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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古代北朝的民歌是一种浓烈的带有归宿似情愫的家园情怀。家园,那永恒的家园,开阔辽远的草原,静止的山麓,白云,这是河水一样穿越大地表层的歌谣,自由的歌谣。我在阳光下对这种歌谣深深着迷,也只有这样的歌谣与大地,草原联系在一起,与放牧的生涯,奔波的旅途,艰苦的牧场生活联系在一起。乌珠穆沁草原,鄂尔多斯还有我试图临摹的毛乌素沙漠,启发着我对马匹和动荡的语言和文字的情感。抚摩着书本,甄别着真伪的历史,我被这种文字的美感所征服。草原,这是一种自然秘密的隐语。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下,呼吸的声音随着风势起伏,水草的清香和草原多年积淀的特殊的气味就在这个时候开启我的思考。毡房和水车都沉浸在清晨那种宗教般的寂静中。马匹在水草的边缘从暗夜的梦境中奔向河畔,阳光的纹路在我的脸上晃动。我盲目地用一种世俗的语言揣摩着牧人的幸福,看着羊群和他自然的身影。微风卷起衣角,露水在脚下滚动。在这里马匹和人,语言都以一种自然的方式流动、安息、繁衍。藏传佛教以及先辈的习俗潜在地影响我的思考。那些逃脱了风沙的袭击的马匹,语言的困惑的人们虔诚地唱起歌谣。沙漠和草原,这是地老天荒的一种暗示,孤独的马匹在我的视野里演化成我骨子里对游牧文化的那种渴望理解和深入的激动。陌生却神气的元音使我感到胸腔里歌谣的激荡仿佛像流水一样涌出来。我觉得那就是自由的本意和体验。无垠的草原上,人直面生活的苦难,土地的朴素面孔,让虚妄彻底消释。

我对草原的理解往往是从一种很个人的感觉开始。复杂的蒙古语和燥热的空气里潜伏的热浪冲击着我的感觉,神奇的文字和蒙古包让我坠入幻想和猜度。那是一个炎热的中午,那匹黑色的马一度把我从草原的边界带到了中心的神秘地带。夏日的牧草像绿色的火焰把我和雄健的蒙古马包围在中间,我迷失在丰腴的草原的深处。火焰像洪水一样烧伤我的脚趾、额头和手。残弃的兽骨和野花的气味汹涌无比,我想着草原上蓝色的河水如何映出善跑的马匹和天空的影子,躺在草丛里,不远处青灰的山麓和我一样被这种凶猛的光线遮蔽,消失在野地里。我感觉到自己的语言和肉体已经复活。早时候的这种体验已经不可磨灭。牧草仿佛在我的文字和诗歌中成了一种青春的祭奠,那种荣辱,一种回忆。

草原上的河流一度给了我一种理想主义的思维方式。那么安静,清澈自然的河流应该属于世俗之外的另一个世界。它的意义和象征就是复兴和水草的茂盛,决定了牧人的生活。那些河流隐伏在草原和牧人的影子里,潜藏在绿色的牧草的附近,让我想起芦苇或者腐朽的车辙的痕迹,河流可能承载着整个草原的秘密。我清楚当河流干涸的时候,整个秋天草原都显得动荡不安,陌生人的入侵和水源的减少折磨着那些与草原荣辱的世代游牧的人们。神像和毡房,帐篷和羊群,马匹和英雄主义,那种对应关系已经丧失了对应,消耗着牧人的信心。酒和女人孩子一样,使人的眉头抑制不住焦急的神色。

北方的天气异常干旱,虚无主义容易趁虚而入。是河水弥补了情感的干涸,拯救了这样的生活。清晨的雾水使草原朦胧一片,人和马匹、毡房、河流都沐浴在彼此相通的语词里,潮湿的天气滋长了牧人中那种先天的敏感和放旷。看着炊烟湮没草垛、神像、马鞭,嗓子里的歌子就会倾泻出来。这是一种寄托和生活方式,像接受一种教义那样自然,真实,衔着草汁很浓的牧草沉默着朝河流走去。那匹悠闲的马儿,目光温和地瞅着山麓,尾巴自在地摆来摆去。茶色的眼睛,纯黑的马鬃,健壮的躯体,牧人就得意地看着笑了。草原上的生活习俗中那种悠闲自然的态度,那种注重精神和信义的价值观尤其可贵。

