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突出农村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地位,切实提高农民整体文化素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教育是提高农民整体文化素质的主渠道和根本途径,把农村教育作为整个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优先领域,重点发展。并且,要真正把农村教育转移到素质教育以及为农村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在注重农民综合素质培养的基础上,必须适应农村发展生产、劳动致富、渴望人才的需要。
其次,培养造就新型农民,还必须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利,为新型农民的培养提供坚实的硬件基础和浓厚的文化环境氛围。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在满足农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同时,通过文化熏陶和教育的方式,从根本上改变农民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和价值观念,引导农民提高素质、转变观念、走向富裕、迈向文明,也就是把他们打造成“新型农民”。为此,各地区都应把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切实加大投入,提高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首先,要加强农村社区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电视进万家和万村书库工程。其次,大力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努力实现县有功能完备的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第三,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在更好地发挥现有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作用的同时,对公共文化资源进行合理调整,实现资源共享。要支持乡镇文化站扩展功能、共建共用,使之发展成为融宣传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于一体的文化中心。第四,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中小学在开展农村文化活动方面的作用,提倡中小学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向附近农民群众开放。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有一个较大发展,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第五,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培训功能,突出其在对农民终身教育中的主干支撑作用。农村社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对象,是一个年龄跨度大、文化层次差别大、从业行业和岗位多样化的群体,其接受教育和培训的需求因人、因事、因地、因时各不相同。因此,农村社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应当打破城乡分割局面,统筹城乡教育资源,联合培训,形成公有、民办、合资多种制度并存,学校教育、职场教育、社区综合教育并重,内容丰富、层次和形式多样的教育体系和网络,从而更加有效地服务于新型农民的培养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目前,开辟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非常重要。科技培训应重点抓好并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农业远程培训工程”等四大“工程”,这些“工程”和计划的实施必将使我国农民科技素质达到新的水平。经营管理知识培训重点应抓好“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对接受培训的农民加强市场经济理论的教育,进行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使农民掌握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管理的一般规律,懂得市场营销的基本知识、技术和策略。同时,还应提高农民政策水平和民主法制素质。通过这项“工程”的实施,到2010年,我国将产生10万经过系统的经营管理知识培训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将使我国农业经营管理水平上升到一个新台阶。第六,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科技文化知识和现代思想意识,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引导农民真正成为具有现代思想意识和现代观念的新型农民。
三、农民群众是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
(一)农民群众既是文化成果的受益者,更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力量
无数历史和现实的实践都证明,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向前发展的主体力量,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思想精神财富,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切实把教育群众、引导群众、鼓舞群众与尊重群众、理解群众、关心群众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引领和凝聚群众的精神力量和智慧,真正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也不例外,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不仅要服务农民,更重要的是要调动农民创造新文化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农民既是民间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民间文化的传承者。文化建设自下而上地进行比自上而下命令更加实在、有效,农民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不能动摇,他们所发挥的作用不可低估。农村文化只有深深植根于广大农民群众中,才有旺盛不竭的生命力。例如,甘肃省河西地区到处都有农民自发组织的剧团、戏社常年活动在乡村,使传统的民间文化得到传承,且充满着活力。甘肃省的莲花山民间花儿会,由于政府的保护、激励,民间积极自发地组织,规模一年超过一年。有时会期长达一周,会场每天转移,但仍有四周的数万农民闻讯赶来参加。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苦水的“高高跷”社火也很走红,随着外界对这种独特社火的关注,当地农民已经拥有了一种文化自豪感,也激发了表演欲。
近两年来当地青年农民每年都主动倡议、筹划、组织、表演“高高跷”社火。因此,政府要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并让他们成为文化的主体,新农村新文化才能有生命力和活力。
(二)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必须依靠广大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散布于广大农村的“民间艺术家”们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熟悉农村、了解农村、活动在农村,其艺术养分直接来自于农村,和农民有着天然的相通性,在民间文化的传承中,起着骨干和桥梁作用。发挥民间艺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激发农村自身的文化活力,在新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中尤为重要。如湖北宜昌三峡地区有个民间说唱艺人刘德方,能讲几百个民间故事,会唱许多民歌,会表演一批花鼓戏和皮影戏剧目等,被有关专家评价为“目前三峡地区最具活力的民间故事家和民间艺术家”。为了充分发挥这位民间艺人的潜能,当地成立了“刘德方民间艺术团”,依托三峡旅游景观,开展经常性的民间文学说唱活动,收到很好的效果。由此可见,积极培养农民文化骨干,帮助他们提高业务素质,对于促进新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非常重要。
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要善于调动农民群众的自主参与意识,充分发扬他们的创造活力,让先进文化逐步成为他们的自我意识和自觉行为。与城市和其他群体相比,我国广大农村农民群众的文化整体素质相对较低,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而且这种国情还将延续较长一段时期。因此,“三下乡”等活动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仍然是我国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形式。但也应看到,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发展,随着广大农民群众文化素质和接受水平的逐步提高,这个差距总体上在日益缩小。而且,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日益提高,信息渠道的逐步畅通,特别是随着一些沿海发达地区和一些中青年农民群体、群众自主意识的不断增强,现代农民已不再满足于单调乏味的传统活动方式,现代传媒“小众化”的离散性因素及影响趋势日益加剧,这是不少地区农村文化工作因缺乏吸引力而日渐衰退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让农村文化重新吸引农民,要让先进文化的理念以农村文化为载体真正落到实处,既需要党和政府决策时的“独唱”,也需要宣传、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时的“重唱”,更需要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大合唱”。
关键是能否因人而异,通过组织引导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和自主原创活动,让他们从局外“观众”变为剧中“演员”,把传统的“送文化”变成群众自觉自愿的“种文化”。
只有这样,农村文化活动才有可能成为广大农民自己的分内事,先进文化的理念才有可能成为他们的自愿选择,先进文化进村入户、入脑、入心,牢牢植根于乡间、长驻于农家的目标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例如,2007年春节过后,经过精心策划,《浙江日报》等浙江省内几家主要新闻媒体,面向浙江省乡村和广大农民群众发起了一场颇具声势的“农民‘种文化’百村赛”活动,这一创举产生了出人意料的热烈反响。据各大媒体综合报道:从参与面看,比赛一开始,浙江省就有数十个村踊跃报名,参与者“上至七八十岁的老人,下至七八岁的小伢儿”,仅在网上参与的农民网友就达30多万,可谓应者云集;从活动形式看,既有湖州八里店的“农民合唱团”、舟山东极的“农民画比赛”等大型文艺活动,也有龙游大公村的“百家制‘百灯’”、兰溪诸葛村制作孔明锁和孔明扇的“手工擂台”等传统技艺比赛,还有嘉善着名篮球村洪溪的“农民篮球赛”、杭州临安朱村的“乒乓球俱乐部”等各种体育比赛,可谓“十八般技艺”样样俱全。
农民自身参与热情之高、水平之高前所未有。这说明,群众既是先进文化的接受主体,也是先进文化的实践主体,在一定意义上还是先进文化的创作主体。所以,群众是先进文化的土壤,充分尊重他们的自主意愿,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精神,是满足其文化需求的最好方法,也是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最终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