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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习惯

有了两个家,谭阅之和沈兰在两地都布置了新房。北京的家偏重于沈兰的喜好,而沈兰的家却偏重于谭阅之的喜好。沈兰在书房里为谭阅之辟出一块摆放钢琴,添置了音响。

两人各忙各的,谭阅之演出之余,几乎都住在沈兰那里。但谭阅之在家住的时间很短,往往是刚到家,又有新任务,立即又返回北京。短暂的相聚他们倍加珍惜每一次在一起的机会,“小别胜新婚吗!”他们之间的感情因为相互牵挂更加浓郁。

但是生活就是生活,再默契也会有不适应的地方。毕竟来自两个家庭,生活习惯还会有些不同,特别是在北京的家里。

以前,沈兰住在谭阅之家,尊重谭阅之家的生活习惯,事事处处都是按照他们的习惯打理家务,可现在这里也是她的家,在有些方面就不能再隐忍了。

谭阅之在圈子里有名的讲究,他在军队养成了整齐划一的习惯,沈兰说他有洁癖,什么都要一尘不染。为了迎合他,沈兰每天都要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

有些习惯是沈兰不能容忍的,比如地毯毛要刷向一个方向;毛巾一定要折三折;地板要跪在地上擦,不能拖;床不能坐,只能躺;沙发不能躺,只能坐;就连牙刷的头也要向一边扭。这些,在沈兰看来完全没有必要,干净不就完了吗,凭空增加那么多的负担。

谭阅之不在家的时候,沈兰才不理会这些呢,只是谭阅之在家的时候,会时不时教训她。

实在受不了,沈兰就买来了拖把。当谭阅之睁着质疑的眼睛看着沈兰拖地时,沈兰就冲着他说“我不给地板下跪!”,谭阅之想了一下,似乎她说的也有道理,只要干净,采取什么方法真的不重要。再说家里都是人家打理,自己顶多是赶上了帮下忙,所以也不能苛求人家怎么做。

只要头天晚上没有演出,谭阅之一般起的都特别早,洗漱完,他就到小区内跑上一圈,这也是他多年保持的习惯。沈兰洗漱完,会把牙刷随意往牙刷架上一放,然后,到厨房准备早饭。当谭阅之回来,看到朝向不一致的牙刷,就要重新摆放。有一天,恰巧被沈兰看到了,就说:“就我们俩,就不要向右看齐了!”,谭阅之还是挺喜欢沈兰的幽默的,想想人家没有受过部队的训练,不懂军队的规矩,就原谅了吧!

经过沈兰同志的不懈努力,家里有了很大改观:毛巾只要折起来就行,可以不折三折了;地毯每天只要吸干净就行,毛可以不用刷向同一个方向了;地板经常拖,却不是跪地上擦了;两只牙刷也可以面对面,或者背靠背了,谭阅之有时想:这好像也没有影响什么。

靠在沙发上看电视,是沈兰感到很惬意的事情。沈兰有时候会写一些东西,有灵感了,往往是不分昼夜,写完了,躺床上又睡不着了,就会移师沙发上。时间一久,就养成了习惯:有时候躺床上睡不着,躺沙发上,反而睡得很香。

结婚后,怕影响到谭阅之休息,沈兰写东西晚了会在沙发上躺下来。而在谭阅之,沙发只能坐,不能躺的。半夜谭阅之醒来,只要看不到沈兰,就会到沙发上把睡的迷迷糊糊的沈兰拉起来。有了这么几次,谭阅之在家时,沈兰尽量不躺在沙发上,谭阅之不在家,她就随意了。有一次,谭阅之贸然回家,躺在沙发上的沈兰连忙站起来,谭阅之忙制止她:“我没看见!”这几个字,由谭阅之来说非常艰难。

有些习惯、观念,是从小养成的。伴随着成长,这些习惯和观念已经融汇在血液里,成就了一个人为人处世的方式和风格。如果有人想动摇它,改变它,内心里会有着诸多的不舍,甚至是抗拒!尽管有些事情很小、微不足道;尽管有些观念并不正确;尽管有些习惯不好甚至还造成了困扰,但是还是固执的坚守着。能让他做出改变,舍弃从小坚持的,恐怕只有那个最爱的人。

谭阅之为了沈兰艰难的改变着自己。而沈兰在保持自己的习惯的同时,也时刻照顾着谭阅之的感受。

在北京的家里,沈兰尽量克制自己,但是也有忍不住的时候。谭冉发现爸爸很迁就沈阿姨,她有时候会对爸爸发泄不满:“沙发上怎么放毛毯呀?阿姨躺沙发吗?你怎么不批评她!”她还记得小时候爸爸对她近乎苛刻的要求。

谭阅之忙拉着谭冉走到一边,悄声的说:“你阿姨写东西写到很晚,怕影响我休息才睡沙发!就体谅她点!”

“你就宠你的小媳妇吧!”爸爸为沈阿姨多年的习惯都改了,让谭冉心里有些不舒服,以前可都是妈妈迁就爸爸的!