你会唱那诱人的蒙古长调吗?我会结结巴巴地惊喜地模仿着这流水一样的单纯和绵长的歌子,它穿越了落后的生活方式和个人的经验范畴,将我的西沙河与我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僵死的历史唯物主义没有可能来演绎这些自然的神秘法则和记录。蒙古高原,我终于相信这仍然是一片信仰的地域。死火焚烧着枯旱的草皮,英雄的锋芒隐匿。但是你如果有心,奇迹就会瞬间降临在你面前,如果你是虔诚的,你可以期待,可以等候。

在满洲里,海拉尔,匆匆地就转了好几个地方。我每天听着那感性的蒙语,日子在判断中过去。我惊讶蒙古语那些美妙的发音和字母,那种浑然天成的字母的形象击中了我的神经。那一刻仿佛不需要什么逻辑,只有沉醉,虽然听不懂,却已经进入了美的世界。这种漂泊和牧人一样浪迹的文字,一定蕴涵着草原生息的奥秘和答案。它反哺着历史和高贵的牧人的灵魂。当马匹兴奋地驮着你在草原上毫无顾忌地奔跑,你就从世俗的语言中解脱出来了。那是很值得珍惜的经验,游牧民族的顽强、高傲、暴躁都可以补充你孱弱的心灵和思想。

等到假期结束我重新返回南方的西沙河,我已经被启蒙,被关心,自然接纳了我。那是关于家的感觉,那一刻我体会到了。那是一种幸福,听着熟悉的古歌,你可以重新思考你的方向,你可以无怨无悔地去追寻自己的梦。

(六)

我们还应该知道这样逃离对颠扑不破的语词游戏规则的迷信。

时间会击溃一切;时间会揭穿一切虚伪的东西。只是土地,它给予我极其特殊的思考,极其特殊的情愫。这就依赖你的信心和感觉,头脑去判断、归纳。

学了很久的哲学,弄懂了皮毛之后,才知道自由主义没有终极寄托的神,世俗的颓废的学术语言几乎是顽固地剥夺了接近大自然和民间的可能。深秋行走在北方蒙晋交界的小路,风沙连着衣襟,干涩的空气,萎靡的草丛,满目萧索的感觉。

这是我走出书斋的第一种感觉,进退维艰。

荒芜的山道和土坡,颓崖砾石中间,野草占据着一切空间。虚无与物质的凶猛进逼让人呼吸紧迫,急促。也许像西沙河畔那样的村庄注定是要遭受贫穷的厄运,或走向破败或沉浸于坍塌的悲剧。野草迟早会爬满栅栏的缝隙,侵入一无所有的庄园内,我甚至怀疑劳动的价值不仅仅是一种理想主义就可以穷尽的。

我偶尔迷信预感,长城脚下的野草在龟裂的地缝中仍顽强地抗拒着衰败的现实,抒情的可能性已经消失,贫穷的感觉和现实也已经褪色。急匆匆走了那么多地方,我才发现只有一个属于我肆意抒情肆意琢磨的地方。现实是最好的老师,而感觉永远是学生的功课。江河的色彩已经开始失真、模糊、朦胧。荒山僻野,历史的尘埃无情掩盖着贫穷的事实。站在秋天的悠然的西沙河边,野草连襟,肆意摇晃着最后的绿色,此时已经到了失去了美的资本的季节。自然界的真实面孔,让我甚至怀疑衣服上颜色的虚假。野草的世界才是真实的生命存活的地方,是苦难、落后也是希望和开始。时间和贫穷的哲学才是体验和诞生灵感的炼狱,同时也是天堂。青春、时间、抒情都要经受这个标尺的考验。

