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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我在信中告诉爸爸妈妈,只是想暂时离开这座城市,三个月之后再回来。我不敢想象爸爸妈妈早上叫我起床时发现枕头上只有一个布娃娃后惊恐的表情,不敢想象看完信后妈妈是否瘫坐在椅子上甚至晕倒在地,不敢想象开学后同学们看见一张空座位后会有怎样的猜想,不敢想象这三个月里会有多少人哭泣……这些都令我害怕,而黑夜更让我恐惧。我只能告诉自己不要回头,一直跑一直跑。

乘车到上海火车站后,下午,我坐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

很快,天黑了。铁轨坚定地朝一个方向延伸似乎不会迷路,火车穿越大块大块黑色的雾隆隆地向前。枯树朦胧的暗影连绵地从窗前掠过,像一群群单薄的黑色的飞鸟,羽毛稀疏干燥。某一刹那,车厢顶的灯灭了,只有侧壁下面的小灯发出微弱昏黄的光亮。四周是均匀陌生的呼吸声,车厢里那么安静,给人一种很特别的感觉。这时候我开始很认真地思考这次旅行的原因,其实自己也搞不懂,只是在漫长的恐惧以后,忽然之间想到要一个人逃离这座让我害怕的城市,然后就这么做了。但我一路上总有种不真实的感觉。我看着车窗上自己的脸,不断地用手擦拭玻璃,却好像总也擦不干净。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错了。只是感到无助。

小的时候,因为爸爸的工作,我几乎每个寒暑假都在北京度过。记忆中的北京不是很大,一条条狭长的胡同纵横交错像一个灰色的迷宫,我们住在普普通通的一个四合院里,院门口总糊着一副残破褪白的对联。但我还是没来由地喜欢这座城市,喜欢每天抬腿跨过高高的门槛,喜欢被爸爸妈妈的大手执着穿过混乱拥挤的集市,喜欢在干净空旷的天安门广场上疯跑。很老很老的槐树在院子中央俯瞰一片一片的瓦顶,清晨的阳光擦过天坛大雄宝殿的塔尖投射在那条笔直的夹在两行银杏树之间的道路上,白发的老人排成整齐的队列认真地打太极。每一天的太阳都在长城上堆砌新的历史,黄色的绿色的琉璃瓦上空一只纸鸢平稳地飞过……每次坐在开往北京的火车上,我总是特别兴奋,小脑袋中填满了这些镜头——当然还有爸爸的脸。那时候的爸爸总是穿着笔挺的西装或是黑色的皮大衣,头发吹得高高的,笑的时候非常好看。我们经常一起在北海公园滑冰橇,一起吃麦当劳,一起在大商场的电梯上上下下。记得小学六年级的寒假快结束的时候,最后一次从西单商场的电梯上下来,爸爸的眼睛红了,我当时还不知道,下一次假期就不能再来北京了。

一直等到高一的冬天。

从火车站出来,伫立在那口大钟下面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那一刹那,我感到好激动。天桥、地铁、冰糖葫芦,很多模糊的遥远的记忆都一下子苏醒过来。我就一个人拖着好几个包兴冲冲地跑到天桥上去,倚在栏杆上傻乎乎地望了很久,扑面而来的冷风嗅上去都有亲切的味道。但几分钟后我开始考虑要去哪里然后怯生生地找人问路,这时才发现其实相隔好几年这座城市对于我来讲已经有点陌生了。

我按照地图寻找以前的家——草厂十条20号,但是从前胡同的入口却已经找不到了。那里拆了一大片,以前的矮房子变成了酒楼和银行,宽阔的马路边停满了汽车。我心里说不出是高兴还是失落。路边还有一堆堆扫起来的雪,看来在到这里之前曾下过一场大雪,如果再早来几天就好了。我想起小时候总喜欢把院子里的雪装进果茶的玻璃瓶子里盖好,说回家的时候要把北京的雪带回去,但每次计划都会因为大人的阻挠而夭折,一瓶瓶的雪水放在鱼缸下面有时会一直保存到夏天我回来。

