫毛对着林语堂,仿佛要探寻更多的问题。她的心开始起伏了,像被雨滴打过的荷叶,像滚过草尖的闪动着晶莹光芒的露珠。

林语堂好像已经进入了境界:“我将来要做个作家,为了艺术!”说完他的目光转向陈锦端,相视之下,两人都微微一笑,羞涩地低下了头。他们相爱了,此时的他们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美的;教堂的钟声,随风飘落的绿叶,雨后低飞的蜻蜒……一切都那么美好。

从此,陈锦端便常常跟着两个哥哥来找林语堂,虽然他俩没有独处的机会,但游园的时候彼此总在关注着对方;黑暗的电影院里,虽然相隔而坐,但两颗心是贴近的。无需交谈,早已心有灵犀。

他们像一对自由自在的小鸟在天空中任意飞翔。在远离厦门的上海,陈锦端不用顾忌父母的管教,他的两个哥哥和林语堂是好友,深知他的才学与为人,便也不多管。陈锦端感受到了如纱般轻柔的爱恋,他们完全沉浸在蜜丝般的甘甜中,却没有想到,等待他们的是另一种结局。

这一年暑假,他们回到厦门。林语堂经常借找陈氏兄弟为名到陈家作客,真正的目的当然是去找陈锦端。陈天恩自然察觉到了林语堂的异样,便追问陈锦端:“这个林语堂是不是在追求你呀?”

面对父亲这么直截的提问,一向大方活泼的陈锦端却变得羞羞答答,半天没有回答。

“这个小伙子倒还聪明,可他不信教,是靠不住的,家里又穷,将来拿什么养活,你以后不要和他来往了。”陈天恩毫不客气地说。

在当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仍然是决定婚姻大事的铁律。尽管她爱他,但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使得陈锦端没有反抗一句便哭着跑回自己的房里。林语堂再来时,她便躲起来,避而不见。

陈天恩也毫不客气的对林语堂说了那番话,林语堂听后仿佛坠入了万丈深渊。此时,他才从天真的才子佳人梦中醒了过来,才发现自己和心上人之间横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爱情的幻想又一次被击碎,林语堂再度陷入失恋的痛苦。回到家里,呆坐在床上,一动不动,一声不吭,那副痛苦的表情仿佛凝固在了脸上。家人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母亲在夜深之后来到房里,关切地询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面对慈母,林语堂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像个受了欺负的孩子扑倒在母亲怀里痛哭起来。他把他和陈锦端的事哭诉给母亲听,母亲听完深深地叹了口气,凝视着心爱的儿子深沉地说:“人家是豪门千金,我们高攀不起,别哭了,眼泪是填不平你们之间的鸿沟的。”

大姐林瑞珠也进来说:“爱谁不好,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人家是厦门巨富,你拿什么养她?”林语堂的泪水又一次如决堤的洪水般涌了出来。陈锦端已将他的心完全占据了。他的脑海中索绕的全是她美丽的倩影、她甜美的笑声和高高绾起的秀发。他爱她,他无法忘记她。在他的心灵深处,对陈锦端的爱是一道永远抹不去的印痕。

林语堂80岁后,住在香港的女儿家,一次他听陈锦端的嫂子陈希庆太太说,陈锦端仍住在厦门,他兴奋不已。尽管身体已十分虚弱,行动不便,但他仍然高兴地对陈太太说:“你告诉我锦端在哪儿,我要去看他!”

这位饱经沧桑,名扬中外的老人好像又回来到了青年时代,对那一缕不灭的恋情依然无法释怀。

相亲相爱六十载

林语堂尚未走出第二次失恋的阴影,便迎来了他的第三位恋人。也就是后来成为他的夫人陪他走过近60年风雨历程的廖翠凤。

说来也有趣,林语堂的这门亲事正是拆散他和陈锦端的美好姻缘的陈天恩。

陈天恩知道自己的干涉伤害了这位富有才气的青年有些过意不去,便替他做了个媒,把邻居廖悦发的二小姐廖翠凤介绍给他。

廖悦发也是厦门的富商,开有豫丰钱庄,有自己的码头、仓库和房产。

林语堂知道消息后非常气愤,觉得陈天恩把他和陈锦端拆散却要将邻家的女儿许配给自己是对他的羞辱,倔强的林语堂说什么也不同意。

说来也巧,廖翠风的二哥是林语堂在圣约翰大学的同学,而林语堂的大姐曾在毓德女校与廖翠风同学。大姐很赞成这门亲事,她劝林语堂说:“廖小姐不比陈锦端差,端正大方,皮肤白皙,眼睛又大又亮,高鼻梁,耳穴唇薄,非常的福根,将来呀,一定是个贤妻良母。”

林语堂在家人的再三规劝下,终于无奈地答应了这门亲事。

而廖翠凤早就从二哥的口里得知这位是圣人才子林语堂,很想一睹他的风采。

过了一段时间,林语堂从失恋的痛苦中回到现实,应邀来到廖家作客。席间,林语堂无拘无束,吃了一碗又一碗。廖二小姐则躲在屏风后偷偷观察这位才子,见他一表人才,饭量又极好,不禁心中暗笑,为他数吃了几碗饭。

人们常说,缘份是上天注定的,廖小姐的这一番观察掀起了少女心中感情的激流,这位“白马王子”已经闯入了姑娘的最神圣、最纯洁的情感禁区。

林语堂走后,母亲问廖翠凤:“林家没钱的,你考虑得怎么样?”她只淡淡回答了一句:“没有钱不要紧!”她看中的是林语堂的才。廖翠凤果断的选择和那句听似平淡却真诚的话奠定了今后五十多年的金玉良缘的第一块基石。

1915年,林语堂和廖翠凤订婚后,仍回圣约翰大学读书,也许是他无法忘怀陈锦端,婚事一拖再拖,廖翠凤有时真的担心半路杀出个“白雪公主”把她的“白马王子”夺走,便自言自语:“这位林语堂先生和我订婚四年了,为什么还不娶我呀?”

好事多磨,1919年7月9日,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林语堂和廖翠凤在一座英国圣公令的教堂里举行了西洋式的婚礼,一同踏上开往美国的轮船。

婚后,林语堂对妻子说:“把婚书烧了吧,它只有在离婚时方用得着!”在他看来婚礼婚书只是形式而已,真正的爱情是不需用形式来维系的。为了表示对爱情的忠贞和对婚姻形式的轻蔑,夫妇俩一起把一纸婚书付之一炬。

林语堂直到去世也没忘记曾经让他失魂落魄的陈锦端,但是,他的夫人廖翠凤仍是他这一生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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