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5257600000144

第144章

夏枫掷地一声:“我要你死。”

“你!”邺错愕不已,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如果不死,就总想着要我做你的法器。只有死了,我才能安宁。”

自己竟然成了让人厌恶的人,邺气又羞又怒:“那你问我这么多干什么,逗我吗?”

“你死还是放弃?”

“我当然……”邺像只幽灵,突然朝夏枫扑过来,没如他所料制住了夏枫,反而从手腕处传来剧痛。

“啊!你这个恶毒的女人,快放手。”汗珠子瞬间渗出来,布满邺的额头,他浑身战栗不止痛如骨髓。

夏枫死死拉住峨嵋刺,用力一绞,恶狠狠地道:“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我要废掉你的罪恶之手,看你还嚣张不。”说着加重力道,刺尖勾住了他的手筋,只要再使劲一提,他双手就毁了。

“别别!”邺终于知道怕了。

两人脸贴脸面贴面,唐轩之隔着两米远,都能闻到邺和尚身上散发出来的酸臭气。看得他火大,本想一进屋就结果了这怪物,免得他四处嚷嚷震旦人。只怪夏枫一直在跟他说废话,现在正好……

“你别过来。”邺警惕地看着唐轩之。

“你还没回答我,到底是放弃还是死。”夏枫咬牙切齿地问他。

“好。”邺放弃挣扎,颓然道:“神主让我们无缘,我认命了。”

“我凭什么相信你?”夏枫继续按照思路走。

“你不相信就把我手毁了吧。”反正后面能接好。他当真是放弃了,还主动把手筋往峨嵋刺的弯勾里蹭。

夏枫眉头不着痕迹地松了松,装着极不情愿的样子,说道:“海得拉巴的国王叫阿尔法?他听你的?”

“怎么可能。”邺驳道。

“那他为什么想抓我们?”

“这个……”邺忍着剧痛,任由血水流了一地,把姚敬隋的事情说了。

夏枫得知他居然想拿姚敬隋当法器,恶心得不行,赶紧把他推开。

“噫?你不是要废我的手吗?”邺给脸不要脸,得了便宜还卖乖。

“实话告诉你,我们马上有两万兵。”

“然后呢?希望我帮你们,助你们杀掉阿尔法做王?”邺时而笨如猪,时而敏如狈。

唐轩之有些恼恨夏枫连这种人也捡来用,为了让她死心,补充道:“我们要创立新教,就像北部的锡克教一样,废除四级种姓制度,全民皆一样。”他走到圆几旁,抽出一根绿环,“他们都配戴这个,此物代表自由光明与智慧。”

邺嘴巴张了一个大大的“O”字,半天合不拢,过了许久才崩出一个词:“休想!”

夏枫心一横,说道:“你如果不愿意,我也不强求。等我们拿下王,允许你离开海得拉巴……”

不强求?邺和尚竖起耳朵正听得认真,冷不丁地嘴里被夏枫塞进一个东西。“呃呃!”傻子也知道咽下的东西有问题,他双脚一蹬,像个冲天炮突然窜上天,房顶给他撞出了一个大窟窿。

脸色大变:“你给我吃的什么?”伸出手指使劲抠,除了打干咽,一点用也没有,那东西遇水即化,消失得无影无踪。

“头疼不疼?你先下来,我慢慢告诉你。”夏枫仰着脑袋问他。

邺和尚终于倒下了,唐轩之心有余惊:“要不是你机警,我可是带了个祸害回来。”

“你能相信我的能力,我是很开心的。”夏枫笑着说:“他刚刚吞下了古普德太太的毳毛散,暂时控制住了,咱们好好想想怎么利用他。”

“你什么时候有这个东西,连我都瞒着?是不是哪天我惹怒了你,也会给我喂下?”

