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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章 识于微时

就在揪心的等待中度过了两天,沈世子终于再次出现,不过带来的却不是什么好消息。

“现在仍是生死不明,不过我们得到的消息,这次的事,很不简单,应该是左路军中出了叛徒,而且此次他们是要去与右路军汇合,右路军却没有去那里,只有左路军去了,而右路军第一时间得知左路军遭到伏击,却迟迟不去救援!”沈世子咬牙切齿。

“右路军?三皇子带领的?”连子心吃惊,“这么说是他搞的鬼?”

“有很大的可能,除非是被小人所害,否则顾惜爵他不会中敌人的计策的。”

连子心脑袋一阵发昏,腿一软摇摇晃晃的差点倒下,她之前所担心的,果然成真了。

看她的脸色变得有些惨白,沈世子担忧地问:“你没事儿吧?”

连子心心脏一阵阵地发疼,却只能强撑着摇摇头。

沈世子道:“你得保重你自己啊,否则顾惜爵回来了我怎么跟他交待!”

连子心突然抬头,眼眶发红地看他:“他真的还能回来吗?”

沈世子心中不忍:“能的,一定能的!”

过了一日,沈世子又来了,见到她希冀的目光,也只能苦涩一笑:“我只是担心你,来看看你好不好。”本来编好了一套词要暂时骗骗她,但一看到她的眼睛,他就完全说不出来了。

连子心端了几道菜出来,桂花鸭片、竹筒沙虾、鸽蛋圆子、白菜雪玉饼、豆腐煎丝和一壶“五粮液”酒,笑笑道:“世子爷,陪我喝一杯吧。”

沈世子有些惊讶,她平日里从不喝酒的,之前他在她这里吃吃喝喝,求她喝一杯她都拒绝了,不过随即也了然,她必定是十分难受才会这样。

他在桌旁坐下,淡笑道:“怎么,今儿个能喝酒了?”

连子心为他斟了一杯酒,又为自己斟了一杯:“今儿我休假,能喝。”

沈世子举起酒杯,道:“那好,今儿爷就陪你喝一杯。”

连子心与他碰杯:“一醉方休。”

沈世子喝了一口酒,入口辛辣刺喉,入腹则如一团烈火,四肢百骸俱被蒸得热气腾腾的,喉头残余粮食的香气,很俱回味。他叹道:“好酒啊,这是什么酒,以前可没有喝过!”

连子心淡淡一笑:“这是五粮液,乃是由蒸好的荞麦、大米、糯米、黄米和高粱拌上酒曲酿出来。”没错,这就是由后世那种名酒“五粮液”改良而成的。

沈世子迫不及待又斟满一杯:“好啊,这么好的酒以前也不出来招待小爷!小心眼哦。”

“这是我托司酝司新酿出来的。”连子心顿了顿,“本来想托世子爷送去给他。”

喝到好酒的兴致顿时也消减了,沈世子默了默道:“放心,有机会的。”

连子心连续喝了两杯,笑出了眼泪:“世子爷,你不是想知道,我知道,我为何不能和他在一起吗?因为我跟他说,如果要和我在一起,那么这辈子他就只能娶我一人,不能纳妾,不能爱除我之外的任何一个女人。你说,我这样是不是太狂妄自大了?”

沈世子此时内心无疑是震惊的,而且绝不比顾惜爵初听闻的时候少,别说顾惜爵这样的皇子,就是他自己这样一个皇亲国戚的身份,都不可能只娶一个女子而不纳妾!他也绝对没想到,她和顾惜爵之间,会是这个原因,虽然顾惜爵不近女色,但这个观念也不是容易就能接受的。

只是面对她清澈的双眼和盈盈的泪光,他又觉得心疼,试问世间那个女子不希望“一生一世一双人”?只不过世俗如此,谁又能与世俗规矩抗衡?所以她又有什么错,她只不过是一个不认命的女子,是一个敢于说出自己内心真正想法的女子,这样的女子,多么难得珍贵。

可是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忽然觉得,自己平日里的伶牙俐齿,在她面前,完全无用武之地。

其实连子心也没指望过他能说什么,她只不过是心里太疼了,想找个倾诉而已,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找了他。或许,因为他是能和她平等的、没有什么负担地谈起那个男人的人吧。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很久以前,我真的又讨厌他又害怕他啊,他那么冷冰冰的,又霸道,总爱刁难我,你说我怎么会喜欢上他呢?可是人这一生总会爱上那么一个人,他可能并没有多好,你只是刚好就喜欢那几分好。他的一分关心让你放弃了十分的甜言蜜语,一分坦诚就放弃十分的信誓旦旦,再加一分在意便像让你得了全世界。这叫偏爱。因为偏爱,所以一意孤行。没有理由,只因你灵魂缺失的一角只有他能补全。”

“其实我以为我自己没有那么喜欢他,就算他选择放弃了我,我也只是有些许难过,我认为我能很快就忘记他,没有他我也照样能很好地继续活下去,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可是、可是他为什么连这个机会也不给我?你说,是不是老天爷在惩罚我?惩罚我太过贪心了?已经有了他的爱,却还要奢求他唯一的爱,唯一的心,甚至是唯一的人。”

“老天爷为什么连好好告别的机会都不给我们就让我们永远消失在彼此的生命里?如果早知道这样,我真不奢求什么了,什么,你既无心我便休。而且这心,要是全心才行。不是全心,我也休。这什么啊,我干嘛对他讲这些!如果早知道这样,我一定亲自把那些东西交给他,如果早知道这样,我一定告诉他,我每天每天都在想他,日日盼望他归来!只要他平安回来,我便什么都不在乎了!可是,没有如果啊,这世界上没有如果,只有结果!”

