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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一路风景一路歌

读书感悟

我记忆中的童年,总有那么一幅画:苏北一个普通农家小院,寂静的夕阳毫不吝啬地洒下它的余晖,院子里的几棵杏树的叶子随着晚风摇曳,粉色的杏花落在地上,小小的我坐在杏树下,翻着一本连环画。这是我记忆中的最美的风景,有夕阳,有晚风,有一个孤独的小女孩,画面有点普通,有一点淡淡的忧伤,也许并不能打动人,还好它并不全是冷色,最重要的是这幅美丽的风景画里有书。

和书的结缘应追溯到我一岁时。我们老家有抓周的风俗,就是在孩子一周岁时,在桌子上摆上秤、碗、书三样东西,如果孩子抓到秤,就说这孩子长大能经商,有钱;如果孩子抓到碗,就说这孩子将来有饭吃;而如果孩子抓到书,那这孩子将来一定是个读书人。我是母亲的第一个孩子,母亲很重视。我周岁那天,母亲吃过早饭,虔诚地燃上香,在桌子上摆上那三样东西,就把我抱过来。我是个笨孩子,一周岁了,不会说话,也不会走路,只会沿桌子(我们家乡的土话,意思是扶着桌子走)。我先围着桌子转一圈,然后瞪着眼睛仔细瞧着自己没见过的两样东西:秤和书。经过仔细研究、审查,我转到放书的地方,用小手牢牢地抓住书,过了一会,母亲并没有要回书,小小的我知道那本书是自己的东西,就自然大方地翻阅起来,直到吃中饭了,也不肯把书放下,母亲没办法,只好上来夺,而我的反抗是号啕大哭。当然,这些细节都是后来母亲告诉我的。

第一次被书感动,是在十二岁时,课上听老师读《海的女儿》。现在我还能清楚地记起那幅遥远的图画:在海的远处,水是那么蓝,像最美丽的矢车菊花瓣,同时又是那么清,像最明亮的玻璃。那一片铺满白砂的海底就住着我最喜爱的小人鱼。那篇童话的细细的美,伤感的美,如古瓷器的纹络,一根一根,清晰可现。当老师读到小人鱼的身体融化成为泡沫时,我的眼泪也不由自主地滚落。听完以后,我仍痴痴地坐着,遗憾地想着小人鱼为什么不学写字,向王子表达爱意呢?

多年以后,我知道了那是一种境界,于是在朋友的嘲笑下,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再去读经典的小人鱼,去追寻那个渐渐远去的童年,然而不经意间却发现一种更深邃更圣洁的美。每次读《海的女儿》,都有一种常读常新的感觉,总像被一种纯净的光芒浴过周身一般,心中明澈而爽洁,美丽的小人鱼的爱情似乎是这个社会里最纯净的东西。在这个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可以成为诱惑,也都可以随意调侃的年代里,《安徒生童话》使我保持着为这个时代所遗忘的理想主义。

我是在一个乡村上中学的,学校坐落在一个远离村庄的荒地里,没有图书馆,也没有报刊杂志,有枯藤昏鸦,还有几株老梧桐树。我喜欢学校里的那几株老梧桐树,一到春天,它们光秃秃的枝桠上就开满一朵一朵淡紫色的喇叭状的梧桐花,好多课余时间,我捡拾起那一朵又一朵的梧桐花,把它们夹进我书页。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语文老师那里捡拾到一些比梧桐花更美丽的东西,那是几十本旧书,于是我的孤寂的少年生活一下子充满阳光。在此之前,我还不过是一支放在抽屉角落里的蜡烛,还不过是一盏躺在墙角的油灯,还不过是一棵长在路边的野草,还不过是山上一株带刺的灌木,书给了我火焰,让我成了蜡烛,成了油灯,书给了我花园,让我招展,让我盛开。我的生活从此有了目标,我的前途从此有了希望,我的单纯的画布上有了色彩,我的暗淡的生活有了光亮。我感到有一种生命正在打开我混沌的躯壳,我的肉体为它而张开了,我的灵魂因它而丰盈了。我像一个第一次来到海边的孩子,像依恋大海一样依恋着书,我留恋海边的涛声,我留恋海边的沙滩,我更留恋那些海边的贝壳……带着不安与激动,带着狂热和欣喜,我不分白天和黑夜,疯狂地读着书。那时候,我的家里很穷,没有电灯,每天我都是在昏暗的煤油灯下读书,读到忘情时,我会突然“嘿嘿”地笑,以至有一段时间,母亲以为我有病,非要带我去医院。有时候,我不小心把头靠近灯,只听“哧”的一声,头发被烧焦了,发出刺鼻的味道,母亲总是唠叨着,让我节省煤油,那时候的煤油是凭票购买的。我读书的时候,母亲就在一边做家务,因为第二天还要上学,母亲到十点就催我休息。而我总要等母亲睡着了,再从床上爬起来,点着煤油灯接着读。在寂静的夜里,我听到公鸡一遍又一遍的打鸣,外面很黑,上厕所更吓的胆战心惊,而第二天早上洗脸,鼻孔里都是黑黑的油烟。但那一段时间,我收获最大,我读完了中国四大名著,还读了《林海雪原》、《红岩》、《呐喊》等十几部小说。