夏枫头大:“当然不会。”

毳毛散药性类似致幻剂,精神不正常的邺和尚,现在反倒正常了,问一句答一句,又乖又听话。夏枫拿出纸笔,边问边记,很快把城中贵族的关系理清了。

按计划,半个月后差不多就可以攻城。目前要紧的就是生产火箭,越多越好。

南密滋拿下了,密滋国已经统一,哈里曼应约前来,喜滋滋地等着夏枫兑现诺言。

夏枫没有食言,虽然食言而肥才是干大事的人,可她不预备这么做。哈里曼没多废口舌夏枫就点头同意,只不过,他这王是神军任命的,所以要给神军交税,还要听神军指挥。

说白了,他还是镇长,只是管辖范围上升到三个镇子罢了。

哈里曼当然知道,但他也占到了便宜。他的那两个死对头,不说踩在脚下,现在是死是活都不知道,让他好不畅快。矿场是他哈里曼的,土地也是他的,别管有多少权柄,但是密滋是真的复国了。他哈里曼,就是复国后的开国之君啊。所以,夏枫提的口头条件,他连声答应,然后欢欢喜喜准备“登基大典”去。

哈里曼夜里做梦都给笑醒:没想到我家祖辈奋斗几十年的愿望,竟然在我手上实现了。

登基前,他收到夏枫一封“手谕”,欢喜劲儿立即烟消云散。夏枫要他在典礼上宣布绿环代表的意义,还要他废除种姓制。他虽然是“国王”,可是却不再是刹帝利了。从小就受过洗的哈里曼,跟全家老小抱着哭成一团。

怎么办啊,到底是接受还是不接受?这可是一个生死难题。

如今,奴隶和首陀罗翻身作主,外面都是曾经的贱民,如今的新教徒。胳膊拧不过大腿,他不接受也得接受,要不在就只能放弃“王国”。两权相害取其轻,哈里曼把躲在他家里不愿意戴绿环的婆罗门赶到夏枫面前,由她定夺。

这些都是死硬派,看似虔诚非常,事实上还不是因为利益。婆罗门不用劳作,却享受着珍贵的社会资源,种姓一旦去除,如韦希莎娘家一般的婆罗门家族只能饿死,根本没有生存资本。

夏枫看着这三十几个司祭者,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处理。海得拉巴的婆罗门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是他们下面都有一群受过严重洗脑的吠舍和首陀罗。邺和尚控制不住,面前这些人总能控制吧。

跟唐轩之交换了眼色,夏枫决定:武力解决。

一将功成万骨枯,牺牲他们几十人,换得更多的人新生,值得,干吧。

“顺便震慑邺和尚。”唐轩之说道:“我就不信你们不怕死!要是真不怕死,我敬他们是汉子,放他们走。枫儿,你意下如何?”

“呵,我估计你杀到第三个,他们就争着抢绿环戴。”

事实上她又料准了,唐轩之的刀还没落下,下面的僧人就尿了一地。那姿态,哪有一丝贵族影了。地位再高,还不是人民给的,一旦不再尊敬他们,这些人就跟烂泥差不多。

夏枫吩咐姜戈:“把僧人弄去劳作,他们在镇上都是名人,正好给吠舍们瞧瞧。咱们新教,没有什么司祭者,每个人都得自力更生。”现有的资源,不用白不用。

“好的,大人!”

姜戈如今完全像换了一个人,哪有一丝奴隶的影子。夏枫看着他的背影暗笑,连他都能改造,别人也能。

唐轩之紧锣密鼓地作着攻城准备,夏枫又搞出一个新兵种——工兵。工兵都是从那些珍贵的北部精兵中挑选的,虽然有四十人,在关键时刻,他们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比如现在,工兵们水都顾不上喝一口,埋头制火箭。等这事一完,夏枫还会专门拨军费给他们研究新兵器,治军嘛,就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十天之后,原计划攻城的前五天,城里突然传来暴乱的消息,而且还是婆罗门领导的。

夏枫和唐轩之赶紧把用牛筋绳和铁链子起来的邺和尚唤醒,问他齐木斯是谁,上次套他话时,根本没有听到这个姓。

邺和尚醒了就骂,骂累了就睡,不吃不喝,心如死灰。夏枫一进来,就看见他用哀怨的目光盯着她。

“你们终于肯来见我了,告诉我,这东西是什么,为什么越挣越紧。”他指着四肢上的绳子问。

唐轩之啐道:“你还真是五谷不分四体不勤。这是牛筋,你没见过?”

“牛?你们竟然敢杀牛!”

