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心态正常的皇帝,反贪治腐是必做的工作。顺治皇帝讲过此
事的战略意义:“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坏。层累而下,诛求勿已,害必加于百姓,而患仍中于邦家,欲冀太平之理不可得矣”。简括而言,顺治无非是说:一个贪腐遍地的社会,欲求太平稳定是不可能的。因此说,反对贪污腐败关系到统治大权,谁也不会掉以轻心,不管什么社会,都不可能是做一做姿态就拉倒。
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一批贪官倒下了,新的贪官又强壮起来,前仆后继,无休无止。顺治帝慨叹道:贪官何其多呀。
贪官的生命力为什么这么顽强?其实不是贪污者像蟑螂一样,有不一般的生理构造,而是社会管理的路数有问题。贪污腐败体现了人性好逸恶劳,见利忘义,利令智昏的一面,仅杀伐、疏导、教育难有持久的功效。但古代皇帝把这几手作为法宝,屡败屡试,一朝接着一朝。
人性的善恶虽然可以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而变化,但社会也可以被人性拖曳到恶的深渊或善的高峰。人,并不总是良善的,不是总靠得住。
两千多年前亚圣说,如果突然发现一个小孩子快跌到井里去了,任何人都会产生惊骇怜悯的心情,并且非常坚定地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那个时代的人们,也许真如孟子所说的那般有情有义吧。但后来人性多有变化,社会环境也迥然不同,落井的孺子未必都能勾起人的恻隐之情。
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将李建成五个儿子李承道、承德、承训、承明、承义和李元吉五个儿子李承业、承鸾、承将、承裕、承度全部杀死。对一个吃政治饭的人来说,此时如讲恻隐之心,也许与弱智无异,最重要的是抓取皇权。
专制社会的皇帝,有无上的权力。乾隆时期甘肃发生冒赈贪污大案,那个集团总计贪污赈济银七八百万两。乾隆帝说,这么大的案子竟无一人首先发觉,对官官相护现象感到寒心!其实岂能无人知晓?贪污集团的头目是甘肃藩司王亶望,而王亶望又买通了陕甘两省最高军政长官勒尔谨,就是乾隆本人也对王亶望宠信不已。有如此政治背景,谁敢太岁头上动土?
因此,无论君臣对贪腐的坏处估计得多么充分,监控组织多么完备,但如果制度设计一如既往,突不破窠臼,所有的反腐设想都不会落实,也没法落实。
为什么乾隆对甘肃冒赈贪污案官员半数免死减等发落?依法律,应该处斩的官犯有一百余名,结果近 60 人为此被砍掉了脑袋,免死发遣黑龙江、新疆者 57 人,奉旨査抄者 165 人,还有不计其数的人获得了较轻的处罚。接下来的山东巡抚国泰贪纵大案,涉及的官员人数更不少,如果追根寻底一直挖下去,有可能把全省官员都牵扯进去。山东全省共亏空帑银约二百万两,这亏空的二百万两银子,除国泰婪索一二十万两外,尚有一百七八十万两银不知道落入哪个手里。按清朝律例,贪污银子一千两者即要问斩监候,秋后处决,这一百七八十万两赃银,可使数千名乃至万名官员掉脑袋。
惩办贪腐分子,任何统治者态度都会很坚决,说白了,贪污受贿,勒索卡要,是当权者面前绽放笑脸的敌人,是国家肌体的啮噬者。但这种敌人,毕竟不同于两军对阵时的敌手。因此一方面皇帝要不遗余力地清除他们,这是国家根本利益的要求,无论是谁,都不会容许贪官污吏蛀蚀国家的根基;另一方面,官员贪污腐败,肯定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是,乾隆犹豫、手软。主持审办国泰案的钦差大臣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就接到皇上的密谕,说“不忍”再兴甘肃省那样的大狱。办案大员清楚皇帝想什么,于是,好多事情不再深究了,于是,大案接二连三发生。
乾隆究竟顾虑什么呢?他自己说是考虑“国体”和“朕之颜面”。
所谓“国体”,指的就是清朝统治的合理性,国家的面子。乾隆查办贪污大案时的这种矛盾心理,虽然可以理解,但却有点聪明反被聪明误。
认真严肃办案,对民对君都有益处,哪会损害?世人觉得乾隆执法严格,此种印象还不是源于一个个具体案件?晚清的薛福成就说过:乾隆英明,“侵亏公帑,抄没家产动至数十百万之多,为他代所罕睹。”强调“国体”,对杜绝腐败,树立国家形象,不仅没有丝毫积极作用,相反还有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
乾隆把贪污案的多少与国体鲜亮还是黑暗联系起来,这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从大方面讲,清朝是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民族矛盾在乾隆时虽然已经缓解,但始终有个合法性问题,如果贪官污吏多且级别很高,清朝能不能建立一个稳定的江山,会成为一种疑问。往小里说,乾隆一直很自负,他力图使人相信他将是历史上的圣明天子和满汉理想的英主。假如国土之内贪贿丛生,“圣明”便没了着落,“英主”更无从谈起。可惜,他误解了。放松对贪污的追查,表面上贪污者的数量少了,实际却起到纵容的功效。
人治不是什么事情都没有标准,但皇帝口含天宪,标准也就后退了。
重典治世、道德劝诫、思想工作等,有用但作用有限,反腐根本还是在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