一切神秘的体验结束之后,村庄依然坚守着自己与草荣枯的生存哲学和价值观。河流,那是我的偶像,它与我一样认真地辨识自然中的美与丑陋的戏作。所谓天命与自然的界限就在这荒芜的世界延伸,终老。悲剧和喜剧很快会在衰败的土地上进入另一轮无休止的高潮。野草燃烧之后埋入坚实的土地,我所谓的荣辱不过和这野草一样的渴望罢了,这样耻辱、尊严、青春都可以得到真实的过程。

旅行就是这样结束的。西安站,你随处可以见到贩卖仿制的秦俑的小摊子,从西安站,买一张很便宜的学生票,检票,上车走人。只有孤独的秦俑和民谣的韵律不断在我的心里闪现。我所说的偶像,也在黄昏的日光中烟消云散。

我应当珍惜这样的感觉,真正的偶像应该是心的形式,是理想的自然状态。

落日黄昏,那是偶像的遗迹溃烂和新生命的开始。看看偶像怎么在我们的民间诞生,又如何在街头沉沦;在黎明腐朽,折戟沉沙,青青子衿飘摇在风雨黄昏的千古忧伤悲郁之中。

从偶像的边缘城市出发走向民间,你可以回到内心的安谧。你的知识明确地告诉你,偶像就是我们书写的过程中发自内心的一种幸福的语言,一种土着的坚守土壤的历史废墟的余温,一种幸福感。偶像真实的身躯就是我们劳动者耕作的凄迷的神话载体。只有这种歌唱才能跟随我进入西北黎明的村子,回到我宁静的西沙河,回到那个家族的渡口。

风声乍起。

我从父亲那辛劳的人生里找到了一种接近田园生活的忧愁。秋风悠悠,我面朝风中的高原,山色迷蒙。秋后的荒草在风中摇曳,萧瑟的风景触目伤怀。我和父亲站在秋后寂寞的土地上,落寞中我想起了古人的一首诗歌:

“前不见古人,

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

独怆然而涕下!”

身后古歌飘摇,我慢慢地转身,瞬间,我感到清醒了许多,我找到了从苦役中摆脱出来的美。你听到了吗?还是那熟悉的劳动号子,那铿锵的歌谣,孤独的旋律枯槁的野草笙歌起舞。千秋万岁后,谁知荣和辱。这样的诗歌,这样的应和,让我心动。你看到了吗?自由的火焰,像江河的水纹。那是对黑暗的微笑,对生活的自信和热爱。

我们应该有勇气让野火燃烧蔓延到我们的脚下,应该有胆识让身后的万事与草荣枯!

断桥

文/白雪

多少年前我看李碧华的《青蛇》,也曾看得心思缜密悱恻缠绵。多少年后我遇见了绝,回头再看那《青蛇》,才恍然醒悟原来白素贞竟当真是我,而许仙也竟是绝。

如此的发现让我痛心疾首,在空无一人的教室我把桌子砸得震天响。绝啊,那素贞美貌、才能与善心样样具备,许仙凭什么负她,凭什么哪?

我想不通,当真是想不通。

绝就是那个自古传承的如花美少年。他的长相,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美的。更重要的是,那符合世俗的标准。大眼睛,双眼皮,直挺的鼻梁,皮肤不黑不白,笑容纯粹,理干净的平头,放在哪个年代,这长相都是打紧的好。虽然同样是放在哪个年代,这长相都是打紧的没有特点。自古以来的美少年都是他这模样,一个朝代只能出一个。若把众朝代的美少年凑到一起,他便怎也不打眼。可若单单把他放进他自己的那个朝代,他便一下子明亮起来。他明净而漂亮。

当我们在一起后出现了两种说法,第一种是说我们郎才女貌金童玉女。这种人比较感性。

第二种说我们明显是一个有文化的和一个没文化的。这种人绝对理性。

显而易见,我是有文化的那个人。而我的美少年绝,他这一生一世都不会有有文化的出息了。

我和绝的情史,发迹于一项极其庄严的事业:升国旗。关于升旗的来龙去脉我实在没有精力向你讲述,但你只要明白一点就足够——我和绝,是在共同升了一星期国旗之后就彼此缠绕上了。确切地说,只有五天,我们面对国旗与国歌整整严肃了五天,最后一天的晚上他告诉我他喜欢我。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他,我早就贪图上了他的美貌。