夏枫回答他:“你又忘了,我们是新教。”

邺闭起眼睛,喃喃自语:“孽呀,海得拉巴完了。”

唐轩之纠正道:“海得拉巴会比以前更有活力,是你们这些老贵族完了。枫儿,灌药。”

“要问就问,我现在又逃不了。你们那药很珍贵吧,不怕浪费?”

他倒替我们担心起来了,夏枫走过去,踢了踢他的腿。换来邺恶狠狠的眼神,似在发怒的边缘。她便明白,这家伙自尊心依然强烈。笑道:“不珍贵,我马上可以给你做十磅出来,管饱。”

她这样一说,噎得邺和尚哑口无言。

既然邺和尚愿意配合,唐轩之当然不愿浪费药:“告诉我齐木斯家族的情况。”

“哪有齐木斯,你说的是庞杜的长子吧?他怎么了?”邺聚精会神,问得非常认真。

“庞杜的长子?”唐轩之好不意外,“你知道吗,现在齐木斯举起大旗在反阿尔法,城里的人们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难怪。”邺突然放低了声音,说道:“难怪庞杜失踪了,难怪他年轻时游走四方,难怪他放下身段行商,难怪他女儿被讹成祸灾他也忍了。”

夏枫暗惊:原来这里还隐藏着一个大BOSS。

唐轩之终于找到攻击邺的理由,讥讽道:“你们的教义婆罗门可以举起屠刀?还敢抢王?哈哈,笑煞人也。”

邺当然也想到了这一层,青筋都崩出来了,立即反驳:“庞杜只会扶持刹帝利的马杰里,绝不会当王。”

马杰里又是谁?怎么越来越多的人跑出来,夏枫有些烦躁。她问邺,庞杜是不是真的非常疼爱他的孩子,比如阿妮娅。

同类推荐
  • 虐爱萌妃:冷王你放手

    虐爱萌妃:冷王你放手

    一朝穿越,她成为了丞相府中没权没势心机毒辣的高冷嫡小姐。机智却又不失逗比的她一改前世做事风格,人前受人压榨,人后挖坑埋她。一天,某女傻呵呵的对一男吹鼻子瞪眼,“我不怕你榨,就怕你不敢榨!”“哦?是吗?那么今晚你榨干本王吧,本王觉对乖乖躺着,让你榨。”某男站在某女的身后,邪魅的挑唆道。“去你妹的!”某女一脚踢了上去。……精彩尽情收看~
  • 清穿之君王至上

    清穿之君王至上

    君榆卿24世纪金牌律师,因为一件买凶杀人案而来到300年前的清朝
  • 我们全家去开荒

    我们全家去开荒

    张爱丽一家三口穿越了。还穿到了民不聊生,战争频繁的奴隶时代。作为即将沦落为奴隶的平民,此时的张家人穿着破麻衣,光着脚丫子,头发如鸡窝,浑身长虱子。身材干瘪如骷髅,活的行尸走肉。在四处漏风的破屋里,张爱丽幸运的有了自己的金手指。“咔咔咔~,您的小可爱——开荒系统上线了!”“通过您15小时的不懈努力,奖励您破烂不堪的小石磨一个……”“……”在金手指的帮助下,张家三口人运用着自己的智慧和勤劳,脱贫致富,实现了全面小康。在这落后的奴隶社会里,顺便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
  • 盛世长安浮芳华

    盛世长安浮芳华

    元和六年冬,齐国,江府嫡女出生,一时长安城上百鸟齐鸣,百花齐放,国师称此女为凤相,得之——得天下。
  • 朝朝慕慕闻笛赋

    朝朝慕慕闻笛赋

    元年十一,暨国入侵,伏尸百万,尸横遍野,元国天子——薨。传言道此次入侵乃一人力荐,立下军令状,称:“不破楼兰终不还!”众人哂笑,皆不以为然。中华大地划分三块,三足鼎立。经此一役,暨国一家独大,梁国屈居一方,并无斗争之意,只想守得一方净土。暨国迁都为原元国首都,改国号为庆泰。庆泰一年,暨国新帝登基。提拔当年立下军令状那位为护国将军,掌虎符,握兵权。当初哂笑的众人皆无话可讲,见此被提拔后,皆登门拜访,以求庇佑。
热门推荐
  • 游侠墨徒

