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的定义是指“产品、服务或过程满足规定或潜在要求(或需求)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冶。对工程项目建设而言,最终产品就是建成动用的建设项目,过程就是包括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阶段的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质量要求就是对整个建设项目和它的建设过程所提出的“满足规定或潜在要求(或需求)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冶,即要达到的建设项目质量目标。
所谓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就是对包括建设项目实体、功能和使用价值、工作质量各方面的要求或需求的标准和水平,也就是对建设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程度和满足项目业主要求程度做出的明确规定。
(1)建设项目总体质量目标的内容具有广泛性
凡是构成建设项目实体、功能和使用价值的各方面,如建设地点、建筑形式、结构形式、材料、设备、工艺、规模和生产能力,以及使用者满意程度都应当列入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范围。同时,对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素质、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对其工作质量的要求也是建设项目质量目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为他们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建筑产品的质量。建设项目质量目标内容的全面性也使投资目标和进度目标与之保持一致。建设项目质量目标范围的广泛性告诉我们,要拿出质量符合要求的建筑产品,需要在整个建设项目实施的空间范围内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
(2)建设项目总体质量的形成具有明显的过程性
实现建设项目总体质量目标与形成质量的过程息息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的每个阶段都对建设项目质量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对工程质量产生着重要影响。
建设项目的决策阶段决定该建设项目是“上冶还是“不上冶,以及如何“上冶的问题,为确定建设项目的目标系统提供依据并最终确定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其中包括建设项目总体质量目标。在解决“能否做冶和“做什么冶的过程中,为建设项目质量的符合性和适用性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和决策。在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通过设计解决“如何做冶的问题,使建设项目的总体质量目标得以具体化;通过招标解决“谁来做冶的问题,使建设项目形成实体,并把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物化地体现;通过竣工验收最终解决“是否符合冶的问题,使建设项目的质量得以确认。因此,每个阶段都有其具体的质量控制任务。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每个阶段的特点,确定各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和任务,以便实施全过程的控制。
(3)影响建设项目质量目标的因素众多
建设项目的实体质量、功能和使用价值、工作质量牵扯到设计、施工、供应、建设工程监理等诸方面的多种因素。
例如,人、机械、材料、方法和环境都影响着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应当对这些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以保障工程质量。对人,要从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全面控制;对材料,要把好检查验收这一关,保证正确合理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并检查、确认、督促做好收、发、储、运等技术管理工作;对机械,要根据工艺和技术要求,确认是否选用了合适的机械设备,是否建立了各种管理制度;对方法,要通过分析、研究、对比,在确认可行的基础上确定应采用的优化方案、工艺、设计和措施;对环境,要通过指导、督促、检查建立良好的技术环境、管理环境、劳动环境,以确保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良好条件。
2.建设项目质量控制
(1)建设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要与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紧密结合
就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而言,质量目标特别受到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视。这是因为工程质量不仅直接影响项目业主的投资效益,还关系着社会公众的利益。而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正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工程项目建设的特殊性使它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可靠等方面产生重要的社会性影响。因此,衡量建设项目质量是否达到计划标准和要求必须考虑这些问题。而这是需要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与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担负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任务。
但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都对工程质量负有责任,可是他们在监督管理方面的具体内容、依据、方法等是有区别的,其性质也不相同。
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侧重影响社会共同利益的质量方面;它运用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衡量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的方式以行政、司法为主并辅之以经济的、管理的手段,是强制性的;它采用阶段性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审查、审批、巡视,以发现建设项目质量上的问题,并加以制止和纠正;派出专业性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项目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项目质量上的问题一般不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除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之外,还要依据有关合同条款的要求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更全面、更具体、更具有针对性。
它不但要对社会负责,而且要对项目业主负责。
(2)建设项目质量控制是一种系统过程的控制
如前所述,建设项目的建成动用过程也就是它的质量形成的过程。要使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能够产生所期望的成效,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就要沿着建设项目的建设全过程不间断地进行质量控制。
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规划和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处由“粗冶到“细冶形成规划、计划和设计的阶段。在这个时期,一方面要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系统,另一方面又要根据上阶段确定的计划目标和设计文件对下阶段要达到的目标实施控制。也就是说,既要确定各级工程质量目标,又要进行质量控制。
在施工阶段,随着一道道工序的完成,一项项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完成,最终形成建设项目实体。它是从“小冶到“大冶逐步建成建设项目实体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要把建设项目质量的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各项工程或工作开始之前,要明确目标、制定措施、确定流程、选择方法、落实手段,做好人、财、物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为其创造和建立良好环境。然后,在各项工程或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及时发现和预测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最后,对完成的工程或工作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把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查出来并集中处理,使建设项目最终达到总体质量目标的要求。这是一种序列性的控制,要将它们视为有机的整体控制过程。
(3)建设项目质量要实施全面控制
由建设项目质量目标的内容具有广泛性,所以实现建设项目总体质量目标应当实施全面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的全面性,首先表现在对建设项目的实体质量、功能和使用价值质量和工作质量的全面控制上。要对建设项目的所有质量特征都要实施控制,使它从性能、功能、表面状态、可靠性、安全性直至可维修性方面都能达到质量的符合性要求和适用性要求。质量控制的全面性还表现在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都要采取控制措施。无论是来自人的影响因素,来自材料和设备方面的影响因素,来自施工机械、机具方面的影响因素,来自方法方面的影响因素,还是来自环境方面的影响因素,都应实施有效控制。
