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的提刑按察使胡祗遹,说过一句我们听起来有点气馁的话。他说:“御史台、按察司弹纠贪污,申明冤滞,实省部诸司之药石也。省不知与己为助,反视之如仇讐,百端沮抑。是以近年以来当是任者全身远祸,闭口不言。”这可能是针对地方不理解监督所发的感慨。他又说:“按察司今已三四岁,不过翻阅故纸,鞭扑一二小吏细过而已,不闻举动邪正,劝激勤惰。”监督的领域极其宽广,法律规定了监督者的各种权力,如言事谏诤、弹劾官吏、司法监察、财政监督等等。胡祗遹发出的慨叹,初看与理论有些许相悖,实际却透出一种无奈,是现实的一种写照。我们常说监督之难,究竟难在何处?不是理论上难以表述清晰,而是实际执行起来掣肘于无形,不能对官员实行有效的监督。不能监督,而偏又不得不做出监督样子的时候,就只能翻读一下旧书报,抓一抓小案子。
胡祗遹在元朝出任过许多官职,以精明干练著称,颇具声誉。他的叹息,不仅仅说明元朝监察官员的生存状况,更是专制社会监察体制的境遇。在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下,监察官员常被驱如奴婢。譬如唐景云二年(711 年),僧人慧范自恃有太平公主撑腰,为非作歹,逼夺百姓店铺,州县官员见了不敢依法治理。御史大夫薛谦光,觉得此时正该他说句公道话的时候,于是上章奏弹,不料反为太平公主诬陷,被贬为岐州刺史。唐睿宗慨叹连连:“鹰搏狡兔,须急救之,不尔比为所噬,御史绳奸慝亦然。若非人主保卫之,则亦为奸慝所噬矣!”监察官员要行使正当权力,非得依靠皇权的保护才行,否则便在求公道之前,先做了奸佞小人的盘中餐,这种情景下监督者除了寻几处“小吏细过”之外,还能做什么?
谈到古代监督,人们常常称赞它如何独立,其实那是“张冠李戴”。
凭什么这样说呢?
其一,中国封建时代的监督,只是专制制度内部的一种制约。这种制约,在聪明颖悟的君主那里会产生很好的效果,君主不仅自束,而且给监督者更多更大的权力,可以独立思考、判断,然后直接向皇帝汇报。
因此,明君统治时期的监督者,往往给人“独立”的印象。
其二,有人一生依附权贵,具有一般监督者没有的特殊性,他虽有“独立”之名,但那“独立”是依附高层人士的“衍生物”,与一般监督者并不沾边。《大唐新语》载,唐长安四年(704 年),监察御史萧至忠
弹劾宰相苏味道贪污,御史大夫李承嘉责问御史曰:“公等奏事,须报承嘉知,不然无妄闻也。”萧至忠对曰:“御史,人君耳目,俱握雄权,岂有奏事,先咨大夫?台无此例。”表面说来,萧至忠此举体现了监督者的独立性,但萧氏另外一些工夫,则让人怀疑这种“独立性”到底有多少独立可言。萧至忠最初依附于武三思,武三思败后又投靠韦后,韦氏败后,又立即投靠太平公主。投靠来投靠去的投机行为,与“独立”
到底是什么关系?
其三,当君主昏庸无道的时候,或者君主虽然不算昏庸,却不喜欢监督的时候,监督者就不仅谈不到“独立”,个人的命运也很凄惨。明代御史蒋钦三次疏劾刘瑾,遭三次廷杖,最后被活活打死。劾奏严嵩者皆得祸,人们益缄其口。
中国古代的监督,是帝王对朝臣的制约,是一种单方面的制约,目的是皇权不至于旁落或衰落。这种监督,与社会各阶层对统治者的制约不太相同。因此,监督发生“畸变”是迟早的事。所谓“畸变”,就是脱离正常监督轨道,而使用非常态手段进行盯梢、跟踪、谋杀的方法,比如任用特务监督大臣,使用太监监视官员。这样一来,官员个个胆战心惊,人人自危。监察制度本来为了杜绝非法而设,在特务横行的时候,作用正好相反,原先的功能被破坏殆尽。明朝万历中期,监察御史汤兆京亲眼目睹太监污辱礼部侍郎,汤兆京以为自己是御史,于是上书弹劾太监,结果触怒了特务,被廷杖而死。在这种情况下,哪里还会有监督?
实际上,在专制的政治框架内,太监也好,特务也罢,都是皇帝的一枚棋子,皇帝要怎么监督就怎么监督,别人奈何不得。在皇帝眼里,监督者如奴婢一样,升迁贬黜一个人说了算,生杀予夺,也与别人无干。
“盛世”帝王看重监督,那是监督者的福气,而不是监督制度健全了进步了;末世皇帝胡乱监督,那正是专制统治者丑恶嘴脸的大暴露,正是专制者所谓监督具有的本质属性。