我在附近随便找了一家破破烂烂的旅馆把行李放好,再一边问路,一边根据童年的印象继续找草厂十条20号。当我终于拐进那条胡同的时候我就认得路了,窄窄的小道,若即若离的笑声,一个梳着两条羊角辫的小孩举着油亮亮的糖葫芦吃力地跨过高高的木头门槛,然后一颠一颠地跑进四合院不见了。我停在门口,今年两边已经换上了大红的新对联,一眼望进去里面还是从前的样子。但我不敢走进去,因为现在对于这所房子来说我已经是个陌生人。蓦的就想起45周年国庆我专程赶到北京,在9月30日晚上爬梯子到屋顶上,坐在瓦片上一簇簇狗尾巴草之间,从我们这儿可以越过这一带的房顶望到天安门。我就这样依偎在父母身边,在一声声礼炮中看五颜六色的烟花在夜空中绚烂地绽放,直到午夜的钟声响起,直到我幸福地睡着。想到这里,忽然感到孤独,这座一样的城市,几年之后不再有认识我的人给我同样的幸福。

回到旅馆,我再也忍不住,拨通了家里的电话。爸爸在电话线那头欢呼起来,声音听起来是那么急切和激动,而妈妈也抢过电话要听听我的声音。我这才知道他们已经通知所有亲戚去浙江周边的各大城市找我,如果再没有消息妈妈准备动身去西藏。“回来吧。爸爸求你了。回来吧。”这是我在记忆中第一次听到爸爸哭出声。

我忽然感到自己很残忍。

7天后,我回家了。

回来后,尽管我自己极力反对,爸爸妈妈还是坚持带我去上海做检查。结果是,我得了叫抑郁的一种病。

当时甚至还有一点点开心,因为终于可以不再去上学,每天都是假日,这几乎是我从小学开始就有的梦想。于是和妈妈一起去海南玩了5天,一个一年四季都很阳光的地方,在那里似乎人也会变得阳光起来。但回来后待在家里的时间久了,渐渐就对这么清闲的日子感到了厌倦。璨每半个月都会来看我一次,跟我讲学校里有趣的事,我们趴在桌子上大笑,但璨大概不知道,每次笑过后我心中有多难过。我好想回去。

4月的一个下雨天,我回到学校,就和当初离开一样突然。但当时只是想到校园里看一看。走进教室的那一刻,同学们都惊呆了,然后全班响起了掌声。就因为这一瞬的感动,第二天,我便背着书包又重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以上都是概述。而下面的事,则很难表达清楚。

我已经说过,璨是我高中最要好的朋友。事实上,我已经把她看得比父母还要重要。她了解我的一切,总说我是小孩子,把心里想的通通写在脸上。我也一直以为自己很了解她,但后来回想起来,她除了描述家乡外,几乎从不谈及关于她自己的事。

回到学校以后,其他的一切都还算顺利,我在晚自修的时间拼命补习前半个学期落下的课程,也努力让自己忘记自己的病,尽管闲言闲语已经在全校传开了。但渐渐的,我发现璨似乎在故意疏远我。一开始我让自己相信这只是个错觉,但是没有用。在走廊上遇见,我每次都叫她的名字,她似乎每次都听不见。我努力靠近她,尝试着像从前一样地聊天,但她总是不愿把视线从作业本上移开,只留给我难堪的沉默,或是偶尔一两句的表示厌烦的话——这些话很多都把我深深地刺痛了。我不敢相信璨发生的变化,这与从前的她判若两人。我感到委屈、困惑,想不通是为什么,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只能保持沉默,因为更害怕与她说话时的尴尬。