谭阅之忙冲着谭冉讨好地笑笑:“我的媳妇,我不宠谁宠?”

后来,谭阅之在卧室摆放了一个沙发,专供沈兰休息,沈兰再也没有在客厅的沙发上躺过。

也有谭阅之不迁就的事情。和谭阅之一起散步,沈兰总想挽一下谭阅之,但在人多的地方,谭阅之总是摆脱她,并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有了这么几次,沈兰不乐意了:“你嫌弃我,我挽你胳膊怎么了?”

“我是军人,不能在公开场合拉拉扯扯,这样不雅观!”

“你又没有穿军装,别人不知道你是军人!”

“那也不行,不穿军装也是军人,得遵守纪律!”

“看人家都在秀恩爱,我也要秀秀!”守着一个帅气的老公,不秀一下还真是可惜。

“咱回家秀去,怎么秀都行!”

“回家,我秀给谁看去!”但最终,沈兰还是放了手。

也有例外。一个冰天雪地的冬季,沈兰随谭阅之到东北演出。出了机场一片天寒地冻的景象,接机的车却没有及时赶到,两人无奈只好等着。东北的天,哪能站得住人,尽管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沈兰还是被冻的瑟瑟发抖,谭阅之脱下自己的衣服要沈兰穿上,沈兰连忙制止:“你感冒了怎么演出呀?”

谭阅之眼看沈兰的嘴唇都冻紫了,就不顾一切的把沈兰拥进怀里。这回,沈兰是拼命的往外挣脱:“多不好啊!”

过了十多分钟,接他们的车才来。一向温和的谭阅之忍不住发了火。沈兰连忙制止他:“路不好走,他们也没有办法!”

那一次,沈兰又冻得不轻,发烧咳嗽,折腾了一夜,谭阅之心疼不已,半夜出门给她买药。

第二天早上,谭阅之到餐厅吃饭,用保温杯给沈兰带来豆浆,拿了两个鸡蛋。沈兰不爱吃甜食,他又给沈兰拿了个馒头,还夹了点咸菜,放在暖气片上热着。

那顿饭,尽管病着,沈兰吃的还是很香甜!

嫁给了这个名人,麻烦事多的很!沈兰时时处处都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衣着和形象,一不小心就会给人拍了去。在自己家还随意一些,还可以偶尔和谭阅之一起到处逛逛,菜市场、超市、影剧院、健身房,没有多少人会注意到他们。到北京就不行了,没办法,沈兰还像过去一样独来独往,她有时候很想让谭阅之和她一起逛逛大街,但那简直就是奢望。

有一次,沈兰想给谭阅之买一双鞋,必须要谭阅之一起去试试,刚试穿了一双,就被营业员认出来了,营业员的一声惊呼,引来许多人的围观,鞋子没有买成,还耽搁了一个多小时。

让沈兰很无奈的是,人家谭阅之一点都不着急,合影、签名,大家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还满脸堆着笑!从此后,沈兰再不和他一起买东西了。

除了演出不得不化妆以外,生活中沈兰从来不化妆,总是素面朝天!她觉得化妆挺麻烦,先要涂一层化妆油,用遮瑕膏盖住脸上的斑点,再一层层的涂上化妆品,描眉、眼线、唇膏、腮红、定妆。完了还要卸妆,清洗彻底,要知道化妆品的残留对皮肤的危害挺大。有那功夫能写几千字了!

谭阅之认为化妆是对别人尊重,把有瑕疵的地方掩盖起来,给人一个美丽无瑕的容颜,才足以显示出自己的修养。他周围的女同志没有不化妆的,他真心想要这个漂亮的媳妇再打扮靓丽些,觉得自己媳妇绝不亚于他们团的女演员!但沈兰偏偏不,所以每当看到素面出门的沈兰总是无奈地说:“咱就这样出来了?”。

“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这多好,省事!”沈兰总是有很多的理由。

他们结婚不久,胡冰岩也结婚了,沈兰特意到北京参加他的婚礼,为此,谭阅之给沈兰特意购置了礼服。

这天,谭阅之一早出去办事,说好一会儿回来接沈兰一起去婚礼现场。回来后,他在停车场等沈兰。不一会儿,就见沈兰从楼洞里出来了,远远望去,沈兰打扮的很是靓丽,服装也很得体,头发也精致的盘了起来,谭阅之很满意。但是,等沈兰走近了再一看,哎呀,又是素面!谭阅之很无奈的叹口气,没有说话,直接把她拉到一家美容院:“进去吧!”

“干嘛呀!”

“进去就知道了!”

“欢迎光临!夫人参加什么活动?”美容店的小姑娘很热情。

“我就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

“噢,要比平时的妆稍浓一些!”化妆师拉过沈兰忙活了好一阵。

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好看是好看,就是不像自己了,沈兰特别不好意思。等她走出美容院,用手中的包包遮住自己的脸。在车里等着的谭阅之见了,不觉好笑:“你这有熟人?”

“没有!”

“没有干嘛遮住脸!”

“对,这没有人认识我,啊!”

谭阅之不禁无奈摇摇头:唉,慢慢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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