对建设项目质量实施全面控制,要把控制重点放在调查研究外部环境和内部系统各种干扰质量的因素上,做好风险分析和管理工作,预测各种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要使这些主动控制措施与监督、检查、反馈,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发生偏差及时纠偏等控制有机结合起来,使建设项目的质量能够处监理工程师的有效控制之下。
3.处理好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本身就是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返工冶就是质量控制中的“纠正冶措施之一。如果说拖延的工期、超额的资金还能在以后的过程中挽回的话,那么质量一旦不合格,就形成了既定事实而难以改变。不合格的工程,决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变成合格品,也不会因为后续工程的优良而“中和冶成为合格品。因此,对不合格工程必须及时处理,决不能含糊。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及时处理,是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建设项目质量控制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
工程质量事故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具有多发性特点。诸如基础不均匀沉降、现浇混凝土强度不足、屋面渗漏、建筑物倒塌,乃至一个建设项目报废等都有可能发生。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把杜绝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当作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任务。
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健全,各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还很不规范,“假冒伪劣冶产品俯首皆是,这对工程质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给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带来了更大的困难。面对这种挑战,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更应该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努力把建设项目的质量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要严肃认真地处理各种工程质量事故,确保建设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工程质量事故的实质就是实际工程质量偏离了计划的质量目标。像其他目标偏离一样,一旦出现事故就要进行调查研究,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如何处理,落实处理方案,对最后处理的结果进行检查并提出事故处理报告。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无论对一般的工程质量事故还是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都有处理上的责任。但对重大建设项目质量事故的处理则应当上报政府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要配合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减少一般性工程质量事故,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只有通过连续性、系统性的质量控制才能实现,只有认真做好主动控制、事前控制才能实现。特别应强调的是,工程质量事故主要来自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只有从事这些活动的承建单位杜绝或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要把所有减少或杜绝工程事故的措施有效地贯彻到所有的工程实施者当中。
6.3.4建设工程监理的进度控制
建设工程监理所进行的进度控制是指在实现建设项目总目标的过程中,为使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符合建设项目进度计划的要求,使建设项目按计划要求的时间动用而开展的有关监督管理活动。
1.建设项目进度控制的目标
做好建设工程监理中的进度控制工作,首先应当明确建设项目进度控制的目标。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的主体,它所进行的进度控制是为了最终实现建设项目按计划的时间动用。因此,建设工程监理进度控制的总目标就是建设项目最终动用的计划时间。即工业建设项目达到负荷联动试车成功、民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计划时间。
当然,具体到某个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它的进度控制的目标则取决项目业主的委托要求。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它可以是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建设工程监理,也可以是阶段性建设工程监理,还可以是某个子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监理。因此,具体到某个建设工程项目,某个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它的进度控制目标是什么,则由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来决定。既可以从立项起到建设项目正式动用的整个计划时间,也可能是某个实施阶段的计划时间,如设计阶段或施工阶段计划工期。
2.建设项目进度控制的范围
既然建设工程监理进度控制的总目标贯穿整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那么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建设项目进度控制时就要涉及建设项目的各个方面,需要实施全面的进度控制。
(1)进度控制是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控制
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进度控制的目标是建设项目的计划动用时间,那么进度控制就不仅仅包括施工阶段,还要包括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以及工程招标和动用准备等阶段。它的时间范围涵盖了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2)进度控制是对整个建设项目结构的控制
由建设项目进度总目标是计划的动用时间,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度控制必须实现全方位控制。也就意味着,对组成建设项目的所有构成部分的进度都要进行控制,不论是红线内工程还是红线外工程,也不论是土建工程还是设备安装、给水排水、采暖通风、道路、绿化、电气等工程。
(3)对建设项目有关的工作实施进度控制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按计划动用,需要把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诸如设计、施工准备、工作招标,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动用准备等各项工作列入进度控制的范围之内。如果这些工作不能按计划完成,必然影响整个建设项目的正式动用。所以,凡是影响建设项目动用时间的工作都应当列入进度计划,成为进度控制的对象。当然,任何事务都有主次之分,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在实施进度控制时要把这多方面的工作进行详细的规划,形成周密的计划,使进度控制工作能够有条不紊、主次分明地进行。
(4)对影响进度的各项因素实施控制
工程建设进度不能按计划实现有多种原因。例如,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素质和能力低下,数量不足;材料和设备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建设资金缺乏,不能按时到位;技术水平低,不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组织协调困难,各承建商不能协作各自工作;未能提供合格的施工现场;异常的工程地质、水文、气候、社会、政治环境等。要实现有效进度控制必须对上述影响进度的因素实施控制,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这些因素的影响。
(5)组织协调是有效实现进度控制的关键
做好建设项目进度控制工作必须做好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与建设项目进度有关的单位较多,包括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设备供应厂家、资金供应单位、工程毗邻单位、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的政府部门等。如果不能有效地与这些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不建立协调工作网络,不投入一定力量去做协调工作,进度控制将是十分困难的。
6.3.5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控制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