这些文字看起来很普通,所以你们大概体会不到我当时的痛苦。或许我把友情实在看得太重要,或许是我太过脆弱吧,我开始自虐。我用指甲在手背上刻满了红色的花瓣,把手腕弄出一片瘀青,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喜欢这种疼痛的感觉。经常喝好几杯咖啡,听着随身听整晚整晚地不睡觉,第二天上课的时候趴在桌子上被老师叫醒。那段时间是我最艰难的时候,时常会冒出可怕的想法,却什么都不肯对爸爸妈妈说。现在想来,最对不起的就是爸爸妈妈,他们轮流陪我熬夜,几天下来眼圈都黑了。但我当时却是那么不懂事,只想着璨,回忆从前和她晒着太阳坐在走廊上复习政治,和她在自修课各插一个耳机听歌,和她一边喝珍珠奶茶一边合看一本小说。好像回忆这些能麻痹自己一样。

这时才真正有了抑郁的感觉。

终于有一天我鼓足勇气跑到寝室里找她,她出去了,我就站在校门口一直等到她回来。我抱住她哭了,她抚着我的背安慰我像哄一个哭泣的小孩,其实她只要每天像这样对我有一点点好我就会很感激。那天她说出了她的痛苦,说出了对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更加难过,因为她伤害的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最心疼的人。她也喜欢自虐。

我哭得一塌糊涂。她还是冷静地看着我,说,眼泪不可以轻易地在别人面前掉出来,虽然你还是个小孩子。

(尾声:天黑不怕)

有些东西摔碎了就再也拼不回原来的样子。璨和我已经不习惯以前那种亲密无间的感觉了。高一期末,我做了全班唯一一个去读文科的学生,尽管我并不是很喜欢。只是想逃避一些会让我不快乐的东西,这一年过得太辛苦,我想作一个彻底的告别,高二开始全新的生活。虽然到现在状态还不是很好,但我一直在努力走出阴影,走出恐惧。

写下这篇文章也需要一点勇气。但还是坚持着写完了。就想告诉自己:傻孩子,一年的黑夜都这么等待下来了,在黎明到来之前,千万不能放弃呀。

“你要快快长大。”那个朋友在电话里说。

虽然很遥远,但是那句话我还记得:天黑不怕。

天黑不怕的时候,就是我长大了。

百年孤独

文/岑孟棒

我从来都不曾怀疑自己的智商奇高,虽然我是在三岁以后才以万有引力定律证出NaCl能和醋酸反应,并以此得出男女接吻同狗舔骨头属同一生理现象的推论,毕竟三岁才是一个抠鼻屎吃的年龄。

于是许多年之后,我的记忆一直停泊在那个烈日炎炎的下午,那时我正因自己的初恋失败而黯然神伤意志消沉。在我的面前,阿狗正在啃地上的一块肉骨头,而我的脑海中,全是她拧起我的腮帮在我脸上亲了一口的情形。也许在她吻我的时候我就应该想到,不到三岁的我和十二岁的她之间即使存在爱情,也不会像那块骨头那样坚固,我们缺少的是现实。

在此之前,我一直在分析人类的进化动力。我曾得出过一个荒谬的结论,认为人类直立行走是为了防止坐骨神经痛,后来这个结论又被我自己推翻,我开始相信是因为女人先直立行走,男人为了和她们接吻,所以也只得直立行走,那么归根结底,进化之动力应该是爱情。

因此,我对爱情的态度几乎到了虔诚的程度,还专门为此作了一首诗:

《原始恋爱》

你来自云南元谋

我来自北京周口

我握住你长满绒毛的手

轻轻咬上一口

爱情

让我们直立行走

据说这首诗是开了象征主义的先河,成了中国诗史上不可多得的经典之一。然而失恋带给我的悲观情绪给了我精神上的动摇,我开始对自己的信仰抱有怀疑,左右为难的处境让我烦躁异常。因此当我再注意到阿狗在舔肉骨头,丹田处涌上一股怒火,我走过去把肉骨头放在一个它刚好够不着的地方。阿狗有些莫名其妙,见我把骨头放下,便又凑过脑袋去。