上大学时读的多是诗歌,那时候正流行着朦胧诗,曾经为顾城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要用它来寻找光明”而折服,也曾经被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浪漫而迷恋,也想象着能像舒婷那样找到能和自己肩并肩的那株高大的橡树……大学的校园如同花园,树木郁郁葱葱,有一条开满白色丁香花的小路通向我们的教室,我喜欢拿一本诗集,在这条小路上吟哦。一位少女在开满丁香花的校园里读诗,这幅画里像是藏着一些浪漫的故事。据说,找得到五瓣丁香的人,就会获得幸福。在丁香树下,我没有找到一朵白色的五瓣丁香,只好告别了我的诗歌,也告别了我的初恋。校园里美丽的丁香花依旧开着,它们依旧招招摇摇地散发着媚人的香气,树下还有一些少女在做着浪漫的梦,而我已醒悟,觉得生命深层次的那种寂寞与失落感实在压得人透不过气来,于是转而去读小说和散文。

张爱玲曾在《天才梦》中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我却认为生命整体的悲剧色彩浓于喜剧,于是才有了刘兰芝与焦仲卿的化鸟,才有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化蝶,才有了林黛玉与贾宝玉的爱情故事,而在这一出出的悲剧里,每一个细节都是令人无限喜悦和感动的。

因此,读《红楼梦》时前面的章节读了很多遍,而结局却总也不忍心读下去。我所喜欢的是那种琐碎的美丽,细节描写、人物对白、巧伏暗线的手法,乃至诗歌、对联、酒令,我都十分喜欢。后来读完整部书,除去那个时代印迹,感受着无论何时何地都存在的超越时空的悲欢离合,我不知怎样的肩膀才可以承受。

然而,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支撑着我走过一段最困惑的日子的,是一本《简·爱》。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并看了一遍改编的故事片,简·爱的灵魂已逐渐渗入我的思想中。她不屈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朴素的品质、独立的人格感染并启迪着我,特别是她容貌的平常和我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我在自卑的同时,更加用心读书,以期和简·爱一样拥有灵魂的美丽。一直到后来,我渐渐迎来生活上的阳光之时,我能透过生活表面的诱惑,把握内在的美丽,让自己素面朝天,活得像我们家乡的荠菜那样朴素、真实而自然。

书读的多了,从书中众多主人公身上看到了种种人生,便也从身旁种种人身上读到一部又一部书。别人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我做不到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却形成自己对人生的见解,既执着又洒脱地追求自己的目标,不顾别人的目光,一路上观赏着两岸的风景,也捡拾起一些美丽了风景,把它们粘贴在自己的记忆中。有时,我在书中漫游,忘记了时间和地点,有时甚至忘记要去的地方。因此,我喜欢读书,喜欢读过一本好书后那种澄明的心境,书架上的列兵待阅似的书籍让我十分亲切和喜悦。

没有人知道简·爱结婚以后的生活,夏洛蒂·勃朗特没有写,而我觉得我结婚后的生活就是简·爱的生活,我找到了的自己“罗切斯特”,,我疏远了书,书远离了我的生活,我闻不到书的香味,我亲爱的书在书架上蒙上灰尘,那种读书后的感动和收获,那种读书后的兴奋和喜悦,都消失了。这些年来,我相夫教子,很少读书,我像一只放在大箩筐里的蚕,和成群的蚕放在一起,庸懒地不思进取,每天一片一片地咀嚼桑叶,吃了睡,睡了吃,重复着同样的工作。还好的是,我从闭塞的苏北来到了开放的江南小城,江南人自加压力的精神,学校里浓郁的读书氛围,让我又回到了从前以书为伴的日子,好像鸟儿回到山林,好像鱼儿回到大海,我自由伸展着自己的躯体,在书里遨游。

苏霍姆林斯基说:“真正的阅读,是能吸引智慧和心灵的阅读,它能激励人去思考世界和自己。”(《公民的诞生》)我总在想:一个人有了书的滋润,他的生命会更加丰盈;一个人有了书的充实,他的行为会更加优雅;一个人有了书的安慰,他的灵魂就会更加丰富。

我阅读着,思考着,成长着,也许在我的读书路上,我的这些偶拾的风景并不美,但我仍一路捡拾,一路珍藏,一路欢歌。如果人生在世的方式有千百种,而每个人只能选择一种的话,那么我愿意选择读书。我希望在我以后的岁月里,能和书有一种彼此默契的微笑,让我的带点遗憾的人生多一点书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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