    游侠墨徒

    名为游侠,实为墨徒。御轩待在天空之城的时候,没想过成为英雄。离开天空之城之后,也没想过要成为英雄。然而,在遇到一个个背负重任之人,剑圣,刀狂,枪神。。。御轩终于来到了历史的十字路口,是改变这个世界,还是维持原状?他的心中已经有了定论。
  • 哥谭黑巫师

    哥谭黑巫师

    我是一名黑巫师~别紧张!我不害人。我是黑巫师不假。但我从来不使用黑魔法,平常维持生活也就靠着一些通灵的小手段在城市里驱驱幽灵~可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在一次驱魔的过程中,自己不幸中了对方的圈套。那个死鬼险些要夺了自己舍!想到城市是如此美好!国家是如此伟大!我一不做二不休,和冤魂同归于尽了……可没想到,上帝给了我继续喘气儿的机会!再睁眼,我竟然成了美国平民窟的流浪儿?尽管自己是年轻了好几岁,可上帝你就会不会给我扔到一个好点的地方吗?哥谭市,是个什么鬼啊!!!(以哥谭电视剧为主线,会有其他影视剧穿插)
  • 穿越丑女养家记

    穿越丑女养家记

    农科大学高材生韩菲儿,一朝穿越到架空时代大罗天国的边缘村落。虽然三面环山,风景优美。但家徒四壁,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还有一对面黄肌瘦的龙凤胎弟妹,以及一个刚出生不久嗷嗷待哺的妹妹。为了养活弟妹,过上更好的生活,从此走上了致富的不归路......
  • 倾世妖妻

    倾世妖妻

    做了二十多年的人,心灰意冷万念俱灰,一次魂穿,却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变成一只猫。做人不易,做猫更不易,身小体弱被人欺就算了,居然还要被那些该死的野狗欺!不行不行,她骨子里毕竟还是一个骄傲倔强的人,怎么能这样一直被那些畜生踩到脚底下,看来想好好的在这生活下去,还得找一个温柔强大的主人当靠山才可以。千挑万选,那边有一个帅哥不错,她拔腿就冲了过去。帅帅的人面无表情的看着她,突然拎起她渐渐走远了。“这么有灵性,用作护屋灵兽刚好,若做得好,我会喂你颗丹药祝你修成人形。。”小猫疯狂点头,好啊好啊,她居然还能恢复以前的人类生活啊,想想真是太美好了。
  • 爱情是生命的一道痕迹

    爱情是生命的一道痕迹

    一场爱的逃离,一次不知归途的旅程!她到底还是放不下他们的过去,他还是看不到她的付出。错爱、等候、追寻、逃避、旅行、妥协……她没有注意,他不在是他,自己还是自己,一路的追寻不过是证明自己爱的痕迹,却错过了生命中真正的爱……
  • 她穷其一生

    她穷其一生

    自打她出生开始,经历了人世间的种种,看透了朋友间的友谊,失去了家庭的快乐,体会不到自己在社会的价值。
  • 回忆录memory

    回忆录memory

    我真的不太会讲故事,相信我。当梅梅听到我这句话时,笑了。眉角上扬,像只猫。我说,你笑起来真丑。她丝毫不在意,嘿嘿地笑着对我说,你不是一直在讲故事吗。我沉思片刻,说,那不是故事,是回忆。
  • 总裁爹哋救救我

    总裁爹哋救救我

    “叶墨,你这个禽兽,为什么要对我痛下杀手?”她醒来后悲痛绝望问道,然他只想要听到她惨绝的哀嚎,他誓要当主宰她生命的刽子手兼上帝。她费尽心机想带儿子逃离,却让自己陷入覆灭的危险。可为何?她在重逢的一年后,再一次满身鲜血的看着他提刀走近:祝安好,我要杀了你!
  • 食物链顶端的佣兵

    食物链顶端的佣兵

    罗晟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以雇佣兵的身份走上战场,在枪林弹雨中,过着刀头舔血的生活。雇佣兵的世界充斥着鲜血和利益,想活着,就只能比别人更狠,更玩命!
  • 憨憨寻己

    憨憨寻己

    一个憨憨,一个不知来历的憨憨,他只知道他要寻找自己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