每个大学都有它自己的国旗班,我和绝同属于这个集体。我同样五官端正,身材合乎比例。再恬不知耻地向你透露一点:我是传说中文学院的院花。

开运动会的时候,绝和另外三个男生一起站在全校师生的最前面,他们扯着一面巨大无比的国旗,都穿着白西服,每个人的样子都好看的不得了。可我看着绝,才觉得那是真真属于我的美少年。绝一动不动地站着,目视着前方,太阳射进我的绝的双眼中,他的大眼睛就像小鹿般的不停地眨着。绝老说我的眼睫毛长,可我觉得绝的眼睫毛,才是真真正正的漂亮。绝的浑身上下,都生得漂亮,漂亮得恰倒好处。

就是这样一个绝,这样一个有时处在万人之上的绝,当面对我时,他的心,就得一点一点地低下去。我压着他,我压他压得太狠了。

我敢说,我是绝的生命中最为盛大的一簇花朵。绝从没承认过,但那不过是一个小男孩的自尊心罢了。

我多怀念最初认识的那个绝,那个有勇气冲破我们之间有文化与没文化的障碍的绝。在评委刚刚宣布演讲赛我拿了第一之后,绝就拉着我的手,冲出了要给我庆祝的人群。我们走过几条街,在十二月冬天的夜晚去找那一种我喜欢吃的冰淇淋。

绝还是个小孩子,整整小我一岁。他常常向我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我觉得,我是他的奶妈,他是我的孩子。将来我若有一个像绝一样漂亮的小儿子,我一定不能让他找像我这样的女人。她会压着他就像我压着绝,他会受她的苦正如绝受我的苦。

春天来了,又到了大肆吃冰淇淋的季节了。绝却已经没有耐心再陪我走过几条街了。

我们辩论赛决赛,绝在比赛开始后入场,找一个后排光暗的位置坐下,在宣布结果前离场。他不愿看见我那一副胜利的嘴脸。虽然我努力笑得大方而得体。

我和绝终于走失了,在太多胜利的喜悦包围着我的时候,绝厌恶了我的争强好胜。虽然当我俩独处的时候,我还是他的那个温柔如水的小姑娘。他会用你想象不到的办法打击我、镇压我,在他面前我的尊严一钱不值。而这一切,不过是源于一个男人的自卑罢了。

——我的绝,我几乎忘了将来有一天他也会成为一个男人的。他不能总是那个喝我奶水的小婴儿。我也不能总当他的奶妈。我要成为他的女人,我要和他平起平坐地相爱。

糜烂的春末,我趴在三楼的窗台上望春伤春。什么花,香得这般让人心痛;什么花,开得这般不知羞耻。我彻底失望,在这个本该发情的风骚的春季。

哪个男人,凌晨三点站在我的窗户下,用手机同他的情人讲情话。我替他老婆泼了他一盆清水,然后躲在窗户里笑得天真而无耻。

一切都还太清晰,我和绝站在操场上谈判分手,我们已说好,只要他扇我一巴掌,就放我走。我欺人太甚,逼他快扇。他用受伤的小兽一般的表情望着我,绝望地,之后扬起胳膊对着自己的脸猛地扇了过去,转身就走。

我当即哭倒在地。如此的恩情,一个男人给予他爱过的女人的恩情,我永生难忘。

我们当然分不开。因为我欠得太多。等到我偿还得差不多的时候,我与绝,就自然而然地该分开了。他对我是越来越不好了,我有时竟也会有一种怨妇弃妇的心绪。当然我知道,那是绝为了帮助我来加速我的偿还。

白素贞与许仙就是在这个时候重返我的世界的。那白素贞是天仙一般貌美的女人,又懂医术,许仙反而去勾引小青。足见许仙的犯贱是源于他内心的自卑。看完《青蛇》,我死死生生地记住了一句话:万不可提携男人。

单单薄薄的七个字,让我痛到肝肠寸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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