连子心一杯接一杯地喝着,尽情地倾诉,但也没有哭,最多就是眼泪在眼眶里闪动,但是这样的她更让人觉得难过心疼,沈世子更希望她能哭出来,大哭一场发泄一番也总比这样强。

“好了,你别再喝了,这酒挺辣的,会醉。”他去拿她的酒杯。

“没事儿,不会醉的,我酒量很好!如果能醉多好,一觉醒来,他已经平安回来了。”连子心去抢他的酒杯,抢不到,就干脆拿起酒壶往嘴里倒。

“你别这样喝,伤身!”沈世子又即刻抢回来,哄着说,“你想不想知道我跟那家伙之间的事?我跟他啊,也是从小斗大到大,但你家伙比我奸险狡诈,我每次都输他。”

听到这个,连子心突然就安静下来,眨眨眼,沈世子抓住机会,忙把酒壶藏起来,然后开始给她讲他和顾惜爵之间的那些事儿。

沈逸与顾惜爵,初识于微时,那年沈逸十岁,顾惜爵十二。皇家秋猎,沈逸跟随着父亲沈国公一同前往,他沈家三代忠良,在朝中受人景仰,他这个世子爷自然也是嚣张霸道的,但皇子们仍旧巴结他,三皇子殿下一直来找他玩儿,虽然他心里并不喜欢这个三皇子,但碍于身份,还是一直跟他在一起玩儿。至于四皇子殿下,他只听说过,从未见过。

那一次是他第一回去皇家秋猎场,十一岁的孩子皮得不行,趁着大人不注意,就自个儿偷偷溜出去野,眼见一头美丽的梅花鹿,兴奋得不行,执起弓箭便追了上去。梅花鹿矫捷无比,他追了好一段,不见了踪影,反而迎面撞上了一头成年野猪。

可别小看野猪的凶猛,一头成年野猪至少三百斤以上,两个又长又尖獠齿,和一头成年黑熊打起来都不相上下。沈逸年尚幼,而且平日练功习武总是偷奸耍滑,要他对付这头野猪是不可能的,打不过当然就跑,沈逸撒开丫子逃离,却不想这引起了野猪的注意,野猪在地上拱了两下,朝着他追来。他自然跑不过野猪,眼看野猪就要撞上自己,他一个闪身,从地上滚向一旁,抽出弓箭,抖开了就射。他的力气固然不小,可野猪也不是吃素的,连续两箭都被灵活地躲了过去,第三箭倒是射中了,但是野猪出了名的皮糙肉厚,这一箭射在它的背上,是让它觉得疼了,却也没有对它造成什么实质的影响,如果硬说有影响的话,那就是——它被激怒了。

野猪厚厚的蹄子在地上抓了几下,风驰电掣地朝沈逸撞去。这时候沈逸再拔箭已经来不及了,他转身要跑,可是好死不死,脚下不知道被什么绊了一下,整个人倒在了地上,野猪凶猛地扑到了他身上,张开嘴,朝着他的脖颈就要咬下去。野猪的咬合力可是十分惊人的,脖子被咬上一口,不死也半条命了,沈逸手脚并用的蹬着,下意识地就要伸出手去抵挡,可是这一下他也是暗叫完蛋,手被咬一口也基本上就废了!

可就在这个危急关头,一把长剑从天而降,直直刺入野猪的后颈,一根绳索,套住了野猪张开的大口,双臂一拉,竟拽得野猪往后退了一步,沈逸暂时脱离了猪口,但是面对这情景却有点懵。野猪身后拽着绳索的少年郎大喊道:“还不赶紧起开!”

沈逸的头脑这才清醒过来,连忙起身闪到一旁,野猪的身上都是血,被绳索拽着,愤怒地发出“嗝嗝”的叫声,少年郎有些吃力,但却丝毫没有松懈,面色如霜,眸中射出逼人的寒光,一只手“唰”地拔出野猪脖颈上的剑来,野猪咬断了绳索,疼得直叫唤,强有力的双蹄不断朝少年郎踢去,他灵活地左右躲闪,突然,双手握住了野猪的两个长长的獠牙,身体在空中一翻,连带着野猪也被带起来,在空中一翻后重重地摔在地上,露出雪白柔软的肚皮。

沈逸看得目不转睛,大声拍手叫道:“好!好!”