当它的鼻子尖距肉骨头0.15米的时候,拴在它脖子上的绳子已绷紧,它被勒得喘不过气,又吐出了舌头。但狗舌头再长也长不到0.15米,所以它只舔到了一舌头的灰尘。它又伸出两只前爪,还是相差0.01米,它的两只爪子像游泳一般翻腾(有种游泳姿势叫狗刨),弄得尘土飞扬,自己也精疲力尽。

我在一边以一种人类特有的姿态奸笑,像希特勒一样的统治欲似乎得到了满足。但满足之后是无聊的空虚,我在干什么?我战胜了一条狗么?阿狗的挣扎在我的脑海中被翻译成我对初恋的眷恋,对爱情的渴望。那女孩的身影开始在我眼前飘荡,我的心有些隐隐的疼痛。

为了不打扰阿狗和骨头培养感情,我转身进了屋,进行了长达一炷香的思考。在这段时间里,我出奇地平静,平静得只剩下呼吸和心跳,因为我已经睡着。

醒来后的第一个感觉是对阿狗的愧疚,我那善良的心灵告诉我:我应该把骨头还给阿狗,不管出于何种政治目的。

我感觉耶稣般神圣的光辉笼罩着我走出家门,但接下去的一件事却使那神圣光辉突然死亡——肉骨头已不翼而飞。

如果那时的我是许多年以后的我,就会从骨头的化学成分加以分析,并以骨头同酒精一样,同由C、H、O三种元素构成的依据得出结论:那骨头因不甘寂寞,已悄然挥发。

然而我没有想到这一点,于是我感到一阵恐惧。一百二十多个设想在我脑中一一诞生并一一夭折。未知领域的神秘让我的思绪像被脚踩扁的苍蝇——一塌糊涂。

在混乱中我突然记起一位马氏哲人曾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除了实地考察,我别无选择。

我从厨房又拿来一根肉骨头,放在老地方。我等着阿狗给我除了那一百二十多种设想以外的另外一种。阿狗对骨头的痴迷一如既往,它目露贪婪的光,向骨头走来。在绳子绷紧时,它转身,于是那骨头便到了它肚子底下,它用后脚一勾,舌头一伸,所有的动作便连贯地完成。

没有人能形容我当时的吃惊。

我只觉得阳光忽然黯淡了一下,便万籁俱静。但我能听到一片杂乱无章的声响,那是我的脑细胞在激烈地相互碰撞。

我不知道自己呆立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流了多少泪,我只看到阿狗的脸色有恐惧和求助的成分。我哭了,似乎是毫无理由,但珍贵的含NaCl的液体不会平白无故地泛滥,我想,那是出于一种真正的悲伤。

我一直活在自己设定的圈子里,并且还要继续活下去。先有人制定了游戏规则,后来人就按规则游戏。我们将生命表演得和谐,天衣无缝。所有的成功、失败,辉煌、黯淡,伟大、平凡,神圣、低贱,都来自狭隘的定义。而定义者本身,正是我们自己。正像我们先规定了什么是1,什么是2,然后再得出1+1=2,并将之发展成函数、微积分,而当1+1=2不成为标准后,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我简单地认为,阿狗能吃到骨头的范围,是以绑绳子的铁扣为圆心,以绳长为半径的一个球体,那是因为,我先把狗设置成了我,设置成了人。而狗,是四脚着地的,它不会理会我们的规则,它不想参与我们的游戏,它才是真正的生命,尽管被一个项圈套住了脖子,但它不会像我们那样活得无聊。

而爱情呢?爱情能例外吗?什么是爱?岂非也是人类自己规定的?我开始为自己因失恋而产生的痛苦感到可笑,有必要吗?这所谓的人类永恒主题在自然面前,是如此不堪一击。如果最早的人把狗屎定成了人的一生所求,我还会趋之若鹜吗?爱情只不过是众多规则中的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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