少年郎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在野猪身旁站定,不紧不慢地用手中的剑,直直刺入野猪露出来的肚皮之中,野猪最后挣扎两下,很快地一命呜呼了。

沈逸赶紧跑过来,狠狠踹了两下死野猪:“叫你狂,叫你野,叫你咬小爷,这下死翘翘了吧。”又目光炯炯地看向少年郎道,“兄弟,谢谢你啊,你救了小爷一命。”

谁料少年郎并不理他,将剑从野猪肚子里拔出来,抬腿就要走。

沈逸不爽了,从后拍了他一下,他顿时回过头来,冷冷地射向沈逸,他的眸子里那种孩童一样的水雾凝成了冰,若被他看一眼,春天里也会片草不生。沈逸从未见过这样的一双眼睛,这一刹那,他就心知这个少年郎绝非凡人,他讪讪一笑,不由后退了一步。

不久之后,他才知道了救自己的少年郎,就是当今的四皇子殿下。比起大皇子、三皇子,甚至是才三岁的八皇子,这位四皇子殿下可谓低调到尘埃里了,他之所以听说过他,并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他的身世,准确来说,是他生母的身份,像他这样没有任何后援的皇子,在宫中也真是一个悲哀的存在。莫说别的皇子,就是像他们这样的大臣之子,也会被自家长辈教唆禁止来往接近的,所以在此之前他就从未见过他。

然而沈逸骨子里也是个叛逆少年,越神秘的,他越要探个究竟,四皇子殿下越冷冰冰的,他越感兴趣。不受宠又怎么样?没有前途又怎么样?他沈逸交朋友从不在乎这些!

就算大皇子、三皇子他们说,顾惜爵救他一定是个阴谋,是之前就策划好的,只是为了拉拢他……就算是真的那又怎么样?他只知道,自己的小命就是他救的。

他永远记得那一天,那修长英挺身姿矫捷的小小少年郎,仿若刚刚长成的小豹子一般,一身朱玄二色珠丝绣锦箭袍,腰束镶嵌紫色双龙抢珠的玉锦腰带,额上是一指宽的金蠎抺额,乌黑的长发松松的束着,骨骼清贵,剑眉入鬓,目若寒星,只是神色之间,仿若隔了天地月色,带着遗世独立一般的冷。让人望而却步。却又让他心疼。

顾惜爵一直是个极其孤独的人,或许是天性,或许是身世和经历造就的,自从八岁那年起,他不就不奢望能有任何朋友,却没想到,这一生,竟然还能遇着一个。

从那年秋猎之后,顾惜爵身边就多了一个跟屁虫,沈逸那么理直气壮地对他说:“我是沈公家的世子爷,我叫沈逸,我看上你了,跟我做朋友吧。”

沈逸和顾惜爵,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沈逸活泼外向、热情圆滑,顾惜爵少年老成、冷淡清高,起初,顾惜爵自是完全不搭理沈逸的,都是沈逸来寻他、惹他、逗他,顾惜爵终于被缠得烦了,渐渐开口与他说话,有一次他问沈逸:“人人都怕我,难道你不怕我吗?”

十一岁的沈逸笑道:“不啊,你有什么可怕的?那些笑里藏刀的人,比你可怕多了。”

从此,顾惜爵不再排斥沈逸了,虽然俩人从没有和平相处过,经常一言不合就互坑,当然沈逸永远斗不过某腹黑殿下,但他们相伴着一起长大。

他们在一起共同经历过许多生死考验,顾惜爵十五岁那年,去徽州平流寇,十三岁的沈逸偷偷跟了去,半道上被偷了银两,一路流浪,进了一家黑店,差点儿被人卖去倌馆,幸好最后关头顾惜爵赶到救下了他;顾惜爵十七岁那年,在北大营训练,马匹被人动了手脚,坠下山崖挂在一棵树上,是沈逸冒着俩人一同掉下去危险将他救了上来;顾惜爵十九岁那年,俩人一同去川北办事,误入山寨,俩人携手同寨匪斗智斗勇,最终攻下了那个盘踞百余年的山寨……顾惜爵只有他一个朋友,沈逸有很多很多的朋友,但交心付命的,也只有他一个。

沈逸说到这里,眼睛红得像兔子,狠狠擦了擦眼睛:“说起来,那家伙还欠着我好几条命呢,他敢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死?他要敢死,老子就算闯阎王殿,也要将他揪回来!”

连子心点了点头,觉得醉意上头,心想,真是酒不醉人自醉啊,脑袋开始昏沉,很快就趴在桌上睡过去了。

沈逸静静地看着她的睡脸一会儿,然后将她抱上了床,轻轻给她盖上被子,喃喃道:“睡吧,睡吧,睡一觉醒来,也许就柳暗花明又一村了。”看看天,“顾惜爵,你丫的,你要是个男人就给我活着回来,不然老子可要把你的女人抢走了啊!”

连子心的梦里,瀑布的水逆流而上,蒲公英的种子从远处飘回,聚成伞的模样,太阳从西边升起,落向东方。他就那样躺在一片云朵之上,伤口处的血像是漱漱的泉水,将他墨色战袍和白色的云朵染红,他的眸子不像是以往的轻挑,不像是以往的深邃,不像是以往的波澜不惊难以揣测,更如一朵澄明而渴爱的花,就是满天雨落下都盛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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